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战斗外的行军是一种战略手段,但我们不能说它因此只属于战略,军队在行军中随时随地都可能展开战斗,因此,行军既要服从战略法则,又要服从战术法则。当我们指示一个纵队在河流或山的这一面行军,这就是战略决定,因为这里包含了一个意义:如果行军中有进行战斗的必要,那么,宁愿同敌人在河流或山的这一面作战,也不要在那一面作战。
当指示一个纵队不要沿着谷底的道路前进,而是在谷旁高地上前进,或者将一个纵队分成若干小的纵队以便于行军,这就是战术决定,所以这些决定同发生战斗时如何使用军队有关。
行军的内部部署是对可能发生的战斗的预先部署,它永远同战斗的准备有关系,因此具有战术的性质。
既然行军是战略用来部署战斗的手段,在战略上只考虑战斗的结果而不考虑战斗的实际过程,那么,经常有人用行军这个手段来替换战斗这个有效要素的情况也就不足为奇了。例如,人们经常说“决定性的巧妙的行军”,指的却是这样的行军所导致的战斗。这种概念的替换自然而然就出现了,表述进行了简化也可以,不必要加以反对,但从根本上说这还是概念的替换,我们必须记住它原来的意思,否则就会产生错误。
认为战略行动可以不取决于战术结果,这就是错误。有人进行了行军和机动,不经战斗就达到了预想的目的,于是得出结论:有一种手段不必通过战斗也能战胜敌人。这种错误的严重后果,我们在以后才能指出。
虽然行军可以看作是斗争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但是在行军中有一些活动并不属于斗争,因而既不属于战略,也不属于战术。筑路、架桥等活动就是如此,这些便于军队行动的措施只不过是一些条件。在某些情况下,它们可能与使用军队很相近,几乎是相同的,如敌前架桥,但是它们本身与使用军队还是不同的,因此关于它们的理论也不列入作战理论。
野营是军队比舍营时更集中,因而更有战斗准备的一种配置。野营是军队的一种静止状态,或者说休息状态,同时也是可能在该地进行战斗的战略决定。而且通过布营的方式,它又包含了战斗的轮廓,即进行防御战斗的条件。因此,野营是战略和战术的重要部分。
舍营是替代野营,为了使军队能更好地休息的一种活动。它和野营一样,从营地的位置和范围来说,是战略问题,从为了准备战斗而进行的内部部署这个角度来说,则是战术问题。
野营和舍营除了能使军队得到休息以外,同时还有另外的目的,如扼守某阵地或者掩护某地区,但也可能只是单纯的休息。我们知道,战略所追求的目的可能是多种多样的,凡是有利于战略的都可以成为战斗的目的,而维持作战工具,往往也会成为某些战略行动的目的。
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战略只是为了维持军队,但我们并没有离题,我们谈论的仍然是使用军队的问题,因为军队在战区的任何地点进行任何配置都属于使用军队的问题。
但是在野营和舍营时,为了维持军队而进行的活动,如架设帐篷、修建屋舍、从事给养和清洁工作等,不属于使用军队的活动,它们既不属于战略,也不属于战术。
还有防御工事,虽然选定位置和安排工事是战斗部署的一部分,这是战术问题,但就工事的构建而言,它们并不属于作战理论。经过训练的军队已经具备了这方面的知识和技能,战斗理论就是以这些知识和技能为前提的。
在那些单纯属于维持军队而同战斗没有什么相同之处的活动中,与战斗的关系最为密切的只有军队的给养,因为给养是每人每天都必需的。因此,给养在战略范围内对军事行动会有比较大的影响。我们说在战略范围内,是因为在单个战斗中,军队给养的影响大到足以改变计划的情况虽然可能存在,但却极为少见。军队给养大多只同战略相互作用,因为军队给养影响到一次战局或战争的主要方面的情况是常见的。但是,不管军队给养的影响具有多大程度的决定意义或是如何经常,它本质上还是不同于使用军队的活动,它只是以自己的结果对使用军队发生影响。
在前文中提到过的其他管理活动同使用军队的关系就更远了。对军队的健康来说,伤病员的救护是非常重要,但是它涉及的还只是一小部分人,对其他人的使用只有很小的间接的影响。武器装备的补充,除了军队本身经常进行的以外,只需定期进行即可,在拟制战略计划时,只有在很少的场合才会注意它。
但我们绝不能产生误解。在个别情况下,这些活动可能确实具有决定性的重要意义。医院和弹药库的远近,确实可能成为在战略上作出重要决定的唯一依据。
关于这一点,我们不想否认,也不想掩饰。不过,我们在这里谈的不是个别的具体情况,而是从理论上抽象地来谈论。我们认为,如上文所讲的那样重大的影响是很少见的,所以,不能使伤病员的救护和武器弹药的补充这两者的理论同作战理论具有同等重要性,换句话说,把这种理论所得出的各种方式方法连同它们的结果,像给养一样一并列入作战理论是不值得的。
我们再明确一下研究结论,属于战争的活动可以分为两大类:仅属于战争准备的活动和战争本身的活动。理论也必须与此相应进行分类。
属于战争准备的知识和技能是为了建立、训练和维持军队。我们不研究应该给这些知识和技能起个什么样的总称,但是我们知道,所谓的基本战术、军队的组织和管理以及诸如此类的知识和技能,都属于这一范畴。战争理论则研究的是如何运用训练好的手段来达到战争的目的。它只需要上文提到的知识和技能的结论,就是说只需要了解其主要结果。我们称这种理论为狭义的军事艺术,或者叫作作战理论,或者叫作使用军队的理论,名称虽有所不同,但指的都是一回事。
所以,战争理论是把战斗作为真正的斗争来研究的,而把行军、野营和舍营作为或多或少同斗争一致的军队的状态进行研究。但是,战争理论并不把军队的给养作为自己范围内的活动进行研究,而只是研究它的结果,就像对待其他既存条件一样。
狭义的军事艺术本身又分为战术和战略。前者研究战斗的方式,后者研究战斗的运用。行军、舍营、野营这些军队的状态,只是因为战斗才同战略和战术有所联系。它们究竟是战略问题还是战术问题,要看它们是同战斗的方式有关,还是同战斗的意义有关。
有许多读者会这样认为,对战术和战略这两个非常接近的事物进行细致的区分是没有必要的,因为这对作战本身并没有直接的作用。当然,寻求理论区分对作战的直接作用是只有书呆子才会去做的事情。
任何理论首先必须澄清杂乱的,可以说是混淆不清的概念和观念。只有对名称和概念有了共同的理解,才可能清楚而顺利地研究问题,才能同读者站在同一个立足点。战术和战略这两种活动,在时间上和空间上相互交错,但在性质上又互不相同,如果不能准确地界定它们的概念,就不可能完全理解它们的内在规律和相互关系。
如果有人认为这一切都没有意义,除非他不做理论研究,不然,他一定还没被那些混乱的、没有可靠依据、得不出任何结论的概念,也就是那些时而平淡无味,时而荒诞无稽,时而空洞无物的概念弄得头晕眼花。关于作战理论,我们之所以还经常能听到和看到这样的概念,是因为具有科学研究精神的人还很少研究这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