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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第八话 东海糜家(二)

白白的月光倾泻下来,映得院子里白茫茫的一片,似那鱼肚般的颜色,那初春的夜雨过后,大地也像是被洗刷过一遍一样,空气湿漉漉的,如同褪了蛹的蝴蝶,露出了自己崭新的一面。

七八个护卫赤着胳膊,红着脸,粗着气,在一片叫好声中互相角力。都是粗俗汉子,晚上又没啥子娱乐活动,于是一合计干脆在院子里玩起了角力。

“陈四,你小子不是整天吹牛有九牛二虎之力吗?要是赢了,我那西域良马便送给你!”

糜家二少拿着个酒壶,脸红得更猪屁股一样。他酒量差,却偏偏喜欢效仿那侠客的豪迈气概,结果没几两下肚,便成了这幅鬼样子了。

“子谦,今日能认识你,当、当浮人生一大白。”糜芳打了个酒嗝,醉眼惺忪的揽着刘瑜的腰。

“如果可以的话,我真想让贞丫头嫁给你,长得又俊,而且最重要的是合我脾气,不像那其他的世家子弟,每次见着我糜家人,便说商贩之家,商贩之家,真想给他娘的一拳!”

“你醉了,帅哥!”刘瑜苦笑道。

他还真没想到糜芳的酒量那么差的,虽然听说古代的酒度数低,可真是喝了那几口酸溜溜的所谓琼浆玉液后,他不自觉的有些想笑,为啥子咧?因为想起苹果醋嘛!

他和糜芳年龄相仿,不过能谈得拢话却少得可怜,没办法,这家伙虽然喜欢效仿那英雄气概,整天九句不离好男儿的,然后说着说着,就会自动说到那女人的事。年轻人嘛,正值血气方刚之时,而且还是巨有钱那种,偶尔眯着眼,在护卫堆里吐沫横飞,讲那西域的金发碧眼美姬的美妙之处,惹得一众护卫们连咽口水,气都喘粗了。

这糜家少爷晚上也没有回家,说是什么今天能认识刘瑜和嫂子很高兴,很happy云云,有家丁还想劝他几句,说怕那老太爷担心,被他一瞪眼,便没了声响。

“倒不失为一个可以结交的朋友。”刘瑜想,初时见着这号人物了,他也有些不安,前世被李刚吓怕了,现在到了古代,他更是怕别人二话不说,先给你一刀再说,糜家人势大,可能人家陶公知道了这事也会装个睁眼瞎,顶多责骂两句的事,但他呢?

一条活生生的生命就这样没了,而且不仅自己有生命危险,他最害怕的是连累到季兰母子,她们母女俩能在乱世中有个安身之地,如果因为帮助他而导致这样的后果,刘瑜不能想象自己的心情。

现在是初平二年,曹操征徐州的好像就是这几年了,得助于那些走南闯北的商贩,刘瑜的信息还不至于狭窄到什么都不知道地步,他人不傻,自然是知道信息的重要作用了,有一句话说得好,有些事既然不能改变了,就只能接受,他一个升斗小民,在这乱世之中,能做得,也只有这些吧。

“到时我刻意与他交好,曹操攻破徐州的时候我和季兰母子俩也能有个容身之所吧。”

他一个人在那自饮自斟,不知不觉就喝了好几壶糜芳带来的牛皮水袋的酒,等护卫们的兴致散了,夜也已经深了。

繁星点点,芳草萋萋,这脚下的土地,仍是大汉的。

……

初春的凉风还有些冷意,但不似严冬的深寒,后院的杂草低矮矮的一片,被那凉风吹弯了腰,古代人起得早,天没亮,便张罗着一天的工作了,那风吹到人身上,便会让人觉得精神一震,赶跑了那恼人的瞌睡虫。

有推车的汉子走进了后院,笑着和刘瑜打了个招呼,这汉子也是季兰的伙计,听他自己说是从青州逃难来的,每天早上起得最早的就是他,一大早就要去采购食材,然后运回客栈里。

刘瑜穿着布衣,用冷水洗了吧脸,再用那柳枝从瓦罐粘上粗盐,效仿着后世的牙刷便蹲在地上刷了起来。虽然三国没有牙刷,这土法子倒是管用,就是这柳枝粗了点,有时候一不小心了,就会被柳枝上的小刺刮到牙龈,早知道也学宝儿一样用烂布备着,就不用那么痛苦了。

说起宝儿,估计小姑娘还在睡懒觉呢,12、3岁年龄的小孩子嗜睡,一觉睡到大中午也是常有的事。

这牙刷好了,脸洗好了,刘瑜的肚皮却开始呱呱叫了,古人平均一天吃两餐饭,对他这个每天都是三餐,有时候还夜宵的现代人来说,这点无疑是最难熬的,季兰虽然开着个小店,不过看情况也勉强涂个温饱而已,刘瑜哪还有脸说要吃什么早餐啊。

也不是什么富家子弟,富家大户倒与寻常百姓不一样,每天四餐,翻倍了……

说起富家子弟的话,刘瑜估摸着,也不知道昨天晚上糜芳在这里睡得好不好了。

这客栈不大,房间也不是很多,刘瑜占了一个,季兰母女俩又占了一个,还有几处倒是空房,可那是连木板都没有的地方。

昨天晚上糜芳是和刘瑜一起睡的,没办法,被褥就这么多,刘瑜也不可能说让人家一个大公子打地铺什么的,只好两个人挤挤,将就着过就好了。也幸好他喝醉了酒,虽然身上臭烘烘的有点难闻,倒没发什么酒疯或者打呼噜之类的。

