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未听过炮声隆隆,士兵的惨叫,你不会知道什么是真正的恐惧。没见过重骑兵的冲锋,你就不会知道什么叫大难临头。对于卡洛斯上尉而言,这真是一句至理名言。
青铜镇之战改变了他的命运,十万大军在瓦蓝卡国王柯克-诺曼一世的铁骑前大败。第一声炮响后卡洛斯就明白,此役必败。虽然当时军队并未失败,仅仅是开始慌乱。只可惜统兵的默里斯伯爵试图重新集结部队,进行反击。民兵部队并不如常备军般有过硬的心理素质,在第二轮炮击后开始逃散。混编兵团自此崩溃,虽然后面有精锐线列步兵方阵,却十分乌龙地被民兵冲散。此时默里斯伯爵方才宣布撤退,可军团方阵乱了,只能是四散奔逃。
当米歇尔公爵发动冲锋时,败局彻底无可挽回。
卡洛斯看见“白公爵”米歇尔公爵与其麾下骑兵发动冲锋时,好不容易组织起的方阵犹如沙粒堆的一样,被海浪冲散。卡洛斯男爵上尉单骑逃走,他手下的一支骑兵小队也跟着他一起逃了一夜,一路逃到了暮谷镇,东方已经发白。这里是一个小镇子,由于正在行军路线上,这里的农民与粮食早已被政府转移,只剩下毫无生气的茅屋——没有来得及烧。
焦土战术最后还是坑害了自己人。卡洛斯不得不整顿自己的小队,让他们去寻找粮食。但清点人数时,最令他哭笑不得的事情发生了,自己的小队本来只有不到一百人,但此时却有一千多人跟着他从战场逃出来。在战场上混乱中,卡洛斯的小队比较有序地后撤,很多散兵游勇把他们当成了大部队,于是加入了他们的队伍,人数因而如同滚雪球般上升。
不过这些人真的只能算是乌合之众,起码有一半人没有抢或是枪械出了故障,另一半虽然有枪,但弹药不多,还有很多人根本没有武器。有些人的马没了马掌,有些人手指没了一根,有些人胳膊断了,擦伤、割伤、扭伤、撞伤数不胜数。轻骑兵、重骑兵、游骑兵、龙骑兵应有尽有,但根本分不出来。。
卡洛斯从其中挑出状态最好的一百个人,让他们骑上最“完整”装备的马,去寻找吃食,喂饱这一千来人。其他人则被他安置在空闲的房屋中。他自己挑了最大的一间。运气不错,有一张桌子,一张床。他安排好了哨卫。这就是我们的军团,卡洛斯有些想笑,但根本笑不出来。这些人中别说是军衔与他相同的,连一个军官也没有。这也可以理解,卡洛斯对自己说,只要有军官,那个会跟着我乱跑?说到乱跑-------我现在到了哪了?他抽出地图。——他往往随身携带一份地图与罗盘,罗盘在仓皇中已经损坏,一时难以修复。他将罗盘随手扔在茅草床上,用匕首将卷起地图的一角钉在木桌上,展开来看。
看了地图,他现在确定自己大约的确是在暮谷镇。没想到不到一天一夜,我竟只走了十五公里,他想:现在我们离瓦蓝卡的老巢——朗迪城很近,大约只有二十公里。“那么,目的地是哪里呢?”他小声说。指挥官一定要镇静,保证——至少要让外人看上去——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回去绝对是回不去了,青铜镇很快便会落入敌手;那样的话,返回王都的路便被封锁,半壁国土已经易主。埃文茅斯是个好选择,但约瑟夫还带着一万来人在朗迪,默里斯带走了太多的军力,青铜镇一战全军覆没。现在埃文茅斯只有一到两万军队,脆弱不堪。去那里,也许仅仅是一个休息的机会——还得跑。一个士兵走进来,打断了他的思考:“长官,有一支军队向我们这里来了。”
一支军队?谁会来这里?“我马上去。”他挥了挥手,士兵退去。说实话,我原来设哨卫不是为了好跑吗?卡洛斯想,没想到真会有人来。他看了看拴在门口的马匹,算了,他想:先去看看吧。他收起地图,捡起罗盘,收好匕首,出门,走向镇口。镇口有座石砌瞭望台,他走了上去。
真有一支军队过来,但是看不清细节,要是有一只望远镜就好了。“寄希望于他们没发现我们吧,”他对一旁的一个士兵说:“去,把所有能站起来战斗的人召集起来。大概拼凑一下武器装备,如果要打,也要尽可能反抗。”或是带点体面低投降。好吧,至少让他们明白我们也是一支军队。
士兵聚集起来了,大约有个七百人,基本上做到了人手一只枪——不管是长枪还是手枪——一定子弹,至少也有一把马刀。不过他们倒真有几分军队的架势,——假如你匆匆一看的话。卡洛斯命令其中二十个前游骑兵,充当斥候去探路,其余人大概地整顿了一下防御措施——木栅栏与干草捆。看上去还不赖,卡洛斯想,尽量忘掉对方仿佛有几门山炮的事实,我们能抵挡一只小军队,假使他们比我们更疲惫的话。
对方到了,穿得是友军的军装,与卡洛斯他们一样破旧,但他们看上去比卡洛斯他们更加疲累,看到友军,他们一副如释重负的样子,士兵东倒西歪地走进镇子,找地方坐下,哪几门山炮干脆扔在了镇口。
卡洛斯走上前:“你们从哪里来?什么编制?现在的指挥官是谁?”
