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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从此,哨兵喜欢一个人走出哨所去对面的山上看黄黄的昏。起初是散步去,一边走一边哼着优美的西部军谣,在歌声经营的氛围里经营着心事。可是老兵离开哨所后,他一个人去山上看黄昏的心情像是越来越淡了,脚步挪动得极其迟缓,往往走到一半时,暮色就在地平线上织起一层黄黄的沙,使得雪线之外的风景更加渺远。昏鸦一般就是在这时出现。哨兵从没见过那么多鸟盘旋在头顶——过去他和老兵见得最多的是纵横交错的几百只,他们不知道那些浑身泛黑,黑得发亮,嘴唇发红的形态像鸦的鸟来自何方。为此,他俩急着给鸟取名,说来说去都没离开“鸦”。老兵说是红嘴鸦,但他坚决不同意。他说由于缺乏考证所以根本不能轻易叫红嘴鸦,再说红嘴鸦在我们这个没有阴影的地方,听起来多可怕呀,像坏鸟儿的名字。

“除了红嘴鸦你就不能再取一个动听的鸟名吗?”他若有所思地问老兵。

老兵想了又思,思了又想,思走了黄昏,想来了黄昏,最终在头脑发昏的状态里尖叫了一声——昏鸦。

他痛快地叫了起来——昏鸦,昏鸦,昏鸦……那一声高过一声的“昏——鸦”一秒钟就传遍了无边的荒原。老兵感觉十分痛快,用迷彩服蒙着头顶学着鸦的样子,飞奔、盘旋,那一刻,他俩感觉一分钟就可以征服一座雪山……

老兵带着他在山上认识了昏鸦,并学着昏鸦的样子在山巅上盘旋了几圈之后,就离开了哨所。其实所谓的几圈,也就大概差不多三个月吧。

老兵走后,他也就成了哨所唯一的老兵。

这天,他看见了成千上万只的昏鸦。最初是三个一伙、五只一群地在他头顶蹿动,吵吵嚷嚷地像在炫耀什么。他不理睬。可是头顶的昏鸦已越来越多,直看得他头脑发昏,眼圈发黑。他很恼怒,张嘴就骂——昏鸦——你们这些头脑发昏的乌鸦,叫够了没有,你到底叫够了没有……昏鸦们像是在嘲笑他的天真,次第掠过他的头顶。如此反复几次之后,一千对一万对翅膀扇动空气的声音刺激得他在地上跑动起来,但他怎么也跑不出鸦的影子,他再也忍不住孤立无援的悲伤,一放声就哭了出来,两腿再也支撑不住,扑通一声坐在了地上。

“要是老兵在就好了。”他抬起头望着满天的昏鸦,内心里有一种渴望。

后来他干脆改散步为跑步去山上,可他越是怕昏鸦发现,越是败在了昏鸦的眼睛里。

不久,上军校的老兵从城市里给他写来了这样一封信:在哨所时,我们以为昏鸦就是头脑发昏的乌鸦,离开哨所才知道,那不是昏鸦。《西藏民间文学》记载所说,那种鸟是藏民们所说的炯嘎,它们群居在西藏以西地带,尖叫是一种预言,是在向你预报天气。因此,炯嘎尖叫过后的黑夜里,常常会有雪的降临……

生活如此沉重和轻盈,往事就如记忆中发炎的伤口,让人痛楚而清醒,乌鸦成为他们唯一的精神故乡。全文似小说一样结构精巧,却又有着散文的独特韵味,在弥漫的感伤氛围里,又显现出灼人的批判锋芒。他读了老兵的信很是不以为然,不愿称昏鸦为炯嘎,他觉得炯嘎这个名字比红嘴鸦还难听。之后,他像是越过秋冬的昏鸦,在哨所盘旋了几圈之后,就彻底飞离了哨所。回到了四百公里以西的连队和没有鸟之声的城市。

