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端家的宿舍,就在他家宿舍对过;端端家的炉子,就摆在他家炉子的对面。楼道很窄,做饭的时候,两家主妇系着围裙的腰身会时时相擦,发出窸窸窣窣的声响。只是端端家里很少开伙,他们不是吃食堂,就是下馆子。
端端的父母,都是留苏回来的建筑工程师,所以端端一家人的做派,和别人就有些不同。端端的爸爸,头发永远梳得齐齐整整,带着清晰的梳齿痕迹;端端的妈妈,永远穿着裙子,夏天是浅色小碎花的布拉吉,冬天是深色呢子宽摆长裙;端端的辫子上,永远系着蝴蝶结,颜色随着季节而更换,有时鲜红,有时浅绿,有时天蓝。只是,端端家的风光日子,没过上几年就完结了——“文革”刚开始,端端的父母就给抓了进去。于是端端就在他家里搭伙。端端辫子上的蝴蝶结不见了,端端和别的孩子一样,穿起了灰色的蓝色的和军绿色的卡其布衣裳。
可是这样的日子也过不长。她父母被放了出来,和他的母亲一起,被送去了远郊的干校,一个月回来一次,呆一天就走。于是,他和端端,都被安排在楼道那头的王师傅家里搭伙。
王师傅是单位的锅炉工。王师傅家里有一个瘫痪的老婆和三个儿子。他和端端的伙食费,很快就化成了王师傅三个儿子碗里的肉包子。而他和端端,跟王师傅的瘫痪老婆一样,吃的是稀粥加咸菜。有一天,他看见王师傅偷偷塞给端端一个夹了肉的馅饼。端端把饼掰开了,当着王师傅的面,递给他一半——是大的那一半。王师傅没说话,瘫婆子却擂着床板,骂了一句天杀的。他不知道她骂的是谁。
那个暑假真热啊,全北京的人都敞着门睡觉,整个楼道里彻夜响着劈劈啪啪的蒲扇扑打声。有一夜他被蚊子咬得奇痒难熬,就去端端那里借火柴点蚊香。端端关着门,他敲了半天才敲开。一进门,他就觉得了冷。过了一会儿,他才明白过来,那寒气是从端端的眼睛里冒出来的。端端坐在床上,一声不响,两眼像两口深井,黑不见底,幽幽的全是寒意。他只看了她一眼,身上的汗嗖的一声全干了,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他问她怎么啦?她没回答,只是起身去锁门。那天端端走路的样子有些古怪,两腿朝外,脚跟一踮一踮的,仿佛地上有玻璃碴子。半明不暗的灯影里,他看见端端薄薄的裤子上,有一条深黑色的虫子——那是凝固了的血。那条虫子,后来在他的心里爬了很久,足足有几十年。爬到哪里,哪里就烧出一条疤痕。
那天之后,他就发现端端得了一种病——端端每隔半小时就要上厕所。等到大人们回来探亲的时候,他告诉母亲端端得了病。他母亲又告诉了端端的母亲,端端的母亲就带端端去医院看病。医院回来的时候,两家的母亲关起门来说了很久的话,出来时眼睛都哭得通红。
第二天一辆警车呼啸着开到了楼外,几个穿蓝制服的警察铐走了楼道那头的王师傅。他问母亲王师傅到底犯了什么事?母亲只骂了一句“衣冠禽兽”,就不再说话。吃晚饭的时候,母亲看着他,欲言又止。一直到临睡了,母亲才叹着气,对他说:“进进,你要对端端好一点。”他觉得母亲的话好奇怪:端端是他的妹子,还用得着叮嘱吗?
暑假过去,学校重新开学。端端突然被集体孤立,没人愿意和她坐在一起。老师说了两遍:班干部带头,可是没有一个人响应。端端扭头看着窗外,面无表情,嘴唇在微微颤抖。只有他知道,这就是端端的哭。
他站起来,离开自己的座位,在她身边坐下。班主任朝他感激地看了一眼。端端没有。端端依旧定定地看着窗外那棵洒了一地黑影的槐树,仿佛要把树看出一个洞来。端端的习惯就是那个时候养成的:端端和人说话,从来不看人。
那节课是语文课,老师讲的是一个叫梅博尔的非洲女孩如何想到北京来见毛主席的故事,可是他一句也没有听进去。他满脑子里都是端端扭头看着窗外,嘴唇微微颤动的样子。后来他趴在桌子上,写了两句话,放到端端的铅笔盒里。端端终于扭过头来,依旧面无表情,他始终不知道,她看了还是没看。
那两句话是:
树影最暗的时候
太阳最亮
现在回想起来,这就是他一生中的第一首诗。
那天放学回家,端端一路沉默。快到家门口的时候,她突然扯了扯他的衣袖,扭着脸,叫了他一声:“何跃进。”他知道每当她连名带姓叫他的时候,就是她有紧要的话要跟他说。可是那天她到了,也没把那句紧要的话说出来。
一直到几年以后,他们一起去了潘桥插队落户,在那里,她才用行动说出了那句永远没有说出来的话。
黑虫子爬到端端裤子上的那一年,他和端端都是十一岁。
5
记忆是一枝蛮不讲理的毛笔,
将时光倒流,山河改道,
黑夜涂成白天;
记忆是一本文理不通的字典,
把眼泪和疼痛诠释成阅历,
贴在额上,招摇过市,
博得娥眉一笑。
水面很脏,到处漂浮着塑料袋、烟蒂、烂树叶和空可乐罐。荷花依旧盛开,只是那些粉那些白都已不是当年那种一眼看到底的粉和白了。岸上每一块可以看见水和花的空地,都已经被出租车和小食摊填满。岸上的声色很杂,湖水却静默无声。
湖还叫微山湖,可是这个湖已经不是那个湖了。他和端端记忆中的那个湖,岸边有许多被水浪冲得花白的石头。水里有船,船很破,可是每只船上都有鹭鸶。他们认得脚底下的每块石头,给每一只渔船都起过名字。他们用石头惊起水鸟,看着水鸟的羽翼刮破天空。
天也不再是记忆中的那爿天了。天不再平整,天的脸颊上到处是水泥楼啃出来的参差牙印。天也说不清颜色了。从前的那爿天只有两种颜色,或是碧蓝,或是深黑,非此即彼地决绝。
也许,是他变了?
