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曾是那所重点高中里最穷的一位学生,她也曾是那所重点高中里最富的一位学生。
她不知道她的亲生父母是谁,是那位好心的中年夫妇在乡医院走廊里那条破旧的长条椅上发现了她。他们是那么惊喜,因为尽管已经五十岁了,可是他们从来没有过自己的孩子,像抱起这世上最珍贵的宝贝,他们感觉这就是他们盼了一辈子的孩子。
她不再是那个无人认领的孩子了,她从出生的第二天起,便有了独属于她的幸福。
他们很穷,但倾尽所有的爱呵护着她成长。
尽管在这个家里,她从来没有穿过一件像样的新衣服,可是她不在乎,因为她的父母和她一样,他们抚爱的目光望着她的时候,让她感觉她的身上像是穿了世界上最华美的衣服。她从来没有吃过一餐像样的饭,可是她从来没有为此而难过,她知道,这个家里的每一碗粥、每一块馍都是她的父母用爱心煮就蒸就,他们一起对望着吃的时候,他们满意而细心地咀嚼着每一口食物,她的心里都是柔软的幸福与疼痛。
那一年,她16岁,她毫不费力地考上了县城的这所重点高中。
因为营养不良,她比同龄人更瘦,更矮,她经常穿着不合体的衣服,在这个已经开始繁华的县城出没。她不是这个班上最用功的学生,但她却是这个班上成绩最好的学生。或许说她是这所中学里有着悲惨命运的一个,但她却不是这个学校里最忧郁的学生。她经常微笑着,与一朵朵鲜花一样的女孩子说笑嬉闹,她经常很坦然地从食堂的窗口递过掉了很多瓷的饭碗,买回一点粥或一个馒头。
宿舍里的姐妹们经常搜寻一些不穿的衣服给她,她微笑着拿过来便穿。农忙的时候,她总要回家,宿舍里的人也抽空帮她。她毫不介意让他们进自己破旧的家门,这是她的家,在她的家里面,她不会觉得有丝毫的寒酸和尴尬。尽管她感谢他们的方式最多只是几根冰棍,更多的时候,只是几碗白开水,但她不会觉得羞涩,因为这水也是亲自挑来的,亲自煮开的,盛水的碗是她亲自洗的,一切干干净净。
但她拒绝了所有的钱财救助。同学们自发地集资给她,她没有接受。没有人愿意把钱收回去,她就把钱交给班主任,说就做班费吧。
其实有的时候,她已经吃不上饭了,甚至连一个馒头都买不起。这个时候,她去翻自己的口袋,竟然发现了两截两毛的纸币,这正好够买一个馒头。她小心地将它们拼起来,却发现原来不是一张的。
她怔怔地看着它们,研究一会儿。这个时候,教室的门被推开了。走进来的是那个瘦高的男孩子,有着一双温润如玉的眼睛和清俊的面容,成绩每回都紧排在她的后面。他走过去的时候,看了她一眼,他没有问她吃了吗,这样的问候对于她,是不合适的。
他只是轻轻地笑着走近她,随后拿起两截纸帛,“都是女孩子心灵手巧,其实男孩子也不差。”他从口袋里取出一张完整的两毛钱递给她,“她们都在饭厅等你呢,快去吧。等会儿我粘好了,这张就归我了,我的劳动成果啊。”
她接过他的两毛钱,默不作声走出教室。向外走的时候,她的眼泪第一次涌出来。她挺直身体,一直走着,从座位到门口那么短的一段路,她觉得像是走了一辈子。
男孩子小心地接过两张纸帛,他细细地看着,研究着它们曲折的接口,他没打算要把它们接起来,没有一种可能是属于这两张钱的,他不知道应该把它们放到何处,另外也会有其他的两半,正等着与它们的亲密无间的吻合,他知道撕扯了这些,也等于撕扯了那些。
她并没有去吃饭,她的手伸进口袋里面紧紧地握住,她第一次感觉心底里面的痛开始清晰地上浮,她的手背触着那张钱,却没有勇气把手掌摊开去握住它。
她借了辆车子连夜骑回家。一路上,她的眼泪不停地流。
等泪风干的时候,她进了屋,小木桌上正摆着一碗白米饭和一碟切得整整齐齐的咸菜。母亲烛灯下的脸幸福地笑了,她说,就有预感你今天会回来,政府已经决定每月资助咱们80元了。
她走出屋外,抬头望着天空,突然觉得今天的星星好亮好亮……
她第二天就回了学校,想把那两毛钱还给那个男孩子,可他没要,说就当做个纪念吧。
她没再坚持,把钱压在了自己最喜欢的一本书里。
后来,那个男孩转学了,据说他父亲从部队里回来,到北京去了,并把他和他的母亲一起接过去。
然后他们就断了联系。
再后来,她以县状元的成绩考上了北大。
整个县城都轰动了,在当时,能够考上北大是非常了不起的。
去北京的那一天,她依旧穿着补了不知多少回但很整洁的旧衣服,在车站微笑着和父母道别。
父亲给她提着只大红箱子,里面装着换洗的衣物和书,这只大红箱子还是她母亲作嫁妆用的。
她进了北大,这里看上去和她格格不入。学生们都穿着新潮的服装,唯有她每天都穿着身土里土气的布衣裤,但她不在意,因为这衣服是母亲一针一线给她改的。
她在大学里的成绩依旧名列前茅,她在外面打了好几份工,为的是能尽量不花家里的钱。
她每年都能获得学校的奖学金,节俭一点的话,还能寄回一些贴补家里。
但她还有一个秘密,连父母也没有告诉过的,那一张两毛钱的秘密。
她以为自己永远也不会再见到他了,如果不是那一天的话……
那一天,她在食堂吃过饭抄近路回宿舍,路过球场,听见里面传出了拍球的声音。
这个时候已经是傍晚了天空只有一片残红,晚风习习,很凉爽。
谁还会在这里呢?
她出于好奇走过去,立在栅栏外,手扶着栀子树。
她记得那时正值立夏,头顶的栀子花开的灿烂,白艳艳的一片。
球场里面奔跑着一个年轻人,他一遍遍地练习着运球,过人,灌篮。夕阳的余晖在他的动作下分割出无数的碎片,像一只只金色的蝴蝶。
她就这样默默地看着,不知过了多久。直到他从球场中出来。
看见对方的时候,都愣了一下。
她打量着他,他的模样与高中时没多大区别,但脸部的线条更硬朗了,身材也更壮实了,白皙的肤色变成了健康的小麦色。
他走过来,在不远的地方站定了,轻轻地说了一声:“哦,原来你也在这里吗。”
她没有说什么,他也没有再说什么,两人对立着各自站了一会儿,就离开了。
但这并不是结束,他们开始经常在校园相遇,从最初的每次都相视一笑,到后来的默契交谈。他们开始相爱了。
说不清是谁先爱上的谁,总之,他们在一起了。
自然而然地,似乎是偶然,又似乎是必然。
后来他们结婚了。
多年以后她还记得从前那一回事,常常说起,在那初夏的傍晚,在开满繁花的栀子树下,就像张爱玲曾说过的,那个人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唯有轻轻地说一句:“哦,原来你也在这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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