在没有鸟之声的城市里,他常常想起昏鸦,想起暮色笼罩的哨所,黄昏一来,鸦们就忙着归巢——那是他在城市里怀想的一幅天然的水墨画。城市一旦失去了鸟叫声,繁华的美丽就显得有些苍白。他想他就是一只昏鸦,于是就学着昏鸦的叫声给在另一座城市上军校的老兵打电话。

“我想哨所的昏鸦想得头脑发昏啊!”这是他给老兵说的第一句话。老兵觉得有同感,但就是想不出一句能表达自己此时所想的话来。

他抽烟凝望着窗外的天空。他在想昨天都发生了什么事情?昨天的昨天为什么突然很遥远?

电话的两端只有一种声响——嘎哇啦,叽哇啦……像是舞台上束之高阁的两道光芒,缓缓升起的一千只一万只炯嘎还没轻轻飞过,他们二十啷当岁的身体就在城市这座舞台上演了从未有过的沉重和迷茫,郁结了几分青春的欢乐和悲伤……

哭嫂

文/巴音博罗

一向好端端的舅母,在腊月二十三过小年儿的那天晌午,忽悠一下就过去了,叫听到噩耗的亲戚熟邻们措手不及。

平日不言不语的舅母,去的时候也是不言不语的,倒把一个天大的丧事横在了忙忙碌碌的年关前,谁的心一听说不立刻揪扯起来呢?是啊,活在庸庸碌碌的尘世上,在的时候免不了争强斗狠恩恩怨怨,去的时候万事皆空全都化作一腔悲痛一泡浊泪……人,都有这一天这一遭哇!

人去屋空,蓦然少了伴儿的舅父瞬间苍老了许多。哀伤的心情自不待说,单是一想到未来凄凉一身的晚境就更添一份痛彻,就愈发缅怀与老妻耳鬓厮磨的种种好处……办!皱纹密布的嘴角抽搐着,猛然迸出火星般的一个字:办!要大张旗鼓排排场场好好地操办一场,对得起辛劳一生的老伴儿。

灵棚高高搭起来,鼓乐班子吹吹打打地开进来,阴阳先生跑前跑后煞有介事半人半仙儿,至亲至戚们披麻戴孝昏头涨脑,一会儿对着灵牌焚香烧纸叩响头,一会儿垂首排队,穿过小镇的街巷逶迤郊外超度亡魂送些盘缠,以便让那即将离去的烟魂一路西行直至天国……

当夕阳西下,如血的霞霭排满天际,最热闹也是撕心裂肺的时刻终于到来了。棺柩两侧,孝子孝孙抚棺跪立,神色肃穆,而数米开外新搭的戏台之上,当地有名的“黄老邪戏团”正拉细嗓音,放开手脚,咿咿呀呀扭唱得正欢。男女丑角相互逗闷,似与这悲哀场面不相配套。不过,这是老规矩,丧家明白,观众也知晓,两相情愿,就全都伸长脖颈,耸起耳朵,一心一意沉浸到那悲悲喜喜的戏文里。黑压压的人群中不时爆出几声喝彩一串呼叫,声浪几欲惊起死者,震落苍穹星粒。

终于挨到了时辰,颤颤悠悠的唢呐调子陡然一收,全场死静,犹如傻鸭突地被捏住咽喉,全瞠目咋舌向旁睇视。只见灯光闪处,幕帘一挑,影影绰绰的鼓乐班子中蓦地分开一道人缝,从里面款款移出一缟服素面的佳人来,柳腰轻摆,水袖若风,眨眼到了棺前。粉面含怨,杏眼蕴悲,兰花指微翘,京胡一样的唱腔缓缓地从那贝齿朱唇中丝丝缕缕地送出。

她唱的是这个地方流行数百年的老调子——《哭九场》,其韵如哭,其哭如唱,其唱如泣如叹,如潮汐涌动,波波迭迭,连绵不绝,铺天盖地,荡气回肠,在场的听者无不动容。

她,就是远近闻名以哭灵为业的哭嫂!

