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蜀,一个懒洋洋的年轻人走进里客栈里,店小二立刻迎上来一边对年轻人露出一个职业的微笑,一边迅速的将年轻人上上下下的打量了。
年轻人的衣着很普通,手上拿着一根长条形的物件,身后牵着一只无精打采的廉价西蜀矮脚马,马背上只有的一个小小的行囊,也算是阅人无数的店小二立刻就判断眼前这位不是那种腰缠万贯挥金如土的大户。
“您打尖还是住店?”店小二的口齿伶俐的问道:“客官您也看见了,咱们这一楼的吃饭的地儿是没有了,房间更是所剩无几,还剩下几间天字号的客房,但是这价钱嘛……”
店小二的言外之意很明显,无论是想要打尖还是住店都先要掂量好自己兜里银子的分量。
其实店小二也不想这样啊,谁还会和银子过不去?以往无论是遇上是么样的客人,只要是能付得起银钱的都会很客气的伺候着,退一万步来说他的态度也关乎这小店的口碑,要是得罪哪一位,在江湖中一传十十传百,生意还能有的做吗?
但这不是赶上了十年一次的大武评了,要在白帝城里宣布新的天下前十人和天下前四人,除了天下前十人的大武评,江湖中人还会在白帝城摆出一个月的擂台,决出除了天下十人之外的小武评,好歹让武林中十年一次的盛事不只是那些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的神仙人物事情,让江湖都参与进去,于是大量的江湖人就涌进了白帝城。
这才一下子让白帝城里的客栈都紧俏了起来,现在住店的都是些身上有真功夫的爷爷,招呼客人的时候从他们身边路过,听那些爷张嘴闭嘴都是天大的口气,若是的一个不小心让他们打起来了,那还不把他这间小店给拆了?
既然不能得罪那些口气比天大的大爷,这不就只能找像眼前这样貌不惊人的年轻人当软柿子来捏?
年轻人没有理会店小二的话里话外的讽刺,先是瞥了一眼客栈一楼的情景,确实没有了空着的座位,接着看了一眼年轻人,从腰间摸出一块的十两的银子看也不看的就丢给店小二。
“给我开一间天字号的客房,没有吃饭的地方就算了,一只酱肘子两个馒头一壶好酒,做好的之后送到我的客房来。”年轻人说道。
店小二愣了一会儿,掂了掂有些压手的银锭,接着在心里乐开了花。还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自己今天还真是狗眼看人低了,这个瞧上去普通的年轻人居然还是个有钱的主儿,当下脸上的笑容更浓郁了几分,在自己的脸上不轻不重的抽了两巴掌。
“小的不长眼,客官不要怪罪。”店小二麻利的引路道:“客官这边请。”
年轻人进到天字号的客房之后放下行李,确定的小二出去之后长长的叹了一口气,从刚刚扔给伙计十两银子的一瞬间他就开始后悔。
小二看人的眼光确实很准,年轻人本来就是个身上没有什么银子的江湖人,身上的总共只带了十五两银子来到白帝城,现在刚进城就花出了十两银子,年轻人越想越肉疼,他也不是替自己的肉疼,他是替那软糯入味肥瘦相间的酱肘子肉疼,十两银子能买多少只酱肘子的?
因为一间天字号的客房,就要对不起那么多只猪肘子,他心里愧疚啊!
但是他又觉得刚才那个时候就应该拿出银子来砸到伙计的脸上,就算是打肿脸充胖子也得拿出住天字号客房的钱。
店小二势利的嘴脸让年轻人有点生气。
看不起谁呢?
都是江湖上混的,谁不要个面子?
年轻人有些忧郁的啃着猪肘子,离武评开始还有三天的时间,武评会持续一个月的时间,自己身上只剩下这寥寥无几的银子该如何是好?
自己这次来到白帝城的目的可就是冲着那小武评的十个人来的,要是在小武评上有个一席之地,那可就真的在江湖中一朝成名,立刻就会变成江湖中炙手可热的人物,历来的小武评的高手都会被各大豪门宗派争相抢夺,到时候他要是傍上哪个豪门大族的大腿还会为这区区十两银子而心疼吗?
