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章国大军围困学宫的时候,公孙痤趁乱溜走,饥肠辘辘地在粮仓的地窖中躲了三个时辰,终于受不了饥饿的折磨,壮着胆子爬出来,此时危机已然平息,围在四象坛前的人群也早已散去。
公孙痤松了一口气,但也深感沮丧,他本打算趁“天择”的机会投身高漳君门下,这次贪心过盛,弄巧成拙,得罪了恩主赵离,想必定平国是去不了了。
公孙痤虽然喜欢吹牛,但却是一个很清醒的人,他知道自己腹内空空、胸无点墨,只擅长阿谀拍马,“天择”对他来说毫无意义,没有哪个国家会千里迢迢跑到大域学宫来延揽一个弄臣。
与其留在这以己之短比人之长,不如另辟蹊径,让自己的本事有用武之地。而他最大的本事是察言观色,他的嗅觉很灵敏,可以快速而精准地发现对自己有利的人,就像所以一只狗能在一里之外嗅出熟悉的气味。
当初他看到赵离的第一眼就认定了他可以成为自己生命中的贵人。这个本事他当年在街边卖鱼的时候就已经具备了。
公孙痤来到了黄丘。他知道各国使节都会在这里停留歇息,这里一定云集了很多可以掌控他人命运的大人物,而这个时候比的却不是才华。
公孙痤隐身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全神贯注地观察每一位路过的贵人,他们很容易辨认,无一不是豪车骏马、高冠博带,脸上带着不可一世的神情。
公孙痤试着接触了几位,虽然不算差强人意,但也并不令人十分满意,不是实力不够强大,就是为人苛刻,难以相处,有人甚至根本就是来借机攀附大国的,如此依草附木之辈,让公孙先生如何看得上?
曾经沧海,有过赵小侯这样的恩主,其他人自然都显得黯然失色了。
公孙痤无限遗憾地想道,万不得已,只能回头去求赵公子高抬贵手了,反正脸皮也不值钱。
小侯爷刀子嘴豆腐心,最见不得别人可怜,无非是做悔恨交追悔莫及之加状,痛哭流涕、指天发誓痛改前非,实在不行就作势自刎,或者干脆昏倒在他面前,不怕他不动心。
舍得一张脸,求得千钟粟,这买卖也值,无非是花点气力、费点喉咙而已。想到这里,公孙痤心里逐渐敞亮起来,他要了一碗肉羹和一坛黄酒,打算饱餐一顿,吃饱喝足才有力气施展撒泼耍赖的独门功夫。
但就在此时,一个人进入了他的视线。
此人的衣着并不比其他大人更华丽,但他的神态、气度却如一枝独秀、鹤立鸡群,此人容貌英俊气质出尘堪比司徒煜,风流富贵之气不逊于赵离,只是眼神中多了三分阴鸷邪魅……
张粲在最初并不认为这个一脸油滑、满嘴阿谀奉承的胖子能派上什么用场,无非是一个骗吃骗喝的小人。
对于这种人,张粲通常会把他们收为己用,作为刺探情报的眼线,直到他听公孙痤说到学宫中的各位风云人物,才突然心中一动。
自从张粲把银针刺入司徒煜肌肤的那一刻,两人仿佛在冥冥之中有了某种关联,两人既极为相似,又极为相反,像八卦图中的阴阳鱼,阴中有阳,阳中有阴,既相互排斥,又相互成就,如天地、如日月、如昼夜。
张粲作为司徒煜黑暗的一面,心有灵犀,可以敏锐的感受到对方的存在。
三年来,司徒煜从没有像今天这样感到不安,眼皮也一直跳个不停。黄丘的美酒与赵离的玩笑并没有消除这种莫名的焦虑,反而变得更加心烦意乱起来。