一唱之下,果然名不虚传高人一筹。只见她屈身长跪,娓娓数道。从舅母生前的善心功德,到勤俭持家的诸般细节;从为人之妻的种种苦处,到做人之母的宽厚慈爱……说得熟悉她的众人都跟着垂泪,也勾引得舅父和儿女们伤心不已。当哭嫂唱念至年节已近,可怜的舅母竟然没有再享一个团圆夜,不能再和家人们同欢共乐,共叙佳话,被撇下的儿女们回家拜年,再也没有母亲为你们开门掸尘,絮絮叮嘱时,手抚灵柩的孝子孝孙早已哭天抢地,恸声大作。

再看那哭嫂,亦是满面苍白,双泪直流,捶地拍胸,肝肠欲断,几近气绝,像死了自己亲娘老子一般伤痛。

丧家自然是肯一次次奉上钞票的,哭嫂也就哭得更甚,更畅快淋漓,并把这出人间悲剧一次又一次推向感念无尽的高潮……及至夜凉如水,冷月西移,司仪的口令下了,才戛然而止,退入帘后。

我在屋角的亮处,看见卸了妆的哭嫂,灰衣青裤,一脸的庸淡,寂寂地整理那套行头,俨然一市井妇人,尤其那手,骨节粗硕,皴了许多黑口子,全失了刚才台上的神韵。见有人打量,就顺过来木木的一眼,旋又垂下,忙活手里的活计,那细密皱纹的眼角,似是盛满苦涩。

听人讲,哭嫂原是县剧团的一名演员,善扮青衣。年轻时不仅模样打人,唱腔亦是远近闻名无人能比,一出《秦香莲》和一出《牧羊圈》,能叫满场观众涕泪四溅,丝帕衣襟湿了又湿,末了还得焦雷般连叫三声好。不过好景不长,市场经济之后,不善经营的县剧团很快黄了铺,演员名角们也都作鸟兽散。哭嫂虽身怀绝技,还是遭遇了这个年代最无奈最尴尬的事儿——下岗。偏偏屋漏又逢连夜雨。她丈夫突患顽疾,缠绵数年,折腾尽了家底家财,方才撒手归去,撇下一双儿女,一个古稀老娘,和一屁股还不清的冤枉债。哭嫂欲哭无泪,孱弱的双肩不得不担起千斤重担。当用人,做零工,倒腾蔬菜水果,正月腊月里搭帮结伙踩高跷扭秧歌,挣一份流汗又流泪的辛苦钱,好歹维持生计。其间也曾有人做媒,但往往一瞅她那上有老下有小的累赘,就吓得躲出老远,再也不敢登门。也有色迷心窍者暗暗骚扰,示意只要哭嫂肯与之委身,做成个露水夫妻地下情人,就愿施以金钱好处,周济豢养,谁知那哭嫂刚强自重,一概拒之门外,心也不动半点。这么一眨眼工夫,花样年华竟已飞也般逝去了,当门前的脚步稀落下来,哭嫂早成了红颜已褪的半老徐娘……四周邻人们一提起来都叹息一声,吞了鸡苦胆一样扭歪起半张脸。幸亏后来入了黄老邪剧团,但“哭灵”那活儿又岂是一般人能消受得住的?

当初哭嫂也是踌躇再三,她知道自己心肠软,泪窝子浅,见不得凄惨伤情之事。以前登台演戏时,只要一入了角儿,一用了心,便真情实意地去哭诉去唱念,全无半点虚意。如今做了这等替人淌泪代人恸泣的活儿,虽说也似演戏,但只要一站在一身缟素的人堆儿前,一面对那痛失亲人的面孔,她就忍不住要踏踏实实地号啕一番。团长黄老邪就劝她,说哭嫂啊,你这么着可不行,哭坏了身子骨哭哑了嗓子,岂不连老本都赔了去?这道理哭嫂也懂,可哭嫂就是控制不住,她倒是没哭哑了嗓子,但每一场下来都禁不住有些虚脱有些疲惫,谁叫她是一个不会糊弄的人哩。

