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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质子

建隆十六年冬,漠北。

朔风西烈,白雪纷飞,黑云肆意翻涌,逼近着大地。时值隆冬时节,草原上的牧草早已枯黄,生机破败。

风雪袭近城,黑云压远山,一幅萧瑟景象。

掀开厚重的毛毡门帘,纪政走出暖和的毛毡包,立马就感受到了漠北刺骨的寒冷。好在他在此生活了数年,已经算是习惯了。

抬头看了看灰蒙蒙的天空,几只草原雪鹫盘旋不停。这种雪鹫是漠北特有的品种,体型巨大,不惧严寒,全身遍布灰褐色羽毛,成年雪鹫双翼展开足有两丈有余,能与雄鹰正面搏击。雪鹫通常在峭壁险峰上筑巢,以枯木为底,覆盖干草、牛羊毛,这种巢穴大的足有几人合抱,成长起来,可以说是天空的霸主。

收回视线,轻轻跺了跺脚,紧了紧衣领,纪政对着面前的两个兵士用胡语说道:“头前带路吧。”

这两名兵士身着漠北常见的毛皮袄,头戴毡帽,耳边露出两截麻花细辫,胸前挂着皮甲,身形魁梧,肌肉虬实,高出纪政不止一个头。一把弯刀吊在腰后,粗糙的大手始终掌着刀柄,这是典型的护卫装束。

纪政缓步跟在后面,步伐不急不躁。

大雪已经下了整整一天一夜,路过的大小毛毡包基本都被白雪覆盖。不时能看见汉子们手持长杆刨除积雪,一些孩童三三两两在雪地嬉戏玩闹,踩出大大小小的黑梅花来。

看见纪政他们也不避让,窜来窜去,一张小脸冻的皴裂通红。

塞外不比中原,入冬早,一早一晚十分寒冷,即使日中,也并不暖和,而且风就跟刀子一样,刮着生疼。

这片毛毡包占地极广,足有上万帐,是扎木合部落的王庭所在。

塞外诸胡部落众多,小的数百帐,大的足有数十万帐。如扎木合、轩朵思、室韦、北羌、铁勒等,这扎木合便是整个漠北实力最强的一部,也是塞外的实际统治者。

纪政随着兵士走了小半个时辰,穿过众多毛毡包后,来到了一座巨大的牙帐前。这是扎木合的首领,也就是漠北狼族诸部大王的牙帐。帐前两名兵士见到来人,并不通报,一左一右掀开门帘,示意他进去,显然早已得到吩咐。

纪政见此没有犹豫,径直走了进去。

牙帐内极为宽敞,装饰奢华,羊皮地毯厚实地铺在地上,镶刻着宝石的金银酒器随意摆放在案几上,柱上斜挂弯刀宝弓,皆镀有黄金,镶嵌宝石。

大帐正中间摆着一座巨大的铜釜,里面炉火熊熊,热气翻涌,驱散着隆冬的寒意,帐内帐外完全是两个世界。

最为奇特的是帐内一角,手臂般粗细的铁柱根根矗立,赫然是个大铁笼子。笼子里,一只大体雪白,只余数道黑色横纹的吊睛大虫匍匐在地,偌大的脑袋枕着双爪,显得极为慵懒。在纪政进帐时,大虫轻抬了眼皮瞥了他一眼,随后便闭上眼睛假寐起来了。

纪政收回目光,并没有被吓到。狼族人生性狂野,嗜血尚武,豢养猛兽彰显自己的悍勇,并不稀奇。

“见过大王”

略微打量一番,纪政上前几步,在王座阶下数步站定,双手交叉于胸前,向着王座上的人恭敬鞠躬。此人便是扎木合首领,漠北狼族的大王—塞尔罕,十八岁即位,东征西讨,兼并诸多部落,在漠北威名赫赫,听闻名声已经传至中原诸国,远达西域。

“哈哈哈哈,政公子还是如此有礼,快坐下说话。”

上首,塞尔罕侧身斜靠在铺着熊皮的王座上,伸手虚扶,微眯着眼。一头火红色的头发随意披在脑后,胸口微露,一撮胸毛若隐若现,强壮的身躯宛若雄狮,即便坐着,依然给人一股巨大的压迫感。

纪政道了声谢,在其右下手边入座。

端起酒樽,遥敬塞尔罕,一樽马奶酒饮罢,纪政主动开口询问:“不知大王唤我前来,所为何事?”

纪政心中纳闷,不知道塞尔罕为何特意召见他。在漠北的数年里,他面见塞尔罕的次数屈指可数。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一个是统御漠北万里疆土的大王,麾下控弦之士数十万,辅兵签军不计其数,凶威南传中原列国,西达西域三十六佛国。而他,不过是一名质子,留质异域他乡,生死不由己。这种境遇下,莫名其妙被单独召见,心中难免惴惴,不知是福是祸...

