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辩论
从语言产生开始,人类其实已经开始了辩论。因为人们要交流思想、传递情感,自然会出现观点和情感不一致的时候,而为了达到观点和情感的一致,就要去说服对方,这样就产生了辩论。
那么,究竟什么是辩论呢?辩论,又称为论辩。从文字学的角度去考察,“辩”有辩论、辩解、辩明的意义;“论”则包含有议论、评定之意。合起来的“辩论”即含有通过议论来评定、辩明是非之意。由此可以看出,辩论是指代表不同思想观点的各方,彼此间利用一定理由来证明自己的观点是正确的,揭露对方的观点是错误的这样一种语言交锋的过程,简单地说,辩论就是不同思想观点之间的语言交锋。
辩论是我们每个人在生活中都可能遇到的事情,原因在于人与人对客观事物的认识和理解必然存在着差异。人的认识和理解之所以会有差异,之所以会有正确与错误之分,从客观的角度去分析,是由于事物的本质总是隐藏在现象背后,事物之间关系错综复杂,而且客观世界又处于不断运动和变化之中,这就给人们正确认识客观事物带来一定困难,也就容易产生各种片面或错误的认识。如果我们要否定错误的认识,弘扬正确的认识,就必须进行辩论。从主观的角度去分析,由于每个人、每个群体所处的社会生活环境不同,认识事物的能力、方法、角度不同,对客观世界的理解和认识也就必然有差异。由于认识和理解上的这些差异,自然就会产生究竟谁是谁非的问题,因此,也就必然会引起辩论。
人类历史发展到今天,尤其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与人的交往也越来越频繁,于是,人们对一个事物的看法常常会产生差异。比如说,政治立场不同、利害关系的差异、情感程度的不同、看问题的角度和方式方法的不同等等。为了求得观点认识上的统一,为了辨别是非曲直,上至联合国的讲坛,下至街头巷尾,都会有辩论发生。从国家元首到平民百姓,人人都会在自己的生活、工作中与别人发生辩论。
为了更清楚地掌握辩论的本质,这里,我们不妨先回顾一下辩论产生、发展的历史。
在西方的希腊,远在公元前5世纪中期,就出现了以教授修辞学、辩论术为业的一个学派———“智者学派”。这个学派主要研究演说的艺术、辩论的艺术和证明的艺术。那个时候,辩论术、雄辩术和诡辩术所表达的是一个意思,到了后来,诡辩术才从其中分化了出来。
在我国的春秋战国时期,动荡的社会孕育了一大批能言善辩的学者,形成了各种风格不同的辩论艺术流派。如孟子的辩论形象生动、气势逼人;庄子的辩论纵横捭阖、变化莫测;墨子的辩论朴实无华、逻辑严密;而荀子总结了诸子的学说和辩论的经验,写出了著名的辩论艺术专论《非相篇》,这也是我国第一篇研究辩论的理论文章。在这篇文章中,荀子第一次把辩论提高到探讨真理和捍卫真理的高度,这是西方辩论学者所远远不及的地方。到了汉代,刘向把荀子的辩论理论进一步发展,他的《善说》可以说是中国古代有关辩论理论的集大成者。
按照通常的理解,辩论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定义。狭义的辩论,是指一种有明确目的、有准备的、不同观点的争论;而广义的辩论则是指双方或多方因观点的不同而产生的不同程度上的言语冲突,它既包括有明确目的、有准备的、不同观点的、相对正式的辩论,也包括日常生活中由某种分歧而引起的相对随意的争论。
综上所述,我们对辩论的本质就有了进一步的理解。辩论,就是人们针对某一个具体的话题,以公开、对立的立场对对方的观点进行驳斥和否定,同时确立、强化我方观点的一种交流和交锋形式,同时,辩论还是一种传播活动,它所使用的工具是语言。
二、辩论的构成
在我们讨论辩论构成的话题之前,先看一个发生在生活中的一件事情:
事情发生在一节硬卧车厢里。一名女列车员来到一个吸烟的旅客身边。
列车员说:“同志,请不要吸烟了,你没看到吗?”
女列车员用手指了指钉在门端上方的木牌,上面写着:不吸烟车厢!
旅客说:“我买票的时候,没人告诉我这节车厢不准吸烟,早知道,我就不买这节车厢的票了。”
列车员说:“现在我告诉你了,本节车厢里不准吸烟,要吸烟,请到通过台去吸。”
旅客说:“我买的是卧铺票,而不是通过台的站票,再说,为什么别的车厢可以吸烟,惟独你这节车厢不准吸烟呢?”
