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五大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这一经济制度的确立是由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性质、我国的基本国情和改革的目标决定的。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坚持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需要在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提出,是我们党对所有制结构理论和实践的科学总结和重大突破。
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所有制基础是公有制。只有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才能有力地保障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邓小平多次强调,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中,必须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他指出:“一个公有制占主体,一个共同富裕,这是我们所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我们就是要坚持和实现这些社会主义的原则。”(第3卷第111页)
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是社会主义的一条根本原则。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这是就全国而言的,有的地方有的产业,可以有所差别,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上,其布局要相应调整。公有资产占优势,要有量的优势,更要注意质的提高。国有经济起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一是对起决定作用的稀缺资源和生产要素的控制力。二是对经济运行态势的控制力,三是对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趋势的控制力。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有经济必须占支配地位,在其他领域可以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以加强重点,提高国有资产的整体质量。只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国家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竞争力得到增强,即使国有经济比重减少一些,也不会影响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集体经济作为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共同富裕的原则,广泛集聚社会资金,缓解就业压力,增加公共积累和国家税收,对发挥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也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坚持了在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积极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公有制经济的比重有所下降,非公有制性质的多种经济有了较快的发展。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突出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国有经济进一步发展,控制力明显增强。国有经济占GDP的比重虽有下降,但国有资产总量不断增加,2001年底,国有资产总量达109,316亿元,比1995年底增长91.4%。在关系国际民生的关键领域,国有经济占主导地位。目前国家财政收入50%仍来源于国有企业。作为公有制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集体经济也在不断发展。二是非公有制经济蓬勃发展成为支撑国民经济的重要力量。国家通过放宽进入领域,改善政策环境、服务环境和融资环境,促进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在工业增加值中,1990年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所占比重仅为10%左右,目前已超过1/3。2000年与1991年相比,私营、个体经济的从业人员增加2644万人。经济改革的实践证明,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强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和完善,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
四、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个人收入分配制度,必须与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相适应,也要与市场经济的规则相适应。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是邓小平提出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分配理论,是对马克思主义分配理论创造性的发展。党的十五大进一步明确提出了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1.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的主要的分配方式
按劳分配是适应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分配方式,是马克思主义的一项基本原理,是人类分配关系的一次深刻变革,符合广大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是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特征,也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集中体现。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格局中,这种方式处于主体地位。
按劳分配原则指以劳动为尺度进行个人收入分配,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分配个人消费品,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动者不得食。邓小平坚决反对长期以来我国收入分配中不讲物质利益的平均主义倾向,他强调指出:“不讲多劳多得,不重视物质利益,对少数先进分子可以,对广大群众不行,一段时间可以,长期不行。……革命是在物质利益的基础上产生的,如果只讲牺牲精神,不讲物质利益,那就是唯心论。”(第2卷第146页)
实行按劳分配是由社会主义的客观经济条件决定的。首先,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是实行按劳分配的前提。一定的分配方式是一定的所有制的结果,又是一定所有制的体现。社会产品属劳动者共同所有,个人只能依据提供劳动的数量获得相应的报酬。其次,现阶段劳动还不是人们生活的第一需要,仅仅是谋生的手段。劳动量的多少直接决定生活的优劣。因而人们要求以等量劳动获取等量报酬。最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是按劳分配的物质基础,分配方式取决于可分配产品的数量。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既要反对平均主义,也不能实行按需分配。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重要体现,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分配方式的必然选择。