回到学宫的寝居中,他依然久久不能入眠,于是索性起来看书,开始他只道是因为心中对恩师廖仲的愧疚,但随着夜深,这种不安变得越来越清晰,这是一种离奇的恐惧感,仿佛是暴风雨前的宁静或者地震前夕禽兽的惊惧,很像当年那段不堪回首的日子。
当年,每当第二天有纹身完成的同伴被带走,他心中就会涌起这种感觉。
三更已过。
经过了一昼夜的生死搏杀,整个大域学宫似乎也已经疲惫不堪,沉浸在寂静的夜色中,安静地睡去,只有一闪窗还在亮着灯火。
月色把树影投射在平整的地面上。夜鸮站在树枝上,眼神机警的四下张望。树后,一个人也正在以同样的眼神关注着那间亮灯的房间。
得人钱财替人消灾,天经地义。
公孙痤当然不能有负金主的重托,他很清楚,刚刚建立的合作关系非常脆弱,所以一定要给对方一个良好的印象,偷奸耍滑的事决不能在这个阶段发生。于是,他牺牲了宝贵的睡眠,用来盯紧司徒煜。
房间内人影晃动,司徒煜果然没有睡。公孙痤暗自庆幸,如果他今晚有什么行动,我禀报上去,一定还会有赏的。
可惜屋内光线有些昏暗,他看的并不真切,有心凑近些,又怕被人发现,正在踌躇间,突然身旁有人轻轻问道:“喂,看的清吗?”
声音很小,几乎是在耳语。
“看不太清。”公孙痤专注于屋内的情况,无暇他顾,顺口回答。
“也许是两只眼睛不够用?”旁边的人提醒道。
什么意思?公孙痤莫名其妙,我又不是马王爷,当然只有两只眼睛。突然,他反应过来,我在盯梢,身旁怎么会有人?
淡青色的光芒出现在双眼之间,带着森森寒气,令他浑身的汗毛倒竖起来。
公孙痤的眼睛本能地对在了一起,在重影的作用下,淡青色的光芒形成一片光晕,光晕后隐约出现了一张脸。
消瘦的脸像刀刻一样棱角突出,几乎没有一丝肉,眉毛很浓,眼中发出的光芒似乎和剑光融为一体。
“我帮你再开一只怎么样?”季布问道,手中的天殇剑稳稳地抵在公孙痤额头上,距离他的皮肤只有一根发丝的距离。
公孙痤本能地跪了下去。
男儿膝下有黄金,这是句屁话,留着小命才有机会赚到黄金。他在恐惧中潸然泪下。
“别……”公孙痤声音颤抖的如同风摆杨柳。
“你盯着他做什么?”
“我……”
“想好了再说,否则这就是你的遗言了。”季布的声音像从地狱中传出来的。
“我……我赌输了,债主逼债,要打死我,我想找他借钱,又怕他不借……我上次借的还没还呢……于是我就想……”公孙痤确实不同凡响,称得上临危不乱,谎话说来就来,而且如同真的一样。
“你是来偷钱?”季布的表情缓和了一些。
“也可以说是……拿。”公孙痤尴尬地讪笑道,“应个急嘛,又不是不还。”
天殇剑离开了他的额头,公孙痤打了个寒战,缓缓站起身来。
“大哥,我不知道你们是朋友,否则借我俩胆子也不敢偷他的钱啊。”公孙痤赌咒发誓。
“偷钱的事我不管,不过你要是有其他打算……”
季布眼神一变,突然抖了个剑花,还剑入鞘。
公孙痤喑哑地尖叫一声,恐惧地闭上眼睛,牙关紧咬,僵立片刻,把眼睛睁开一道缝,发现眼前已经人影不见。
他长出了一口气,弯下腰,试图捶打一下抖个不停的双腿,却赫然发现自己的长袍胸口处多了三道三寸长的豁口,距离相等,长短一致,仿佛是用尺牍比着划的。
烛火跳动,发出橘色的暖光,书上的字却有些模糊。
司徒煜并不知道窗外发生的这惊心动魄的一幕,他手捧书卷,却并没有读进去,他的心思已飘回当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