还没走几步呢,刘瑜就看见了那糜家二少了。这家伙起得倒早,明明晚上还睡得更死猪一样的,天没亮他就一骨碌的爬了起来,那时刘瑜还没醒,迷迷糊糊的就听到他说什么要去练武了,还问刘瑜去不去。

“子谦,早上好。”二少赤着胳膊,身上热气蒸腾,一张洋溢着朝气的脸,充满了阳光的微笑。可以看出,这家伙的心情很不错。

他身边的伙计也吆喝着,不时拿出长剑和同伴们练招。

“武人脾性,都是闲不住的家伙。”似是擦觉到刘瑜好奇的视线,糜芳笑着解释。

他擦了擦自己身上的汗,望着刘瑜的眼神不自觉的开始放光:“子谦,你可曾练武?”

在寻常百姓中,糜芳算着高的了,更兼家境富实,好吃好喝的供着,一堆腱子肉那是寻常百姓羡慕都羡慕不来的,只是他见着了刘瑜,便更明白啥叫天差地别了。

刘瑜身材高大,肩宽腿长,一米9多的个头,搁在现代那也是一个打NBA和大鲨鱼肉搏的料,换成古代的话,那是一方猛士,天生就一当兵的。

“没有啊!”刘瑜打量着护卫们的动作,不自觉的也有些心痒,每个男人都对这种冷兵器有着近乎病态的渴望,纵使后世枪械机械满天飞的,民间收藏冷兵器的diy玩者可不少。

“好男儿当执三尺剑锋。”糜芳又开始他的“好男儿”论了,他望了望护卫,从其中一个手里拿过了一柄剑,抛给了刘瑜:“会使剑吗?”

“不、不会。”刘瑜慌忙接住了剑。

糜芳有些可惜:“子谦你天生就是一练武的料子,如果从小练起的话,在天下英雄间定了排上号的,不过现在练也可以。”

“乱世当道,哪能没有点旁身之术的,哪怕是那些白脸读书人,也能凭一把剑,游那大汉神州。”

这话说得刘瑜有些心动,无论是因为乱世还是因为自个本身,他对这手执长枪,于千万人之中七进七出的本领羡慕得很,只是因为没有人教,自己瞎练的话又觉得没趣。

刘瑜也担心过自己身体的变化,按科学的理论来说,人到了20岁左右已经没有再发育的可能了,他从1米8飙到一米9多,说不怕那是假的,不过过了那么长的时间了,也没见身体有什么不正常,除了力气大了点,身体壮了点,跟寻常人没什么差别。

“我糜家有一武师,也是我的师父,如果子谦愿意的话,待我和师父说一声,他老人家见着子谦这一良材美玉,定会喜不自胜的。”见刘瑜有些意动,糜芳连忙劝道。

刘瑜想了想,反正都已经打好算盘要占人家糜家便宜的了,也不差这遭了,便拱手道:“如此,劳烦子方了。”

“你又客气了!”糜芳扳着脸,装着不悦道。

对此,刘瑜只能苦笑。

两个人聊着些话,大多数都是糜芳在讲,刘瑜在听,都是年轻人心性,倒不会觉得尴尬,

这糜芳虽是大户公子,脾气倒好得很,对待自家仆人护卫也是如朋友相交一般,年轻的尚能如此,那老成持重的也不知是如何的英雄人物了,也怪不得糜家盘踞徐州几代,一直安安稳稳发展到现在,那也不是没有理由的。

待到差不多中午十分,糜芳对护卫说了几声,让他们把马屁都带好了,只留一个家丁在旁,然后自己和季兰道别。

“怎么不吃完饭再走呢?我特意炖的几条大鱼。”小媳妇有些不满,直羞得糜芳告罪连连。

糜家对她的恩义,她是打心底感激的,好不容易能做些事,谁知道糜芳这家伙却不领情。

“定是觉得客栈吃食不好了!”刘瑜在一旁恶意的想,末了他不自觉的有些羡慕,也不知那糜家中午吃的啥子龙肉啊?

“嫂子有所不知,实乃家父担心,不允许我出家门超过两天的,昨天又没告与管家一声,到时不止是老父,连大兄也会责备我的。”糜芳苦着脸,拼命解释。

等季兰有些失落的“嗯”了一声了,糜芳又从自己包袱掏出个成色十足的美玉,柔声道:“这是老父给我的,宝儿年纪和贞丫头相仿,如同自己舍妹一般,这个玉石就当做我这做小叔的礼物,到时贞丫头一说,她也一定会过来陪嫂子的。”

季兰当然不愿意收,人终究是有自尊的,她想靠的是自己的双手努力,而不是别人的帮助和施舍。

有些傻,有些倔。

季兰不想收,糜芳却要送,这两个人一个是想对自己的嫂子好点,一个却是不想麻烦别人,两人又不善言辞,你推我让,看得旁边的刘瑜郁闷死了。

刘瑜看不下去了,好说歹说,你是子芳的嫂子,收一件礼物又有什么的,他只是想尽些后辈的孝道,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浪费一大通口水,刘瑜好歹劝着她半推半就的收了下来,还没喝口水呢,糜芳却突然说。

“子谦,你也要和我一起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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