列车员说:“这是铁道部的规定!”
旅客说:“铁道部的规定不等于法律。”
旅客甲看不过去,帮着列车员,说:“公共场所吸烟污染空气,电影院就不准吸烟。”
旅客说:“电影院里不准吸烟,理由是烟雾影响光线,可不是说污染空气。”
旅客乙也帮着列车员说话:“不准吸烟和不准吐痰是一个道理。”
吸烟的旅客说:“这可不一样,随地吐痰不卫生,应该禁止;而香烟是国家卷烟厂生产的,国营商店里出售的。”
列车员见说不过这位吸烟的乘客,只好走了。旅客们七嘴八舌地议论开了。有的说列车员对,有的说吸烟的旅客对,而那位吸烟的旅客呢,依然美滋滋地吸着他的香烟。
这里,我们姑且不论这位旅客的对与错,但是,从表面上看,这位旅客在这场辩论中胜利了,而列车员失败了,尽管真理在列车员一方。
这个事情对于我们认识、理解辩论的构成很有帮助。所谓辩论,其实也就是逻辑学中所讲的论证或反驳,它由一系列议论构成。孤立的某一句话、某一个论断不能叫做辩论,辩论必须有一个过程。辩论过程一般有开始、展开、结束这三个阶段,缺少其中任何一个阶段,都不是一场完整的辩论。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一场完整的辩论一般应由辩题、立论者、驳论者三个部分组成。
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辩论并不是持有真理的一方肯定能够获得胜利,就如上面我们所举例子中的列车员,尽管真理是在她一方,但是起码在这场辩论中,她是失败者。原因就在于她并不了解辩论的构成以及辩论的本质。
辩论作为人类社会一种特殊的交际形式,它包括“论”和“辩”两个方面。所谓“论”是指论理,也就是依据一定的需要和原则分析和说明事理。所谓“辩”,是指辩驳,也就是依据一定的理由来驳斥某种观点。辩论是“论”与“辩”的有机统一,只论不辩不是辩论,只辩不论,这样的辩论不存在。有辩就有论,辩的同时,也就意味着论证自己观点的成立或对方观点的不成立。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辩论在本质上是一种语言的对抗艺术,是双方或多方关于同一事物的是非之争,是辩论者与辩论者之间经过对某一问题的证明、质疑、辩驳,最终趋于正确认识或达到某种共同点的一种语言对抗。
三、辩论的特征
概括起来说,辩论有以下几方面特征:
(一)辩论是一种人类社会特有的现象
辩论是人类社会特有的现象,也就是说,辩论只存在于人类社会之中,动物之间便无所谓辩论,因为动物之间没有辩论赖以展开的思维和语言。同时,辩论又是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现象,只要有人群的地方,就会有辩论存在。可以说,从人类社会出现的时候开始,辩论就产生并存在着;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人们要辩论的问题也就越多,辩论也就随之发展;并且,只要人类社会存在一天,辩论就永远不会消亡。人类的历史有多长,辩论的历史就会有多长。
有位心理学家曾做过这么一项实验:
一天,他拿着一张白纸,上面画了个圆圈,来到一所幼儿园。他问小朋友:
“大家看,这是什么?”他举起了白纸。小朋友七嘴八舌地说:“是乒乓球”、“是大烧饼”、“是大鸡蛋”、“是红太阳”……
心理学家又来到一所小学,向小学生们提出了同样的问题。小学生举着手,依次有序地说:“是拼音字母O”、“是阿拉伯数字零”、“是一个圆圈”……
他又来到一所大学,在这里他得到了最标准的回答:“这是一条曲率处处相等的封闭曲线,即圆。”
最后,他到了某个机关单位。在这里,他竟然没有得到答案。当他提出问题后,机关的工作人员将这幅图传阅了一遍,面面相觑,然后,有一个人郑重其事地告诉他:“等我请示领导,研究以后,再答复你。”
同样一个认识对象,不同的认识个体得出的结论就有很大区别。之所以会如此,原因在于:
首先,从客观的角度来说,客观事物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事物的本质又隐藏在事物表象的背后,这就给人们正确认识客观事物带来一定的困难。古希腊著名的智者普罗塔哥拉来到雅典,和柏里克勒在一起住了很久。据说两人有一次花了一整天的时间来辩论:究竟是标枪,还是掷标枪的人,还是主持竞技的人,要对一个被标枪刺死的人负责。事情看起来并不复杂:竞技场上一个人被标枪刺死了,但是在上述这些人和物之间存在着一种错综复杂的联系,因而引发了一场关于谁负法律责任问题的辩论。再如,我国某海关将查获的价值200多万美金的走私犀牛角付之一炬,这种行为能否起到保护自然资源的作用?这一问题在大学生辩论赛上也曾引起了激烈的辩论:
