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力铁
八届十中全会后,在全国部分城乡开展了“五反”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后来被统称为“四清”运动)。在这一运动中,刘少奇倾注了很多的心血,真心真意想通过这一运动解决好干部作风问题,但努力的结果却是使人意想不到的。刘少奇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而毛泽东却认为他是“形‘左’而实右”,最终定下了要把刘少奇从政治上搞掉的决心。刘少奇从“四清”运动的领导者最终成了它所导致的“文化大革命”的对象。
应该说,无论“形‘左’”还是“实右”,都是当时以“左”倾思想为标准得出的认识,本身是不科学的。但是,透过历史的迷雾,这种不科学,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文化大革命”前,我们党的许多领导人既受“左”的思想影响,同时又努力坚持实事求是,在矛盾中探索的曲折过程。
一、刘少奇把“四清”作为解决干群矛盾的新途径
在我们党就要取得全国胜利时,刘少奇曾经向有的同志提出过这么一个问题:“创业难呢,还是守成难呢?历史上从来有这个问题。得了天下,要能守住,不容易。很多人担心,我们未得天下时艰苦奋斗,得天下后可能同国民党一样腐化。他们这种担心有点理由。在中国这个落后的农业国家,一个村长,一个县委书记,可以称王称霸。胜利后,一定会有人腐化,官僚化。如果我们党注意到这一方面,加强思想教育,提高纪律性,就会好一些。”
建国以后,刘少奇非常注意干部作风问题。他多次指出:“同志们应该记住,我们党是掌握了全国政权的执政党,许多党员是国家政权的各级领导人。处于这种执政党的地位,很容易滋长命令主义和官僚主义的作风。事实上,这些脱离群众的作风,在有些地方、有些部门、有些同志身上,表现得相当严重。”还有就是:“有不少干部,处处讲究生活上的享受,对群众的疾苦漠不关心。在不少干部中间,那种摆排扬,闹阔气,假公济私,明目张胆地挥霍人民财产的特殊化作风,在最近一个时期内有了滋长。”
针对实践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刘少奇认为:“思想政治方面,最大的问题就是共产党和群众的关系问题,就是共产党和工人、农民、学生、解放军战士、知识分子、各民主党派和少数民族等七个方面的问题。”“人民内部的矛盾,现在是大量地表现在人民群众同领导者之间的矛盾问题上。更确切地说,是表现在领导上的官僚主义与人民群众的矛盾这个问题上,虽然有些矛盾问题不在领导方面,但我们是在领导国家,站在领导的地位,社会上一切不合理的现象,一切没有办好的事情,领导上都有责任。人民会来责问我们国家、党、政府、经济机关的领导人,而我们对这些问题应该负责任。因此人民群众跟领导机关之间的矛盾,现在是突出地表现出来。”
正是出于这样的认识,八届十中全会后,刘少奇把这个问题和阶级斗争联系在一起,对解决干部作风问题进行了新的探索。
把执政党的干部作风和阶级斗争联系在一起,从认识上起源于七届二中全会。毛泽东提出要警惕资产阶级“糖衣炮弹”的攻击,要求“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这个思想实际上成为建国后一段时间里我们党解决干部作风问题的认识基础。应该说这个认识本身是对的,问题只是在于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我们不能简单地用阶级斗争来认识和处理干部作风问题。八届十中全会以前,刘少奇虽然一直非常关注并强调干部作风问题,也把对这一问题的认识上升到与资产阶级思想作斗争的原则高度。但他从总体上说,是把干群之间的矛盾作为人民内部矛盾(尽管是主要的)来认识和处理的,实际上没有把干部作风笼统地当作阶级斗争来处理。从“七千人大会”上他的报告和讲话中就可以看出,他用了很大的篇幅来讲干部作风问题,但在强调它的重要性时,主要又是从组织制度和个人品质来认识这一问题的。结合党内的反倾向斗争,他仍然强调:“我们在党内的具体斗争中,应该有什么反什么。”“要实事求是地进行党内斗争。”
