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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藏富于民

——司马光评子思、孟子言义利(臣光曰4)

《通鉴》说孟子的老师是子思,《史记·孟荀列传》载,“孟轲,邹人也,受业子思之门人。”也就是说,孟子是子思的再传弟子。这且不去管他。

周显王三十三年(公元前336),孟子去见魏惠王,于是有了中国历史上著名的“何必曰利,仁义而已矣”的典故。南宋陈普据此写了一首诗,“道气凄凉七百年,招贤一举独非天。当场礼义难分别,回首空山重惘然。”孟子纵然聪智,对普遍信奉诈力的社会风气,也是无奈何。然孟子这句话(或者说儒家的义利辨)影响所及,应该说有些死读书的书生便把书读死,变得很腐儒,一点不通世务。进而口不言钱,称钱为“阿睹物”,仿佛一旦言钱,便沾污了他的冰雪情怀似的,这也是不可取的极端。

魏惠王一见风尘仆仆的孟子,当头直呼“老头(叟)”,很是不客气。接着说,“不远千里而来,亦将有以利吾国乎”。言外之意,你若是带着亿万身家来我魏国投资,那么我们欢迎,且把你当婆婆供着。外商嘛,要招待有招待,要优惠有优惠。若你的强项只是一根烂舌头,那对不起了,只能把你当轮子——滚吧。

孟子并不因为魏惠王的无礼而扭头就走,而是以他的辨才,教训了魏惠王一下。他说:“大王何必张口闭口就要利益呢,有仁义就足够了。如果君王只顾为国库谋利,士大夫只顾为家族谋利,士民只顾为自己谋利,上下起劲地追名逐利,那么这个国家不就危险了吗?只有仁爱的人才不会抛弃亲人,忠义的人才不会背叛国君。”

魏惠王对这个无懈可击的事理,也只得点头称“善”。但他听进去了吗?商鞅一度在他的手下,很能捞“利”的一个人,可是最终跑到秦国去了。由此可知孟子的命运。

《通鉴》卷二同时记载了孟子和子思的对话。孟子请教子思,牧民之道何先。子思说:“先利之。”孟子当即表示反对:“君子所以教民,亦仁义而已矣,何必利?”子思说:“讲仁义,就是为了让百姓得到利益。领导不仁,胡作非为,则百姓必然流离失所;领导不义,狐媚隐谋,则百姓也必然学样而尔虞我诈。这是大不利。所以《易》曰:‘利者,义之和也。’又曰:‘利用安身,以崇德也。’这才是利之大者。”

司马光“臣光曰”第3篇评论了这两则故事,虽只聊聊几十个字,可是他的义利观全在里面了。

司马光认为,子思和孟子的话,他们的思想内核是一致的,只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而矣。孟子见魏惠王(魏国首都大梁,所以“臣光曰”又称梁王,《孟子》一书称为梁惠王),此子估计很不怎么滴。司马光说:“夫唯仁者为知仁义之利,不仁者不知也。”算是没点名的批评他“不仁”。而他的儿子魏襄王,更不怎么滴,孟子给他的评价是“望之不似人君”。所以孟子对魏惠王只能言义,不能言利,否则被他抓了话头去,连你孟夫子都昌言利益了,他将更“利”得无忌禅。

而子思与孟子之间的对话,无疑是高端访问,都是聪明人,说话也就不必弯弯绕。从子思的话里,我们似乎可以看出,孟子在“谁行义”与“谁得利”这个问题上,还没有搞清楚。于是子思点拨了他一下。所谓“利”,就是说要让大伙得到实实在在的利好,这是所有国家政策的中心。而在上者行仁义,不乱来,百姓才会有好日子过。两者之间并没有什么矛盾。

由此可见,子思是典型的藏富于民的思想,司马光继承了这一思想。也就是说,“藏富于民”是儒家思想在经济上的最重要主张。管仲讲“衣食足知荣辱,仓廪足知礼仪”。他是主张富民的,孔子在《论语》多次表扬了管仲。可见子思的思想是由来有自。

纵观司马光的一生,他也在极力践行这个思想。他与王安石从好朋友变成对头人,起因就是对“利”的不同理解。司马光死命反对王安石变法,反对最力的就是“青苗法”。

“青苗法”有点类似现在的银行信贷,或者更象小额贷款。政府给农民提供紧缺的生产资金,待收成的时候连本带利归还。王安石规定的利息是二层,这从当下的民间信贷来看,也算是蛮高的。可是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往往达到四层的高利率。神宗要求“青苗法”按自愿的原则,不得摊派。但地方官为了政绩,为了完成任务,大多走摊派的路子。因此,高额的利息,往往弄得农户倾家荡产。

司马光非常反感王安石的敛财之举,把王安石以及条例司(王安石主持变法的机构)诸人比作汉武帝时期的桑羊弘。司马光认为天下财货就那么多,王安石的“开源”方法无疑是在盘剥百姓。因此,他提出“节流”,政府缩减一切不必要的开支,该省的就得省,从皇帝做起。但这个方案没有获得通过,于是司马光毅然离开朝廷,闲居洛阳,一心编写《通鉴》。

王安石“三不足畏”的精神,很见胆气,显见其变法到底的决心。但效果很糟,后人才将靖康之变的罪过溯源到他的头上。直到清末以至现在,王安石的路子才得到支持。但我本人不认可王石安的做法。单就“青苗法”来说,初衷很好,但结果更象高利贷商人的行为,所以不得人心。

司马光开初也支持变法,只是变法的路数不同罢了。熙宁三年(1070),他给王安石的信中说:“自古圣贤所以治国者,不过使百官各得其职,委任而责成功,养民者不过轻租税,薄赋敛。”此即司马光经济之理想,他要藏富于民,而王安石却是要将天下财力收归到政府手中。他们的最大分歧便在这里。

自然,司马光也不是腐儒,他也谈利,而且谈得很具体。司马温公晚年为相,经常过问官员的生活质量,工资拿来够不够开销(每询士大夫私计足否)。人怪而问之。公曰:“倘衣食不足,安肯为朝廷而轻去就耶?”做官做到饭都吃不饱,他会为国效力嘛。“轻去就”这里应该理解为敢坚持原则而不惜丢官弃职。

而司马光本人对钱财却相当不看中。嘉祐八年(1063),宋仁宗驾崩,遗命赐群臣金珠,值百余万钱。司马光与同列上疏切谏,朝廷不许。司马光于是将所得的珠宝分为二份,一份捐给谏院,作为办公费用,一份送给亲戚,义不藏于家。治平四年(1067),宋英宗下葬,司马光奉命任山陵仪仗使,朝廷赐给他绢一百匹、钱二百贯,充当盘缠。过了二天,又赐给他箔金五十两,银三十两。司马光“三上章辞”,朝廷最终拿他没办法。

元丰元年(1086)九月初一日,68岁的司马光老病而死。其身后是床箦萧然,枕间唯有一卷书。好友吕公著因此写了一幅挽词:“漏残余一榻,曾不为黄金。”

注:见《乾·文言》,大意是说:有利,是事义的和谐。

见《周易·系辞下传》,大意是说:学者利於施用、安处其身,是为了增崇美德。

附:臣光曰:子思、孟子之言,一也。夫唯仁者为知仁义之利,不仁者不知也。故孟子对梁王直以仁义而不及利者,所与言之人异故也。(《通鉴》卷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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