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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何处藏诗(8)

等她把四菜一汤的晚餐做好,端到桌子上的时候,他已经歪在沙发上睡着了。他看上去很累,手脚大大地摊开,像是被猎人射伤的大鹏鸟,眉心蹙成一个曲里拐弯的结。刚刚清理过的烟灰缸里,又躺了两个新烟蒂,一个死透了,一个还苟延残喘地吐着最后一口气。烟灰缸边上,有一张写满字又揉成了一团的餐巾纸。她还没把纸团打开来的时候,就已经知道,这是他写的诗。她在家里的很多个角落里,都找到过这样的纸团。厕所的垃圾桶里,沙发靠垫的夹缝中,床垫下面的墙角里……他写完了就扔,有时写了一半,写不下去了,也扔。有时他忘了扔,就把这些纸片当成了临时书签,一次性茶杯垫,或是酱油瓶子底下的那层衬纸。

别相信清水芙蓉的谎言

那是男人的信口雌黄

树长得越高,离太阳越近

根就扎得越深越暗

花儿可以有一万种颜色

每一种,都来自污泥

那个夏天,还有那个冬天的故事

你忘了也挺好

就是记得,也无妨

就像任何一个夏天和冬天一样

其实,都不过是

你栖身的土壤

——致D.D

她完全不懂诗。他是她这一辈子遇见的第一个会写诗的人。在她的印象中,诗人应该是那种留着长头发,总也不洗澡,奇装异服喜怒无常出口成章口若悬河的人。可是他完全不是。她不知道他的诗写得好还是不好,但她知道,这是他藏在万仞山岩一样厚实的心门里边的话。这些话,他是一辈子也不会说给别人听的。这些话,他兴许就带进棺材带进坟墓和他一起化成灰化成烟的。可是,她偏偏闯进了他的屋檐下,她撞见了他的私密。她既然撞见了他的私密,他的心事就在她的心里有了份。她看他,就再也不能是从前那样的懵懂和混沌了。

她发现沙发旁边的地板上,扔了一封信——是那种贴着蓝色标签的国际航空信,寄信人和收信人的地址都是用粗蓝墨水写的。她已经多年没看见这样手写的通过邮局寄送的信件了。信封开着一个大口,信肉露出半个充满了诱惑的赤裸胴体,她忍不住把信抽了出来。

写信人的笔迹歪歪扭扭,却一笔一画很是认真。

跃进大哥:

你给我爸爸的信走了好多地方,转了大半年才转到我的手里。我现在住在浙江义乌,和我丈夫在那里开个小生意。

三十多年没见面了,收到你的信我很激动。我爸爸早就去世了,是脑溢血。我妈妈身体一直很好,去年冬天突然发了心脏病,走得很突然,但一点也没痛苦。我爸我妈在世的时候,常念叨你,说不知道何跃进怎么样了,日子过得好不好。

端端姐走了这么多年了,我还会想起她。她的墓地已经拆迁了。政府三年前征地盖宾馆,发了好几封信通知善后安置的事,可是一直没有找到端端姐的家人。端端姐的父母都不在了,也没有兄弟姐妹。村里给你原来的单位写过信,那边回信说你出国了,不知去了哪里,就断了线索。后来是我妈把端端姐认领回来,埋在了村口的那棵大树下。我妈说从前你们在潘桥的时候,端端姐爱在那棵树下晒太阳。端端姐体力差,做不动农活,累了就在那里休息。我妈说总有一天你会来找端端姐的,果然你的信就来了。哪天你回国,提前告诉我,我带你一起回去看端端姐。

许立群

沙发上的那个人,呵地咳嗽了一声,梅龄赶紧把信放了回去。

她站在沙发边上看着他。他睡得很不安生,脑门一蹦一蹦的,仿佛里头有无数个梦,正千军万马地厮杀突围。她突然很想伸出手来,解开他眉心那个乱线团一样的结。可是她忍住了。她即使偷看过了他所有的诗,知道了他本该带到坟墓里的话,她依旧不是他山岩一样结实的城堡里边的主人。她不知道,有哪一把钥匙,能打得开他的城门。

她轻轻地摇醒了他,说饭菜凉了。

他睡过了一小会儿,脸色好一些了,站起来打开窗子,说对不起,刚才,熏着你了。

她打开一瓶葡萄酒,给他和自己都斟了满满一杯。

“我本来,是想请你到外边吃一顿饭的,可是在外边不能喝酒——你还得开车。所以就买点菜,在家里吃吧。还是家里吃得痛快。”

他不等她劝,就咕咚地一口喝了大半杯酒,还没放下酒杯,脸已经红了,脖子里爬上了一条条蚯蚓。

“发工资了?”他问她。

她点头。

“省着点,不好吗?非得这样花?”他说。

“这些日子,都是你一个人在开销。”她也举起杯来,和他轻轻一碰,却面有愧色。

他咕噜咕噜地喝了几口汤——现在他终于习惯了在她面前神情自若地大口喝汤。

“明天我下午才有课,你打个电话跟老板请两小时假,我带你去道明银行,开一个新账号,单存你的工资。”

