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山因为感冒发烧,请了一周的病假,已经高三了,实在不愿意请那么多天假,可实在烧得厉害,再加上半山一直稳坐全校第一,班主任也劝他请假回家好好养病。所以芦荟这周一个人去了学校,半山很担心她,怕她会遇到坏人,担心她压力太大却找不到人来倾诉,甚至会受到别的同学的欺负,毕竟,芦荟太胆小了。
半山正躺在床上,医生建议半山要多休息,半山都已经不知道自己到底睡了多久了,感觉已经睡过了一个世纪似的,实在睡不着了。忽然,堂屋里传来张志和雷曼的声音,声音非常大,好像是在争吵,好奇心使得半山贴在门前听着他们的讲话。
“当家的,这件事到底怎么办啊?可不能再拖了,他们都快要高考了!”雷曼压低了声音,估计是怕吵醒了半山。
“别急,让我再想想办法。”张志还是一如既往的沉着冷静。
“能有什么办法啊?我们家就算砸锅卖铁也供不起两个大学生啊!”雷曼十分激动,抬高了声音。
“要不,就让芦荟……”雷曼还未说完,张志就打断了她。
“不行,坚决不行!我就算卖肾买血也不能让芦荟放弃,你忘了吗?我是亲口答应了勇哥,要好好照顾芦荟,如果现在让芦荟放弃,等以后我死了,我有啥子脸去见勇哥!”
“那你说怎么办?不可能让半山放弃吧!他每次考试都是咱们县的第一啊,他们班主任说他是一定可以考上大学的!”
“让我再想想,让我再想想……”张志的话语中满是疲惫。
张志和雷曼结束了对话,半山重新躺回了床上,眼睛直直的看着屋顶,眼前逐渐浮现出芦荟那丽人的面容:扎着马尾辫,柳叶细眉,撩动心弦的眼睛,高挺的鼻梁,还有如芦荟般光滑细腻的脸颊,这就是他喜欢的芦荟,他所爱着的芦荟。
半山需要作出一个抉择。外面的世界确实充满着吸引力,几乎学校里的每一个学生,他们的愿望无不是考上大学,冲出大山,他们希望能见到更大的世界,能追求更高的物质生活,待到功成名就后,再把大山里亲人也接出去,从此真正逃离了大山,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在半山看来,不是这样,他期望考上大学是希望能和芦荟去到同一所城市,甚至考上同一所大学,最重要的是能够和她在一起,但如果现在只能允许一个人先走出这大山的话,他觉得应该是芦荟,芦荟和他聊天时,曾无数次提到她对大学的向往,更是完成她母亲的夙愿,她比我更加渴望。喜欢一个人,是想要她开心,是想要付出,是想要她能活得更好,而不索取任何回报。半山开心地笑了,他已经做出了决定。
吃晚饭时,张志阴沉着脸,也不动筷子,只是抽着烟,一支接着一支,仿佛只有烟雾能麻痹住他的大脑。雷曼仍然像往常一样,带着笑脸不停地给半山夹菜,可半山知道,母亲是强装的,她的眼睛里,是深入海洋的忧愁。
夜里的庸情村静谧地吓人,除了极少数买了电视的人家,大多数都是早早的睡去,远远望去,整个村子只闪现出微弱昏黄的白炽灯光。饭桌上的气氛与以往不同,静寂的,让人压抑得咽不下去。雷曼偷偷地扯了一下张志的衣袖,可张志只是抽着烟,不断地深吸,又吐出一大团的烟雾。
“爸,妈,我给你们说件事。”我显得十分冷静,尽管我知道我接下来说的事对我来说意味着什么。
“我不上大学了!”话毕,张志的眼睛死死地盯住了半山,而雷曼则是低下了头。
“我已经决定好了,我也不想读书了,读完高中就够了。”半山尽量使自己装作轻松的模样。
张志紧皱着眉头,也不说话,只是不断地抽着烟,火星慢慢燃烧到烟嘴,张志仍然在吸着。良久,张志终于张开了他那干裂的嘴唇:
“娃儿咧,我们不上大学,也一样的生活!现在政策那么好,我们两爷子把那几亩田做好,一年到头,粮食吃不完,我们一样过得很好!”
