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年代末90年代初,传销作为一种经营方式传到中国大陆。随后,直销公司蜂拥而起,非法“老鼠会”也尾随而至。
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传销,打着“快速致富”的旗号从事诈骗等。一些“老鼠会”公司,用所谓的潜能培训为强心剂,拉人入会,用新人的入门费来供给先加入的人以从中渔利。
1996年,广东省工商局首次查处了东莞市某公司的“爽安康”摇摆器非法传销案,此案涉及全国 28个省市,案值 1.24亿元。
1997年初,云南省工商局查处德国“王牌 88”网络层递式博彩活动,参加这一活动的人首先要支付 50马克,这是我国有关部门查处的首例内外勾结的非法传销案。
“传销最容易欺骗渴望成功的底层人群。”在徐州的18个月里,李旭穿着地摊上买来的西装,领着新入伙的年轻人又唱歌又呼口号。他们睡地铺,吃着水煮白菜面,“大家坚信出租屋外的世界,总有一天会传颂我们的名字。”
他从事的传销模式为“五级三阶”,阶级的高低要看你拉来人头的多寡。李旭曾联系所有可以联系的亲友,也曾在电话旁拍手模拟殴打的声音,协助下线从家里骗钱。(孙旭阳:《打击传销》,2008年11月27日《新京报》)
1998年4月,国务院发出了《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禁止传销经营活动。此前已经批准登记的从事传销经营活动的企业立即停止传销经营活动,转为其他经营方式。1998年7月国务院颁布通过了成功转型的“安利”等10家规范直销企业的名录,对传销业进行疏导。同时,未成功转型的传销企业及部分“老鼠会”头目,却又走上地下“老鼠会”的道路,危害愈演愈烈。
2005年11月《禁止传销条例》实施,开始利用法律手段打击传销。传销这样的“经济邪教”,害得不少人家破人亡,打击传销,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