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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第七话 东海糜家(一)

糜家世代经商,是东海区域数一数二的大商贩,其下商行货船无数,地位就相当于春秋战国时期的陶朱公范蠡。虽是巨商,但晓得收敛,逢年过节便开设粥棚,让那穷苦人家也过上个好节,这兵荒马乱的年代尚能如此,也难怪那徐州的老百姓对糜家都是赞不绝口,直夸糜家的当家是个活神仙,大好人。

糜家不仅有钱,而且还有势,现任当家糜竺是那徐州别驾的大官。按理来说,这样有钱有粮有势的家族可能早就出无数个整日游手好闲,领着几个家丁祸害乡里的公子哥吧,可事实上糜家的家教却是严得很,不仅不许那族人仗着权势欺辱百姓,对徐州内商行的伙计更是要求严格。

古人重名,重的当然不是虚名。糜家经商数代,祖先流落下来的祖训早已教晓糜家人何谓明哲保身了,虽有言兴盛不过三代,不过这话套用在那常青树般的糜家却似乎不管用。

在旁人眼里,糜家的老太爷是个把大事家事都一股脑都丢给儿子的享福老汉。

闲暇时温几壶小酒,几道小菜,在那凉亭内自饮自斟,偶尔兴致来了,也会抄起那古书,大声朗诵,回想那错过的热血年代。几个侍女在旁打打手,锤锤肩,这一天就是这样过了。

时有不懂事的丫鬟私下里讲,那糜家老太爷整日安闲自在的,不像个腰缠万贯的巨商,倒像那乡下游手好闲的懒汉一般。

糜家人心善,怜他们都是穷苦人家,对下人讲的闲话即便是听了也不会做什么计较,顶多就是训斥一顿的分。那糜老爷更是如得道神仙一般,苍颜白发,慈眉善目的,整日两耳不闻东窗事,闲暇时便身穿布衣,带两个随从逛逛那市集,买些吃食,又或者去瞧瞧自家商行,看有无吊尔郎当,游手好闲的伙计。

但只要说到自家闺女了,哪怕是鸡毛点细碎的事,他就不再是那个整日安闲自在的享福老汉了,老人家有三个儿女,最大的糜竺三十有二,正是那雄心勃勃的而立之年,芳儿二十出头,与他年轻时一个样,整日弓马游玩,美妾在旁。两个孩子老汉倒一点也不担心,只有那最小的贞儿,那是他的心头肉,当真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心怕摔了。

“贞丫头呢,莫不是还在那房间里生闷气?”糜太爷黑着脸,询问那守着门口的婢女。

“前些天还好端端的,还嚷着让我带她去玩,怎么昨天回来之后就躲在房间里生气啦,连老父也不去见了。”

有个年纪小的,估摸是刚进糜家的丫鬟见着东家脸色不好,顿时有些害怕的缩了缩脑袋,另一个大了点的却知道自己老爷脾性,也没怕,叽叽喳喳的抢着回答老爷问题。

“小姐与奴婢出去之后,初时在市集买了些吃食,后来说是累了,便去了那附近的一家客栈歇息,那客栈有些破旧,还是咱们糜家的产业哩!”

“哦!”老太爷皱了皱眉,心下便有了些疑惑:“莫不是贞丫头又耍脾气,与那客人起争执了?”

老太爷虽宠糜贞,却不溺爱。有几次贞丫头发了大小姐脾气,骂了几句下人,虽是不难听的话,被老太爷知道了,还是狠下心亲自动手教训她,那从院子折下的柳枝,手指般粗细,让那贞丫头的小屁股蛋都开了花,连糜竺和糜芳都不敢劝。

“不是的,不是的,是那客栈的伙计惹恼了小姐。”丫鬟见老爷问了,更是兴高采烈眉飞色舞的编着故事。

“小姐在那客栈歇息了一会儿,便有一白脸年轻人,约莫和二少爷差不多年纪,长得似那女子般妩媚,在客栈里说书,小姐说他是寒门子弟,就把大少爷送的钗子给那年轻人,让他到我们糜家说书,谁知道那年轻人不知好歹,看样子是个读书的,心却是与那狼般黑,竟然恶言相向,把小姐惹哭了……”

丫鬟还想说些什么呢!便听到一声重重的咳嗽声从那虚掩的门缝中传了出来。

“小、小姐!”两个丫鬟连忙低头行礼。

“春兰,谁让你随便说的,多嘴!”那疏着双髻的少女,不是糜贞还有谁啊?

“爹爹你也一样!”糜丫头从房门外探出个小脑袋,先是恶狠狠的瞪了多嘴的丫鬟一眼,也没有理会那脸笑得跟橘子皮似的糜父,自个提起长裙,一溜烟就跑到了池塘边,头低着,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等糜父气喘吁吁的赶过去后,就见糜丫头对着他狂翻了几个卫生眼,似是埋怨这个多管闲事的爹爹一般。

这糜父捂着胸口,心里有些不是滋味了。倒不是怪糜贞发脾气什么的,只是觉得这闺女一长大了,便有了自己的计较,不像以前那样什么都跟自己说了。

“丫头,还生气吗?”等气理顺了,糜父也学着贞丫头蹲在地上,一起数那蚂蚁。

“我才没生气呢!”小姑娘丢了那褐色的树枝,似是怕自己的小心思被爹爹知道了,又把那地上画得乱七八糟的东西用脚使劲踩了踩。

“刘~瑜……”糜父眯着眼,艰难的读出了地上的大字:“大~坏蛋,登徒~子……字倒是写得不错,看来爹爹请的教书先生还是不错的。”