八届十中全会,是刘少奇对这一问题认识的一个转折。在毛泽东对他进行批评以后,他无保留地接受了毛泽东关于阶级斗争的观点。在全会的最后一天,刘少奇作了一次讲话。讲话中,他首先表示赞成毛泽东的讲话,认为两条道路的问题还未最后解决,谁胜谁负的问题还未最后解决,要准备资本主义复辟,并对邓子恢、彭德怀作了严厉的批判。最后他提出:“必须在党内加强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教育,以便抵制各种各样反动的思想,资产阶级的思想。”在强调社会上的阶级斗争,批判党内持不同意见同志的同时,把重点放在了干部作风问题上。
尽管刘少奇没有对如何抓阶级斗争谈具体意见,但八届十中全会以后,各地在传达贯彻会议精神中,实际已经开始把抓阶级斗争的重点放在解决干部作风问题上。毛泽东会后到许多地方了解贯彻情况,抓了湖南和河北两个讲社会主义教育的典型。1963年2月,中央在北京召开工作会议,又决定根据这两个省的经验,在农村开展以“清账、清库、清工、清财”这“四清”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在城市开展厉行增产节约和反对贪污盗窃、反对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分散主义、反对官僚主义为主要内容的“五反”运动。不久,毛泽东又在杭州召集有部分中央政治局委员和大区书记参加的小型会议,讨论制定了“四清”运动的纲领性文件——《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简称“前十条”)。此后,以城市“五反”和农村“四清”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在全国部分城乡正式开展起来。
开展“四清”运动并不是刘少奇的主张,八届十中全会后一段时间,他的主要精力还放在经济工作和国务活动方面。杭州会议后,1963年4月12日至5月16日他和陈毅一道,访问了印尼、缅甸、柬埔寨和越南四国。访问回国到昆明后,才看到“前十条”。但他对文件的内容是很赞成的。因为在杭州会议上,他就赞成毛泽东的意见,表示“八届十中全会讲阶级、阶级斗争,现在要正式部署一个行动,搞一个阶级斗争。对象是投机倒把、贪污盗窃、严重的铺张浪费、蜕化变质、违法乱纪、分散主义。总是口里讲阶级、阶级斗争,不办事情,不好”。确实,1958年大跃进、人民公社之后,特别是在三年困难中,工厂、农村都出现了许多不良的现象,一些干部脱离群众,官僚主义,多吃多占,贪污腐化,加剧了困难,引起了群众的不满。刘少奇既然多次强调要认真解决这些问题,而且他在八届十中全会上的讲话也已经从阶级斗争、反修防修的高度来重新认识解决这些问题的必要性,现在,问题只是如何把这一认识和思想付之于实践了。既然“阶级斗争,一抓就灵”,刘少奇也开始把“四清”运动作为一种解决干群矛盾的新途径,积极进行了自己的探索。
二、刘少奇的新努力、新探索
刘少奇真诚地期望通过这场运动,能对干部的思想革命化起到推动作用,就像“前十条”引用毛泽东的话所说的那样:“使我们的党进一步成为更加光荣、更加伟大、更加正确的党,使我们的干部成为既懂政治,又懂业务,又红又专,不是浮在上面,做官当老爷、脱离群众,而是同群众打成一片,受群众拥护的真正好干部。这一次教育运动完成之后,全国将出现一种欣欣向荣的气象,差不多占地球1/4的人类出现了这样的气象,我们的国际主义的贡献也就更大了。”为了实现这样的目标,刘少奇对“四清”运动倾注了越来越多的心血。
刘少奇对“四清”运动的正确性和必要性是深信不疑的。但如何进行这么一场阶级斗争,他也在探索它的规律和方法。实际上,从运动一开始,刘少奇就意识到,这是一次新的尝试和探索。他异乎寻常地强调领导干部要亲自下去蹲点,取得直接的经验。甚至说:“我们各级负责干部、领导同志,自己不去取得这种直接的经验,那就不能做领导工作了。”1963年11月,他不顾自己身体有病需要照顾,干脆睡地铺,让夫人王光美化名“董朴”,作为“四清”工作队员到唐山专区抚宁县卢王庄公社桃园大队蹲点,后来又参加了其他地方的“四清”。一直到“文化大革命”前不久,除了王光美,刘少奇还让儿子刘允若,秘书刘振德参加“四清”运动。在整个运动期间,刘少奇始终有身边的同志在“四清”第一线。这在过去和其他工作中是很少见的。刘少奇这么做,除了基于对“四清”运动正确性和必然性的认识,让他们也得到锻炼之外,也有随时了解运动进展情况,取得第一手试点情况的含意。
