柯尔律治(Samuel Taylor Coleridge,1772—1834)与华兹华斯一样关注当时的现实生活、关注人类的未来命运,面对启蒙理想破灭后物欲横流的现实,他们以诗人特有的敏感和良好的道德责任,企图通过唤醒人性的自然回归带来人类精神世界的改变,以解决人类发展的社会问题。他们一方面用大自然的美来填充自己的心灵,另一方面则试图在宗教里寻找精神支撑,自然景物在他们心中与人类同等重要,同样来自上帝,是神的本体,没有自然就没有人类自身,人对自然应有一种宗教般的责任。这种将自然界的一切均看作神的浪漫主义泛神论思想,为构建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上帝和谐共存的关系提供了必要的精神基础。
柯尔律治的重要诗篇都写于1797—1798一年之内,《老水手行》、《忽必烈汗》(K ubla K han,1816)、《克里斯托贝尔》(Christa-bel,1816)三部长诗虽然后两者均未完成但都写得瑰奇,不同凡响,似乎好懂又难解,特别是《老水手行》,因其超自然、神秘主义特点至今仍有一种特殊的吸引力。同时,柯尔律治的《这菩提树凉亭是我牢房》(This L ime-T ree Bower My Prison)、《思乡》、《重临海滨》等短诗也同样深切表达了诗人对自然的虔诚、对自然生活的向往。在英国浪漫主义诗人中,柯尔律治无疑最热心于从神性自然的角度表现自然,这使他的诗歌实际上具有对“生态自我实现”和“生态中心平等”的喻蕴。
一、柯尔律治自然观的哲学思考
柯尔律治被称为英国浪漫派诗人中最具哲学深度的理论家,他的某些哲学和诗学思想,与当代最流行的一些哲学、诗学观点并无二致。柯尔律治自然观的中心是“太一”,即“太初的整一与极善”。“太一”包容万物,一切事物均从属于它。这个“太一”如果用宗教术语来说就是“上帝”,柯尔律治从这个“太一”概念引申出他的“万物一体”说,即所有单个生命都是构成“普遍生命”的组成部分,生命最普遍的规律就是“两极性,或曰自然中根本的二元性”:其一为“从普遍生命分离”,即个体化过程;其二为“回归普遍生命”,即所有生命体都被包容进了“普遍生命”。在他看来,生命不是静止之物,而是一种行动和过程,是联结两极对立势力的纽带。在《笔记》第三卷中,柯勒律治写道:“整一是‘人类思想和人类情感的最终目的’。”柯尔律治的生命理论论证了人与自然本质上的同一性。人作为生命个体和普遍生命具有内在统一性,在本质上是与自然融为一体的。人在生命的运动中实现着个体与自然万物的和谐共生,而且自古以来就维系着这种和谐关系,只是近代以来工业化和科学技术的进步把理性推到至高无上的宝座,而情感与信仰则受到普遍压制,才使得人与自然发生了二元分离。科学对自然的揭秘导致传统的宗教与神学的没落,同时不断强化着人物质欲望和贪婪;工业化将人变成了机器手,吞噬着人的想象力,使人的本质逐渐异化。因此要恢复人已丧失的自然情感和感性思维,复归人类天性,就必须让人回归自然,重新创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存空间。
从原始与自然的统一,经过异化的痛苦和磨难,复归于同自然的统一,这是一条环行的旅程。基于泛神论思想的浪漫主义诗人将人与自然看成是同样来自于上帝“天”的自然之物,属于同一个整体,“天”是一切生命之源,也是一切价值之源。人类生命是由天地自然所赋予的,人对自然界应该有一种崇敬之心,这种神圣感实际上赋予人以现实的使命感,这就是热爱和保护大自然,与大自然中的一切生命保持和谐,这种对于人与自然、人与上帝关系的理解更是体现了现代生态观的哲学理念。中国古代人也从自然属性上提出了“天”的解释,而“天”的最初含义就是必须皈依的自然。早在先秦时代,孟子和荀子就主张人体天道,尊重自然规律,提出对林木水产的捕伐要依时令而行。孟子提出了尽心知性以知天,“万物皆备于我”,将自己的性情与万物的本性相联系,讲究“物我同一”。到宋代,张载更是提出了著名的“民胞物与”的命题:“天地之塞吾其体,天地之师吾其性。民,吾同胞;物,吾与也。”以天地之体为身体,以天地之性为本性,将民众看成是同胞,万物看成是朋友。这些都是中国儒家在“天人之辩”立场上强调对自然生态的统一关系。并且,这种生态环境既是物质的环境,也是精神的生态。