“你!”糜丫头瞪圆了眼睛,一张气鼓鼓的小脸跟柿子似的,等她回过神的时候,马上张牙舞爪的扑向糜父,揪住了他的胡子不放。

“唉哟,是是是,是爹爹的错,贞儿莫要抓了,疼啊!”糜父苦着脸,连连告饶。

……

糜记后院,正弥漫着一股险恶的气氛。

那糜家二少在那席上,先前那副慷慨豪迈的热血男儿模样早已没了踪影,他人长得高大,却偏偏屈手屈脚的坐着,像那苦恼蜂巢的狗熊一般。

小媳妇一手拿着铁打酒,一手揉着糜芳的额头,脸色很不自然。

心里瞎想了一会儿,手上没注意力气,惹得糜芳吸了一口冷气。

“疼吗?”季兰有些不好意思:“方才我不是故意的,见你手执长剑,又拉着刘家后生的手,误以为是贼人了,所以……”

“莫要折煞我了。”糜芳亦苦笑:“长辈教训后生,那是天经地义,若我不是见了子谦兄太过激动,嫂子也不会误会的。”

两人的话听起来拐弯抹角,不合逻辑的,怕是不知晓详情的旁人听了也会云里雾里,暗自核计这年轻汉子与那婆娘是不是有什么摩擦了。

至于为什么会这样!我们就不得不感叹这生活的戏剧性了。

那席上额头青肿,满脸郁闷的糜家二少按辈分是季兰的小叔,也就是说是她丈夫的族弟。

这几年前还没自己季兰高的,一脸青涩的小叔子如今已是个身材高大,脸上蓄着须的年轻小伙了。以前季兰和他汉子去那宗族宴会时,她便见过这虎头虎脑的可爱小叔,她还记得,当时糜芳还给婆婆请过安呢。

只是想不到,这转眼之间,那稚气的小娃娃如今已经是有了表字的大人了。而且她这个做嫂子的,就在刚才给了他一狠家伙。

那时季兰还没出客栈大堂,尚在厨房煮着热茶,小媳妇心地好,知道刘瑜每次说完书都会口干舌燥,每次他说完书了,季兰估摸着时间,就会回厨房,烧好水煮一壶热茶。这次也不例外,只是等季兰出了大堂,小媳妇却见到了一手执长剑的高大汉子,右手抓着刘瑜,把那长剑横在刘瑜眼前。那还得了!小媳妇当时就慌了神。

她那时手里只拿着个准备装水的木茶壶,等她回过神的时候,便见到这高大汉子捂着额头,看见鬼一样瞪着她了。

也不知哪里来的力气,小媳妇“啪”的一下就从汉子手里抢过长剑,把刘瑜挡在身后,老母鸡一样护着他。

“莫要怕,陶公是个好人,不会纵容贼人的,不会的……”她颤着声,腿肚子在哆嗦,只是眼神还是那么的倔强,黑白分明的眼珠子里仿佛染上了光。

没有人知道季兰当时的想法是什么,也没有人知道当时在她身后的刘瑜是什么感受。

揉了有一会儿了,小媳妇停下手,说了声去准备吃食,便连忙走开了房间,门外的护卫家丁互相看了看,神色有些怪异,也不知是恼这妇人冒犯了他们主人,还是想不到这妇人是糜芳他嫂子。

季兰走后,周围凝滞的空气顿时一空,糜芳咧开嘴,长长的舒了口气,其实小伙子也觉得挺尴尬的,毕竟无缘无故被人给了一棍子,到头来却发现那人是自己嫂子,那心里滋味,可真谓是五味杂陈啊。也幸好小伙子脸皮厚,不像季兰那样羞得正眼也不敢看他。

季兰的丈夫叫糜坚,是他的族兄,虽是远房的表兄,毕竟是糜家血脉的,这一声嫂子叫得倒不错,只是糜芳尴尬完了,心里就不自觉有些难过。

他是听过自己族兄故事的,喜爱读书,为人古板,虽生在商贾之家,却最是鄙视这银钱买卖的勾当,娶了妻子后也不去做工,整日便蹲在书房不知做些什么,等闹黄巾的时候,别人逃都来不及,他倒好,丢下刚生产的老婆和与年迈的母亲嚷着什么要去勤皇,同族的几个兄弟拦都拦不住,现在倒好,一直音信全无,怕是早就已经……

这人说得好听了,便是忠义之人,说得难听了,就是眼高手低,整一读死书,做了救世之梦的酸儒。人活一辈子,无论怎么说家人才是最重要的,糜芳懂得什么叫君臣佐使,但他更懂得,是老父自小起就循循教导的话语。

国家国家,没有家,哪来的国啊!

这样想着想着,糜芳望着自己侄女的眼神便越发柔和了,他下意识的摸了摸口袋,就想给这侄女一些见面礼,先前还不曾注意,现在糜芳才发现,他嫂子和侄女的衣服,穿得都是布衣,而他身上穿的,却是几千大钱的绫罗绸缎。

“小叔,你真是我小叔么?”被糜芳这样看着,小姑娘也不咻,她靠在刘瑜旁边歪着脑袋,好奇的打量着这个便宜小叔。

小姑娘心思简单得很,她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不过娘亲让她喊小叔,她便喊呗。只是这小叔长得高大,又有护卫家丁跟在他身旁的,不自觉的有些惧怕,脑袋赶紧往刘瑜身边缩了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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