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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我不会骑车,但他妈的还会走路。

就在骑单车的梦想破灭后不到一年,我开始试验起了一项新的非典型癖好——步行。我记不得是哪年哪月,但确定是某个周一的下午。因为那天学校让部分同学早放了半小时,让他们去参加宗教学习。

意思就是天主教学生去上教会课,犹太学生去上希伯来课[1]。(我不确定是不是这样,只知道新教徒们得坐在自己的座位上学习金融或者猎鸭。)贝丝锡安教堂是一个重新整修过的犹太教堂,我们全家都是里面的会员。许多男生在受戒礼[2]之前的两年里,每周都要去那儿上一次希伯来课。(女生就不用参加了,她们不必举行犹太女孩成人仪式,我但愿她们能学到些金融和猎鸭的知识。)

学校大部分的犹太学生都选择去附近的伊曼纽尔教堂,不过也有几个同学会和我一样,每周跑去贝丝锡安教堂。那儿离学校有四五英里远,在北街和艾伦街中间的特拉华大道上。我们都坐公交车去那儿,结束时总会有某位家长出现,送我们回家。

某个周一下午,我碰巧遇到了瑞特·高德伯格和杰瑞·卡普,我们打算一起去贝丝锡安教堂。不过我们三个人的总资产只有十美分,而坐公交得每人五美分,我们少了五美分。

很明显,我们得想方设法地坐上那辆该死的公交。万一持正不阿的公交车司机发现我们钱投少了,我相信也会有个施乐行善的大人帮我们投一枚五分硬币,省去我们的喋喋不休,好让车子快点启动上路。这样的情况当然没有发生。我们只有十美分,可我们需要十五美分,说白了,我们真他妈的见鬼了!

当然,也可以两个人坐车去希伯来学校,第三个人喊声“去他妈的”然后直接回家。结果也没人这么做,就算有人提出,也会被立马否决。要去一起去,要么都不去;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不是吗?这还用说吗?

于是一人提议,拿五分钱出来打电话回家问问父母该怎么办。我家电话没人接,于是这五分钱从电话机里退了出来。杰瑞家的电话打通了,不过是清洁女工接的,她对我们的现状深表同情,但没提供任何建议与帮助。这下我们只剩最后一个五美分,而瑞特的父母都在上班,我们断定这会儿打电话去他家没有任何意义。

我们决定走过去。

瞧,我们不能就这么回家,因为我妈五点整会在贝丝锡安教堂门口接我们回家。到时发现没人在那里等她,她会怎么想?又会怎么做呢?

我忘了走路过去这馊主意是谁出的,但感觉是自己想出来的可能性比较大。反正不管是谁提出来的,我们仨都觉得这是最佳解决方案。于是我们走了起来,还在范斯莱克药店用最后那五美分买了块糖,把它分成了三小块。我很庆幸那是块“三个火枪手”糖块儿,因为这样就能等分成三份,只是我确信,事实并非如此。

我们绝对不会有任何迷路的危险,因为这个教堂是我们社交生活的中心,每周我们都会在那儿转悠好几次,参加周日课堂,希伯来学校,幼童军团会,之后还有童子军团会议,周六晚上的“上帝帮助我们”舞蹈课程。不管是坐公交还是拼车去的,我们都太他妈熟悉这路线了!

照我所说的,这有四五英里路,如今想来那是相当近的一段距离,如果我现在在水牛城就能出去计时走一走。我们学校在园畔大道和塔科马大道的交叉口,我们得从园畔大道走到阿默斯特街,接着向西走到诺丁汉街,然后走到底左转至特拉华大道,最后朝市中心方向直走下去。特拉华大道是水牛城的主干道之一,它蜿蜒穿过特拉华公园,途径森林草坪公墓,接着直通市政大厅。

之前坐车经过森林草坪公墓时,我们总会屏住呼吸,因为有人透露说,路过公墓时呼吸会交厄运,所以我们都会努力憋住,即便我一点也不害怕会吸入莫名的恐怖物质。大家都按习俗这么做了。在车里屏住呼吸半分钟并不是什么难事,但步行就不同了。我们试着憋气走过公墓,但没过多久就头晕目眩,喘着粗气,并为刚才的所作所为大笑不止。随后我们继续往前走。

