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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岁月流沙(1)

1960年的爱情

他是一个下放右派的儿子,她是一个农民的女儿。

1960年,当大饥荒猝不及防地来临,他和她的爱情正像田野里的野稗草一样疯长。

因为没有粮食,村子里的人已经整整吃了三个月的野稗草籽了。她约他到村外的柳树林子里,为的是把从一个鼠洞里掏出的一小把已经炒熟了的黄豆送给他。好久没有吃到这么喷香可口的东西了。他一面吃,一面深情地望着她。在1960年的爱情生活中,粮食无疑是比今天的玫瑰和金戒指更为贵重的礼物。因为在那个年代,一把碎米或者三两块榆树皮就可以决定一个人活下来,还是死去。看着有些面黄肌瘦的她,他暗自发誓也要送给他一份令她惊喜的礼物。他住在一个废弃牛棚里,牛棚的后面堆满了做饲料的玉米秸。他决定在这堆玉米秸上做文章。花费了整整一个下午,当他把所有的玉米秸都翻了个底朝天时,他终于找到了一小穗有些发秕了的玉米。他向邻居大嫂借了一个捣盐的杵子,将那一小穗玉米杵成十分均匀的碎粒。然后放进一个盛满清水的小砂锅里用文火慢慢地炖。

做完这一切,他约她今晚来。

她说她只能在月上柳梢时来。他不放心地说,一定来。她说,放心,一定来。

炊烟在许久没有生气的牛棚上空袅袅升起,缭绕着不肯散去。玉米粥在黄昏时分已然熟了,释放出粮食特有的那种清香。他的肚子虽然在咕咕直叫,但他只是揭开锅盖,用鼻子使劲吸了又吸。皎洁的月亮出来了,他有些忍不住那诱人的香气,用勺头轻轻舀了一点,仿佛品酒一般浅浅地啜了一小口——-他觉得那香气似乎要渗进自己的骨头里。

月上柳梢了,但她还没有来。他又一次忍不住那诱人的香气,又用勺头轻轻舀了一点,浅浅地啜了一小口……

她终于来了。她看见他躺在土坯砌成的土炕上睡的正酣,嘴角在蠕动,牛一样反刍着什么美味。她揭开锅盖,锅里早已空空如也……就这样,一锅——-其实只有一小碗玉米粥断送了他和她的爱情。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故事中的她是我的一位远房姑姑,如今仍然健在。

1979年的自行车

1979年大概是春天的时候,我们家终于有了第一辆自行车。车子买得挺不容易,是托了在县水利局当会计的二舅在商业局走了路子才买到的。新买的车子挺漂亮,谁都想骑。父亲刚骑了不到一个月,母亲便说:“小欢上学急用车子,还是让小欢骑吧。”我那时正上高中,学习成绩不怎么好,老师在家长会上说我经常迟到,母亲认为是我在路上耽误了太多时间的缘故。其实真正的原因是我当时疯狂地喜欢上了邻居家一个叫燕燕的女孩,每天我们一起上学时总要手拉手在路边的树林里跑上一阵,有时候还跑大老远去黄河边上看那些飞来飞去的水鸥。我们当时的所有梦想,就是能有一辆自行车,我和燕燕双双骑在上面,多浪漫!

如今好梦成真。当父亲用自己的11路公共汽车奔波在上下班长长的路途之间的时候,我用那辆漂亮的自行车捎了燕燕欢快地行使在通往黄河边的路上。我豪情万丈地对燕燕说:“我们要骑这辆自行车走遍宁夏平原所有值得一看的地方。”

有一天,我和燕燕放学后去黄河边去玩,我把自行车立在一株垂柳树下,就去看水鸥。水鸥双双飞,自在又轻盈,让我们年轻的心溢满了羡慕。燕燕看水鸥的样子好专注,好可爱,我忍不住在她粉嘟嘟的脸上亲了一下。燕燕羞得跑到河堤下面去了,我在后面追着她跑。我们跑啊跑啊,终于跑不动的时候,就躺在河畔的草丛里看天空,天空好蓝好蓝,一会儿云飘过,一会儿鸟飞过。

我和燕燕玩到暮色四合时才想起该回家了。可到那株垂柳树下一看,我顿时傻眼了,自行车不见了。我和燕燕四下里去寻,除了一道通向远方不明去向的车辙外,我们什么也找不到。

怎么办?怎么办?燕燕吓哭了,我却吓得快要死了。

1979年的自行车,在一个中等收入家庭的位置就如同现在渐渐在家庭中普及的小轿车一般。自行车丢了,如此大事,我只好如实告诉了父母。我父母气坏了,在大骂了我一通后,就想着如何补救。我的父母想来想去终于想到一个能够弥补损失的办法,那就把这件事情告诉燕燕的父母,至少要求他们赔偿我们家半辆自行车的钱。我的父母很有心计,对燕燕的父母说,如果不赔偿的话,就把燕燕和我的事情搞得邻里皆知。女孩的面子事大。燕燕的父母当然满足了我父母的无理要求。燕燕收入菲薄的父母在臭骂了一通自己不要脸的女儿后,让燕燕辍学到一家街道企业去上班。

