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高考只剩下一天了,学校在高考七天前就放了假,一方面是为了学生放松心情,以最好的状态去参加高考,另一方面是因为现在在学校学习也没多少空间了,还不如让学生们自主复习,可能会有更好的效果。
这七天来,半山一直在倾心辅导着芦荟,给她分析一些数学难题,讲一些英语语法,以及抽问她文综的知识点,而半山他自己,却没有复习过一分钟。芦荟有时候也会问他:
“半山哥哥,你怎么自己不复习啊?”
半山总是嬉笑着回答说:
“我早就已经复习完了,你忘了吗?我可是天才啊!”
芦荟见着他这副嘻笑样,没一点正经,心中的疑惑也慢慢消散。
“你才不是天才呢!我才是!”
“对对对!我家的芦荟才是天才呢!这次你一定会考上大学的!”
这一天,张志提前带着芦荟和半山去到了县城里,晚上就在县城里最好的宾馆住,明天就高考了,明早才往县城赶的话,肯定来不及了。
张志、半山和芦荟都是第一次住宾馆,心里充满了好奇。他们住的是一个标准间,有两张单人床,还有和厕所连在一起的浴室,张志一拉开关,莲蓬头便喷出水来,张志连续一拉一合了几次,觉得很是新奇。可喷出来总是冷水,叫来了半山和芦荟一起研究。
“这个玩意儿怎么总喷的是冷水?这还怎么洗澡啊?不会被搞坏了吧?”
半山和芦荟仔细观察着这个新奇玩意儿,看完以后,也束手无策,书里也从来没教过这些知识啊。
张志在探索中,一不小心把开关扭到了另一边,喷出的水过了几秒后就变热了,张志兴高采烈地说道:
“这个玩意儿也不过如此嘛!我弄几下就弄好了。”
半山和芦荟连连发出惊叹,半山对着张志说到:
“老汉儿,你有点儿东西哦!”
“那不然呢?你也不看看你老汉儿是哪个!”
张志安排好芦荟和半山先后去洗完澡,自己也去洗澡。张志洗着澡,又想起了许多人和事。勇哥他一辈子也没享受过这待遇吧,我们以前都是跑到村外的大河里洗澡,从这头游到那头,勇哥的水性是我们村里最好的;冯巧,明天芦荟就要高考了,我相信你一定会保佑她的;大兵爷,现在村子很好,国家也很好,政策是越来越好了,我准备明年就把村支书让给别人了,我就种田,收拾好那几亩地,你在地下也莫担心庸情村了。张志洗了很久才走出浴室。
“芦荟,你就一个人睡一张床,我和半山睡一张床。”
半山和芦荟很快便入睡,张志看着半山,心情很是复杂。身为一个父亲,他哪能看不出半山对芦荟的爱意,他也很认同他们俩,自己错过了爱人,由自己的儿子再去挽回。可是,他又十分担心,芦荟去上了大学,她会再回到庸情村吗?她还会愿意和半山这个农民相伴到老吗?这一切都是个未知数。张志带着许多的担忧,也慢慢入睡。
高考来临了,芦荟带着些许紧张度过了这次高考。而半山,每堂考试,发下来试卷,半山看完了试卷,基本上都是自己会做的,他多么想把正确的答案一个个地填上去,可是他不能,他填好自己的信息,便缓慢地放下笔,埋下头开始睡觉,直到考试时间结束,他又换成自信的笑脸,去和芦荟汇合。
考完试后的这几天,芦荟非常紧张,她害怕自己发挥失常,失去了通往大学的门槛。半山则是不停地安慰着芦荟,他相信芦荟一定可以的。
到了填志愿的这一天,芦荟首先填上了自己的理想大学——人民大学,然后再稳妥地填上了其它差一点的大学。而半山则是直接填上了人民大学,其余地都空着,他多么希望能够和芦荟一起被人民大学录取,可现在,只是一个笑话。
高考分数公布后,县招办立刻轰动了,它们县的张芦荟是全省的文科状元!直接被所填的志愿——人民大学给录取了!查看本县的历史,自高考恢复以来,从来没出过省状元,唯一一次出过状元还是在清朝年间,再仔细看,也是庸情村的,这庸情村现在可是出了两个状元了!
县里的教育局长亲自带着一众官员去到庸情村给芦荟送录取通知书,毕竟自己这个县里出了个省状元,这可是一大政绩啊!