整段路程坐车大概需要十到十五分钟,碰到交通高峰期可能会久一点。自那次后,我再也没步行走过那段路程,如果以正常的竞赛速度,我想怎么都能在一小时内走完,如果状态好,可能只要半小时。我不确定那天我们仨到底走了多久,因为我不知道具体是几点出发的,不过我知道我们什么时候到的。应该是五点,因为我们才到了两三分钟,我老妈的车就停在了教堂门口。所以我们应该走了有两个小时,这两个小时内发生的事我都记得很真切,虽然不能记住所有的细节,但这是我关于希伯来学校印象最为深刻的一件事。

第二年,也就是七年级的时候,我开始独自绕着这个城市走很长的路。

我不知道这么做的原动力是什么。你可能会说那是因为我不会骑车,有可能是这样,只是我自己还没意识到。回想最初,我只是想用最原始的方法来好好了解自己所生活的这个城市——漫步她的街道来感受她,而不是通过阅读书籍或者搜集资料之类的。

慢慢地,从走路中我得到了成就感。我能一下子走上四五或者六英里,然后搭公交或电车回家,到卧室里打开水牛城地图,看看那些我走过的路。

有时,我的朋友会陪我一起走,比如大卫·克兰茨就陪过我一两次。我发明了一条漫步规则——在某家药店的冷饮柜停下并要杯水喝,然后沿着街道,到每个加油站拿一张公路地图。服务站时不时会免费赠送地图,但能拿到哪个地方的就看你的本事了。每个加油站都有纽约州、宾夕法尼亚州,还有俄亥俄州的。但奇怪的是,水牛城的加油站很少有俄勒冈州的公路地图。不信你去瞧瞧。

我都走过哪些地方?嗯,我可没走到过俄勒冈,甚至连宾夕法尼亚也没到过。我只是选择有公交线路的大马路,然后沿着它一路走下去。我曾经一个人从菲尔莫尔走到宽街,曾经沿着主干道一直走到谢尔顿广场。通过这样的长距离徒步,我不清楚自己是否对水牛城有了更深的了解,不过能保证得到好几个小时的身体锻炼,同时我也感觉自己似乎完成了某项任务。

我肯定在某天把这个事情告诉了七年级的新同学,因为之后我们就有了个徒步俱乐部,还有六到八个会员。到了周六,我们在学校集合然后出发。我不记得当时走了哪条线路,但我确信一路上卖冷饮的混蛋和整天给车喂油的家伙都把我们看成一群害虫,他们根本无法领悟这是种多么特立独行的消遣啊。于是在东轮渡码头和沃勒街交接的菲尔·多夫曼药店,我们都买了苏打水或者奶昔,没有再无耻地索要免费的水喝。

不过这不算什么,真正的问题在于走路。会内普遍舆论认为这活动有点意思,只是能骑车就好了。

所以你瞧,俱乐部就此解散了。

我参加过三年的童子军夏令营,每次都在营里待上六个星期,其间我们每周都要去童子军训练营[3]进行徒步旅行。我很喜欢那里,虽然那时候就感觉怪怪的。我参加的是一个营中营,一个专为犹太学生设立的训练营,地点在霍皮人村落。

当时主营还分好几个小营,每个小营都会取一个印第安名字,不同的军团得去不同的村落,一次待两周。但霍皮人村落就不是这样。只有犹太童子军团的男生才能参加,而且你能去两周,也能去四周,更夸张的是,你能六周都待在那儿,前提是你爸妈能付多少钱。(我参加的这个营,每周得花费二十美元。当然,有的父母会花上近八百美元送孩子去加拿大参加一季豪华的露营。我们砍价砍得昏天黑地才拿到二十美元这个价,但实际上,那些参加主营的非犹太学生每人每周只需付十二美元。)