虽然我后来用两只脚在学校和家之间的路上奔忙了一年多,但我总算没有辜负父母的厚望,体面地考上了本地一所大学。

以后,我很少见到燕燕。我参加工作后,有一次开着单位的小车去接我母亲,在街口遇见了久违的燕燕。她没有看到我,正佝偻着腰推着一辆装满了各种小零碎的自行车。母亲告诉我,燕燕所在的企业倒闭后,燕燕下岗了,在夜市上摆了个麻辣烫摊子,也就勉强将就自个的生活。看着燕燕推着自行车疲惫的身影,我忽然就想起1979年那辆满载了青春、欢乐和困惑的自行车,当年那辆自行车如果没有丢失的话,它会把我和燕燕载到什么境况里去呢?

炊烟是村庄的梦呓

在我的记忆中,乡村的炊烟是有香味的。孩提时代,村子里的人做饭一般都用五谷的秸秆、杂草或者树枝,用煤做饭是城里人才会有的奢侈。五谷秸秆燃烧产生的炊烟中总是带有一种粮食的清香,而那些野花杂草燃烧后的炊烟中却依然夹杂着花草的芬芳。秋季的杂草,因为堆置时间不长,燃烧时弥散的香味最浓最醇。而在年幼无知的顽童心目中,最撩拨人心的香味莫过于过年时的炊烟了。这时候,我们往往能从缭绕飘飞的炊烟中,嗅到平时很少享用的各种食物的美味。

黄昏的炊烟是最富有诗意的。“渡头余落日,墟里上孤烟。”王摩诘笔下的炊烟是怎样的一种境界啊!当落日淡淡的残照染红了屋顶和烟囱,倦鸟开始投林,村落里也就开始升起袅袅的炊烟。田间干活的农人,渠畔或者湖滩上放牛的牧童,只须瞥一眼那在暮色中飘荡的炊烟,就知道是该回家的时候了。清风徐来,一道道炊烟又慢慢地飘散成一团团、一簇簇,演变成一群群多彩的吉祥鸟,展开轻柔的翅膀,翱翔于蓝天白云之中。每当这时,我们这些放牛的孩子就唱着不着调的歌曲,吆喝着牛羊回家。

那时,黄昏放学归来的我们,远远地便伸长脖子,看看自家的烟囱是不是冒烟了,还常常幻想着,母亲会不会给我们做点特别好吃的东西。而母亲们也都知道自家的“小饿鬼”要回家了,纷纷走进厨房开始忙碌了。于是,一缕缕乳白或淡灰色的炊烟便从家家户户的烟囱中轻盈地升起来,若隐若现,似云似雾。没风的时候,那炊烟笔直得往上飘,像从天空垂下的一条条飘带;有风的时候,那炊烟又齐刷刷地朝一个方向摆动。玉米秸秆燃烧的味道散发出一种特殊的香气,弥漫了村庄又飘散到四野。夕阳斜照,炊烟袅袅,那一幅醉人的黄昏美景,也只有乡村的孩子才可以领略到。

没有炊烟的地方,必定蛮荒生僻,人迹罕至;而炊烟袅袅之处,必定五谷丰登,六畜繁盛。对于衣食不足的乡村人家来说,有烟即是福,如果没有炊烟升起,也就意味着一家老小没有一日三餐的温饱了。有时候,看到人家的炊烟升得很高,而自家的炊烟迟迟地不肯升起来,心里便会充满了惆怅。一种发慌的感觉,在身体里游动,甚至归途两旁绿色的植物,都透出恐慌的气息。我曾经对一位自小在城市里长大的文友说:“诗人的炊烟是诗,小说家的炊烟是小说,散文家的炊烟是散文,而我的炊烟是关于饥饿的某种记忆。”

十三岁那一年,我想辍学回家,父亲用手指着炊烟说,人活着就要像这炊烟,要不停地向上走。那一年我就记住了炊烟,记住了头顶湛蓝的天空,记住了父亲的话,记住了炊烟的方向。于是,我就发奋读书,我知道自己天赋不高,但我依然坚韧不拔地向前走。几年后,我顺利地考上了省城一所学校,就像一缕炊烟一样,从村庄的上空,从父亲的眼神里,从我所钟爱的鸟声中,漂进了城市。

乡村的孩子是在炊烟的熏陶下长大的,炊烟哺育了我的生命,滋润了我的心灵。炊烟伴随着我从天真的少年成长为健壮的青年。炊烟磨砺了我不屈不挠,永往直前的品性。炊烟使我怀着对外面世界的憧憬走出乡村,走向外面缤纷多彩的世界。