其实,柯尔律治自然观的哲学思想与我国古代道家自然观不谋而合。道家思想向往回归自然,追求“以天合天”、人与物为一,通过遵循自然规律的方法以求得精神的自由。它的“人与天,一也”与柯尔律治“unity”“oneness”同义,而且均认为人作为自然的一部分,与天在本质上是同一的,与大自然本是一体的。《庄子·齐物论》里“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充分表现了道家要求人的行为都应与天地自然保持和谐统一的生态智慧。在老庄的体系中,把“天”理解为“自然之天”。所谓“自然之天”,既包括各种自然现象,又包括自然现象及事物客观存在的、不受外力制约的天然的本性或状态。天道自然无为而有为,这是天道存在的方式,因而道家反对儒家把“天”赋予仁爱的道德意义,而使生命返归于自然的本真,达到自然主义的“天地与我为一”的和谐境界。《老子》第七十三章云:“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坦然而善谋。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与柯尔律治的《老水手行》罪与罚的故事有异曲同工之妙。老子对功利、技术、竞争、过度消费的批判和柯尔律治对人类欲望过度膨胀的生态预警,为今天人们价值标准的迷失提供了很好的启迪作用。
柯勒律治的自然理念是在华兹华斯自然理念的启发下形成的,但他却比后者更深沉、更神秘,简直可以说就是一种宗教理念。柯尔律治的自然观,集中表现为“被造自然”和“造物自然”的对立统一,前者指万物的实体,后者指创造性的自然精神,这是事物的最高本质,即本体。上帝爱人也爱鸟,人不应该杀鸟。因为人和鸟都是上帝的造物,它们之于神就像过程之于本源、现象之于本体。人与自然互为命运,应和谐相处。人只是整个自然秩序中的一个环节,只是有机统一体中的一个部分,只是从“整一”(上帝)分离出来的一个“众多”,因而回归整一极善应该是人类自觉的精神追求。
二、柯尔律治自然观的神性回归
柯尔律治与华兹华斯一样把自然万物视为神性、灵性与人性的结合体,与人享有一切平等权利,是不可侵犯的,唯有尊重自然的神性、与自然和谐相处才能获得美好的幸福生活。《老水手行》无疑充分体现了这一自然主张。诗人运用隐喻、象征手法,在带领读者经历了从整一到分离、再回归到整一的本体思维旅程的同时,也使作品充满了神秘且恐怖的情景,有一种超自然的神力笼罩着万物。对此,柯尔律治同时代的人不能理解,甚至连他最亲密的合作者华兹华斯也认为,该诗对他们合作出版的《抒情歌谣集》是一个“伤害”。随着人类对自然的认识从“天人合一”、“天人对立”发展到“天人对立统一”的理解,我们不难发现诗中出现的超现实的幻想、超自然的神灵和超万物的上帝,其实就是超意志的自然力、超物象的宇宙精神和超时空的终极的象征。老水手对信天翁的射杀以及此后对自己行为的深刻内省,代表了整个人类的行为与反思,是大自然所涵示的无限宇宙精神和人类对这一精神的无限探求,是人类自由精神的重要内容,也是18世纪末、19世纪初西方欧洲浪漫主义的精神实质。
《老水手行》向读者展示了一个个奇异的镜头和可怕的场面:一只可爱的信天翁被老水手杀害,众水手议论纷纷,莫衷一是。复仇的精灵暗中尾随帆船,伺机报复。海上狂风大作,继而又静得可怕。由于船上淡水耗尽,船员“一个个倒地死去”。在诗歌的第四部分中,柯尔律治生动地描述了老水手极度的精神孤独和他在死亡线上挣扎的痛苦情景。“孤独、孤独、多么孤独,茫茫大海就他一人。”精神上的折磨与肉体上的痛苦使老水手明白了这一系列灾难与不幸的原因,他对自己残害动物、乱杀无辜的行为后悔莫及。他的良心受到了谴责,于是便跪地祈祷。顷刻之间魔力消失,一股神奇的力量将船送回了老水手的家乡。在诗歌结尾处,老水手将故事叙述完毕,便独自离去。此刻,远处传来了婚礼上的欢闹声。这位年轻人对老水手的冒险经历感到惊诧不已,无心前往参加婚礼。“他将变得更为严肃,且更加明智。”