我们营有独立的运营机制,有专属的活动。只有在水晶湖里游泳时才和大家一块儿,主营的救生员会在一旁看好,防止我们淹死。除此之外,我们就像身处中世纪的犹太区一般被隔离开来。更不用说,我们得在独立的食堂就餐。

我们必须在独立的食堂吃饭,这个小小的种族隔离行为是有正当理由的。因为几个世纪来对饮食的严格限制,让犹太人太他妈开心了。不能吃猪肉,不能吃贝类——这是最起码的。牛奶和肉类不能同时吃[4],如果要更好地遵守游戏规则,你最好准备两套餐具[5]。所以我能理解为何有些家庭有两个厨房,不是因为必须这么做,而是能让事情变得简单些。

嘿,如果你想让这事变得简单些,那你就……

我们属于犹太新教派。据说(实际上是“据我说”)犹太教改革是在信奉同一个上帝的前提下,放宽对饮食的限制。这项运动在十九世纪的德国兴起,目的是让宗教与时俱进,我确信,这也是为了帮助犹太人尽快融入德国的主流社会。

革新后的犹太教没有那么多的限制,每个教会都能制订自己的规矩,而每个家庭的执行也千差万别。总的来说,大家都倾向于废除苛刻的饮食法则,至少在我家这条约束不适用。

这就得讲讲我曾祖母(我外公的妈妈)和那只犹太鸡[6]的故事了。自那件事后,她不再试图营造一个犹太家庭,不再惠顾犹太屠夫的生意,也不再认同犹太肉更好吃的理论。这故事得从我外公结婚后开始讲起。外公婚后存了些钱在肖肖尼附近的赫特尔街买了一栋双户住宅。他和外婆以及孩子住在楼下,他两个没结婚的妹妹——我阿姨赛尔和内蒂以及我曾祖母住在楼上。

一天,曾祖母提着一只刚从犹太屠夫那儿买来的鸡走进了厨房。而我的外婆,也就是她的媳妇儿,正在厨房忙着烧她自己买的鸡。于是曾祖母跑去观察起来,她发现媳妇儿买的鸡圆滚滚的,还处理得很干净。于是从包装袋里拿出自己的鸡看了看,这个小可怜骨瘦如柴,颜色也不好看,甚至还有些幼毛在上面。

“你的这只鸡,”她对外婆说,“不是犹太鸡?”

“对,”我外婆说道,“它不是。”

“嗯。”她嘴里咕哝着,把这两只鸡里里外外比较了下。接着,她再也没把犹太鸡带进过家门。

曾祖母在我九个月的时候就去世了,所以我不知道她的厨艺怎样。反正我外婆和妈妈烧菜都是一流,她们都没理会饮食规矩的束缚。

在家里,我们能吃上很多火腿和数不尽的培根。当然也少不了上等的精选牛肉,尽管一些犹太教法典挑剔地认为这也是违禁食品。我们在家很少吃贝类,因为我爸不喜欢吃。于是妈妈、妹妹和我会去外面餐馆吃虾蟹还有蛤蜊。很多年后,我意识到只有一种食物我们从来不吃,那就是带有“猪肉”一词的一切东西。

如今火腿和培根也是猪肉,但是家里人从不怀疑这两样东西不能吃。因为你买下它们并煮熟下肚的过程中,完全不会遭遇“猪肉”这两个字。

我们家从来没人吃猪排、猪肉香肠或者是皇冠烤排骨,确切地说,是没有吃过任何形式的叫“猪肉”的东西。[7]就我而言,就算不在家吃,也会毫无意识地避免点猪肉,因为它有种说不上来的不对味儿。作为一个有教养的人,点个培根芝士汉堡或者火腿扒就可以了。

过了好些年我才渐渐开始明白,我们一直都在无意识地遵守着一条光凭口述却无记载的饮食规矩,我曾经想问妈妈为什么我们从不吃猪肉,但老是会忘记问,接着她去世了,也就没办法再问了。

