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纳税筹划人员分工及其工作范围
1.纳税筹划决策层。由集团公司董事局(会)、总裁(经理)层中的高级管理人员组成,其工作范围主要是:企业现存组织形式、机构设置的重新设计;在企业改制和扩张中,构建企业的组织结构;选择新建公司的厂址,构建合理的产业结构;新的投资、融资决策中的纳税筹划;跨区域扩张、跨国经营的纳税筹划等。
2.纳税筹划执行层。由各单位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会计人员、税务人员组成。其工作范围主要是:负责纳税筹划总体方案中各项目的实施;负责本单位采购、生产、销售过程中的纳税筹划细化和实施工作;负责涉及会计要素的各项经营活动中的纳税筹划细化和实施工作;采用最有利的会计核算方法,选择税负成本最低的会计方案等。
(二)建立有力的激励约束机制和科学的沟通机制
一是建立下属企业纳税筹划激励约束机制。将纳税筹划作为管理成本控制的一部分内容,在以税后净利润作为考核指标的前提下,对下属企业在筹划中产生的收益(税负节约额)进行奖励。
二是建立纳税筹划人员激励约束机制。根据决策层、执行层的职责划分,分别制定相关的约束、激励机制,激励筹划人员积极参与筹划工作。
三是建立政策信息的沟通机制、筹划工作的沟通机制和筹划信息的反馈机制。以促进筹划人员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法律政策水平,有关问题得到顺利解决,筹划方案得到完善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