有人说:“上帝创造了人,也就创造了人的欲求与责任的矛盾。”人类精神中的这两极,在西方文学中经常表现为“罪”与“罚”的伦理探讨:欲求是“罪”的根源,“罚”则是责任的警示。信天翁象征基督之灵,它的被杀就是亵渎神;后来水蛇的出现则象征“圣灵”的复活;老水手的经历象征人类由“原罪”到忏悔到获得救赎的苦难历程。由于宗教在观念上对多种意识形态有着一种极强的整合力,在思维方式上又具有宏观性、终极性的特性,因而也就自然成了柯尔律治精神感受的借助之物,或者说是他心灵探求的一个表现手段。因而,与其说文本中“罪与罚”观念是宗教思想的体现,不如说是柯尔律治借用宗教术语对“欲求与责任”这一人类精神中的两极进行的一个最高意义上的概括。事实上,基督教的“罪与罚”观念在其实践意义上,亦早已成了西方人精神追求和心灵矛盾的写照。毋庸置疑,当华兹华斯等浪漫主义诗人们返归自然,将自己的情思融注于自然风物的时候,他们实际上是在描述着人与自然之间的那种平等、亲善、和谐的关系。可是,《老水手行》却给我们描述了这样一番情景:由于老水手射杀了一只信天翁,整只船都遭受了可怕的灾难:“……/水呀,水呀,处处都是水,/泡得船板都起皱;/水呀,水呀,处处都是水,/一滴也不能入口。/连海也腐烂了!哦,基督!/这魔境居然出现!/黏滑的爬虫爬进爬出,/爬满了黏滑的海面。”水手们“一个个砰然倒下,成了僵硬的尸堆”,老水手奄奄一息,孤独如死。此时,大自然所构成的氛围是一座炼狱,给我们的感觉不再是博大雄伟,而是沉重滞缓、神秘恐惧。
人类自从自然中分离出来,就有了人与自然的对立。这里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忽略了万物的有机统一,与自然日渐疏远;二是主张人类中心论,对大自然进行肆意掠夺和破坏。人类生存环境的日益恶化正是大自然对人类罪行的报复。作品中信天翁从上帝(即“太一”)居住的“雪与雾的国土”飞来,代表着神圣、高洁的自然法则的力量,是永恒宇宙的化身,是人类自由精神的写照。它紧随船行,表明自然对人类的呵护与关爱,体现着一种和谐共生的原始理念。老水手无知地将其射杀,漠视了这种和谐,侵害了生命共同体中其他生物的生存权利,因此不可避免地遭到自然的惩罚。与其说老水手射杀信天翁是无意的行动,不如说是作者的有意安排:故意让他处于大自然的对立面,品尝一下毁灭这种自由精神的后果。诗的最后,通过老水手的心灵忏悔对上述思想作了归纳:“对大小生灵爱得越真诚,/祷告才越有成效;/因为上帝爱一切生灵——/一切都由他创造。”
柯尔律治与华兹华斯一样时刻表现着对上帝的虔诚、对自然的崇敬,不过,他们心中的上帝并不完全等于基督教的上帝。在柯尔律治和华兹华斯看来,自然和人本身都是上帝的子民,人、自然与上帝是同在的。在《重临海滨》里,柯尔律治这样写道:“上帝与你同在,欢乐的海洋!/我满怀欢欣地又来向你致意!/海浪、航船,一切常动不息,/人们在你岸边多么心旷神怡。”“呵,种种希望又在我心中激荡,/随着希望健康也回到我的身上!/上帝与我同在,上帝在我心中!/如果生命是爱,我就不会死亡。”上帝在诗人心中的位置多么重要!只要与上帝同在,生命就有了欢乐。不过,诗人心中的上帝,其实就是自然万物,所以,他还写道:“而当我重临你喧嚣的海滨,/心中涌起千种希望和欢欣,/涌起无数亲切温馨的往事,/崇高的理想,蓬勃的雄心。”可见,在诗人的情怀里,亲临自然,就意味着“希望和欢欣”,与自然的相融总能令诗人萌发“崇高的理想,蓬勃的雄心”。诗人借歌颂自然而歌唱上帝,也是借歌颂上帝而表现自然的力量,因为歌颂自然本身不足以表达对自然的敬佩,而须以上帝为喻。人在自然中获得上帝的恩泽,这样,人、自然与上帝达到一种共融的和谐。
柯尔律治对自然神性的虔诚还充分表现在他的《这菩提树凉亭是我牢房》。1797年7月的一天上午,柯尔律治盼望已久的几位友人来到他的乡间住所造访,而恰在此时柯尔律治却因失事伤腿。当朋友们“正快乐地游逛”“重新眺望丘陵、草地、大海”时,柯尔律治不得不困在小小的菩提树凉亭里。不过,凭着对神圣大自然的感悟,诗人仍能拥有一颗快乐纯洁的心情。“环顾四周/凝视又凝视,变化万千的景色,/直到一切似乎都有了生命;/当上帝让人们目睹他的存在,/如许色彩面纱似盖着他的生灵。”“从此我将明白/自然绝不遗弃智者和纯洁的人;/纵使地方再小,那里也有自然,/纵使地荒物稀,也是悦目赏心,/使五种官能奏效,使我们的心/永远为爱和美开放!”