几年前我为新书《伺机下手的贼》做巡游宣传到了得梅因[8],受到州长夫人克里斯蒂·维尔萨克的邀请,到阳台山的州长官邸住了一晚。第二天早上她为我准备了早餐。(这样的待遇让巡回书展变得不那么艰苦,但你们也别会错意,这次是绝无仅有的经历。)

早餐就有火腿。这火腿是她从当地一个养猪农民那儿买来的,他用有机的方法饲养猪群。这是我近几年吃到过的最棒的火腿,简直能和之前在斯塔林大街我妈妈做的媲美。

那次书展期间,我一直在写博客,这也是我能住进阳台山的原因。我之前从没这么做过,也不确定自己将来会不会这样做。和维尔萨克夫人共进早餐后,我在博客里大肆描写了刚才吃到的火腿,以及从前在斯塔林大街吃的火腿,并且谈了谈我家里的唯一禁忌。

之后我得知这并不算特殊。“我家也是这样的!”一位女士写邮件给我说道。“可以吃火腿,可以吃培根,但不能吃猪肉。我不知道为什么。”

那是为什么呢?因为犹太人不吃猪肉,这就是原因。每个人都知道。

我不清楚霍皮人村落里有多少孩子是来自犹太家庭。估计也有不少正和我一同享受着犹太式厨房和独立的食堂,体验着完全隔绝的露营活动。湖边的那一块平地和徒步的那一条小路,我们是和其他军团的孩子共享的,其余再无共同之处。

回想起来,似乎我们整个军团都和别人不同。那何苦还要创建一个犹太军团呢?为什么童子军团不按社区划分而要按宗教信仰来分呢?

嗯,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倒确实是按社区分的,只不过是按社区里的教堂为中心划分的。因为教堂的自主活动空间很大。还有……好吧,算了。反正就有了这么个小犹太区,有了这么个独立小营,我们在营里也见不到别人。他们恨我们,我们也怪不了他们。

后来时机成熟了,犹太军团的财团放弃了童子军训练营,斥资买了一大块地,建了自己的营地。不过那是我长大脱离童子军团后的事情了。我记忆中的夏令营,都是在童子军训练营,而且我过得很愉快,那时每周都能出去远足一次。

每个周五,霍皮人村落里的小营员都会灌满水壶,系好鞋带,在口袋里放上几美元,找好一两个同伴,接着出发去周边的某个小镇。

童子军训练营在水牛城的南部,邮寄地址在阿凯德镇。阿凯德镇是我们梦幻的目的地,因为传说那里有家饭店,你能在那儿吃点快餐。“在这边吃,不然你我都得饿肚子。”它门口的招牌这么写道。当时觉得那是我见过最棒的广告牌设计,即便当地人可能已经看厌了。

阿凯德有七英里远。到那边可能要走上好几个小时,这得看你是不是很赶。我们在镇上有一小时吃饭和闲逛的时间,接着就原路返回,这一天就是这么安排的。那些辅导老师和营地员工等于放一天假,而我们可以得到愉悦的锻炼,还有机会远离一堆人,能三三两两地自由玩耍。

除了去阿凯德,我们还可以去弗里德姆或者桑达斯基,一个只有五英里的距离,另一个则更近。桑达斯基在去阿凯德的路上,那儿有个给当地农民提供餐饮和服务的小店,你能在那儿买杯可乐或者买块糖。有次我还花了五十美分买了顶稻草帽。不知道弗里德姆有些什么,东西应该不会很多,我好像从没去过那儿。

我们远足走的道路基本都是两车道的柏油路或者沙砾路,路上没什么车。老师关照我们要走路的左面,面朝车子开来的方向,这样就能看好它的行驶方向,合理避让。没人被车撞到过,就我所知没人遇到过实质性的麻烦,除了拉里·比尔特克夫。他是一个比我大几岁的营员,刚获得了第二十一个优秀勋章,并且很可能成为一名雄鹰童军,为了庆祝这项殊荣,他跑到附近一个镇上破了处。

天晓得他是怎么破处成功的。他应该没有使用暴力来庆祝,因为他没被抓进监狱。能在阿凯德找个普通姑娘比在天堂找个富商都难。他肯定是走了什么狗屎运,才能碰上一个饥渴的菜鸟。