坚持按劳分配对巩固社会主义公有制,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按劳分配以劳动作为收入分配的依据,从根本上消除了剥削制度产生的基础。切实贯彻按劳分配原则,把公有制内部的一切积极因素调动起来,发展壮大公有制经济,社会主义制度就能得到进一步的巩固和发展。按劳分配的本质是否定剥削,同时承认利益差别,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的动力在于人们对自身物质利益的追求,在公有制经济范围内,劳动者物质利益实现的主要方式要靠按劳分配。按劳分配有利于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为社会积累更多的财富,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进程。
2.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
在所有制结构中,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决定了按劳分配的主体方式。但由于多种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和公有制经济实现形式的多样化,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决定了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按劳分配以外的收入分配方式主要有:(1)个体劳动收入。个体生产者的收入是劳动收入,但又不同于按劳分配原则,是商品价值关系中的劳动收入,包括生产条件的影响。(2)资产收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企业由于拥有资金等优越生产条件,通过投资、参股而获得资产收入,不是由劳动本身获得的收入。(3)资本分配收入。私营经济所得利润除少量的管理活动报酬外,基本是资本收入。外资经济的利润亦属资本收入,而非劳动收入。(4)劳动力价值收入。在外资经济和私营企业中的劳动者,依靠出卖劳动力取得的工资收入。(5)风险收入和机会收入。这些分配方式绝大部分可以归为按生产要素分配原则。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要素包括资本、劳动力、土地、技术信息等。随着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和完善,混合所有制经济和生产要素市场的发展,按生产要素分配将愈加重要。因而,在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基础上,坚持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必然结果。
中共十五大明确指出:“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依法保护合法收入,允许和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这既体现了社会主义发展方向,又体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分配理论的新发展。
多种所有制形式的存在,决定了必然出现按劳分配方式和按生产要素分配方式相结合的局面。这是社会主义大生产条件下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按生产要素分配原则,是生产要素的所有者按其直接或间接投入生产经营活动的数量和质量或贡献率获取收益的分配方式。生产要素所有者投入各种生产要素,应该取得相应收入。所以,生产要素参与收入分配,是现代经济条件下必须遵循的收入分配原则。改革开放以来,允许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就是对生产要素所有权的承认,这是符合市场经济原则的。按生产要素分配原则,有利于推动生产要素所有者投入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各种生产要素的作用,推动经济发展;有利于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也有利于生产要素所有者自主确定投资项目,保证其以资产所有权参与收入分配的合法性。
3.让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改革开放前,我国在分配制度上存在着严重的平均主义,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1978年邓小平就提出:“在经济政策上,我认为要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一部分工人农民,由于辛勤努力成绩大而收入先多一些,生活先好起来。”(第2卷第152页)其后又多次强调:要让一部分地方先富裕起来,搞平均主义不行,这是个大政策。
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就是通过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邓小平提出:“我们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根本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然而平均发展是不可能的。过去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实际上是共同落后,共同贫穷,我们就是吃了这个亏。”(第3卷第155页)强调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是符合我国国情,顺乎民心民意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的分配政策既要使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先富起来,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同时,又要防止贫富悬殊,坚持共同富裕的目标。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让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区通过诚实劳动与合法经营而先富起来的政策,能够把效率和公平有效地结合起来。党的十四大指出,分配制度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党的十五大指出,把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结合起来,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效率是指投入和产出的比率,公平是指人们之间利益分配的合理化,是社会的公平分配。效率优先的原则,是社会主义分配制度的鲜明特点,只有不断提高效率,公平分配才有物质基础。突出效率也不应忽视公平,效率和公平都是社会主义追求的基本目标。兼顾公平的原则,既有利于效率的提高,又有利于社会稳定和经济的良好运行。国家和社会采取有关个人税收、财政转移支付、社会保障、社会捐助和慈善事业等再分配形式。在不影响效率的前提下,缩小个人之间、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分配差距。邓小平就此指出:“我们的政策是不使社会导致两极分化,就是说,不会导致富的越富,贫的越贫。坦率地说,我们不会容许产生新的资产阶级。”(第3卷第172页)
我们要进一步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使之既有利于善于经营和诚实劳动的个人先富起来,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又要防止贫富悬殊,坚持共同富裕的方向。
思考题
一、为什么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二、什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和特征?
三、如何建立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体制?
四、在分配制度上为什么要将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
阅读书目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40~153页。
《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231~236页。
《抓住时机,推进改革》,《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31—132页。
《改革是中国发展生产力的必由之路》,《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36—140页。
《答美国记者迈克·华莱士问》,《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67—17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