这么想着,年轻人的心情稍微好了一些。
十天之前他击败了自己的师父,得到了师父的那柄枪,于是他来到了白帝城,想要靠着这柄枪成名。
师父以前老是跟他吹嘘自己年轻的时候有多么的厉害,手中一杆枪横扫江湖,年轻人知道师父是在跟自己吹牛,师父要是真的这么厉害又怎么会败在他的手上?但他也只是偶尔不耐烦的揭穿一下,大多数时候还是给老家伙留点面子的。
吃着吃着,年轻人觉得自己有点想师父了。
年轻人最爱吃猪肘子,其实第一次吃酱肘子就是师父带着他去吃的,那天师父带着他从很远的地方回来,似乎是去拜访某个人?还是去办一件什么事情?具体的细节他已经记不清楚了,只记得一路上长途跋涉又累又饿,一直很抠门的师父带他去了一家很小的饭馆里买了一只猪肘子,当时还是个孩子的年轻人就觉得酱肘子是天下最好吃的东西。
十天之前他离开的时候,老头子笑骂着说小兔崽子赶紧滚,跟在他后面当了那么多年的拖油瓶,现在总算是摆脱了。年轻人也不甘示弱,说老人用了一辈子的枪被他这个拖油瓶给打败了。
老头子在他临走之前很漫不经心的丢给他十五两银子,他上路的时候没有回头,步伐也走的很急,表现的很迫不及待的想要离开老头子。其实他只是不敢停留,他害怕自己如果多停留一会儿就舍不得走了,走到一半时他曾经偷偷的扭过头去看老头,发现老头站在两人分别的那棵槐树下偷偷的抹眼角。
年轻人想要闯荡江湖,想要在江湖中闯出一番天地来,老人唯一能做就是目送他消失在某个转角。
年轻人叹了一口气。
这个江湖有点愁人。
京城。
一个疯疯癫癫的老乞丐拎着一壶酒在街上跌跌撞撞的走着,明显是喝多了,引得周围的百姓纷纷侧目,但是老乞丐并不在乎,颤巍巍的拿起手中的酒壶又喝了一口。
老乞丐一路上就这么蹒跚着来到郊外的一间破败的小房子中,老乞丐嘴角勾起一个苦涩的笑容,随手把酒壶丢在地上,浑浊的老眼中流露出和他的外表极不相符的悲伤。
老乞丐痛苦的看着周围的一切,青山依旧在那里,湖泊依旧在那里,那株上了年纪的老桃树花开的还是那么美。
还记得,那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如今,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
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料得年年肠断处,明月夜,短松冈。”老人轻轻吟诵道。
老乞丐的眼角流下两行清泪,以故人重逢的口气自言自语的说道:“过了今天,你就死十年了,过了今天,咱们也成亲二十年了。”
“曾经我们发誓过白首不相离,如今就留下我一个在这人间。”老乞丐轻声喃喃道“我很想去陪你,但我死了,谁来记得你?”
清风吹过,吹皱了阳绿的湖面,吹落了桃花。
老乞丐还记得当年,也是在这个时节,年轻的他上山采药,在回来的路上路过了此地,看见了那个他一生中的女子,女子说不上长得有多好看,有点微胖,就像一只在山里小动物一般好奇的看着他。
那时候他春风得意,出生名门,年纪轻轻就已经是名动京城的太医,一手医术出神入化,可妙手回春,号称在他孙思邈手中没有不可治的病,也没有不可医的伤。
从那时候和女子有了一面之缘之后,孙思邈就觉得这个女子就在他的心里住了下来,便再也忘不了。
桃花,青山,绿水,目之所及全是她。
到了后来,孙思邈终于娶到了那个女子。
当时京城里很多的人不明白为什么眼比天高的孙思邈会娶这么一个平平无奇的女子,为了这个并不惊艳的女子,孙思邈辞去太医,心甘情愿的和女子住到乡下去过上了男耕女织的生活。
老天让女子死于一场未知的疾病。
女子先是发热咳嗽,接着呕吐、呼吸困难,最后死亡。
孙思貌一辈子都不会忘记这些症状,更不会忘记女子临死之前的痛苦。
老人今天想起来都觉得是天大的讽刺!
号称能够妙手回春的孙思邈,终究是穷尽毕生所学也没有救回自己的妻子。
他也终于知道,这个世界上也有孙思邈治不了的病症。
只不过所付出的代价太过于沉重,远在他的承受限度之外。
孙思邈仰面将酒壶中的酒一饮而尽,渐渐昏睡过去,在半梦半醒之间,依稀看见了熟悉音容笑貌。
老人的嘴角微微上扬,彻底陷入了沉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