刘少奇1964年9月曾给一位省委第一书记写过一封当时影响很大的信。在这封信里,刘少奇批评这位同志在一个关于“四清”的讲话中没有创造,空话连篇,是一篇教条主义的讲话。刘少奇认为,“四清”运动说明,有不少干部对实际情况缺乏了解,必须重新了解情况,重新组织革命的阶级队伍,才能进行当前的革命斗争。刘少奇在信中特别说到,这个批评不是针对他一个人的,而是因为党内已有一部分干部犯同类性质的错误。这封信所表达的观点不一定是正确的,但信中体现的方法却值得我们深思。它至少说明,刘少奇是如何努力在反修防修的目的下,用阶级斗争的理论和方法来解决干部作风中出现的一些新矛盾、新问题。
另外,在我们党进行的政治运动中,还没有任何一次像“四清”运动这样强调试点,并多次进行试点的。几个对运动起指导作用的纲领性文件,不是“草案”,就是“修正草案”,甚至就连最后一个重要文件——“23条”,也是以“讨论纪要”的形式,回答“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并没有以决议或决定的名义,形式上保留着很大的修改余地。因此,从刘少奇对整个运动的指导来看,他确实是真诚地把它作为解决干部作风问题的新途径来加以探索的。这一点,和毛泽东着眼于党内不同意见的深层次因素,着眼于政治路线上的反修防修是有所不同的。
三、探索中的曲折
在用阶级斗争扩大化的理论指导“四清”运动中,刘少奇经历了一个曲折的探索过程。
《前十条》下发后,各地立即在一些社队进行了试点。试点中,暴露并发现了一些政策界限不清,乱打乱斗的问题。在没有也不可能从指导思想上发现问题的情况下,中央只认为有必要对运动中的一些具体政策做出明确规定。在刘少奇参与、主持下,1963年11月,中央下发了《中共中央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即《后十条》。在把“四清”运动进一步明确定位在以解决干部作风问题为主的基础上,这个文件高度评价了《前十条》,明确提出了“以阶级斗争为纲”,认为深刻领会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社会中阶级、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的思想,是正确开展和领导“四清”运动的关键,同时又试图对运动的开展规范化,对加强领导,注意政策,防止扩大打击面作了一些具体规定。不难看出,《后十条》集中反映了刘少奇等人既要通过抓阶级斗争来很好地解决干部作风问题,又想努力防止过去在历次政治运动中出现过的“左”倾现象这一思想和认识上的矛盾。
运动刚开始的时候,刘少奇就和毛泽东一样,担心有些干部会敷衍了事,使运动走过场。《前十条》和《后十条》都反复强调:“这个运动要一批一批地、踏踏实实地搞深搞透,要严格防止敷敷衍衍‘走过场’。”于是,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思想指导下,强调发动群众,干部“洗手洗澡”,人人过关,不恰当地扩大了干部作风中存在的问题。这样就导致一方面对干部中的问题估计得越来越严重,一方面基层干部的抵触情绪也越来越大,而这种抵触情绪反过来又加重了对问题的估计。1963年,毛泽东根据有的省报告中所说现在斗争的焦点是敌人千方百计篡夺基层领导权,使集体经济向资本主义“和平演变”的情况,多次提出1/3的基层权力已经不掌握在我们手里的问题。1964年,刘少奇开始提出犯有严重四不清错误的干部,在上面大体都有根子,要注意上面的根子。在1964年5月至6月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上,刘少奇认为有些地方四不清干部对工作队的办法是“喂、顶、拖、混”,提出要想办法摆脱他们,开始不再强调依靠基层干部。在这次会议上,还印发了甘肃省委和冶金工作部党组关于白银公司夺权的报告,把白银公司工作中确实存在的问题大大扩大了,说白银公司已经由一个全民所有制的社会主义企业,变成了由贪污盗窃、投机倒把集团,也就是地主、资产阶级所统治的企业。不久,中央又转发了陈伯达在天津小站“四清”中把基层干部打成三个“反革命集团”的材料,制造了一个农村夺权的典型。
