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不致将这些能达到目标的捷径估计过低,既不认为它们在作战中造成的差别是无关紧要的,也不把它们仅看成是极少的例外,我们必须明白的一点是,每场战争背后的政治目的都是千差万别的,或者我们必须明白的是,争取国家生死存亡的战争,同因为有强迫结成的同盟或行将瓦解的同盟而勉强履行义务的战争之间,是有着本质的不同的。而事实上,我们的世界上也发生了无数的因这样或那样的原因而引起的战争。如果我们胆敢在理论上否定某一种战争的话,那我们还可以再大胆一点,把所有战争都否定了。可这是对现实世界的一种无视。
以上我们谈论的都是人们在战争中的目的,下面我们要谈一谈手段的问题。
目的多种多样,可手段只有一个,那就是斗争。不管斗争的表现形式多么繁多,也不管它与粗暴地泄愤的搏斗有多大的差别,更不管其中掺杂了多少非斗争的活动,然而,战争中产生的一切成果都是根源于斗争的,这一点永远属于战争这个概念的范畴之内的。
就算形势是极为错综复杂的,道理也不出于此,这点很容易得到证实。战争所表现出的一切事物都在军队中得到体现。哪里有军队,哪里就会有斗争。
因此,军事活动的范畴包括了同军队有关的所有事物,如军队的建立、维持以及使用等方面。
很明显,军队的建立和维持只是一种为了使用军队而实施的手段。战争中的斗争与简单的个人之间的斗争是不同的,它是由许多部分组成的正题。在区分这个大整体的时候,我们有两种方法可以采纳:一种是从主体出发得到的分类,一种是从客体出发得到的分类。军队中的惯例是把一定数量的军人编在一起组成一个单位,而一定数量的单位又联合构成更高一级的组织。因此,在这些组织内部的每一个单位的斗争又可以构成一个或多或少可以区别的斗争单位。另外,如果从斗争的目的出发,即根据斗争对象的不同,我们也可以把斗争分成一个个单位。这种可以相互区别的每一个单位就被我们称为一个战斗。
既然军队的使用是源自斗争这一概念的,那么,军队的使用又可以称为是若干次战斗的决定和部署。
因此任何形式的军事活动最终的目的都与战斗有关。这些活动包括大到征兵,接受训练,使用武器,小到士兵吃饭、睡觉以及行军等各个方面的活动,这所有的流程都是为了以后的战斗。
既然军事活动的目的都是最终的战斗,那么我们在确定了战斗的部署时,也就了解了军事活动的一切活动。而军事活动的成果只能在部署和实施战斗以后产生,而不是在它前面产生。战斗中的一切行为都是为了消灭敌人,或者说是为了消灭敌人的战斗力,这本是战斗概念的应有之义。所以说,达到战斗目的手段就是消灭敌人的军队。
消灭敌人军队肯定是战斗的一个目的,但这并不是说每一次的战斗都是要消灭敌人的军队,它也可以是消灭或是夺取别的东西。就像我们曾经说过的那样,击垮敌人肯定不是达到政治目的的唯一手段,我们追求的目标还有别的东西,那么,这些东西就是某些军事行动的目标,也就是战斗的最终目的。
战争中总有一些不太重要的战斗,就算它们也是为了消灭敌人的军队而来,但它们的直接目的也不一定是消灭敌人的军队。
如果你明白一支庞大的军队的内部组织是极为复杂的,它们对使用军队的影响也非常大的时候,我们就不难理解这样的军队所进行的战斗的复杂性,因为它是由上下从属和相互联系的若干部分组成的。每个部分的目标是不同的,尽管它们的作用可能不是直接消灭敌军,但它们在消灭敌人的时候总有自己的独特作用,只不过这种作用是间接的。
当一支步兵营接到上级任务,去驱逐某一高地或是桥梁的工事地区的敌人时,它们的真正目的就是占领这些地方,而消灭盘踞在此地的敌军只是一种手段而已,它并不是最主要的任务。如果这支步兵营刚刚出动,敌人就闻风而逃,那么,它们的目的就算达到了。不过,占领这个地方的最终目的还是消灭敌人。既然一个战场上是这样,那么这个道理在整个战区也是适用的,因为在整个战区对抗的不是两支军队,而是两个国家或者说是两个民族在对抗。在这种情况下,自然就会出现更多的错综复杂的关系和行动方式,因而战斗的方式也是多种多样的,由此而来的战斗的部署也是多种多样的,而且由于每一级的目的都不同,手段与最终的目的也会不同。
