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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司马迁:敢批暴君逆鳞的勇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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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做皇帝,无疑是一件很诱人的事情。一旦黄袍加身,便如同啊Q造反成功,“我要什么就是什么,我喜欢谁就是谁”,日子过得实在是很风光的。

刘邦曾到首都咸阳当“民工”,有幸亲眼目睹秦始皇出行时威武雄壮的阵势,羡慕得不得了,喟然太息曰:“大丈夫当如此也!”即使没有见过皇帝的威势和气派,一个生活在乡曲的普通老百姓,也能想象出皇帝的日子过得有多么滋润,所以,丝毫不影响他们产生心向往之的念头。“皇帝轮流坐,明年到我家”这句民间话语,便切切实实地证明着中国人多么喜欢做“皇帝梦”:威加海内的大皇帝做不成,能做山寨里的小皇帝也是好的;金銮殿里的真皇帝做不成,能做鱼肉乡里的“土皇帝”也不错。难怪那些起于草莱的乱世英雄,一旦实现了“彼可取而代也”的目的,便把替天行道、为民谋利的庄严承诺忘得干干净净,最后都要到秦始皇那里归宗认祖,都要昂首伸眉地过一回做皇帝的瘾。

两千多年来,这种叫“皇帝”的人,谬种流传,蔑代无之,古代的和现代的(如袁氏诸人),堆一块儿,足以组成一个特务团。据徐连达、朱子彦根据《历代帝王年表》等资料统计的结果,从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称帝,到1911年清宣统皇帝逊位,在历时2133年的时间里,中国曾经产生过280多个皇帝,这还不包括袁世凯等人以“总统”或别的新鲜名号行独裁之实的现代皇帝。

中国的皇帝,无论秦皇,还是汉武,无论是大清的雍正,还是项城的袁氏,其实都属于同一精神谱系,彼此之间,就像装在袋子里的土豆一样相像。他们有一样的道德和人格,自大、狡诈、猜忌、冷酷、嗜血。为了保住自己的权力,他们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杀伐异己,从不手软,一根指头便可把文臣武将打到在地,谈笑间便可将天下百姓玩弄于股掌之上。他们无法无天,恣意妄为,好话说尽,坏事做绝。那些握有绝对权力而又滑贼任威的皇帝,实在是很可怕的怪物啊!

他们与世隔绝,闭关锁国,视异邦为蕞尔小邦,沾沾然以天朝大国自居;更喜欢愚弄百姓,“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拿人民当无知无识的群氓。他们自视甚高,自以为是不世出的天纵英才,所以,常常一意孤行,很少虚心向别人学习,因而也很难成为拥有真理的人。他们喜欢舞文弄墨,吟诗作文,或者自己动手,下笔千言,不能自休,或者命人捉刀,连篇累牍,欺世盗名。但无论自己炮制的,还是掠人之美的,大多是附庸风雅的伪诗歌,和虚张声势的假文章,真正有永恒价值的好诗雄文,寥寥无几。清朝的乾隆皇帝,尤为特出,他视作诗如吐痰,一生写了42250多首(一说41863首),大多是诗味寡淡的劣作。

莎士比亚在叙事诗《鲁克丽丝受辱记》中说:“因为君王们好比明镜、学校和书籍,/庶民的眼睛要来照看、研读和学习。”的确,一个国家的最高统治者对公民的道德和人格的影响之大,怎么估量也不过分的:如果他人格高尚,心地善良,公正贤明,那么,国民的人格发展和心灵生活,就会受其感召,具有向上和趋善的趋势;相反,如果他冷酷无情,极度自私,流氓成性,那么,公民的道德生活和整个的社会风气,就会受其影响,具有向下和趋恶的趋势: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元首不良,万事堕坏。由于帝王对人们的生活有着巨大甚至是决定性的影响,所以,他们的心理、人格和行为方式,便很值得研究,便有了文学上的叙事价值。在莎士比亚的37篇戏剧中,与帝王有关的,至少有18篇,占了相当大的比例;其中《裘力斯·恺撒》、《哈姆雷特》和《麦克白》讲述的是权力招致的谋杀和毁灭,《理查三世》的主题是谴责暴君和****,《亨利四世》和《亨利五世》则表达了他对理想君主的理解和人文主义的政治理念。而古希腊普鲁塔克的《希腊罗马名人传》、古罗马苏维托尼乌斯的《罗马十二帝王传》之所以流传至今,就在于它满足了人们了解暴君病态心理的好奇心,《战争与和平》之所以吸引那么多人去阅读,是因为它能帮助人们认识法国皇帝拿破仑挑起战争的动机和野心,进而认识皇权的自大而虚弱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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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人之写皇帝,如羔羊之搏猛虎,实在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帝王手里有生杀予夺的大权,可以随意往你头上扣帽子,可以随意在你屁股上打板子,甚至可以随意往你脖子上抹刀子。“清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随便一句话,都有可能被深文周纳,都有可能被定为“沮诽”罪或“恶攻”罪,都有可能惹来杀身之祸。所以,对自己朝代的死去的帝王,人们尚且为了远祸全身而缄口不谈,至于那些仍然当路在势的“今上”,人们更是敬鬼神而远之。当然,还有更安全的办法,那就是,任何时候都要见“鬼神”而爱之,要对他感激涕零,万岁不离口,供品不离手,把他当做比天地都要大、比爹娘都要亲的大恩人。

