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过。”司徒煜神色坦然地说,“夫子太客气了,大人二字实在不敢当。”
“那么想必阁下也知道天机门是做什么的了。”
“略知一二。”
他竟然没有回避抵赖,淳于式心中多了几分好感,他虽然是读书人,但更是章国人,那里民风彪悍,男女老少都是喜欢直来直去,所以他一直很喜欢和爽快人打交道。
“好,我想你我之间也不必兜圈子。今年是我做宫值的第一年,以前的事既往不咎,不过今年我不希望天机门再有任何动作。”淳于式目光如炬地看着司徒煜,他以为自己的话非常有力,足以慑服对方。
司徒煜神色毫不见变化,甚至连眼睛都没有眨一下,他不置可否,依旧平静地看着淳于式,仿佛他是一个可笑的人,这令淳于式非常不悦,他强压怒火,声音因为激动而变得有些颤抖。
“不要心存侥幸,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如果被抓到,想必你知道后果是什么,信阳君一定不会要一个如此不名誉的人,廖夫子也不会推举一个舞弊之徒来接任祭酒,你的大好前程会化为泡影。”话说到这,淳于式刻意顿了顿,“虽然你是个聪明人,但有时候利令智昏,容易误入歧途。”
“多谢夫子好心提醒,如果被抓到,我知道后果是什么。”司徒煜刻意把“如果”二字咬得很重。
淳于式努力控制自己的情绪,试图不去在意对方言语中的挑衅。
他认为自己有义务告诫这个心思机敏却又心术不正的年轻人。
“我并不喜欢你,但我欣赏你的才华。你知道,我有意学宫祭酒一职,而你是我最大的竞争对手,但我并不希望你因为这种丑闻而失去这次机会。如果你只是需要钱,我可以给你。”
淳于式正身危坐,从怀中掏出一袋钱,放在案几上。
“这么多钱,几乎可以买一匹良驹了。”司徒煜拿在手中,钱袋很重,他看了看面前刚正不阿的淳于宫值,“为了我,您觉得值得么?”司徒煜的笑容里带着一丝嘲讽。
“当然值得!你还年轻,前途无量,以后大可以封侯拜相,只要你能从此……做个好人。”淳于式严肃地提高音量,他迟疑了一下,还是说出了最先想到的这几个字。
“好人。”司徒煜一笑,“您以为那些道貌岸然身居庙堂的公侯显贵,就一定都是好人么?”他眼神里有一丝不易觉察的激动,“况且要如何来判定一个人的好坏呢?渔夫对于食客来讲是好人,但对于水中的鱼儿来说就是坏人;两国相争,一国开疆拓土、受人敬仰的功臣良将对于另一国来说就是恶贯满盈的屠夫;夜晚对老鼠来说就是白日;海对于鱼儿来说就是陆地,阴中有阳,阳中有阴,世上哪有绝对的善恶?”司徒煜深吸了口气问道,“您熟读《连山》、《归藏》,难道不知道万物皆有阴阳两面,人性也是如此么?”
