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境还在不断重复,可她身体的痛楚已经渐渐消失,或者说,痛苦并没有消失,而是她心无挂碍,无眼耳鼻舌身意,亦无我相,所以接收不到任何肉体所发出的知觉。
因为不再执于我相,所以死境的重复,对她已无害处,进入经轨中的罗瑶已没有了时间观念,直到她诵了十二万九千零九十九遍心经的时候,才被一个阎兵出声打断。
七情生,经轨断,她又回到了那个可怕的房间内,死境的痛楚又向她袭来:为何打断我?
她质问阎兵?
“上人天眼巡查至此,汝黑白册有误,不该在临海狱,即刻提你重审。”
罗瑶冷笑,无不绝望道:提我做什么,就让我在此间诵经,为你们地府积德,有何不好?
阎兵没有理会她的话意,袖子一挥,罗瑶便被绳子缚住,任你牵引。
出了那个幻境,罗瑶才发现,她身上的伤口依然多的吓人,蓬头垢面,肮脏不堪。
她甚至能闻得从自己身上散发的恶臭。
罗瑶的绝望是对的,说是提审,只不过换了个地方关押罢了,土地和察查司的人员说要调取她的生镜,重做黑白册,一等就是一百多年,他们还不允许她诵经,给她下了灭言的咒语,虽然没有死境的折磨,可无边无际的黑暗却比死境更令人绝望。
她不记得她死了多久,不记得在地府待了多少年,直到那一天,一道佛光吞噬了黑暗,虽然只是一闪而过,可她却觉得那一道光,是她死后从未见过的美丽。
她早就放弃了,麻木了,不过片刻,她的心又如死灰一般沉寂。
又不知过了多久,又有阎兵前来提审她,她知道机会来了,地府中的魂魄不能够自杀,一旦动念,就会有可怕的惩罚降临,但是在审判司可以,因为审判司没有意阵,这是罗瑶听两个鬼差说的。
罗瑶不想做人了,也不想做鬼,她想魂飞魄散,她想消失在这个天地间。
所以当他们提审她至审判司的时候,她岂图用怨念自杀,但是没有成功,接下来,大家便都知道了,雪贞众人将她洗干净,给了她重生的希望,带她住在辩者住的辩舍内,一同看她的生镜,重做黑白册。
雪贞众人看不见她死后在地狱所受的折磨,只能看到她死后进入土庙,然后再没出来。
雪贞和丹玉芦花众人,几日未眠,据罗瑶生镜所载,重做了她的黑白册,并且申请将罗瑶的辩论提上日程。
三日后,由秦广王在审判司亲自开堂行辩。
雪贞一行五个人都穿上了象征辩者身份的黑白服,秦广王比众人想象地要年轻,朱冠锦服,手中一柄金魁判剑,双眉高郎,犹如半月,发声威震,如雷普闻:“罗氏女行辩开始。”
雪贞上前一步,将她们从生镜上记录的黑白册与地府的黑白册和取证的鬼镜呈上:原册有误,请秦广王核查。
秦广王将两副黑白册亲自过目,二刻钟后点头:不错,实为屈魂,按照黑白册所载,罗氏女的命德在中上,着实不该滞留地狱。
“是我治下不严,令你蒙冤受辱,你何所求,可破例维偿。”
罗瑶:
一求,我要状告田细妹和鹤苍岭,他们曾羞辱于我,田细妹令我生前难安,鹤苍岭令我死后难平。
二求,往后生生世世都为谢君友之妻。
“此事不难,今日便为你结案。”秦广王微微侧了一下头,左判官会意,立即取了纸笔,详向罗瑶要了二人家籍,发了十道索魂令,五道田细妹,五道鹤苍岭,这意味着同时有五支鬼差去缉二人来对证公堂。
众人以为要等很久,谁料眨眼间,田细妹和鹤苍岭的魂魄便被缉了来。
罗瑶在地府受了几百年的折磨,她以为人间早已变换、二人或已转世。
可当二人被带到罗瑶面前时,一切都还是往昔模样,田细妹和鹤苍岭皆处于混沌之中,左判官挥了一下袖子,他们的意识逐渐清醒。
田细妹看见罗瑶时并未第一眼认出来,因为罗瑶如今的模样与过去实在天差地别,她现在就是一具枯鬼,勉强能看出是个年轻女子。
罗瑶:“赵家主母,好久不见”
田细妹盯着她看了好一会儿,才认出她的眼睛,大惊:你……怎么是你,你不是已经死了吗,这是哪里?我怎么会在这里?
“这里是阴曹地府,我要状告你生前虐待之事”
“啊……”田细妹四处看了一番,大叫一声昏了过去。
一旁的阎兵识破她装晕的手段,过去重重踢了她一脚:起来,别装死。
田细妹硬撑道:我不曾害过你。
罗瑶指着田细妹,一件一件将她折磨羞辱、刁难、作奸之事细细禀明,年月日时辰都一清二楚。
雪贞众人在一旁辅助她,她每说一件事,她们便取出当日的鬼镜交与秦广王。
罗瑶并没有胡言乱语,因为她说的每一件事,与雪贞众人作记录的鬼镜都能对应上。
当罗瑶把所有事情说完,田细妹已经满头大汗了,秦广王听罢,扫了田细妹一眼,见她头顶并无黑烟罩顶,便知是辖下诸司出了欺上瞒下的毒虫,颠倒黑白。
又令右判官去调查经手罗瑶魂魄的官差和土地、察查司。
秦广王问了田细妹一句话:谁给你改的善恶签?
田细妹不敢说话,但她心里立即就想到了李神婆和湘城南河的大槐树,还有常去祭祀的酒肉。
田细妹不知,她心里想的事,全部都以画面的形式映在秦广王桌前的白毫镜上。
秦广王的目地达到了,对罗瑶道:你的状告成立,此人将落无间地狱一万年,方受畜生,为畜一万年,方受人身,纵为人身,贫穷下贱,诸根不具。
田细妹闻罢大哭,但一切都迟了,悔之晚矣。
罗瑶含泪叩谢。
鹤苍岭在一旁,见到了事情的始末,心里有些惶惶,但他到底是做过官又读过书的,比田细妹冷静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