实事求是地说,1964年下半年“四清”运动进入以夺权为主要内容的阶段,是“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指导思想发展的必然结果,并不完全是刘少奇个人的责任。但是,刘少奇在这一阶段,对“左”倾错误的发展的确是起了很大作用的。这段时间,中央决定成立“四清”、“五反”指挥部,毛泽东推举刘少奇挂帅。此后,为了推动运动的开展,刘少奇采取了一系列激烈的措施。首先,他同意批发王光美1967年7月5日在河北省委工作会议上作的《关于一个大队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经验总结》,因为这个报告实际上是体现中央工作会议精神的一个具体典型。这个后来被称为“桃园经验”的报告,着重介绍了如何冲破基层干部为运动设置的所谓“障碍”,最后归结到犯严重“四不清”的干部根子在上面,即和上级机关的干部互相勾结,上面有靠山,有保护的问题。中央在批发这个报告时就指出,不能片面地强调依靠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要先发动群众,等群众充分发动起来以后,再适时地提出实事求是地对待问题。这个思想实际上也就是刘少奇的思路。其次,刘少奇依照毛泽东的指示,根据“桃园经验”对《后十条》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后十条》正式提出,对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可以依靠的就依靠,不可以依靠的就不能依靠”。第三,在运动的组织和开展方式上,刘少奇提出了集中力量打歼灭战的问题,认为,“一个县可以集中工作队员数千人上万人,声势浩大”。为了保证这些措施的贯彻执行,刘少奇还明确并严厉地提出要反“右倾”,认为主要危险是“右倾”,要克服“怕左不怕右、宁右勿左”的问题。在刘少奇的大力推动下,“四清”运动在1964年下半年以更大的声势在一些地方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形成了所谓“村村点火,处处冒烟”这样一个以斗争开路,搞人人过关的局面,促使了“左”的错误进一步发展,使不少基层干部受到不应有的打击。如河北省张家口地区在开展夺权斗争和反右倾后在怀安、万全两县进行的试点中,被定为“四不清”的干部分别占到全县干部总数的70.5%和71.5%。有的地方在运动中被宣布为“四清”下台干部的占到了原有社队干部的一半以上。夺权斗争的开展,尽管主要还是针对干部作风方面的具体问题来说的,但其本身被认为是为了发动群众的政治斗争,解决经济上“四不清”问题的首要条件。这在个别问题特别严重的地方和单位是必须的,而当时把它作为一个带普遍性的问题提出来,实际上就已经偏离了解决干部作风问题的初衷,使之走入了曲折。
四、矛盾和困惑中的执着
“四清”运动所经历的曲折,反映出刘少奇在以“阶级斗争为纲”来解决干部作风问题的愿望和努力中,也是充满着矛盾,表现出一定的困惑的。
首先,他要解决的是干部作风中的问题,一方面对干部中存在的问题作了过于严重的估计,要求大家从思想上要站在阶级斗争的政治高度来认识和推动这场斗争,另一方面在工作中又努力把着重点放在解决具体问题上。在提出夺权的阶段,刘少奇把有些地方的问题看得很严重,强调要反“右倾”,认为“桃园经验”具有普遍意义,要先从政治上解决问题,但是,他同时也还反复表示:“各个地方、各个大队的情况,又是各不相同的,都有它的特殊性,所以主观上不要有框框,一切要从实际出发,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因此尽管强调夺权,但中央并没有作出一定要夺权,一定要先搞政治斗争的要求,党内很多同志的认识和注意力也仍然放在“清经济”等具体问题上,就是对当地组织和干部中问题作了过于严重估计的单位,运动主要还是围绕着一些具体问题展开的,重心仍在解决具体问题上。