三、柯尔律治自然观的生态伦理启示
“人与自然”是一个体现人性与传达人类生存前途及精神景况的世界性母题。19世纪的浪漫主义即是这一母题在西方文学中的集中展现。伴随着自身物质生活方式和理性思维能力的不断变化和发展,人类对自然的认识与理解也不断发生着变化。从远古时代至今,人类对自然的认识曾经历了神话自然观、有机论自然观、神学自然观、机械论自然观、辩证唯心自然观,以及辩证唯物自然观——这样一个从“天人合一”、“天人对立”发展到“天人对立统一”的漫长演变过程。20世纪的现代化文明进程所带来的精神文化危机和物质文明劫难,促使人们对人与自然的关系进行新的反思和探索。
柯尔律治和华兹华斯同是英国浪漫主义文学最杰出的代表,只不过他们的表达方式不同。华兹华斯通过歌咏自然,而柯尔律治则通过把人置于自然的对立面来体现诗人早期的人文关怀。柯尔律治的《老水手行》乍听起来似乎是一个宗教神话般的说教故事,告诫人们因果相报的轮回。诗歌中充满了神秘且恐怖的情景,一种超自然的神力笼罩着万物。正因如此,诗歌出版后很长一段时期不被人们理解。当时,唯一肯定它的人是著名作家查尔斯·兰姆,他直觉地感到这首诗奏响了英语诗歌的新乐章。可是,就连他也只能说:“对这样一首诗,我们只能感觉、品尝和冥想,不能谈论、描述、分析和批评。”直到19世纪末,这种难以言说的状况才慢慢得以改变;20世纪的评论家们对这一作品也作出了各式各样的现代阐释。人们渐渐认识到,那个深藏于迷雾之中、令人困惑不解的超自然神力既不是基督教的上帝,也不是超验主义者的“超灵”,它其实就是渗透于物质世界中、不同物种间生命的相互依存和相互作用的自然之力。在宇宙中,信天翁虽然只是一个幼小的生物,但是,它的生命与人类的生命一样伟大,伤害它也就等于伤害人类自身。因此,人与其他物种之间应始终保持一种和谐相亲的关系。诗中老水手正是经历了一场生死劫难之后,才对生命价值有了一种全新的感悟。信天翁代表着神圣、高洁的自然法则的力量,它紧随船行,表明自然对人类的呵护与关爱,体现着一种和谐共生的原始理念。老水手无知地将其射杀,漠视了这种和谐,侵害了生命共同体中其他生物的生存权利,因此不可避免地遭到自然的惩罚。他所“感悟到的真理远远超越了宗教教规,而成为一种对宇宙万物和谐的肯定”。
《老水手行》用生态预警的方式向人类发出警告:人类正朝其大限一步一步逼近。任意掠夺自然、射杀野生动物的结局就是灭亡。柯尔律治等浪漫主义诗人提出的口号“回归自然”、“返回中世纪”,其实也就是寻找自然的上帝,隐遁自然的天国。不过,需要指出的是,这些浪漫主义诗人并非中世纪的虔诚教徒,他们所崇拜的上帝实质上是他们心灵的最高实在,他们所隐遁的天国无非是个人心灵流溢的自由天地。对于柯尔律治来说,寻找上帝就是在自己内心寻找世界的秩序和整一,隐遁天国就是隐遁到文学想象的自由王国,通过艺术创造,对分裂混乱的社会人生进行一个终极把握。贝特评论道:柯尔律治《老水手行》咏叹的不是命运悲剧,而是自然伦理或大地伦理的伦理悲剧,批判的是人类的骄妄和毫无“物道”的残暴。杀死无辜的鸟儿,标志着人类与其生存环境里的其他生命彻底决裂和完全对立,从此便成为生物界的局外人,成为被大地母亲所抛弃的孤儿,就像那个整夜徘徊在黑暗森林里的老水手。
