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在过去四十余年的创作生涯中,奥兹一直追寻文学技巧与文学类型的实践与更新,那么发表于2007年的中长篇小说《咏叹生死》则是其进行创新尝试的一个例证。
这篇在希伯来文首版问世时只有102页的小说不同于奥兹以往的任何作品。它不再以人物或情节为中心,不再将焦点置于家庭、社会与历史;而是将关注点转向人的内心世界,具体地说,转向作家的内在的或者想象中的世界,借披露动态中的想象世界来猜测“他者”的生活,展示创作的过程。
小说的背景不再是奥兹经常选取的耶路撒冷古城或者是风格独特的基布兹集体农庄,而是20世纪80年代的特拉维夫。主人公是一位四十多岁、功成名就的“作家”,奥兹没有交代这位“作家”的真实姓名,在希伯来文中只称其为“Ha mehabber”。“mehabber”在希伯来文中意为“著作者”或“作家”,“Ha”的用法类似于英文中的定冠词“the”,用在名词前表示特定的人或事物。英文将其翻译成“the Author”。熟悉奥兹的读者不免掐算,该“作家”与出生于1939年的奥兹在当时年龄相仿,而以无名氏作家为主要描写对象的作品多带有自传性。对此,英国作家亚当·马尔斯-琼斯曾经在《观察家报》的一篇书评中提出异议。而在笔者看来,对于一向喜欢把自己的人生经历与体验融入到创作中的奥兹来说,虽然在《咏叹生死》中仍然流露出自己的人生与思想轨迹,但《咏叹生死》显然不同于《爱与黑暗的故事》,并非一部自传体小说。
小说集中描写不知名“作家”一天之中八小时的经历与想象。时值特拉维夫一个闷热而令人焦躁的夏季傍晚,即将前去好书俱乐部与读者见面的“作家”,坐在一家咖啡馆里设计各种各样读者可能提出的问题:
你为什么写作?你为什么采用这种方式写作?你是否有意对你的读者施加影响?如果有,你以什么方式影响他们?你的故事起到什么作用?你是不断地涂抹修改,还是一下子写出头脑中之所想?怎样才能成为名作家,成名对你的家庭有什么作用?你为什么几乎只描述事情的负面?你怎样看待其他作家,谁对你有影响,谁令你无法忍受?顺便说一句,你如何界定自己?你怎样对攻击你的人予以回应,你对此有何感受?他们怎样攻击你?你是用笔写作,还是用计算机写作?你每本书挣多少钱?你的故事是取材于想象,还是直接取材于生活?你前妻怎样看待你作品中的女性人物?你为什么离开你的第一任妻子,还有第二任妻子?你是在固定的时间里写作,还是等缪斯女神光顾时写作?等等。
“把手指放在伤口上”:阅读希伯来文学与文化奥兹和他的《咏叹生死》这些是创作中的基本问题,也是以色列作家在观众面前经常会被追问的问题,也许是所有作家在观众面前会被问及的问题。回答的方式多种多样,从中既蕴借着作家的人生与创作体验,也透露出作家本人的修养、智慧与才华。但是,我们的主人公尚未就这些问题准备好巧妙或者闪烁其词的答案时,注意力就被一位身穿短裙、乳峰高耸的年轻侍者吸引过去,于是情不自禁地把她当成自己笔下的人物,将她命名为莉吉,编织起她在少女时期的故事,以及她与一家著名足球队的候补守门员查理和水上选美比赛亚军露茜之间的三角恋情。随即又编织起邻桌两个五十多位中年男子的故事,以及从这两位中年男子口中听来的一位靠买彩票而发迹、而今却身患癌症的商人欧法迪亚·哈扎姆的故事。
作家身为“扒手”窃取周围人生活细节将其作为作品素材,曾经以片段形式见于奥兹的自传体长篇小说《爱与黑暗的故事》。据奥兹描写,年幼的他跟随父母到耶路撒冷那几家颇具欧式风格的咖啡馆里喝咖啡,父母与一些名人雅士无休无止地谈论政治、历史、哲学和文学,谈论教授们之间的权力斗争以及编辑、出版商内部的错综复杂时,他就学会做“小间谍”,能从咖啡馆里的陌生人的衣着和手势上,从他们看的报纸或是点的饮料上,猜出他们是谁,他们是哪里人,他们是干什么的,他们来这里之前干了什么,之后他们会到哪里去。根据某种不确定的表面迹象,为他们编织出错综复杂但激动人心的生活。这种构思方式,我们可以借用《纽约时报书评》上一篇关于《咏叹生死》的书评中的术语“想象他者”来加以命名,它再度成为《咏叹生死》中布局谋篇的主要技巧。也可以说,写作,对于奥兹来说,是一种触摸他人而自己又不被他人触摸的方式。他把大量的讲故事的才能运用在构筑小说主人公对周围人的想象上。这种手法可以让读者了解作家的创作过程,又能让读者参与到创作过程之中。用奥兹的话说,读者希望菜肴已经备好,但实际上是我把他们请进了厨房。
