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总是用‘精神上的’或者‘灵性’之类的词”,一位年轻的读者写道,“我不知道你所指的是什么意思。当然,我不是想自作聪明。但是这样的词语对于我来说确实是很空洞的。”
“它们可能有一定的意义,但是,我却不知道它们的意义是什么。如果说一个人有灵性,那么,到底是指他具有哪种东西呢;如果说他缺少灵性,又是缺少什么呢?请原谅我的鲁莽,但是,我真的想知道。”
当然,如果我们不知道一个词的意义是什么,我们就不应该使用这个词,否则,只能使我们的思想更加混乱,表述更加不清。恐怕,这样的道理适用于我们使用的很多词。
一位中国学生对斯坦利·琼斯说:“不要要求我们爱自己的敌人,向我们讲一些精神上的东西(灵性)吧。”对于这个学生来说,精神方面的东西可以使他的内心感觉舒适。
确实,精神上的真理可以深深影响我们,精神上的东西不只体现在感情上。它与感情上的东西有很大的不同,更值得我们去追求。它必定是了解生命意义的一把钥匙。
《圣经》告诉我们,精神上的果实就是爱、快乐、平和、善良、耐心、虔诚、勇气以及自控。我们从上面的提示之中,可以得出一些启示。
一个具有灵性的人应该理解生命的价值。这种价值应该是一种真正的价值,并非人们所误解的那种价值。它是对生命中的各种事物价值的正确评价。这条道理不但适用于信仰,也适用于任何事情,包括金钱、艺术、书籍、政治、体育以及科学等等。灵性是一种能够洞察事物价值的能力,能够认识到事物的重要程度。
人生的最高价值是一种价值感。如果一个人缺少价值感,他处事就会混乱。如果他拥有这种价值感,即便身处各种喧闹、潮流以及迷惑人的事物之间,他也能保持清醒的头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