淳于式从未见过司徒煜这样激动,他的面颊甚至有些潮红,眉宇间闪过一丝痛苦,忍不住用衣袖掩住嘴,轻轻地咳嗽起来。
淳于式离开后,司徒煜轻轻脱下外衣,近日来有些劳累,颈侧的伤势复发,已经浸出血迹来。
木盆中注满清水,荡漾的水面上映出了他的影子,显得有些扭曲。他有每天沐浴擦身的习惯,无论天气有多冷,他无法容忍身体上有任何一点污垢,尤其是血污。他的手和身体都曾经沾满亲人的鲜血,他在河水中奋力擦洗,直到身上被擦得鲜血淋漓。
那一天阳光非常刺眼,是个雪后初晴的日子,满目白雪皑皑,他却丝毫没有感到寒冷。岸边两座没有墓碑的孤坟,埋葬着他生命中最爱的人。
“哥哥,我们一起堆雪人好不好?”幼妹刚刚六岁,最喜欢玩雪。那天她坚持要给一个雪人披上红色的披风,“这是雪人公主,她正准备嫁给北风王子。”
她甚至给雪人插上了母亲的首饰,认真地把它打扮成了一个新娘,然后拍着小手开心地又笑又跳,冻得通红的小脸上洋溢着灿烂的笑容。司徒煜为了骗她进屋暖和一下,说第二天才是出嫁的良辰吉日,可是没想到第二天竟然天晴了,雪人禁受不住阳光的照射,融化成一堆残渣,头上的首饰也脱落了。妹妹见状伤心地大哭。司徒煜只好再三发誓,下次一定帮她堆一个更漂亮的……
只是没想到,下一次落雪的日子,竟成了诀别之日。
他看见幼妹小小的身体倒在院中,她的血染红了他离开庭院时堆的雪人,就像那件水红色的披风。
司徒煜忍不住剧烈地咳嗽起来,片刻,他松开手,掌心中多了一抹殷红。
转天,赵离在食寮中一直没有等到司徒煜。
他和司徒煜一样,都没有吃早饭的习惯,当然,他的原因是睡懒觉。鬼斧曾经告诉他“喝酒长胆量,睡觉养精神”,这句话深得赵离的心意,因为这两样也是他的最爱。
他们一般都是晌午在食寮碰头,然后一起用餐。司徒煜会饶有兴致地听赵离讲他在黄丘的趣闻和风流韵事,哪家青楼的姑娘又在为他争风吃醋,哪家赌坊的老板一见他就赶紧打烊等等,有时候公孙痤也在,他会讲一些学宫内发生的各种坊间传闻。司徒煜很少说话,他吃得很少,但却很认真,几乎连一粒米都不肯剩下。
赵离左顾右盼地等了很久,司徒煜还是没有出现,他有些扫兴,面前的饭菜也变得索然无味。一旁,公孙痤倒是吃得狼吞虎咽,满脸油光锃亮,不时发出满足的哼声。
“公子,今天的肉羹真好吃啊,好久没吃这么好吃的饭菜了,听说新来的厨师是良国人,以前在大夫家中主厨的,果然名不虚传啊。”公孙痤喘了口气,惬意地叹息。他一直称赵离为公子,以彰显他与众不同的门客身份,虽然他连高漳君的面都未曾见过。
“那你就再多吃点,下个月就可以出栏了。”赵离没好气地把自己那份也推给公孙痤,起身就走。
“公子,你要去哪?”公孙痤想起身去追,又舍不得面前的美食,纠结之间,赵离的身影已经消失在食寮的大门口。
今天的饭菜确实不错,不仅有肉羹,还有司徒煜最爱吃的鲜鱼。
赵离对这种少肉多刺的食物没什么兴趣,他喜欢吃肉质丰厚、吃起来畅快淋漓的彘肩和羊腿,所以每次吃鱼他都会连声抱怨,虽然他的手非常灵巧,可以做出任何功能繁复的机关,以至于被鬼斧称赞为陵光学院建院以来第一天才,但是在吃饭这件事上,他却毫无耐心,也难怪,他从小生长在侯门,手上何曾粘过油污?这个时候司徒煜就会静静地把自己已经剥好的鱼推给赵离,然后再动手去剥他那一条,不得不承认,他剥鱼很有天分,速度很快,而且会剥得很完整,赵离总是说他前世或许是一只猫。
“安静、高傲、神秘、爱吃鱼,你说你和猫是不是很像!”赵离瞧着司徒煜吃鱼的模样笑道
“那么你的前世是什么?”司徒煜头也不抬地反问。
“鸟。”赵离笃定地说,“我喜欢自由。”
“那我可是你的克星了。”司徒煜也被逗笑,“猫除了吃鱼,也擅长捕鸟。”
“我是鲲鹏,展翅便是千里,翱翔九天之外!”赵离大笑道,“区区小猫,何足道哉!”
赵离进司徒煜的寝室几乎从来不敲门,他径直走进,把从食寮带来的鲜鱼和粟米放在案几上。
“饭菜还热着,赶紧起床吃饭吧。”
司徒煜没有应声,他和衣躺在坐席上,案几上的书卷还打开着,蜡烛已经燃尽,烛台上流满蜡泪。
他很少会睡到这个时候。赵离察觉情况不对,他轻轻探出手抚上司徒煜的额头。
他的额头有些烫手,眉目紧皱,呼吸也有些沉重。
赵离心中一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