当湖还是那个湖的时候,他和端端都还那样年青。他的下颌刚刚长出柔软的胡须,他一天可以马不停蹄地走几十里路,晚上躺在床上,梦中也会听见身上的骨头突爆长节的劈啪声响。可是现在呢?现在他的随身行李中带着六个药瓶子——三种处方药,三种保健品。不用镜子,他也知道额上皱纹的数量。飞机上邻座的小孩上厕所请他起身让路时,已经称呼他爷爷。
他已经变了这么多,他还有什么理由要求一汪湖一爿天永不变色地年青下去?
他随身就带着照相机,可是那天他没有拍下一张照片。就这样吧,就让记忆和现实打一场永无胜负的战争吧。他不是法官,也不是上帝,他无需在这场战争中充当裁判。
他知道,他永远也不会再来这片湖岸了。
收起照相机,他去了山上。
自从他考上大学回到北京之后,他总共来过四趟潘桥,最后一趟是在七年前的出国前夕。
每一趟当然都是为了端端。
每一次来潘桥,刚下长途车他就开始迷路。和世上所有的村落一样,潘桥也在发生许多不安分的变化。农田渐渐被砖房和水泥楼蚕食,路在不停地扩建改道。每一天都有被拆毁的旧屋,每一天都有新房在奠基。生活像棋盘,天天的布局都不一样。和地上充满致富欲望的繁忙生活相比,山上的日子似乎千年不变——山上的人经得起寂寞。所以即使他在村里十次百次地迷路,他始终都能找到上山的那一条路。
可是这一次,他错了。
路还在,可是端端不在了。
在山脚下,他就发现,端端住的地方,现在已经是一座宾馆。当年上山的石子路,如今已经修成工整的台阶——那是让步行的人使用的。车子另外有路。车子的路,是公路。公路上车子乌龟一样地爬行,尾巴上扬起一线白尘。
他瘫坐在山脚满是淤泥的台阶上,两手捧心,可是心却空了。
天爷,我把端端,弄丢了。他喃喃自语。
6
从徐州回来,他就直接去了南方的一座小城,去见那个女人。
那个女人叫梅龄。他的同事告诉他。
听到这个名字时,他的心里突然咕咚了一下。
当然,他没有告诉他的同事,他之所以答应做这桩生意,除了那七万加元的诱惑之外,还因为那个女人和端端一样,也姓梅。
见面安排在一家豪华餐厅的包厢里,男男女女挤满了一屋。一屋的人里头只有一个年轻一些的女人,他猜想她大概就是梅龄了。
她果真就是。
酒席上他被安排坐在她的旁边。她的另一边坐着一个满脸酒色肚腹隆起的男人,她管他叫郑总。后来他才知道那个男人叫郑阿龙。他只消看郑阿龙一眼,就知道他是替这个夜晚的奢华买单的人。
她管一屋的人叫伯伯婶子叔叔阿姨舅舅舅妈。他后来才知道这里头没有一个是她家的亲戚,所有的人都是郑阿龙的家人。
她被拉过来扯过去,摆成各样姿势跟他照着各样的照片。站着的,坐着的,喝酒的,敬酒的,单独的,和家人一起的。
“自然一些。笑,笑啊。”不停地有人在做场外指导。
“每一张照片都印了日期。证据啊。将来给移民官看,这就是第一次见面的证据。听说你们那头的移民官,特别爱问认识的过程。”那个叫郑阿龙的男人,隔着她跟他大声地说话。他有点替她不堪,她却只是淡淡地微笑着,仿佛这件事与她全然无关。
“你让她,消消停停地,吃一口饭。”他突然有点不耐烦起来,别过头去跟郑阿龙说。
“现在就开始心疼她了?”郑阿龙打了一个哈哈,满桌的人都哄哄地笑了起来。
可是他没笑。
她也没有。
那天他心情很差,因为他丢失了端端。他不想开口,她也不想。所以一个晚上他们几乎没有说过几句话。
散席时郑阿龙对他说:“晚上早点睡,明天去游园,精神好点,照片照出来也喜庆些。”
郑阿龙已经替他们定好了房间,他一间,她一间,两间相邻,各自有门。他进了他自己的房间,郑阿龙进了她的房间。