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走上前,他身形瘦削,面容清秀。只是满脸尘土:“我是威尔玛-乌斯中尉,”他的声音尖细,也许是太劳累的原因:“我---我们从埃文茅斯撤出,能先给我一杯水吗?快一天没喝水了。”
卡洛斯的一个士兵递给了他一壶水,他一仰头喝了快半壶:“谢了,兄弟。”他抹了嘴,卡洛斯发问了
“从埃文茅斯来,这么说-------”
“没错,”威尔玛回答:“埃文茅斯沦陷了。”
这个消息可给了卡洛斯不小的震动:“我------我本希望还能------撑几天------”
“不过,”威尔玛又喝了一口水:“只要默里斯伯爵回师,我们便能打跑那群瓦蓝卡人!”
“额-------我们是默里斯伯爵的部下,我们败了,全军覆没。”
威尔玛差一点被水呛住,他咳嗽了几声,用手背擦擦嘴。什么话也没有说。当卡洛斯准备转身离开时,威尔玛叫住了他:“那你呢?你是谁?我们有五百人,五门炮,你们有多少人?”
“我吗?”卡洛斯说:“我是卡洛斯-斯维因男爵上尉,我们有七百能战斗的人-都是骑兵,又有一千匹马;”虽然部分不能骑“你们的火炮有单要吗?”
“有的,长官。”威尔玛敬了礼,回答:“现在这里就您军衔最高了,指挥权是您的了,爵士。”
“爵士?”还真把我当大官了?卡洛斯有些不快,安置了威尔玛与他的人,卡洛斯他回到茅屋。
晚餐是那一百人搜集到的黑面包——他们在北面发现了一个秘密粮仓,以及猎到的动物。卡洛斯吃完了自己那一份,百无聊赖之际,他修好了自己的罗盘。看着罗盘,他反而气不打一处来,“指引方向!”“指引方向!”他小声吼叫,“该死的,若是真的指引方向,你倒是指给我!?”他手持罗盘:“若我孤身一个,倒可逃走,但还有这一千五百人!”他刚要扔,突然,一个念头撞进他的脑海——孤身一人。嗯,他收好了罗盘。
有人敲门,卡洛斯整理了一下情绪,“咳嗯,请进。”进来的是威尔玛。
“长官,我希望问一下明天我们该怎么做,我们总不能干坐在这里-------”
“嗯,”明天?我管你们明天!“我还没有想好,再让我考虑一下吧。”卡洛斯坐在桌子旁,假装看地图。他注意到威尔玛的目光被桌子上的披风吸引了。
“好漂亮,这是什么?”他如同小孩一样抚摸着扣子,严重放出光芒。
“扣子,上面的图案是我的骑士徽记。”一只展翅欲飞的雄鹰,哼,不是兔子。
打发走了威尔玛,卡洛斯倒在床上,只等天黑。
天黑了,郊外的天黑,真算得上漆黑如墨。
卡洛斯默默算着时间,等到大概午夜,他爬起来,穿好行装,用扣子扣紧披风,出门上马,逃走,一气呵成。
如果不是威尔玛,他就成功了。
威尔玛在镇口拦住了他:“这么晚了,长官,您去哪?”‘
我去哪用的着与你回报么?“额,我出去走走,睡不着。”
“请让我与您同行吧,爵士。”威尔玛也骑着马。
“额,不用。”
“毕竟您也在为我们操心。”
“我怎用的着担心你们1?”卡洛斯自知失言,威尔玛诧异地看着他。
“该死!”拨转马头,快马疾走,威尔玛从后急追赶上。
“您到底要去哪?”
“那与你有什么相干!?”卡洛斯的马快,威尔玛没有追,而是远远的喊:
“爵士,您不能走,您有誓言。真正的骑士不会退缩!”
卡洛斯勒马回头,“誓言?你是三岁的孩子吗?再说,我只是个'火线骑士'不过,不过是一只野兔,让头儿认为敌人来了,鼓舞士气,才让我当上骑士!”天杀的,我跟他废话这些干吗?
卡洛斯回马离去,威尔玛站在镇口,望着马蹄翻起的烟尘,不在追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