“还开吗?我已经有一个账号了。”她疑惑地问。

他白了她一眼,半晌才说:“那是你自己的账号吗?郑阿龙知道所有的信息。你再开一个,谁也不告诉。将来你嫁不嫁给他,都得有几个私房钱。”

她觉得她嘴里的那口汤,突然堵塞在了喉咙口,上不去,也下不来,化成了眼里一层薄雾。她一动也不敢动。她知道她只要略微一呼气一眨眼,那东西就要破裂开来,变成清水,流下她的脸颊。这本是她母亲该告诉她的话,可是她已经没有母亲了。一个不是她丈夫的男人,说出了母亲该说的话。

她端着汤碗静坐了一会儿,等到把那层薄雾渐渐坐干了,才若无其事地问:

“那个端端,是什么人?”

18

通往黎明的火车轰鸣地驰来,

我跳上去,

却把你落在了站台。

都市越来越近,

你越来越小,

最终化为一粒尘埃。

你举着一朵满是破绽的微笑,

送我远行,

我看着花儿在我眼前凋零。

我对你说:

还会有的,

还会有火车,载你离开暗夜,

不要灰心。

我不知道,我真不知道啊,

我才是你唯一的火车,唯一的黎明。

其实,你已经千百次地跟我说过,

只是,我那时的耳朵,年轻的耳朵啊,

还没有学会解读沉默。

那个冬季,跃进和端端在大队粮食仓库边上的一间小空房里,开始复习备考——那时离高考只有一个月的时间了。端端精神很难集中,看一小会儿书就要打瞌睡。跃进在她身边摆了一盆凉水,强迫她每半个小时洗一把脸。

考场上,端端每一张卷子都只写了一半——当然她没有告诉跃进。初试发榜的时候,端端毫无悬念地落榜了。她如释重负,因为她躲过了政审这一关。

跃进顺利通过复试政审体检,以徐州地区第一名的成绩,被北京某所著名的大学录取,端端一路送他去徐州火车站。那天是个大晴天,虽然有些风,但是风已经失去了尖锐的棱角。街边的树木仿佛一夜之间肥了一圈——那是新芽在旧木底下的骚动。脚下踩着的土地还是硬的,但是硬得多少有些虚张声势了,因为冻土底下已经潜伏着蠢蠢欲动的春意。

别灰心,端端,我到了北京,马上去打听你妈妈的消息。我妈说了,单位的新领导班子,对你家的事情,还是很同情的。

他对端端说。

我到学校报了到,马上就去书店买最新的复习资料,给你寄过来。明年,明年你就可以考回北京了。

端端听了只是微笑。

那天端端穿了一件洋红色的新棉袄罩衫,额头上湿湿的都是汗。过年时跃进在矿区的集市里看见了这件衣服,只觉得那片红跟街上常见的红不太一样,红也是红,却不张扬。含蓄,吞吐,正合端端的脾性。他心里欢喜,就给她买了下来——这是他送给她的唯一一件礼物。那红穿在端端身上,随着汗水一路漾上来,给端端的脸颊染上薄薄一层胭脂。当然,那时他还不知道,那丝微笑那块红晕,将会成为端端留给他的最后记忆。

当跃进坐在北上的火车里目光炯炯地想像着崭新的校园生涯时,端端的母亲刚刚从秦城监狱出来。她还来不及回家,就直接坐车到邮电局,给端端发了个电报——这是那个年代里,一个心急的母亲和一个久别的女儿之间最快的一种通讯方式。她发完电报,走出邮电局的大门,突然被街上刀一样尖锐的阳光刺伤——她已经很多年没见过这样的阳光了。她的眼睛流出了泪水,视野里飘满了旋转的金花。她用手遮着眼睛,身子一软,晕倒在街上。一辆来不及刹车的解放牌载重卡车,从她身上碾了过去,把她碾成了一层肉饼。后来是街警叫来铲车,把她一点一点从路面上铲下来的。

端端在同一天里接到了两封电报:一封是关于她母亲平反昭雪的消息的,一封是关于她母亲的死讯的。

端端回了趟北京办母亲的丧事。她没有去看望已经入学的跃进,而是独自回到了潘桥收拾自己的行装。大队和公社都听说了她的事,一路绿灯地办妥了她回城的放行手续。可是最终端端没有走成。

就在端端回城的前一天,她最后一次去了微山湖。几个打鱼的人看见她在岸边呆呆地坐了很久。大家都以为这是她对一段和她本不相属的生活的告别方式,虽有些矫情,但对读过书的北京女娃来说,也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

当时没有人想到,这是端端对整个世界的告别仪式。

端端是在那天傍晚跳下湖去的。

端端只是累了。再也没有什么东西,能托得动她的疲乏了。她只想找一个地方,永远地,安恬地,不受打扰地,睡去。

19

“你是说,你爱上了你的丈夫,是因为他为另外一个女人,写了一辈子的诗?”

