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物有爱恶之惑”也是识人的一种谬误,人人都喜欢善良的人,讨厌邪恶的人。但是由于主观看法的误导,往往会发生善意对待邪恶的人、疏远善良的人的反常现象。人人都有长处和短处,有时,我们看到了邪恶之人的长处,因而对他有好感;而有时,我们却看到善良之人的短处,因而对他嗤之以鼻。
在选才上,朱元璋不但对人才有所要求,同时也严格自我要求。因为作为一朝天子,选才全靠个人对人才的印象和评价,这样在选择上难免混人个人好恶的因素,而一旦用有色眼镜去看人,那就看不准确了。所以朱元璋认为选才时必须保持清如水、明如镜,保持一颗至公之心,他指出:“人君之于天下,当示人以至公,不可存一毫私意也。”只有这样,才能把真正有才学的贤能者选拔上来。
为了保证在选才上的大公无私,朱元璋提出选才当兼取于众论。吏部负责选官的大臣曾对他诉苦,说人之邪正实在难以识别。对此,朱元璋的态度则更为客观,他发表意见道:“众人恶之,一人悦之,未必正也;众人悦之,一人恶之,未必邪也。盖出于众人为公论,出于一人为私意。然正人所为,治官事则不私其家,当公法则不私其亲。邪人反是,此亦可辨。”在封建时代,帝王们统治的是他们自以为是的家天下,无论什么,都可以他一人说了算,选才也是这样。而朱元璋敢于对此提出反面意见,认为评价人才应以公论为准,这实在是一种超越了自我的见解。
洪武三十年,朱元璋进一步谕示群臣,再次表达了这种见解,他说:“凡人所为不能无过举,但当平其心,则可知其过矣。其心本公,所为之事或谬,此则识见未至致有过误。若缘私意而所行有谬戾者,此特故为耳。君子小人之过于此可见。然君子之过虽微必彰,小人之过虽大弗形。盖君子直道而行,固无所回护。小人巧于修饰,故多所隐蔽。人君苟不察其微,则君子小人莫能辨别。”又道:“朕观往昔议论于廷,有忤人主之意者,必君子也。其顺从人主之意者,小人也。以忤己而怒之,以顺己而悦之,故小人得幸,而君子见斥矣。人主取人权衡在己,当兼取众论,不可以一时之喜怒为进退也。”在这里,朱元璋虽将君子与小人的区分看得简单化了,但他能认识到自己喜欢的未必是君子,自己讨厌的也未必是小人,提出评价一个人当兼取众论,体现出他已有在甄别左右时竭力保持一个客观态度的认识。
不过,兼取众议也存在着一个对公论辨别真伪的问题。对此,朱元璋又再次强调人主需有知人之明,他说:
“夫毁者未必真不贤,而誉之者未必真贤也,第所遇有幸,不幸尔。人主能知其对毁者果然为贤,则诬谤之言可息,而人亦不至受抑矣。知其誉者果然不肖,则偏颇之私可绝,而人亦不至于幸进矣。”自古道:“亲贤臣,远小人。”但说来容易做来难,皇帝们虽然锦衣玉食,拥有天下,但他们的个人生活其实很单调,每天都要处理军国大事,批阅百官奏章,日理万机,身心劳瘁。皇帝从生理机能上来说也是普通人,也需要在适当时机放松一下。欧洲古代宫廷之中,就专门有为皇帝取乐的小丑。因此,真正要“远小人”,是很少有人能做到的。要求一个皇帝放弃个人生活、杜绝小人,也是不合情理的。只不过英明的帝王自能掌握好分寸,他们把小人留在身边,为自己取乐散心,却一点儿也不赋予他们什么权力,也不许他们对政事妄发意见,以免小人干政,奸佞祸国。
对此,朱元璋的见解是:“正言务规谏,邪言务谤谀,谤言近于忠,谀言近于佞,惟不惑于谤言则听日聪,而谗人自去。不眩于谀言则智益明,而佞人自绝矣。”这番话的前半部分,可以说是一种“辨奸论”,后半部分,可以说是一套“杜佞术”。朱元璋在大力选用人才的同时,对于他的亲信小臣,坚持不许其干涉政事。在他的帝王生涯中,他的一些作为正也罢误也罢,均出自他个人,而无半点儿受人挑拨之见。
总之,朱元璋对人才的选择,是以德才为准,以公心为参考,即使他对某人缺乏深刻了解,甚至于心中厌恶某人,但只要公论甚好,德才亦佳,朱元璋还是主张任用。
而对那些确实很得他欢心,但却没有什么才干,专门以谄佞为事的所谓小人,为了国事考虑,朱元璋秉持公正,并不授之以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