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杀暴君是维护社会正义的有效手段,是解构君权神话的启蒙行为。杀死一个暴君,不仅可以抑制极端形态的恶的泛滥,解民于倒悬,拯民于水火,而且,还可以在人们的心中点燃希望与正义的火焰,破除他们膜拜帝王的愚蒙意识。也许,正是因为这个缘故,林鹏才在多篇文章中谈到“刺杀”形式的“报仇”,才高度评价和赞美刺杀暴君的义士。在《秦始皇杂记》中,关于荆轲的刺秦,他这样说道:“中华民族的历史总算没有辜负中华民族,总归是出了一个燕丹,出了一个荆轲,干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事情虽然没有成功,精神可嘉。”刺杀暴君是终结****的积极行为,是“诛一夫”而利万民的义举。例如,秦始皇的极权****就给中国人民带来极大的痛苦:“秦为乱政虐刑以残贼天下,数十年矣。北有长城之役,南有五岭之戍,外内骚动,百姓罢敝,头会箕敛,以供军费,财匮力尽,民不聊生。重之以苛法峻刑,使天下父子不相安。”贾谊在《过秦论》中也曾这样批评秦始皇:“秦王怀贪鄙之心,……禁文书而酷刑法,先诈力而后仁义,以暴虐为天下始。”而继武始皇的秦二世,似乎也好不了多少,“繁刑严诛,吏治刻深,赏罚不当,赋敛无度,天下多事,吏弗能纪,百姓困穷而主弗收恤。然后奸伪并起,而上下相遁,蒙罪者众,刑戮相望于道,而天下苦之。”如果不幸生活在秦始皇和秦二世的统治之下,那无疑是极为悲惨和不幸的事情。林鹏说:“善良的中国人遇上一个暴君,除了盼望他早些死掉,还有什么别的办法呢?可以说,没有。这时,人们就想起了伟大的英雄荆轲。……他没有成功,他是个失败者。但是,他却受到了意想不到的、长期的传颂,这种现象特别发人深省。历史学家们的生花妙笔,应该在这种地方狠狠地着墨。《战国策》的精彩篇章,被太史公照抄下来,载入他的辉煌巨著《史记》之中。后世的文人墨客,将荆轲刺秦的故事刻在砖石上,并且编成戏文,流传至今。”事实上,“复仇之制”乃是中国士人的一个宝贵传统,不仅司马迁在《刺客列传》里对它大加弘扬,而且,直到唐代,还依然被当做一种值得颂扬的义举。杜甫的伯父杜并忠勇孝烈,为了替父洗冤和复仇,惨死于乱刃之下,年仅十六岁,新旧《唐书·杜审言传》对此均有记载。后来,杜甫在《义鹄行》里,讲述了一个替苍鹰向吞噬其雏的白蛇复仇的义鹄的故事,赞美了义鹄“功成失所往,用舍何其贤”的高尚品质,同时肯定了“报复”的正当性:“物情有报复,快意贵目前。”在杜甫的意识中,不仅可以报复和报仇,而且最好是现世报。对一个民族来讲,最大的耻辱,就是让一个暴君没有受到报复便寿终正寝。
林鹏关于“士君子”文化和“报仇之制”的思想,包含着极其宝贵的思想价值和启蒙意义。事实上,林鹏的所有形式的写作,都是针对现实而发的“喻世明言”,都是“思想对时代的批评”,而这种批评所表达的“思想”,按照徐复观的界定,就是“指对时代某些成熟了的情势、事物,采取一种否定或怀疑的态度,因而从理论上促成某些事物的崩溃,或者加以纠正,并希望诞生更好的事物的思想而言。”林鹏的“思想”,无疑也具有这种“批评”的性质和功能。
四
除了思想随笔和学术文章,林鹏也写古诗和小说。他将小说当做载道之具。他写小说不是为了表现自己不受拘牵的想象力,不是为了芜杂地堆砌琐碎的细节,而是为了表达他的启蒙主义文化理念。《咸阳宫》是他唯一的虚构性叙事作品,也是极为少见的批判暴秦的长篇小说。