然而,一个优秀的作家必须克服内心的恐惧,必须镇定而勇敢地面对握有绝对权力的暴君。普希金的诅咒沙皇的《自由颂》、果戈理的让尼古拉一世陷入尴尬的《钦差大臣》、托尔斯泰写给沙皇和天皇的信、曼德尔施塔姆讽刺格鲁吉亚山民的诗、雷巴科夫的《阿尔巴特街的儿女们》,都是针对不可一世的最高统治者的,都显示出一种无所畏惧的批判精神。他们用自己的作品,证明了这样一个真理:真正的作家是自由而有尊严的人,而真正的文学则是对抗强权和****的强大的道义力量。

其实,文学之所以重要,之所以具有无可替代的价值,就在于它是一种与平等、自由、尊严和正义有关的精神现象。所以,没有什么比谄媚金钱和权力的势利更有害于文学的了。文学与势利简直是水火不容的。文学一旦势利,就必然会不顾尊严地为权力唱赞歌,为金钱唱赞歌,为邪恶唱赞歌,就会沦为卑贱的谀词和无聊的点缀,就像吕坤在《呻吟语》中所说的那样:“彼乡原者,徼名惧讥,希进求荣,辱身降志,皆所不恤,遂成举世通套。”而《史记》之所以伟大,就在于它是一部充满道义感的著作,就在于司马迁在写作的时候,没有“徼名惧讥”,没有丧失最可宝贵的良知感和尊严感,没有让自己沦为按照固定标准如法炮制的“御用文人”。司马迁热爱自己的父亲,干父之蛊,而光大其事,有着更加远大的文化理想。他的成熟的、充满批判锋芒的写作精神,大大地高出自己时代的平均水平,远远地超出自己时代的精神边界,同世界上那些敢于批判绝对权力的作家一样伟大和勇敢,像普希金、果戈理、托尔斯泰和曼德尔施塔姆一样令人骄傲和自豪。

然而,司马迁的伟大的批判性叙事,如此具有超越性和先锋性,甚至连那些与他几乎同时代的优秀分子,都未能深刻地理解,也未能准确地评价。班固就曾在《汉书·司马迁传》中如此诬枉地评价司马迁:“论大道,则先黄老而后六经;序游侠,则退处士而进奸雄;述货殖,则崇势利而羞贫贱;此其所蔽也。”这是对司马迁最大的误解。他没有看到司马迁文字背后的深意,没有体会到太史公的正义精神和仁爱情怀。班固的观点引发了后代学者尖锐的反驳。宋代的晁公武完全不同意他的看法:“……后世爱迁者以此论为不然,谓迁特感当世之所失,愤其身之所遭,寓之于书,有所激而为此言也,非其心所谓诚然也。……其述货殖而崇势利而羞贫贱者,盖迁自伤特以贫故不能自免于刑戮。故曰‘千金之子,不死于市’,非空言也。固不察其心,而骤讥之,过也。”黄履翁更是表达了对班固的不满和否定:“子长负迈世之气,登龙门,探禹穴,采摭异闻,网罗往史,合三千年事,而断之于五十万言之下,措辞深,寄兴远,抑扬去取,自成一家,如天马骏足,步骤不凡,不肯稍就笼络。彼孟坚者摹规效矩,甘寄篱下,安敢望子长之风耶!”在司马迁身上,我们看到了一种具有现代性质的人文精神,一种健全的人格现象——他挺身冒险,仗义执言,敢对权力说真话,甚至敢于批判那些握有绝对权力的最高统治者,同时,又宅心仁厚,同情百姓,具有尊重生命、反对暴力的人道主义情怀。