小说主人公——“作家”从咖啡馆来到文化活动中心,当一位文学评论家尖声尖气地就“作家”近作与各种各样同代人的作品以及前辈作家进行比较,找出相似性、寻找影响、确定产生灵感的渊源、展示内在的肌理、指出各种层面与水平、强调让人意想不到的联系并深入故事的最深层时,“作家”则在凝视他的观众,从这儿窃取一副苦涩的表情,又从那儿窃取一副猥亵的表情。他把一个大约16岁的忧郁男孩命名为尤瓦尔·大汗,将一个貌似有文化的妇女命名为米丽亚姆·奈霍莱特,在她与男孩之间建立了一种脆弱的联系。“作家”任思绪信马由缰:也许采用第一人称,以某位邻居,比如说耶鲁哈姆·施德玛提的视角来讲述这个故事颇有味道,耶鲁哈姆·施德玛提便是那个邀请他前来做讲座的矮胖的文化管理员;也许能够从文学评论家(他现在正在阐述在创作中转换视角的悖论)那里拿来一两个特征放到经验丰富的文化管理员身上。大厅后排的一个六十多岁、消瘦干瘪的男人因为窃笑,便被他想象为丢了工作,与半身不遂的年迈母亲挤在一张床垫上。而轮到自己发言时,“作家”时而显得兴致极好,用自己也难辨真伪的话语,用不止用过一次的答案回答观众问题;时而摆出孤独、忧伤、又具有文化敏感性的一副表情,堆积着一个又一个谎言……
小说的主要故事之一是“作家”与在读者见面会上认识的女朗诵者拉海尔·莱兹尼克的短暂交往。拉海尔·莱兹尼克是一位35岁的单身女子,羞怯而腼腆。在中年“作家”眼中,拉海尔近乎漂亮,但并不吸引人。作家则酷似猎艳老手,主动提出送拉海尔回家,伺机接近她,引诱她。拉海尔恐慌、尴尬到了极点,像“一只走投无路的松鼠”。但在惶恐中又隐含着期待。“作家”先是克制自己离开了拉海尔的公寓,在街上游荡,而后又返回到她的住处。“作家”与拉海尔之间的一夜情亦真亦幻,基本上是源自“作家”的想象。但却是奥兹所有小说中最细致绵长的性场景描写。“作家”与拉海尔在身体接触过程中的细微感受:尴尬、恐惧、欲望、骄傲、满足、失败……从无爱到无欲,也许是对人类生存境况的一种隐喻,喻示着人在最基本交往过程中的不安全感。现实与想象之间的界限逐渐模糊。
与奥兹的其他作品相比,《咏叹生死》更具有心理现实主义小说的特征,也有人将其称作后现代主义小说。它虽然远远不如《爱与黑暗的故事》那么厚重,但是批评家们一致认为,《咏叹生死》不愧出于大家之手,让人身不由己地沉浸在阅读过程之中。有时让人津津乐道,有时又不免由书中人物的遭际反观自身,对生与死这类带有永恒色彩的问题生发感悟。
小说的希伯来文标题取自希伯来语诗人茨法尼亚·贝特-哈拉哈米的同名作品。而诗人在《咏叹生死》中写下的“没有新郎就没有新娘”的诗句在作品中数次被引用,成为跳动着的隐喻,概括出生存本身带有辩证色彩的二元组合:生死相依,阴阳相济,有无相生。实际上,贝特-哈拉哈米是一个虚构的人物,他的韵文出自奥兹之手,在相当程度上歌咏的是奥兹之志。奥兹曾对笔者谈起,他借用“咏叹生死”这个题目是想展示大千世界中的生活琐事与情感,而作品中所描写的一切均与生死相关,可说是吟咏出小说的希伯来文题目中所明示的“生死之韵”(或“生死之歌”,Harozei Hahaim ve Hamavet)。
书中的20几个人物,基本是在艰难世事中求生的普通人。他们的欢乐与痛苦,忧郁与苦闷,思索与仿徨,爱与欲,生与死,构成生死之歌中的一个个音符。诸多人物的一世人生,犹如花开花落,云卷云舒,昼夜交替,四季更迭,蕴含着世间万物由盛及衰、草木从荣到枯的规律。人生悠忽兮如白驹之过隙,辉煌与欢乐总是过眼烟云,情缘与偶遇难免转瞬即逝。当主人公年幼时,诗人贝特-哈拉哈米的诗歌曾经在各种仪式、各种庆祝活动或公众集会上被引用,被歌唱,可是如今他的声名已经被人们遗忘,他诗歌的词语和旋律也几乎被遗忘,人们甚至长时间不知道他的生与死,直到作品末尾才交代他在睡觉时死于心力衰竭。在他笔下,物体与爱情,衣装与思想,家园与情感,一切变得破败与乏味,最后归于尘土。商人欧法迪亚·哈扎姆曾拥有蓝旗亚轿车,喜欢和金发碧眼的俄罗斯姑娘在城里兜风,或到土耳其赌场消遣,经常前呼后拥,风光无限,而今身患癌症躺在重症监护室,气息奄奄,昔日朋友不知去向,甚至无人来清理他的尿液管袋。文化管理员耶鲁哈姆·施德玛提虽然积极乐观,一脸阳光,但病魔缠身。莉吉与查理、查理与露茜虽然成就了露水姻缘,但最终分离。罗海尔与“作家”虽然拥有一席之欢,但永远不会有结果。数次丢掉饭碗的阿诺德·巴托克一边照顾年逾八旬、瘫痪在床的老母,一边探讨永生问题。结果发现:
成双成对来到世上的并非生与死,而是性欲与死亡。由于死出现在生之后,比生晚出现千万年,很有可能希望死有朝一日将会消失,生则不会再消失。因此永生便在逻辑上具有了可能性。我们只需想办法消灭性欲,便可以具有从世上消除痛苦,消除死亡之必然。
阿诺德在对永生问题进行探讨时,得出的显然是形而上的结论。而书中人物的生与死,沿袭的则是所谓“生之来不能却,其去不能止”的自然之道。也许,这正是奥兹本人对“生死之韵”的咏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