移民官从手纸盒里扯出一张纸,擦了擦他蒙着薄薄一层雾气的眼镜。

梅龄想说是的,也想说不是的,可是她觉得此刻无论是“是的”还是“不是的”,都离她想说的意思相去很远。第二语言的障碍像一块猝然出现在拐弯处的岩石,向她发起了突袭式的狙击。她毫无准备地张口结舌了。

“你丈夫,为另一个女人,保留了几十年的记忆。你难道,不为此嫉妒吗?”

“我还年轻,我还有很长的日子,可以在他心里打造,属于我自己的记忆。”

岩石闪开了,她突然找回了自己的舌头。

移民官重新戴上终于擦干净了的眼镜,把脸转向了何跃进。

“黑先生,你太太的故事,真叫我吃惊。不过,到目前为止,我听到的只是她的版本,现在轮到你了,小伙子,告诉我,你是怎么爱上你太太的?”

跃进的嘴唇轻轻地颤了一颤,却没有颤出声音。她编织的情绪太逼真了,他几乎不敢在她的剧情里添上一声略嫌粗大的呼吸,怕一不小心打乱了她的节奏她的表情。在她的戏剧里,他不是配角,他甚至不是龙套。他只是一个开场的锣鼓响起来时被临时抓上台来的替补,对剧情一无所知,听任着她把一幕一幕的惊奇劈头盖脸地朝他掼来,叫他目瞪口呆,毫无招架之力。

“怎么,又犯紧张症了?”

移民官看了看手表:十二点十五分。

这时他感到他的掌心又有一条虫子痒痒地爬过——那是她的指头在他的手掌上画的第二个圆圈。他听懂了她的话。她在对他说:“都什么时候了?你只有孤注一掷,豁出去了,你!”

他吼吼地清了清嗓子,闭着眼睛,像条狗似的冲上去,一口叼起了她扔给他的指令。

“移民官先生,你该知道,通过介绍认识的夫妻,刚开始的时候都没有什么感觉。我五十多岁了,需要一个妻子,我们经人介绍认识了,结婚了,就这么简单,爱情是小年轻的事。可是一直到她来了,我才看到,她是这么一个,死心眼的人。我没想到,这个世道,还会有人相信一诺千金。我觉得她是世界上,最最愚蠢的女人。可是,我后来……爱上了她,也正是因为她的愚蠢。”

他听见了自己干涩而艰难的声音,砂纸一样地磨过他的喉咙。

20

那天他们和平常一样地吃晚饭,她做了三菜一汤。吃饭期间,她说了几句会计事务所的闲话,他也讲了点学校里的琐事,他看得出她明显心不在焉。他知道她在等电话。

吃过晚饭,收拾完碗筷,他在饭桌上坐下来批改学生的作业,她进了她自己的房间。作业是暑期班学生的,几十份,堆得像山一样高。天很热,窗式空调在声嘶力竭地呐喊,所有的墙板和地板都被那台老爷马达牵扯得微微发颤。他踢掉拖鞋,把光脚搁在略显滑腻的地板上,脚心被地板的震颤蹭得酥麻生痒。她的屋里没有空调,她半开着房门借用着客厅的冷气。他不知怎么的,也有些心神不宁,学生作文本上的字像蜉蝣在他视线里游来游去,游了多少圈也不肯落在一个点上。在眼角的余光里,他看见她端着一杯凉茶在屋里走过来走过去。时钟已经指向十一点五十二分,电话机仍旧不解风情地沉默着,他心里泛上一股隐隐的幸灾乐祸的快感。

他起身开了冰箱,拿出两瓶冰镇啤酒,来敲她本来就没关严的门。她请他进来。自从她搬进来以后,他极少进她的屋。她的房间现在已经完全不是他住的时候的样子了,从浅紫色的床罩,到梳妆台上摆的那瓶塑料丁香,到窗帘上的那两个白布结子,到处都张显着她的印记。连空气里飞扬的那几粒轻尘,都已经沾染了她洗发水的味道。恍惚之间,他觉得自己走错了门。

他注意到她的电脑屏幕是黑的。那只时刻闪烁着的窥视眼睛,此刻严严实实地闭上了。

“别等了,睡吧,明天还要上班。”他把啤酒递给她,却没有看她——他不忍看见她眼睛里流溢出来的那丝失望。

“等什么啊?我什么也没等。”她像一个当场被擒住的窃贼,声气里有一种虚张声势的慌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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