第二天的游园并没有“园”,而是一个近郊的树林子,很小,也很安静。郑阿龙在城里有很多熟人,所以他特意安排了这么一个僻静的去处,免得遇见熟人。其实游园本来就不是目的,拍摄录像才是目的。郑阿龙带来的摄影师一路跟踪,录下了他们的每一步路。
“你,挽着他的胳膊。自然点。”
“换个姿势,拉手。头靠里一点。有点过了。对,就这样。”
“别那么硬挺挺的,腰软一点。”
“你,何先生,要笑一笑,别板着脸。背影也能看得出表情的。”
他觉得她像一根铁丝一样,被他们弯成各种各样的形状,贴附在他身体的边缘。他没敢扭头看她的表情,但感觉她一直在耐心地微笑。可是当她的手捏住他的手时,他发现她的一根手指在轻轻地颤抖,仿佛是雷雨前歇在荷叶上惊悚不安的蜻蜓。
那些似乎随意走进镜头里来的游客,其实都是郑阿龙家的女眷。她们貌似无心地行走在他和她的前后左右,像一张蜘蛛网,把他俩紧紧裹在中间。他俩的每一声叹息每一句轻语,都能毫不费力地落进她们的耳朵——尽管他们一路上没说过一句话。他的前胸后背烤出了一个个热泡——那是她们的眼睛。
他感觉他的心底有一股东西,慢慢地升腾上来。升到喉咙口的时候,已经聚集成一股极细极硬的气流。他知道只要一出口,它就会是一句铁杵一样尖刻无比钻心刺肺的话。他低低地咳嗽了一声,终于把那股气慢慢地压了回去。过了一会儿,他才尽可能客气地说:
“你们能不能退得远一点?这样拍起来,不是更真实一点吗?”
他以为她们要跳脚反驳,可是她们并没有。她们只是略微惊讶地看了他一眼,居然后退了几步。
毛刺,他的话语还留着毛刺。她们害怕毛刺。他想。
在他确定他已经不在她们的耳闻范围之内时,他问了她一句话。这句话是他和她见面这两天里说过的唯一一句有意义的话:
“为什么,你?”
他问得很轻,轻得几乎像一片气息。但是他知道她听见了,因为她攥在他手里的一根手指,突然停止了颤动。
但是她没有回答。
那天回到宾馆,郑阿龙递给他一个信封。
“五千加元。明天上完了坟,再给那五千。”
“上坟?”他吃惊地问。
“是啊,国外回来的准女婿给丈母娘上坟,不是很正常吗?移民官就爱看这样人性化的场面。”郑阿龙说。
7
梅龄母亲的墓地,在离城里三四十公里处的郊区。路况很差,隔三五百米就有人在修路,盖房子,或是铺电缆。汽车在被施工队啃得坑坑洼洼的路上虫子一样地蠕爬,颠得他心肝五脏错位。没有了照相机和摄像机,座位重新布局。他和梅龄被隔得很开,他在车头,她在车尾,中间棉花一样地絮着郑阿龙和他家的亲戚。
不用再演戏,他突然放松下来,一下子觉得了累——是那种筋骨散架的累。他的身体和他的脑子很快分家。他的身子斜靠在车窗上浑然入睡,鼾声四下弥漫开来,如同一锅在炉火上炖得咕嘟作响的肥肉汤。可是他的脑子没睡,知觉的门半开半掩,断断续续漏进了车里的各种杂响。啪嗒啪嗒,是郑阿龙吸烟的声响。哔哔啵啵,是女人们嗑瓜子的声响。还有叽叽喳喳的说话声——那是女人们在用方言交谈。谈话的节奏很乱,一会儿快,一会儿慢。一会儿是几个人在你争我抢,一会儿是一个人的漫长独白。虽然他一句也没听懂,却依稀听得出话题都是围绕着梅龄展开的,似乎是规劝,似乎是指教,又似乎是提醒。梅龄一声不吭,可是他知道她在微笑——他后脑勺上的那双眼睛依旧醒着。
突然间郑阿龙重重地拍了一下椅背,说了一句:“行了!”喧闹声如同潮水瞬间退下,车里一片沉默。
可是他知道她依旧在微笑。还要过些日子,当他和她终于生活在一起的时候,他才会知道,其实她的微笑和笑无关,和情绪也无关。她的微笑仅仅是一样用来驱逐害怕的道具,就像是暗夜里赶路时用的手电筒,或是过稻田菜地时捏着的赶蛇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