庸情村再一次轰动了,县教育局长亲自来送录取通知书!芦荟成了省状元!芦荟被人民大学录取了!村里的家长无不指着被围得水泄不通的张志家对自己的小孩教育道:
“你可要好好学习啊!将来考个状元,就像芦荟姐姐一样风光!”
张志一家由最初的震惊再到现在的狂喜,张志拿出藏在衣橱的一条烟,给来恭喜的邻居朋友散着烟,雷鳗则是热火朝天地做起饭,款待来访的邻居朋友,至于教育局长一行人,送完通知书,寒暄了一两句,再由专人拍了两张照片后,便匆匆离开了。
芦荟在无比的激动喜悦后,又担忧起来,那半山呢?也许他的通知书还没送来?对,一定是这样,半山哥哥这么优秀,他一定会考上大学的!
等了好几天,半山的通知书也没送来。芦荟无数次问半山他的成绩和填的志愿,可半山总是闭口不谈。半山永远都不会芦荟知道那个数字——零。
等了十几天后,依然没有通知书的到来,芦荟终于只能相信:半山哥哥,他没有考上大学。
芦荟整天郁郁寡欢,极度伤心,半山知道她为何这样,安慰着她说:
“芦荟,你别伤心了!这次我发挥不好,没考上是正常的。你先去上大学,我再复读一年,明年我也考上人民大学来找你,到时候,你可是学姐了哦,你可不要欺负我哦!”
半山的话让芦荟破涕为笑,赌气着说:
“那你可要发誓!明年一定要考上人民大学!”
“一定,我们来拉勾!”
两人拉着勾,一起说道:
“拉勾,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随着芦荟考上了人民大学,办学酒也开始准备起来。
首先得杀一头肥猪。几个年轻力壮的邻居,会死死地按住我们家养的肥猪,肥猪似乎知道自己之后的命运,但又有点不甘心,便用尽全身力气挣扎,用尽全身力气吼叫,可这只不过为这项活动增添了许多乐趣罢了。村里的杀猪匠刘杀才拿着他那把祖传的杀猪刀,眼睛一瞄,右手一刺,白刀子进,红刀子出,肥猪的无力的挣扎了几下,便瘫软了下来,眼珠涣散。
猪血可不能浪费,这可是样好东西,须得用盆子接住流出的猪血,没过一会儿,猪血便会凝固,切成块,或烧汤,或和泡菜爆炒,或用白水煮熟后直接凉拌,样样都是难得的美味,我和半山哥哥可喜欢吃了。等到猪血放光,将整只肥猪放进盛满滚烫开水的大木桶里,刘杀才用他特制的铁片刮猪毛,这项工作可是项技术活,用力太猛容易把皮刮破,用力太轻则刮不干净,刘杀才的手,如生了花似的,左刮刮,右刮刮,整只肥猪便呈现给世人白亮亮的姿态了,此时还没完,刘杀才还得把肥猪翻几下身,仔细查看是否有漏网之鱼,就连猪脚缝也要刮干净,等到检查几遍毫无毛病后,刘杀才才将铁片往水中一涮,再潇洒地挥手一洒,得意地说道:
“完事儿!”
其他人便上前将洗净的肥猪驾到立着的木板上,用绳子绑住四只猪脚,固定住,刘杀才也不急,坐在长条板凳上,翘着个二郎腿,有规律地抖动着,右手拿着茶杯慢慢地品着茶,左手扯下肩上的白帕子,擦拭脸上的汗水,几盏茶后,刘杀才慢悠悠地起了身,打了个大大的哈欠,拿起放在桌上的杀猪刀,缓步走到肥猪面前。此时,刘杀才好像突然变了个人似的,眼神凌厉,杀猪刀在他手中仿佛有了灵魂,挥动着的杀猪刀犹如正在跳舞,而面前的肥猪正是它的舞台。肥猪的脉络早就已经印在了刘杀才的脑子中,刀顺着肥猪的结构将肥猪一块块分好,内脏也被全部取了出来,放在一个大盆中,只要处理好,也是人们嘴下的佳肴。猪肝、猪腰切成片,和正宗的四川泡菜一起爆炒,只需十几秒,便可盛出,鲜嫩爽滑;肥肠的处理非常麻烦,必须要处理干净,将处理好的肥肠切成段,和萝卜块一起红烧,肥肠的油腻和萝卜的清香完美融合,拿来下饭,可以吃几碗干饭;猪心和白酒、大蒜、姜块、葱段一起煮熟,捞出后切成片,再凉拌,不可多得的夏日佳肴......
