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翻身起床,麻利地刷牙洗脸。桌子上摆放着简单的早餐是一人份的,妈妈回来过,我不知道她这几天住在哪里但是她每天都会回来做饭。
然后去上学了,坐在教室的角落,无人打扰。
纷扰的教室并不会比早晨菜市场安静几分,在阳光挥洒的青葱岁月,他们有足够的快乐。但是快乐是属于别人的,选择角落的我和他们是两个世界的人。垫着凳脚,轻轻地摇晃,沉迷于自己的遐思。
开始的时候,我对他们的感情还存在一丝念想,只是到后来剩下来对过去的回忆以及对未来的无限困惑,一次次回忆已经埋葬的岁月反而是一种负担,每当我看到只会嘶吼咆哮的男人更多的是恐惧,而不是缅怀。
超,真的是个好学生,他并不理会周围的嘈杂与动乱,双手安静地摆放在桌子上,目视前方,眼眸里尽是常人无法理解的深奥与晦涩,如同神明一般淡然,他的风采远比他的成绩更为耀眼。不得不说,他是我这几年来一直想要追随的偶像。
生活变了!我不在执着于讨好班长超为求得一个成为小弟的机会——尽管我已经努力了几年。
我可能真的没有学习的天赋,忙忙碌碌一个学期勉强够看。
超每年都是三好学生优秀到让人觉得理所当然,在他面前被碾压到窒息,使人臣服的绝对实力和令人瞠目的师生关系让他的地位牢不可破。
我无法想象他的头脑到底有多好用或者是眼睛有多犀利,一眼看出答案再一气呵成说出;他的胆子到底有多大,敢拍着桌子说出老师错了;魅力有多大,每每下课放学都是前呼后拥、成群结队。我渴求得到答案,于是想要和她做朋友,可是我并没有让他抬头看我一眼的才华,也没有勇气直接和他称兄道弟。
我们始终不了解对方,尽管同学五年,从未说过一句话。我的老实本分让他无话可说,他的足智多才让我心虚,不敢靠近。
在一年级开学的时候,超的爸爸妈妈从奔驰下来的时候我爸正骑着自行车经过,我无法形容超的英气逼人和骨子里散发的高傲,他爸爸看向我们的眼神至今难忘。我能感受到自行车向旁边靠了一步,,那时候我抱着爸爸的腰不曾低下头,心里虽然害怕靠这么近的庞然大物却也心安。
爸爸说我是我们那个说不上名字的村第一个上县城小学的,那时候和爸爸妈妈挤在一间小小的出租屋里,三个人躺在一动就嘎吱响的床上,在冬天盖着一张薄薄的被子,紧紧抱住有些发抖的至亲,在他们俩中间,心情从未低落过。
我们能看着对方傻笑,会在房子到期时在大街上互搂着,我会帮爸爸剪头发,靠着妈妈膝盖上帮我挖耳朵,也会一起骂缺德的老板和房东。我们什么都没有,也拥有了一切。
有时候我也在思考,到底哪个才是在做梦。温馨让你半夜笑醒,绝望到彻夜难眠,一切梦幻而又真实。
真切地感受到现实,我用了两个星期,而所谓梦境的崩塌只是那个女人自顾走进来的一瞬间。或许我们搬进大房子开始就错了,它太大了,大到我没法感受到房子里少了一个人,爸爸频频地外出工作真的使我们母子俩忽视了心里的变化,所以一切都猝不及防。
男人永远不知道女人为何出尔反尔,走进门表明关系后就翻脸不认人;头脑发热的女人也不会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在这个时间走进男人的家里,可是男孩依偎在母亲身上给她当头一棒;奉身家庭的妈妈不会知道男人为何变心,十几年的感情却禁不起一人的插足;我也不会知道教我做人的男人自己做不到齐家,路盲的妈妈选择了离家出走,毁了我家的女人跟我说对不起也失去身影。留下了情绪低落的男人和我,彻夜未眠。
我们曾经拥有一切,现在一无所有。
永远不会想到千篇一律的老套故事发生在自己身上,自己却没有这个能力解决竟是如此悲哀。世界上最悲哀的事情是你发现梦里最幸福的家庭就是自己家,以前的家……
脑海闪烁着过往的画面,缓缓地闭上眼睛,靠着墙角双手插兜,与喧闹的教室格格不入,空灵孤独。我仿佛看到了幽暗死寂的外太空,巨大光晕如同星盘缓缓转动,镇压星河的身影跨越时间长河,深邃眼眸带给我无穷的力量。
一副生人勿近的姿态终于引来了老师的注意,在前排一直顶桌子后,我迷糊地站来起来,两手向后一放,朦胧双眼无神地看着天花板。“干嘛?”
老师有些惊异,“背诵一下《泊船瓜洲》。”语气有些生气。
“他完了,昨天才学的怎么可能背的出!”有些人在幸灾乐祸。
其实这个我昨天就背过了,了然于心。
“金口瓜州一水间,钟山只隔数重山。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一气呵成,有些自得,我学习虽然不好,记性却能甩你们几天街。
“很好!”老师见此,也有些惊奇,追问道:“那你可知道瓜洲什么意思?”
“在长江北岸,扬州南岸。”我脱口而出,不假思索坐下了。我并不想回答这些简单的问题,心里还乱的很。没有顾忌老师,撑着头闭上了眼睛静静地思考。
我不知道这样做会有什么后果,但是家庭的变故让我在学校无所顾忌,你要是能叫我家长过来好好谈谈,我还巴不得他们能坐在一起,说不定老师能够创造这个契机。
我和普通的学生已经不同了,他们的家庭对我来说遥不可及,就像他们的学习一样,是我拍马难及,放弃或许是我最好的选择。
放学回家,一轮耀红低悬,阳光还是有些刺眼,照在地上拖出长长的黑影,许许多多影子在地上缠绕交叉。我家在这座城市日落方向,每天迎着阳光上学回家,这是我引以为豪的事情,自诩为光之子。你在一轮朦胧红日中能感受到无限磅礴的生命气息和希望,岁月静好,远处的光线挥洒在身上变成大片的金黄。
我享受这种太阳随你而起而落的感觉,在遍布人间的金黄光芒里回到以前的家。
靠在窗台,红日被黑暗吞噬,一轮巨大的明月从远方的碧海之上浮现,占据二分之一天空。一缕清辉射下,撒遍满屋。
欢迎回来,尚主宰的时空,重塑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