第二,在撇开基层组织,强调放手发动群众的同时,又在不断地强调加强党的领导。刘少奇积极赞成并通过的《后十条》提出要把放手发动群众放在第一位,为此改变了运动初期依靠基层组织的作法,提出整个运动都由工作队领导。但是这样做的同时他更强调的还是加强党对运动的领导。因为提出整个运动都由工作队领导,固然有撇开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的一面,但更强调的还是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因为工作队是上级组织派出的,是上级党组织领导运动的一种特殊方式。就在批转天津小站和白银的经验时,中央当时还明确指出:小站和白银厂等地,“在夺权以前,都由上级派人进行了长期的工作,才确定地认识这些地方的领导权不在我们手里,才下决心进行夺权斗争”。如果“盲目地进行夺权斗争,那是要犯错误的”。强调夺权要经过上级党组织认定和批准。为此,中央严格规定了对各级干部进行处理的审批权限,规定对县长、县委书记以上的干部进行纪律处分要按干部管理范围报省委或中央局审查决定,并不同意乱批乱斗,对一些影响比较大的个人和单位,比如对有全国性的劳模的人大代表所在单位的“四清”工作,甚至明文规定应当由省委直接抓。
第三,一方面强调上面的根子,但重点又放在解决基层的问题上。“四清”运动主要是在基层进行的,刘少奇后来尽管提出要注意挖上面的“根子”,但这个上面是相对而言的,目的还在于解决基层的问题,主要还是针对具体问题来说的。“桃园经验”中就说:“一个大队真正搞彻底了,是可以发现一些公社干部、区的干部、甚至是县的干部的问题。”“犯严重‘四不清’的基层干部,大体上在公社、区、县都有靠山、有根子。送礼,请吃,甚至发展到相互勾结,上边就有人保护他了。”这里很明显并不是指领导方针、路线这样大的方向性政治问题。从运动中看,除了涉及个别领导同志,地委以上领导机关基本上没有触及,绝大多数地委和所有省委都站在领导运动的第一线,没有成为运动的对象。
第四,点和面的不同。“四清”运动一开始,中央就提出要通过试点,有领导地、分期分批地、有步骤地去推行。当时系统地开展运动的叫“点”,一般进行教育的叫“面”。“点”上逐渐以搞运动为主,而“面”上,中央仍明确规定是以生产为中心。刘少奇提出集中力量搞运动,派出工作队,搞大兵团作战的主要指“点”。刘少奇想把“点”上的运动搞得快一点,其中也有尽快完成任务,以便集中力量搞好生产的意图。
上述四个方面,反映了他在解决干部作风问题上的探索中,一方面坚持实事求是,另一方面又难以摆脱“以阶级斗争为纲”这一错误指导思想的深刻矛盾和他思想中的困惑。
正因为刘少奇思想中的这种矛盾,一方面他在“四清”运动中积极推行了一些“左”的政策,发展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左”倾错误,另一方面,他又不断地力图限制这些错误。所以,他在毛泽东不断提出“官僚主义者阶级”、“走资本主义道路的领导人”、“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中央出了修正主义怎么办?”这样的新概念、新问题,对“四清”运动性质的认识也不断升级的情况下,仍然坚持认为“四清与四不清的矛盾是主要的,运动的性质就是人民内部矛盾跟敌我矛盾交织在一起”。以致与毛泽东在1964年12月20日的政治局会议上发生了冲突。刘少奇这种矛盾中和困惑中的执着,不但使毛泽东认为刘少奇是“形‘左’实右”,也使毛泽东证实了自己中央要出修正主义的错误估计,把所谓反对赫鲁晓夫式人物的矛头对准了刘少奇。此后,毛泽东对刘少奇“挂帅”领导的“四清”运动失去了兴趣,开始寻找一种方式来公开地、全面地、自下而上地揭露黑暗面,把走资派篡夺的权力重新夺回来。刘少奇曾经十分期望能通过抓阶级斗争、反修防修,实现干部思想革命化、改善干群关系的“四清”运动,就这样终于走向了自己的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