张志说完就回到了里屋,关上了门,剩下面带微笑的半山,和低着头正在哭泣的雷曼。事情,终于就这样结束了。
快到半夜的时候,半山被张志和雷曼争吵的声音吵醒,
“张志,你到底想怎样啊?都已经快半辈子了,你还在为了她吗?”
张志没有回答,沉默着。
“志哥,都已经半辈子了,你做的还不够吗?”
张志依然沉默着。
“志哥,你到底爱过我吗?”
张志听到这个问题浑身一震,他看着快要哭泣的雷曼,这位已经陪伴了他二十多年的妻子,不管张志做什么,她都会默默地支持着,张志工作十分繁忙,两个孩子也是雷曼辛辛苦苦带大的,她从来不会抱怨什么,只是竭尽所能地为这个家付出着,曾经十分清秀的雷曼,也只能说是曾经了,现在的她,头上出现了许多白发,皱纹也出现在了她的脸上,身上的衣服还是几年前张志偷偷在县城给她买的,早已经缝补了无数遍,洗了无数次后掉光了颜色,她已经不再年轻了,可她依然深深地爱着他,深深爱着这个家。
“我爱你,对不起,对不起……”张志紧紧抱住雷曼,两人一齐痛哭着。
煎熬的一周终于过去了,星期六的早上,半山起得很早,今天是芦荟从学校回家的日子。半山靠在状元路口的石壁上,等待着回家的芦荟。一周的别离,是半山从小到大与芦荟最久的分别,半山都难以回想自己到底是怎样艰难地度过这一周的。没有芦荟的陪伴,似乎什么事情都变得十分漫长。她会不会瘦了?怎么会呢,才一周啊;她过得开不开心?肯定不开心,因为没有我陪在她的身边,她绝对很孤独,一定是这样!她这次周考考得怎么样?一定很好,我家的芦荟一直都是最棒的……
正当半山胡思乱想的时候,一具温暖的身体紧紧地抱住了他,半山还没有转过头去,一股迷人的香味就已经钻进了半山的鼻子——是芦荟!
“芦荟,你这一周有没有想我啊?”
“才没有呢!”芦荟把嘴巴一噘,把脸瞥向了一边,“你站在这儿发呆干什么啊?”
“我来接你啊,这一周怎么样啊?累不累啊?”半山用手勾了下芦荟的鼻子。
“真的太累了!我感觉我的脑子都快要撑爆了!”芦荟露出了难受的脸色。
半山看着满脸疲惫的芦荟,脑海中浮现出了一个主意。“芦荟,我带你去一个地方!”不待芦荟说话,半山拉着芦荟的手就朝着状元山跑去。
半山和芦荟穿过浓密的树林、涓涓的小溪、碧绿的草地……半山拉着芦荟来到了状元山的最高点,这是一块光滑的大石头,石头下面就是陡峭的断崖,在这里,能望见整个处在山间的庸情村。半山拉着芦荟坐在了大石头上,芦荟最初很害怕,但是半山一直握着芦荟的手,她逐渐由恐惧再到兴奋。
“芦荟,你觉得这状元山好吗?”
“不好!它太高了,把庸情村和外界给隔断了。”
“那,如果没有状元山呢?”
“也不好!没有状元山,它就一马平川,和外面的世界没有什么区别了。”
半山突然明白了爷爷张道恩为什么会给他取这个名字——人的一生,就像一座山,太高,就太引人注目,高处不胜寒;太矮,又太平庸,隐隐于人世。所以,那就半山吧。
半山看着旁边正专心于欣赏远方景色的芦荟,是那样的美,这就是他所喜欢的人,他愿意毫无索取的付出的人。半山朝着前方大声喊道:
“半山喜欢芦荟!”
芦荟转过头,脸色变得绯红,她不再像以前一样装作嗔怒,而是含情脉脉地看着我,然后也大声朝着前方喊着:
“芦荟也喜欢半山!”
两道声音在山间相互碰撞,相互缠绕,相互交织,奏出了世间最动人的乐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