乡村的风景或许是可以千变万化的,但唯一不变的是炊烟,在村庄之上,在树梢之上,在一群麻雀之上的炊烟。在乡村没有找不到家的孩子,寂静的炊烟总是沿着所有的小路蔓延,循着炊烟的方向,你总能找到你的村庄,自家里的老屋,那一树的鸟声,还有站在大门口,手搭凉棚,倚门而望的母亲。

有位诗人说过,人类创造了城市,上帝创造了乡村。而炊烟则是乡村风景单纯底色上一抹永恒的点缀,一点灵动的色彩。在喧嚣的城市,也会从锅炉高大的烟囱里冒出一股股浓烟,但那是废气的一种排泄,决不是能给人以美感与回味的炊烟。所以,一个人在城市的水泥森林般的楼宇里呆得久了,总会情不自禁地对乡村的炊烟平添一份怀念与向往。

庄奴的《又见炊烟》一直在吟唱着我的心声:

又见炊烟升起勾起我回忆愿你变作彩霞飞到我梦里……梦里,我又一次看到了村庄上空袅袅升起的炊烟,背景是明亮的天空、碧绿的田野和芬芳的花朵。袅袅的炊烟,是向上流淌的河,多想掬一捧清凉凉的泉,洒在城市的心上……炊烟是村庄的梦呓,在城市里生活,或许可以让我们过得更舒适一些,更安逸一些,但不一定让我们拥有幸福的安眠,只有我们握紧生命中属于自己的那缕炊烟,拥一缕炊烟,安枕而眠,那才是人生真正的幸福。

村戏

一直记得鲁迅先生写社戏的文章,一个儿童眼中早年间的美好记忆,一直像一段甘蔗一样,耐人咀嚼、回味,就连鲁迅先生那样的伟人也概莫能外。

我小的时候生活在乡村,业余文化生活自然贫乏、枯燥。曾经有人戏称当时为:耕地靠赶牛,娱乐靠吹牛。能够看一场戏,在那时算得上是很奢侈的愿望。

收完秋天最后一茬稻子、山芋和苹果树上的红彤彤的果子,把镰刀洗光抹净挂在梨树杈上,便是农闲了。劳作了一年的农人,此时最向往的莫过于美美气气地看上三五天的大戏。

接近唱戏那几天,唱戏的日子早早就在人们的嘴里念叨着,碾米、磨面、蒸馍、扫院,算计着几家亲戚要来。戏台子每年轮流转,今年搭在地三,明年搭在蒋滩,亲戚们互相招呼,谁也不吃亏。尤其是那些老头老太太们,更是忙得不可开交,接闺女,迎女婿,还忘不了叮嘱闺女女婿,把刚满月的小外孙子也抱过来凑热闹。

终于到了演戏的日子,“如鸟斯革,如翚斯飞”,到处是满面春风的笑脸,和秋日爽朗的天色相映成辉。平时如果哪个一不小心碰了张三的胳膊,踩了李四的脚,那是非要骂几句的。可这几天不,相互笑笑就什么事都没了。

演戏的地点在村东头的老庙上,已经拟好的一副对联,早早张贴在戏台两侧,上联为“三五步走遍天下”,下联为“六七人百万雄兵”。村庙前的土台子就是戏台子,台上台下界限并不是很分明,台上的戏也多是一成不变的西北大戏——-秦腔。正戏未上演之前,许多娃娃们在戏台上玩起了跳皮筋,一面玩,一面唱:小皮球,香蕉梨,马莲花开二十一……但戏开场的时候,连庙前老榆树上的麻雀也噤声不鸣。锣鼓家什敲起来,二胡板胡悠扬的旋律在村庄上空像扯开了大幕,裂帛般的秦腔曲调更是揪心扯肺,恨不能把五脏六腑都掏出来。一折三娘教子刚刚催人泪下,滑稽诙谐的张良卖布又让人前仰后合,而张飞的一句唱词犹如晴天霹雳,唱得叫人听了心里悠悠地打颤。

来自县城剧团的演员们,没有省城大剧团的名角们那么漂亮,也没有那么娇气,一律拿出看家本事卖力地说唱做打,须臾就把个不大的戏台舞得仙尘缭绕。台下的人看到精彩处,不时爆发出夸张的喝彩,更像是火上浇油。人山人海中,热气腾腾的小吃摊、五颜六色的小百货摊生意红火,穿插着糖瓜糖葫芦串的叫卖声和孩子们的嬉笑声。也有那些心神不定的年轻人,明着说是来看戏,私下里却是奔着相好来的。混在人堆里,摸索着拉拉手,说几句体己话,约好下次见面的日子。这种小情况,稍不留神被人窥见了,不免脸红耳热有口难辩……而铁杆戏迷往往坐在戏台子的最前面,靠着柱子,闭着眼睛,凝神危坐,微微地摇晃着脑袋,手在轻轻地敲着板眼,聚精会神地欣赏那台上的歌唱,遇到一声韵味十足的唱腔,便像是搔着了痒处一般,从丹田里吼出一声“好!”若是发现唱出了错,便毫不容情的来一声倒彩。这才是真正的观众,是他们来维系戏剧的水准于不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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