塞尔罕轻饮一口樽中烈酒,叹道:“中原的烈酒果然够劲,跟草原马奶酒相比,别有一番滋味。”塞尔罕嗜好烈酒,尤其是天寒地冻的时候。

其实狼族汉子大多嗜酒,毕竟冬天太过难熬,烈酒可以帮忙暖身。塞尔罕身为狼族大王,不爱金银财宝,反而中意美酒。

眼下边关畅通,在利益的驱使下,大夏的商旅往返于塞外诸胡部落、中原州府之间,收购漠北的上乘毛皮、药材,也带来中原的美酒、盐巴、茶叶和瓷器等。

一斤茶叶十张皮。

纪政帐里就有一小包茶叶,足足用了十张顶好的黄貂皮换来的。茶叶味道一般,粗梗较多,尤其苦涩,远不是纪政印象中的味道,不过就算如此,也是十分昂贵,寻常牧民是不可能消耗的起的。许多机敏的商贩靠着货物南北通易,赚的盆满钵满。

塞尔罕只是感叹一句,并没有在此话题上深入。

敲打着膝盖,沉吟了片刻,笑道:“时间就像草原上的姑娘,一不留神就长大了,政公子在我王庭也待了十年了,眼下,十年期满了。”

纪政闻言心中一动,忍不住轻握了下拳头,心脏不争气地加速跳动起来。

看牛羊入栏,观夏花冬雪,品人生无常。

不知不觉,他在这苦寒大漠已经待了足足十年,自建隆六年至如今,这是一段难熬的时光。

“政公子勿忧,诺不轻许,一许必践,草原汉子向来说话算话,毁诺之人是得不到长生天的祝福的。”

似是看出了纪政的紧张和激动,塞尔罕从王座上立身而起,轻甩袖袍,语气不容置疑,算是给纪政吃下一颗定心丸。

“大王勇武有谋,重诺守信,果真不负狮王之名。”花花轿子人人抬,好听的话又不要钱,纪政毫不吝啬,小拍马屁。

事实上,这也是一种生存之道,独自留质异域他乡,如果能用好话搏取一个好点的生存环境,那么他会毫不犹豫去做,因为活着本身就已经要用尽全力了。

“政公子稍安勿躁,具体的交接事宜待本王同大臣们商议后再行决定,另外,有消息说你们大夏的使者已经出关,相信过不了几日,便能在这大帐见面了。”

塞尔罕昨日得到消息,大夏使节由凉州出关,经寒鸦谷,过马鬃山,向汜水而来,人数规模不大,轻装简行。即使目前大雪纷飞,路途不畅,想来不出十日也能抵达王庭。

使团么,纪政若有所思,塞尔罕没必要骗他,既然使者已经出发,想来质子交接也该步入议程,此刻,他躁动的心反倒平静了下来。

建隆六年,大夏和漠北狼族已经兴战一年有余,双方在边关内外鏖战数十场,互有胜负。大夏死伤兵士过十万,受战争摧残,流离失所的百姓更在数十万以上,百姓纷纷避祸南下,整个凉州数府之地为之一空。

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时值建隆帝即位不久,国内反对势力颇强,民间也多有怨言,实在不宜穷兵黩武,继续征战。

同大夏情况相似,漠北狼族的部落联军也死伤众多,精锐控弦之士十去五六。特别是入冬以后,长途作战,补给困难,加上老王突然暴毙,塞尔罕仓促即位,地位不稳,部落里矛盾重重,再想起兵南寇力有未逮。

双方一拍即合,遂即开始议和,经过讨价还价,最终在凉州以北三十里外的马鬃山签订和约。

双方止兵息戈,恢复和平,大夏赔偿二十万绢帛,十万斤盐、十万斤茶叶,漠北献出三万头牛,三万头羊,五千匹马。在此基础开放边贸,允许商旅自由往来。最后一个,大夏须派出一名皇子,作为质子,而刚满六岁的纪政恰好被选中,踏上了陌生而苦寒的漠北。时间一晃,便是十年,大夏也由此获得了短暂的和平。

对于自己为什么会被选为质子,在纪政来到这个世界后就明白了。记忆中,他母妃当时身份低微,虽是卫国宗室女,但远嫁异国,根基薄弱,与其他皇子强横的母族势力无法相提并论。

几位年长的皇子,大都获封王爵,辟府建牙,在朝中亦有亲信朋党。可以说,这其实是一场政治博弈,用一个母族势微,不受皇帝宠爱的不起眼小皇子,换取大夏十年和平。莫说是帝王公卿,就是寻常庶民也觉得这是一笔划算的买卖。

可能会有人不同意,但那些反对的声音太微弱,太微不足道了。

现在,能在十年期满记得把他接回去,纪政已经觉得是奇迹了。

告别了塞尔罕,纪政走出牙帐,踱步向着自己的毛毡包走去。鹅毛大雪飘落在发丝、衣襟上,片刻后又融化成一缕白雾。因为行人践踏,地上的白雪变得灰黑,夹杂着草根混淌成一个个泥泞的小水洼,但这一切都转移不了他的思绪。相比于来时的惴惴不安,归途,他心境开阔了许多。

约莫半个时辰,纪政才回到自己的毛毡包里。他的毛毡包位置靠向整个王庭后方,远离滔滔汜水,背靠巍峨连绵雪山。

毡包不大,但严密周整,丝毫没有漏风漏雨,日常起居所需一应俱全。地上铺着暖和的羊皮毯,胡床上同样垫着厚厚的毛皮,十分柔滑舒适。铜釜中滋滋溅着火星,炉火正当时。衣食无忧,吃穿不愁,行动自由也并没有受到多少限制,作为一个质子,这生活已经算是非常不错了。

纪政周围的毡包住的也并不全是看守兵士,反倒是些寻常牧民。草原人信仰千奇百怪,有信仰狼、信仰太阳、信仰石头的,还有的人信仰大河、雪山。但这其中最多人信仰的还是一个教派,名为拜火教,此教在漠北极为盛行,追根溯源可至数百年前,年代十分悠久。拜火教主身居漠北狼族大祭司一职,十分受人敬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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