我能想象到这样一个女人,一个以哭灵为生计的弱女子的千般苦楚,万种难处。不论何时何地,甚至佳节年夜,只要有人招呼,就要殷勤赶了去,掏一捧玲珑珠泪换取柴米油盐。这样的泪似不能以商品来比拟的,这样的女人亦不可称做可怜、卑下,或者庸碌,她心中必是藏着大苦含着大痛的。她把眼泪当成财富,她把哭泣——这个人类从降生到亡故普遍感念的表达方式当成代人罪罚的职业,是人类的情感磨旧了,迟钝了,抑或是他们对哭泣这一最能表达心灵碰撞的方法生疏了,荒废了?自然,这绝非哭嫂之悲,也不是死者之过。当亡魂苦风,踽踽逶去,是尘世的灰烬遮蔽了未亡人的眼瞳,是袅袅青烟拉长了时间的步幅,是哽噎在我们咽喉中的拳拳话语,凝作了冰冷的石头……

人生是一出戏,充满了跌宕起伏的戏剧性,人生又是一出以情感为基调的现实剧,我们得交付最纯粹的本真。哭嫂本是一名活跃在舞台上的青衣,因为一系列的现实困境,竟以替别人哭灵为职业。从此,眼泪成了养家糊口的工具,悲哀的哭灵神情成为主人公为人称道的技艺。所以人们从来也不会在幸福、快乐的时候花钱雇人代替他们欢笑,在功成名就富贵荣华的时候代替他们享受。这是生活中的一种悖论,我们无法思虑,也不必深究。倒是把哭灵这一行当的独特性又加重了一层。是的,我听说哭嫂自打背了个“哭”字的称谓之后,邻人亲戚们对她是大大地忌讳起来,婚礼祝寿之类的喜庆之事是断不允她到场的,平日里也绝少与她往来。可见哭仍然是一道门槛,一道仰之弥高的门槛,是一层幕帘,一层拂之亦厚的幕帘。尤其是在商品社会,哭更是一把锋利无比寒气逼人的双刃刀子,天地大旷之中,一边对着生,一边对着死,一边对着芸芸苍生,一边对着哭泣者自身。

我不知道什么能使那颗哭泣已久的心灵稍许停歇,得到宽慰和安静?

鲜花中的爱

文/库尔特

父亲头一次送我鲜花是我9岁那年。那时,我参加了5个月的踢踏舞学习班,准备迎接一年一度的音乐会。作为新生合唱队的一员,我感到激动、兴奋,但我也知道,自己貌不出众,毫无动人之处。

真叫人大吃一惊,就在表演结束来到舞台边上时,我听见有人喊我的名字,而且往我怀里放了一束芬芳的红玫瑰。我默默地望着那朵朵红得像滴血似的玫瑰,她们在一枝洁白的满天星衬托下,静静地绽放着独特的美丽和清香。我的脸儿通红通红的,注视着脚灯的一边。那儿,我父母笑吟吟地望着我,使劲儿鼓掌。

一束束鲜花伴随着我跨过人生的一个个里程碑,而这些花是所有花中的第一束。

快到16岁生日了,但这对我并不是一件值得快乐的事——我身体胖,没有男朋友。可是我好心的父母要给我办一个生日晚会,这给我的心情愈发增加了痛苦。当我走进餐厅时,桌上的生日蛋糕旁边有一大束鲜花,比以前任何一束都大。

我躲起来。由于我没有男朋友送花,所以我父亲送了我这些花。16岁是迷人的,可是我却想哭。我最要好的朋友弗丽丝在一边小声说:“呃,有这样的好父亲,真有福气!”我情不自禁地捧起了那一束玫瑰,整个身心都沉浸在那怡人馥郁中,花香弥漫成一团透明的雾气,浸润着我的心田。我真的就哭了。

时光荏苒,父亲的鲜花陪伴着我的生日、音乐会、授奖仪式、毕业典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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