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李唯的小说
十几年前,读《腐败分子潘长水》,给我留下极深的印象。此前我没有读过李唯的小说,此后我记住了“潘长水”的名字,也记住了李唯的名字。李唯的小说,写得曲折、深透,而又平实、亲切,有自己的腔调和情调,有自己的气质和性格。初看上去,他写小说,似乎大不咧咧,有点嘻嘻哈哈地闹一闹的意思;他的幽默也是有感染力的,会时不时地会惹人笑出声来。但是,读着读着,你脸上的表情和内里的心情,就起了变化,就笑不出来了。在那幽默的背后,是含着深深的感喟的,是有着下坠的心绪的。你因此便沉重了起来,甚至有一种悲从中来的感觉。
写小说的通病,是停留在表面的浮泛化与率尔操觚的简单化。有的小说家,得着一点素材,便不加深思,不事开掘,以近乎随便的方式敷衍成篇。这就造成了叙事的无意义和普遍雷同,术语谓之“同质化”。这样的小说,读时便觉无趣,读罢一如没读,——既没有阅读的美感和欣快,也没有人生经验的增加和丰富,只觉得浪费了宝贵的时间和精力,甚至有被戏弄的沮丧感和懊恼感。
好的小说,是从里往外写的小说。它写人物,必深入其内心,设身处地,悬拟揣想,直至将每个人物的个性气质、言行举止,都了然于心,将他的所喜所恶、所爱所恨等种种心思,都了然于心,将人物之间的关系以及影响他们的环境因素,都了然于心,这才下笔来写。这是一种充满怀疑精神和反讽精神的写作态度,是一种与消费时代的娱乐主义和功利主义反道而行的叙事路径。它感兴趣的,是人物以及生活的复杂性。这样的小说意味着发现,具有解蔽的性质,——它要在人们习焉不察的生活表象下面,发现那些被遮蔽的真相和本质。
李唯的小说,就属于这种从里往外写的好小说。他对人性和权力的主题极感兴趣。他的小说有一个基本的主题,那就是探索人性异化和权力腐败的秘密。严肃而重大的主题,要求一种既有思想深度又富有人性内容的写作路径。仅仅满足于渲染人性的阴暗和权力的丑恶,仅仅满足于嘲笑和挖苦,是远远不够的,甚至会适得其反。李唯无疑是意识到这一点的,所以,在写《腐败分子潘长水》的时候,他就写出了一个“另是一种”的“腐败分子”。他从人物的“自尊心”入手展开叙事。这是一个极高明的角度。因为,做为一种精神价值,尊严感——它的延伸物是“自尊心”、“虚荣心”、“嫉妒心”等——不仅是人类特别迫切的一种需要,而且也是人类行动的重要动力。然而,异化的生活却极大地压缩了人物获得尊严感的空间。像李唯小说中的其他人物一样,潘长水本质上是一个很本分的人,很讲道理的人。当国军连长以“副班长”诱他入伙的时候,“老潘抹了泪”说:“大哥,这不行,我已经参加了八路军。我参加八路走的时候,村里还特地拿出白面来让我吃顿面条。大哥你知道俺们那地界,弄点白面不易,这是人家的个意思。我不能让人家说我没意思。村里还有俺娘,在人前还要活人哩。”但是,现实却“很没意思”,生活也没他这么厚道。就因为做过俘虏,他被当做另类。他的档案里,被写入了这样一句话:“此人可利用但不能重用!”作者说道:“老潘的一生前途都被这句话压住了。”他因此活得很窝囊,很不体面。为了体面,他做了许多别人都不做的事情,“一壶开水嘛,都提了十好几年”。在权力斗争的游戏中,他先是被利用,最后被羞辱。他终于“变坏了”,终于成了“腐败分子”。因为没有腐败的“资格”和“资本”,他被抓了出来,被“开除党籍”。然而,太阳却照常升起,生活也一如既往。潘长水的命运令人感叹唏嘘,也发人深长思之。他其实是一个被侮辱与被伤害的人。
《暗杀刘青山张子善》的写作,依循的仍然是从里往外写的路径。这是一篇更为复杂、也更为深刻的佳作。能从几十年前的一个已经有定论的大案中,发现新的叙事空间和主题内容,这足见李唯独到的眼光和独具的才华。在《艺概》中,刘熙载曾这样评论苏东坡的诗艺:“东坡诗推到扶起,无施不可,得诀只在能透过一层,及善用翻案耳。”李唯这部新作的优点,也正在“能透过一层”来观察生活,来展开叙事。