现代环境自然观认为自然界是动植物之间、有机物与无机物之间、地球与其他星球之间经过漫长时间的地质演化与自然进化形成的动态平衡体。它是一种物质性的客观存在,同时又是充满活力的有机体。也就是说,自然界不仅包括宇宙的一切物质存在,它同时还指涉所有物质存在以其各自的运动方式交汇而成的运动系统。在这一系统中,不同运动形式之间和同一运动形式内部存在着内在的平衡关系,有机界生物界则存在着生态平衡和自组织机制。这种自然界本身的客观性和整体性,维持它呈现为一个自在自因的动态发展过程。现代环境自然观并未改变自然概念所涉及对象的范畴,而是重新界定了自然界的内在机制,明确了人类在其中的位置。人类虽然具有许多优于其他物种的特性与能力,但不等于人类在自然界中拥有绝对的优先权,可以随意剥夺其他物种的生存权利。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识到了这一点,并在为规范人类的实践活动而作出努力。
浪漫主义者认为,在“自然”的境界里,一切物质的、理性的束缚都被解除,人性可以舒展自如,自我情感可以尽情抒发,个体生命的价值能得到充分实现;自然不仅是人类的哺育者,也是人类的良师益友,二者有物质上的联系,更有精神上的相互依存。“自然”丰富了浪漫主义诗学的哲学内涵,成为浪漫主义诗学的理想境界。德国19世纪伟大诗人席勒(Johann Christoph Friedrich von Schiller)在《论朴素诗与感伤诗》(1796)一书中写道,自然是培育点燃诗之精神的唯一火焰,是诗之精神汲取力量的唯一源泉。当人与自然和谐统一时,人性充分地表现在现实中,诗人就必然要依据客观规律“模仿现实”;当人与自然分裂对立时,人性和谐成了追寻的理想,诗人就必然通过主观沉思“表现理想”,即“把现实提高到理想”。所以,“诗人或是体现自然,或是寻求自然”。席勒认为,在初始状态,人和自然是统一的,自从人脱离自然发展以来,变得越来越矫饰虚伪,缺失的自然愈显珍贵,现实与自然的统一也就成了人性完整的理想。席勒的观点体现了浪漫主义崇尚人与自然和谐共存、崇尚自由和个性解放的特点。不过,在追求理想人性的过程中,浪漫主义诗人虽然露出了非理性的端倪,但还十分朦胧,其深层仍未割断与自由、平等的理想和理性主义思想的联系,浪漫主义诗人的自由观念和生命意识在“自然”的境界里找到了终极归宿。浪漫主义文学中人文主义观念已经表现出对欧洲近代理性主义文化传统的反叛精神,这种反叛还没有完全摆脱理性主义思想的文化传统。浪漫主义文学的自由观念和生命意识的深层,包含了释放人的非理性的内容的潜在欲望,但这种非理性的背后实乃隐藏着诗人们对人的处境及命运与前途的理性思考。
从《老水手行》到《重临海滨》和《这菩提树凉亭是我牢房》,可以看出柯尔律治尊重自然神性、呼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整体观,这种与现代环境自然观相吻合的生态伦理意识也许最集中地体现在他的《思乡》:“或当你在夏日的庭荫里,/把结婚纪念日来庆祝,/儿女们在身旁嬉戏欢宴,/这天伦之乐是多么幸福。”这可以说是柯尔律治向往人与自然和谐相融的人间天伦之乐生活的最佳表达。人们在大自然的环境中才能享受天伦之乐,人与自然应该是一幅多么和谐共生的美景:如果没有夏日的温和、庭园的绿荫、成群的儿女,如果不是在结婚纪念日,人类幸福就无从谈起。这是柯尔律治自己构想的自然伦理的理想图景,也是我们生活在现代工业文明侵扰下的人们忽略而又渴盼的诗意生存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