刘杀才将剩下的猪肉一块块的分解好后,洗了手,又将杀猪刀仔细洗了几遍,再用白抹布将刀反复擦拭几遍,才放入了随身带的布袋中,之后,便背着手走进堂屋休息。接下来,就是掌勺王富贵的舞台了。
王富贵是县里有名的掌勺,每户人家办席都想请他去掌勺,可身份不够的,还真请不到他。张志想把冯巧的升学酒办得热热闹闹的,一狠心,便去找了王富贵,本来以为还要费一番功夫,可能还会被拒绝。但是没想到,张志一给王富贵说了,王富贵就欣然答应了。王富贵心想:他女儿考上的可是人民大学啊,以后一定会出头的啊,给她的升学酒掌勺,我脸上也有光啊。
做饭的大灶早已经用红砖码好,直径大概一米多,办上几十桌的菜肴,至少得码上三个以上这样的大灶。王富贵也许是职业的因素,生得肥头胖耳,眼睛被挤压得只剩下一条缝,只露出了圆滚滚的眼珠,脸上常年油光满面,像是抹了一层猪油似的,体型富态,但双臂却长得格外粗壮。王富贵所用的厨具也是不一般,勺子和铲子都差不多半人高,还有一个木制的瓜瓢,用来往锅里舀水,或将锅里的菜、汤舀出来。
几个老太婆正坐在灶前往灶里大块大块添着木柴,一个大锅里烧着热水,另一个大锅里炖着鸡汤,第三个大锅上放着蒸笼,里面蒸的是早已预备好的热菜,最后一个大锅是用来炒菜的。席上要吃的菜肴大多都已经在蒸笼里预备好了,王富贵要炒的只有两道菜——回锅肉和炒青菜。
说起四川,就不得不提起回锅肉,一提到回锅肉,就不由得想起了四川。总之,在四川人最喜爱的美食之中,回锅肉一定有占据一席之地。王富贵身为掌勺,那一身的本事可不是吹的,五花肉早就已经切好,片片都有巴掌那么大,且薄厚均匀,太薄容易炒烂,太厚则影响口感而且不入味。锅里烧的油是张志家自己榨的菜籽油,绝对清香正宗,待到锅里的油烧到七八成热,王富贵放入豆瓣酱、大蒜、姜块炒香,之后再放入切好的五花肉一起翻炒,王富贵又拿起了放在桌上的一个小缸,缸里是使回锅肉进行一次升华的秘诀——王富贵自己腌的豆施,王富贵往大勺子里抖了半勺豆施放入锅中一起翻炒。一股特异的香味散发出来,接着,王富贵将切好的蒜苗放入锅中,翻炒一两分钟后,便可起锅。炒青菜说着感觉很简单,可是却要从这简单中表现出不俗的味道,王富贵多年总结了一条经验——大火、多油、多蒜。就靠这条经验,王富贵炒出的青菜,吃过的人无不点头称赞。
张家的院子里,十几张方桌上已经坐满了人,其中有张志的亲戚,也有雷鰻娘家的一些亲戚,剩下的则是张志家的一些邻居,和来帮忙的人。
待酒菜上齐后,没有人先下筷子,因为主人还没有发表讲话。张志满脸通红,身子比平常格外挺得直,换上了一身特意在县城买的新衣服。张志右手端着盛满酒的酒杯,开始发表讲话:
“各位亲朋好友,和我的一些哥佬倌们,感谢你们在万忙之中抽出时间来参加我干女儿的学酒,在这里,我张志感谢大家的捧场了!今天,佳肴不足,但酒水管够,希望兄弟伙计们吃好、喝好!”
话毕,张志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众人也进入了欢乐的海洋,妇女们在桌上陌声吃菜,成年男人们便高声饮酒,孩子们在院子里跑来跑去,天真欢笑。
“来来来,喝酒,喝酒!”
“你不行,你这个杯子只有五钱,必须再喝几杯!”
“我不行啦,莫法喝啦,我只有二两的酒量。”
“你们这些狗日的,吃菜硬是快得很,都没给我留啥子了。”
张志带着芦荟一桌一桌地敬酒,芦荟不能喝酒,全由张志代为回敬,十几桌下来,张志便被灌醉了,被雷曼和半山联合抬到屋子里,张志躺在床上,迷迷糊糊地说着梦话:
“冯巧...芦荟她...考上大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