李唯选择从特务的角度、以暗杀为线索来展开叙事。他消解了这类叙事的煞有介事的虚假和狭隘。他排弃了一切伪饰,紧紧地贴住像泥土一样真实的生活和人性来写,或者,就像李唯自己所说的那样,就在“充满了柴米油盐的生活流程”中来写。在这里,敌人不再是异类,而是普普通通的中国人;官员也不再是怪物,而是同样普普通通的中国人,他们的内心有属于人的欲望,也有战争留下的伤害记忆。在这部小说的叙事语境里,无论“敌”还是“我”,本质上都是气质相似、血脉相通的人,都一样有农民的厚道和愚钝、狡黠与粗野。刘婉香觉得自己跟刘青山“有了一种农民弟兄之间的亲近感”,“国民党特务刘婉香和****地委书记刘青山在共同的农民阶级情感中溶合在了一起”。阶级的差异性被文化上的相似性消解掉了。刘青山的爆粗口和讲义气,反映的正是原始形态的小农根性。李唯深刻地揭示了这样一个秘密:中国式的权力腐败和人性败坏,具有一种极为特殊的性质,属于混杂着虚荣心、欲望化、江湖义气、山头主义、目光短浅、俗不可耐等特点的腐败模式。无论在刘婉香身上,还是在刘青山和张子善身上,你都可以看到这种乡土中国的文化习惯特殊性和文化心理的顽固性。正是这种小农文化和人情文化造成了腐败的普遍滋生和蔓延。在脆弱的制约机制面前,这种弄虚作假、贪得无厌、狂妄自大、恣意妄为的权力腐败,势不可当,为害甚烈;除非建构起强有力的监督体系和惩戒体系,否则,这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温情脉脉、皆大欢喜的腐败,将很难被有效地遏制和彻底地克服。
《暗杀刘青山张子善》的结构非常巧妙。刘婉香,一个寻常得不能再寻常的农民,偏就被选中当了特务。从这样一个人物的角度展开叙事,不仅有助于强化叙事的真实效果,而且还有助于营造出喜剧效果和反讽效果。这是一种闹剧与悲剧、荒诞与庄严、暗杀与明杀、他杀与自杀彼此纠缠、相向互动的叙事结构。明面上的暗杀,紧张而热闹,却总是被潜在的不易察觉的“自杀”闹剧阻滞和瓦解。“敌我双方”融为一体,“特务”也跟着一起腐败。到最后,特务“暗杀”的任务没有完成,但他们的最终目标却实现了——他们的猎杀对象被“明杀”了;这些暗杀对象自己把自己杀死了,而且死得那么快,那么惨,那么突然,那么必然,那么出人意外,那么在人意中。
刘青山和张子善是被自己的人性弱点杀死的,是被自己身上的小农根性杀掉的,是被那些曾经受惠于他而又把“报告和请愿书像雪片般地不断送往中央”的人杀死的,更是被自己手中的缺乏有效制约的权力杀死的,就这个意义上说,他们是与“潘长水”一样命运的人。在《暗杀刘青山张子善》的主题结构里,隐含着一个具有象征意义的主题:“刘青山张子善”事件既不是开始,也不是结束;它是一个标本和原型,是一个值得深度解读的复杂文本。
从小说伦理的角度看,李唯把人物当做有独立人格的主体来对待。他充分尊重每一个人物的个性和人格,充分地尊重每一个人物的话语权。他很注意详细介绍人物的来历,介绍他的籍贯、出身、境遇、记忆和愿望。他绝不随便按照自己的主观想象来描写人物的心理和行为,而是按照人物自己的性格逻辑、生存境遇来描写他。他这样写潘长水:
腐败分子潘长水系山东省沂水县朱戈区上古村人,四七年参加革命,五九年从华东军区杭州警备区退役时为大尉衔团政治处副主任,正营(科)级,转业地方工作干到临近退休时,任单位的办公室主任,仍为正科(营)级。
老潘(以下简称之)对他革命半生一直停留在科级上满心苦涩。他的战友们正常升迁的一般都是地、师级了。老潘解放后从不和他的战友们来往,以保持距离来保持他的自尊心。老潘内心深处一直渴望着能把他的级别再往上动一动,起码也要是个县、团级;否则老有人有意无意地问起,说你四七年参加革命怎么才是个科级,你是不是……?老潘受不了那种意味深长的目光。老潘做政工干部多年,他深深知道中国人想人一般都不往好里想。
霍达谢维奇说,如果一个小说家不告诉我人物的口袋里有多少钱,那我就拒绝承认这个人物是真实的。我想说的是,如果一个小说家不告诉我人物的籍贯在哪里,如果不暗示他童年曾在哪里捉蛐蛐,捕蝴蝶,掏鸟窝,那我就不承认他是真实的。在现实生活中,一个没有故乡的人,是精神上孤独的流浪儿,多少是有些不幸的;在小说叙事中,一个没有故乡的人物,则很容易给人留下虚假的感觉。在我看来,故乡之于人物,就像源头之于一条河流,就像根系之于一棵大树。一个没有故乡的人物,就是一个没有来路的人物。介绍人物的故乡,就跟给人物起名字一样,是小说叙事领域的一个隆重的仪式,是小说伦理学意义上的一个大事情。故乡的意象里,埋藏着一个人性格和命运的秘密。谁有什么样的故乡,就可能有什么样的心性和气质。故乡是进入人物精神世界的重要通道,也是阐释人物心理的重要的切入点。然而,小说叙事的无故乡化,却是现在小说叙事的常见而致命的问题。很多小说家喜欢让人物像幽灵一样突然出现在读者面前;这种人物从一开始就是一个空洞的符号,一个飘忽的影子,一个破碎的话语幻象。所以,看到李唯一开始就介绍人物的籍贯,我感觉到了一种庄严的叙事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