这样一来,在很多原因的作用下,消灭敌军,特别是消灭同我们对峙的那一拨敌军,可能根本不是某一次战斗的目的,只能算是一种手段而已。但是目前的问题已不再是消灭敌人军队了,因为这时,战斗只不过是一种代表力量的尺度,它本身并没有什么价值,真正有价值的是它的结局。
如果双方的力量对比很悬殊的话,只要我们估量一下自己的实力,战斗可能就不会发生了,因为较弱的一方会立即让步的。
既然消灭参战的军队不一定就是战斗的目的,既然我们可以经过战斗的部署情况就可以达到战斗的目的,那么我们就应该明白,为什么整个战争非常活跃,但实际的战斗却并没有给我带来触目可见的成果。
这样的例子在战史中随处可见。至于这种不流血的作战方法是否经得起历史的批判,并不是我们要研究的重点,我要强调的是这种作战过程确实是存在的。
战斗是唯一的战争手段,但是这种手段却可以变化出多种多样的用法,我们可以在不同的战斗中采取不同的用法,这似乎说明我们的研究是没什么结果的。但事实并不是这样的,因为在这个唯一的手段中蕴含着一条贯穿于整个军事活动,并把整个军事活动联系在一起的线索。
我们曾经认为消灭敌人的军队就是我们发动战争的目的之一,但是我们现在要谈谈这个目的与其他目的相比较而言的重要性的问题。消灭敌人军队的重要性有多大是因具体场合的不同而不同的。在总体上说,它又具有多大的价值,我们还不能给出一个肯定的答案。现在我们把目光放到这个问题本身上来,探讨一下这个目的究竟有多大的价值。
战争中最有效的行动是战斗。在战斗中,消灭同我们对峙的敌人是达到目的的手段,就算没有发生真刀真枪的战斗,这个道理也是正确的。因为不管什么时候,消灭敌人军队才是战争结束的前提。消灭敌人军队可以说是一切军事行动的基础和支柱。因此,一切行动的前提是,如果战斗真的发生,它必须处于一种对我方有利的形势。战斗同各种规模的军事行动的关系,就好比用现金支付同期票交易的关系一样,不管能不能兑现,兑现的期限有多长,它总是要兑现的。
既然我们承认战争都是一切行动的前提,那么我们就应该得出这样的结论:敌人只要获得了一次胜利,就可以使我们之前的行动失去意义,甚至说,敌人还可以通过任何一次意义重大的战斗来实现这一目标。因为,任何一次战斗如果消灭了对方的军队,都会对前面的所有战斗产生影响,因为这些战斗的结果总是保持在一个水平面上的。
因此,消灭敌人军队总不失为一种最优越、最有效的手段。
当然,这种人为消灭敌人军队是最有效的手段的前提是其他一切条件都相同,如果因此而产生了那种蛮干比巧妙的谋略更好的想法,则是一种误解了。不用计谋一味地蛮干,也许根本就不会产生消灭敌人军队的效果,反而让自己的军队白白地送死,这可不是我们所提倡的。所谓的更大的效果是从目标上说的,而不是方法上说的,我们这里只是把达到这一目标产生的效果同达到那一目标产生的效果加以比较而已。
我们必须声明的一点是,我们不能把消灭敌人的物质力量当作消灭敌人的标志,更重要的是,我们要摧毁敌人的精神力量,因为这两者有着错综复杂的关系,它们是交织在一起的。尤其是我们在面对某一次大的会对其他战斗产生影响的歼灭性行动时,我们更应该重视精神因素的引导性,因为某种精神力量的丧失会影响到整个军事行动的结局。与别的手段相比,消灭敌人军队的价值实在是不小,可这一手段要求人们付出很大的代价,而且它本身也是危险的,人们要避免这种风险和浪费,才会想出别的手段。而直接地消灭敌人军队的手段所消耗的代价之所以较大,是因为如果情况都一样的话,我们要想消灭更多的敌军,就得付出更多的消耗。这种消耗主要是对于自己军队的消耗。
然而采用这种手段也是有风险的,其风险在于:为我们制定了极高的目标,但是当这种目标不能实现的时候,我们就会处于更不利的处境。因此我们会采用一些巧妙的方法,以减少我们为了取得胜利所付出的代价,同时失败的风险也是很小的。但是这里有一个前提,就是交战双方都采用了这种方法。如果敌人用大规模战斗的方式向我们发起攻击,我们也得向他们那样,采用同样规模的反击。这时,歼灭性的行动就能关乎到战争的结局了。不过,就算我方的一切条件和敌方是一样的,这时候我们所处的形势也是不利的,因为我们的注意力已经被分散了,可敌人却是全力以赴的。两个不同的目的,如果其中一个不从属于另一个,它们就是互相排斥的,用来达到这一目的的力量,不可能同时用来达到另一目的。所以,当一方决定战斗的时候,而他又明知对方不想参与战斗而是有其他目的,那么他就有很大的把握取得胜利。交战中的任何一方,只有能预料到敌人和自己一样都不愿意进行大规模的作战时,他们才会认为追求其他的目标是明智的。