纵观千百年来的中国文学,的确很难找到几个像司马迁这样敢于通过机智的反讽来批评当朝皇帝的人。他从来没有跪着仰视那些滑贼任威、冷酷无情的最高统治者,也没有卑躬屈膝地替他们唱赞歌。不仅如此,他有时甚至带着几分厌恶和鄙夷来写那些傲慢自大的“一代天骄”和“风流人物”,正像李长之在《司马迁的人格与风格》中所指出的那样:《史记》中“最大的讽刺,是对付汉代,尤其集中在武帝。他的方法却是指秦骂汉。这个秘密,自明清以来的学者,就已经窥破了。同时,他能以褒作贬,笔下是酸辣辣的,那要完全从他的语气中读出来。”而对与他同时代的“今上”刘彻,他在《封禅书》、《酷吏列传》、《佞幸列传》、《卫将军骠骑列传》、《匈奴列传》、《大宛列传》、《平准书》和《外戚世家》等地方都写到了,而且讽刺起来,也同样尖锐,同样不留情面。关于刘彻的昏愚、颟顸、残暴,司马迁多有不为尊者讳的讽刺和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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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禅书》起首就说:“自古受命帝王,何尝不封禅?盖有无其应而用事者矣,未有睹符瑞见而不甄乎泰山者也。”两千多年前的司马迁不可能反对“封禅”,因为,他也敬畏“天命”,视“升中告成”为庄严的事情。但是,他强调人必须先修身洁行、行善积德,而后才可上求“天命”,否则,“无其德而用事”,任何“封禅”都是徒劳无功的。秦始皇以杀伐、劳役苦天下,暴虐无度,却在泰山上“立石颂己帝德”,无奈“自作孽,不可活”,十二年后,他身死未久,就家破国灭,为天下笑。

汉武帝刘彻在很多方面,都是秦始皇精神遗产的继承者,——顾准说他是“第二个秦始皇”,一点儿也不错。像秦始皇一样,刘彻对封禅的事情也特别热衷。他登基伊始,便“尤敬鬼神之祀”,便开始大搞封禅活动。司马迁看得分明,刘彻的封禅是别有所图的——封禅只不过是他招摇的幌子。他像秦始皇一样对生命缺乏理解,对“天命”缺乏敬畏,也像秦始皇一样,试图逆天悖理,劳民伤财,寻求可以长生的“却老”之方。所以,司马迁对汉武帝刘彻不求“德洽”,一味大兴封禅,自然是很不以为然的。

缺乏健全理智和人格的人,往往容易上当受骗,甚至胡作非为。司马迁正是借写“封禅”,来写刘彻人格上的残缺和心智上的弱点。为求长生之方,刘彻利令智昏,轻信盲从,屡为骗术拙劣的术士所欺。从长陵女子“神君”开始,先后被李少君、亳人谬忌、齐人少翁、上郡巫、胶东宫人栾大、汾阴巫锦、齐人公孙卿、越人勇之、济南人公玊带以及成千上万不知名的方士所愚弄。

李少君“资好方,善为巧发奇中”。他的骗术,其实并不高明,但刘彻却“以为少君神”,直到少君病死,他仍不觉悟,“以为化去不死,而使黄锤史宽舒受其方”。而后来的上郡巫所玩的“通神”把戏,更是拙劣之至,但竟然也能把刘彻骗得昏头昏脑,使他对“神君”的话坚信不疑,“神君所言,上使人受书其言,命之曰‘画法’”,但司马迁接着就一语道破玄机:“其所语也,世俗之所知也,无绝殊者,而天子心独喜。其事,世莫知也。”这几乎等于说刘彻的心智连一个普普通通的正常人都比不上。厌恶之情与揶揄之意,溢于言表。

少君之后有少翁。后者的骗术,太过拙劣,很快被刘彻看穿,很快被杀了头。但是,刘彻并不觉悟,事后还有些后悔,“惜其方不尽”,遗憾没有把少翁的方术都弄过来。后来,又招来了栾大这个更大的骗子。栾大“敢为大言,处之不疑”,这让刘彻非常高兴,说:“子诚能修其方,我何爱乎!”意思是,只要你搞到灵验的方术,我是不怕花钱的。刘彻拜栾大为“五利将军”,又把卫长公主嫁给他。后来,栾大“其方尽,多不雠”,刘彻又杀了他。但是,前来给刘彻贡献方术的人依然络绎不绝,“齐人之上疏言神怪奇方者以万数,然无验者”。然而,刘彻并不死心,趁着到泰山封禅的机会,再次来到东海上翘首而望,希望能看见可让自己长命百岁的神仙。

后来,刘彻在诸方士的撺掇下,到处“封禅”,“遍于五岳四渎矣”,但神人仍然渺无踪影。刘彻似乎有点烦了,“天子益厌怠方士之怪迂语矣”。然而,令人困惑的是,直到最后,他仍然痴心不改,“然羁縻不绝,冀遇其真。自此之后,方士之言神祠者弥众,然其效可睹矣”。对生命本质的无知,必然会使一个人产生不死的念头,就会使刘彻这样的皇帝做出许多匪夷所思的荒唐事,正如清代学者李晚芳所说:“武帝雄才大略,只以‘不死’二字私据胸中。以为古真有不死之人,如黄帝等,必欲觏之,冀得其秘,痴心牢结,甫挑则动,屡破仍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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