萧公权说:“秦灭六国为吾国政治上空前之巨变。政制则由分割之封建而归于统一之郡县,政体则由贵族之分权而改为君主之****。”暴秦的君主****,既是中国帝王主义极权****最终形成的标志,也是千百年来集权主义政制衍变的母本。正因为这样,林鹏才强调说,“必须找出最重要最关键的人和事,历史才变为可以理解的。我认为,中国历史中最关键的人是秦始皇,最重要的事是焚书坑儒……”我们实在可以将《咸阳宫》视为他的“刺秦书”。如果说,荆轲用匕首刺秦,那么,林鹏则用小说刺秦;如果说,荆轲的刺秦是失败的,那么,林鹏的刺秦则是成功的,——他用自己的小说文本,将人格畸形、性情古怪、暴戾阴毒、自私贪婪、狂妄自大、无法无天的秦始皇,永远地捆绑在历史的审判席和耻辱柱上。
从与权力的关系看,《咸阳宫》与替秦始皇****大唱赞歌的张艺谋电影《英雄》,与形式粗糙、思想浅薄、格调卑卑的长篇小说《大秦帝国》,构成了极为鲜明的对照。林鹏反对为强者说话,反对为不择手段的胜利者说话,反对为当权的“圣人立言”。他认为应该“以千秋论英雄”,而不能“以成败论英雄”:“对历史人物,尤其应该注意此点。”他之所以要写《咸阳宫》,就是要为失败了的英雄吕不韦辩护,就是要将秦始皇一类胜利了的“英雄”,还原为人格上的病人和政治上的庸人,还原为真正意义上的“失败者”。
像他的思想随笔一样,林鹏在小说《咸阳宫》里所探讨的问题,依然是士君子文化与****的帝王文化的冲突。他在长篇小说《咸阳宫》的情节事象里,细致地展示了以吕不韦为代表的士君子与秦皇为代表的帝王集团的冲突和交锋,展示了帝王文化的“胜利”与不义,展示了“士君子”文化的“失败”与伟大。
萧公权认为《吕氏春秋》是“反秦之书”:“一切惨刻督责之术,在所不取。故吕书之政治意义为立新王以反秦,其思想之内容则为申古学以排法。”吕氏及其宾客“已对申韩学术及商鞅政治作正面之攻击,实不啻‘过秦’思想之陈涉。虽事败身死,其发难之功诚不可没也。”关于吕不韦和《吕氏春秋》,林鹏同样有着几乎完全相同的看法和评价。在林鹏看来,吕不韦实为千百年来有着远大政治抱负的、敢于批评帝王的启蒙主义知识分子,而《吕氏春秋》则是一部足以光耀千古的启蒙主义著作。他是如此认同和欣赏《吕氏春秋》,以至于读其书想见其为人,将书中所表现的“知识”、“思想”与作者的“人格”、“性情”等同起来,通过沿波讨源的逆推,将吕不韦想象为人格高尚、道德完善的人。林鹏甚至否认司马迁的《史记》对吕不韦的复杂化叙事,“我一向怀疑《吕不韦列传》不是太史公的手笔”,“即使《吕不韦列传》是司马迁的真笔,也是败笔”。其实,在一部学术著作里,作者的知识及思想与他的人格及道德,并不总是同质同构的,也就说,既有若合契符的时候,也有严重错位的情形。在战国那样一个极为纷乱的时代,吕不韦其人,很有可能就像司马迁所写的那样复杂,很有可能就是一个思想伟大而人格渺小的政治家,就像恩格斯在批评歌德的”二重人格”时所说的那样。
在林鹏的小说叙事中,作为一个理想化的人物,吕不韦的性格呈现出一种纯粹的单一性,——他的学术思想是伟大的,他的人格境界也是高尚的。然而,小说是需要“复杂性”的。小说家的本领,便在于能深刻地洞察并巧妙地处理“复杂性”。所以,就小说艺术来讲,林鹏所选择的,乃是对自己极为不利的叙事策略,但是,对一个旨在弘扬启蒙主义文化遗产的小说家来讲,他的选择,却又是可以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