我们这里所谓的注意力和力量是指,除了消灭地方军队以外的其他的积极目的,当然这些目的是战争中所能追求到的一些目的。这些目的的存在使得军事行动的范围并不局限于为了消耗敌人力量而进行的单纯抵抗。单纯抵抗的积极意义是很小的,因为在这种时候,我们的力量只能用在粉碎敌人的意图上,而不能分散力量实现其他意图。
下面我们要探讨一下如何保存自己的军队,这是同消灭敌人军队相对的。保存自己的实力和消灭敌人的力量这两种目标是互补的。因为它们是同一个意图的两种不同的表现,是相互影响的。现在我们要关注的是,当其中的某一个方面占主导地位时,会出现什么样的局面。
毋庸置疑,消灭敌人军队是一种有积极目的的企图,它能给我们带来积极的效果,而这效果的最后就是把敌人打垮。但是保存自己的军队力量则是一种消极的企图,它也能粉碎敌人的意图,它可以导致单纯抵抗,而这种抵抗只是通过延长军事行动的时间以消耗敌人罢了。由此可见,只有积极的目的才能引发一场激烈的歼灭性行动,而那些消极的目的只能在消极抵抗中等待歼灭性行动的到来。
在军事行动中,我们有应该等待和可以等待到什么程度的问题,有涉及进攻和防御的根源的问题,我们将在谈到这些问题时再讨论。我们要着重声明的一点是,等待并不意味着绝对的忍受,在等待时,我们完全可以把敌人军队像我们要消灭的其他目标一样一并消灭。
因此,那种自以为怀着消极意图而只寻求不流血的方法,并在自己的目的中排除消灭敌军的想法是不对的。诚然,当我们的意图是消极的时候,我们肯定会更多地采用不流血的办法。但是不流血的方法也不一定就是最好的,因为前提不是我们的条件,而是敌人的条件。所以,这种不流血的方法,绝不是保存自己实力的最好办法。要是这种方法和当时的条件相背离的话,那么它反而会让你的军队遭受损失。很多统帅就是因为犯了这种想当然的错误才落得个身败名裂的下场。当目前的主要矛盾是消极企图,那么它的作用只有一个,就是推迟决战的时间,让人们陷入等待之中。这样的结果就是推迟了采取行动的时间,并且,因为时间和空间之间的固有联系,所以,在情况允许的时候,军事行动的空间就会随之改变。
但是,当时间推迟到情况非常不利的时候,这种消极的企图就丧失了它原来的优越性。但是,当继续推迟会使自己陷入不利局面的时候,消极企图的优越性就已经消失了。那么,消灭敌人军队这个曾经被抑制而居于次要地位的意图就重新出现了。由此可知,要想达到战争中的目标,也就是实现政治目的,方法有很多种,但手段只有一种,那就是战斗。因此,任何行动都要服从于用武器解决问题这个最高法则。敌人要是誓死战斗的话,我们就不能一味退缩。因此,只有我们确信对方不想战斗,或是发生战斗就会导致他们失败时,我们才可以采用其他方法。
总而言之,消灭敌人军队永远是战争的各种目标中最高的目标。而其他的方法则要在我们的实际斗争中才能得到效果。而这个结论则需要一段时间来验证。因此,在没有大量事实的时候,我们只能暂且承认其他方法也是有可能的,毕竟现实和概念之间是有差别的。不过靠流血方式解决危机,即消灭敌人军队的方式依然是战争家族中最年长的孩子。只有在政治目的不大,动机又比较小,紧张程度不高时,慎重的统帅才会采取巧妙的避免大规模的流血冲突的方式,抓住敌人自身的弱点来达到媾和的目的。
如果他的打算既有原因,又有很大的成功的概率的话,我们就不能责备他的方式。不过即使是这样,我们还要提醒这样的将领一点,他的捷径终究不是光明的坦途,他时刻都有遭遇更英明者的袭击的危险。他的目光必须随时跟随着自己的敌人,等到敌人举剑而来的时候,他只能靠着自己的装饰性的佩剑去还击敌人。
关于战争的定义、目的、手段以及战争在现实的逼迫下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的一切,都是我们必须牢牢记住的。它会贯穿于我们以后所研究的每一个课题的始终。只有正确地理解它们,我们才能理解这些论题的真正关系和它们的特殊意义,并且在现实与理论发生矛盾时,我们能够知道这是正常的,并且会有好的办法解决这种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