正方:我们说焚毁走私犀牛角是保护自然资源的行为,因为: (1)焚毁是继没收后又一次对走私者巨大的威慑和有效的打击;(2)焚毁是国家以其毋庸置疑的态度和破釜沉舟的决心否定了犀牛角非法市场存在的可能性; (3)焚毁也是最大限度地唤起了人们的环保意识,使所有的人知道市场的非法性,让我们共同关心、共同保护犀牛和它们的角,共同打击、惩治走私和非法市场。所以焚毁走私犀牛角是保护自然资源的行为。
反方:我要告诉对方,焚毁走私犀牛角其形式是盲目和非理性的,其结果也是浪费和破坏了自然资源。首先,就事件本身而言,这是一种浪费。焚毁犀牛角除了产生一些废气,根本谈不上合理使用。对犀牛角这种珍贵的自然资源,置其经济价值、美学价值、伦理价值和生命价值于不顾,付之一炬,不是浪费,又是什么呢?难道这些废气能使犀牛延年益寿,或是死而复生吗?其次,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说,这也是一种浪费,焚毁犀牛角不足以表决心、正法治。如果表决心,严正声明已是一种决心,缉私行动更是一种姿态。走私,是走私犯的罪行,犀牛角何罪,遭此厄运?法律是惩办以身试法者的利剑,现在,犀牛角早已化为一缕青烟,可对走私犯的法律判决迟迟不见下文,谈何正法治?而对走私市场来说,“物以稀为贵”,难免招来更多牟取暴利者的铤而走险,正可谓后患无穷啊,其结果岂不是更大的破坏和浪费……
将走私犀牛角付之一炬,这一行为看似简单,但是与保护自然资源之间却存在着复杂的、微妙的关系。在这场辩论中,双方各陈利害得失,得出了完全对立的结论。
其次,从主观的角度来分析,不同的人对客观事物的认识本来就存在着差异。一些人认识正确,而一些人难免产生各种各样的错误,不同的思想观点自然会出现谁是谁非的问题。坚持不同思想观点的各方为了证明自己观点的正确,会说服别人支持自己的观点。这样,势必会产生不同思想观点之间的交锋。
最后,从主客观之间的角度来考虑,客观世界的运动发展是无穷无尽的,而人的认识总会存在一定的局限,同时,不同思想观点之间的斗争也永远不会停止。
(二)辩论是一种语言艺术
在战争中,解决双方矛盾冲突所使用的武器是枪炮,而辩论中人们交锋所使用的工具是语言。辩论语言包括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内部语言和外部语言。辩论者代表不同的思想观点交锋时,使用外部语言;不同的思想观点在某个人头脑内部展开交锋时,使用内部语言;辩论者以文章的形式展开论战时,使用书面语言;双方面对面地唇枪舌剑进行交锋时,使用口头语言。但无论使用哪一种语言形式,辩论都始终离不开语言。离开语言这一工具,想要展开辩论是不可思议的。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语言学中语言与言语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语言是由词汇和语法构成的系统,而言语是对特定语言运用的过程及其产物,是说话和说出来的话,是写作和写出来的作品。两者有区别,也有联系。为了简便起见,我们在这里不将语言与言语做出精确的区分,将它们统称为语言。
(三)辩论具有激烈的对抗性
辩论是不同思想观点的交锋,辩论者总是想论证自己的观点是正确的,希望说服对方赞同自己的观点,因而辩论具有激烈的对抗性。没有对抗,就不能称其为辩论。
当然,就具体的情况来说,辩论的对抗在辩论赛中表现尤为突出。这里,我们看看全国电视辩论赛关于“人类社会应重义轻利”的辩论中的一节辩词:
正方:二战期间,如果没有四川人民的重义精神,为中国抗日战争输送了那么多的好儿女,中国怎么可能取得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呢?
反方:二战期间,四川人民贡献的不仅仅是空洞的道义,而是人力、物力、财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