后来他被私下处罚了——没人会站出来替他说话——并且被取消了在结营典礼上的“优秀印第安人”奖励。(典礼上,每次只允许一个人站到营地委员会前,其他的营员得围着你站成一个大圆圈。长者们会问你是否接受成为“优秀印第安人”,换句话说,是问你觉不觉得自己是个优秀的营员。如果你说不,那就没什么事儿了,你只要站回原来在圆圈里的位置就行。如果你说是,那么就轮到他们做决定了。如果他们觉得你够格,就会让精通手工艺的人在你的网状童子军腰带上画一个印第安人的轮廓。我感觉这个仪式是专为那些辅导老师而设计的,他们终于能逮到个机会对表现最差的营员大骂一句:你个傻X!)

拉里·比尔特克夫很清楚自己的命运,非常自觉地说了不,于是事情平息了。他为了庆祝去睡姑娘,最终却没能成为“优秀印第安人”。不过我确信,人人都想和他交换一下。同时我觉得大家不该对他隐瞒这种想法,而应该为他的鬼点子颁发一个特殊的徽章。

每过一段时间(而不是每个星期五),我们就有选择出去远足一天的机会,包括一直走到石灰湖的越野徒步。这样的活动就不能三三两两地去了,得是十五到二十人组成一队,在一两个辅导老师的带领下出去。(顺便说下,我们不叫他们“辅导老师”。除了营员外,就只有新教官和老教官。资格老一点的营员觉得自己能承担更多责任时,就能申请成为新教官,那么他这期夏令营就用不着付钱了。老教官就是出钱请的顾问,他们中间还有不同的级别。)

我们的目的地是湖边的一个度假胜地,得翻山越岭走上十二英里。在那边花上几小时吃饭,游泳,坐车,接着重新集合回营地。我们要在第二天早饭后立马出发,赶在营地食堂停止供应晚餐前到达。这样的远足太完美了,而且是对耐力的巨大考验,因为这段路程不比一个马拉松的距离短多少,而且有的山还颇为壮观。

当然,我们还能露营过夜。地点在康瑟尔山,这又要走上一段很长的路。我们六个人一组,爬到山上把睡袋铺在地上,然后生火煮饭。不过除非有人快饿死了,才会去吃那玩意儿。

霍皮人村每两周就会分成六到七个小部落。每个部落由一名新教官担任领队,有三顶四人帐篷。(每个帐篷也会有个组长。我没参过军,但野营生活的技巧能帮助我为此做好准备。)每个部落会依次爬上康瑟尔山,然后野炊,在苍穹下入睡,第二天返回营地,这无疑是夏令营中最好的体验。

我去过好几次,每次都玩得很愉快,只是走的路都不算长,也没发生过特别有意思的事情。除了有一次,大卫·克兰茨,就是那个偶尔陪我在水牛城散步的家伙,坚持要把他的睡袋铺在营火上方的斜坡上。

大卫是个绝顶聪明的家伙。他视数学为爱好,全优通过贝内特高中一年级的所有数学考试,并在高中毕业时自学了微积分(我只记得是叫这个名字,完全不知道那究竟是讲什么的)。他去了耶鲁,并在宾夕法尼亚大学取得了生理心理学博士学位,随后在密歇根大学教了几年书,还在贝尔实验室做了几年研究,而最近又到哥伦比亚统计局工作去了。我告诉你,大卫绝对不是什么蠢货。

他告诉我们,为什么我们都想错了,而他的睡袋是绝对安全的。因为他把睡袋放在与火垂直而不是相交的地方,于是就不会受重力影响,睡在那儿是铁定不会出事的。他这么一解释,我们顿时觉得自己都是认知浅薄的蠢蛋。对啊!重力嘛!我们怎么没有想到呢?

后来凌晨两点的时候,大家都醒了。原因是大卫的睡袋着火了,火从离它最近的睡袋底部开始烧了起来,不过仅仅是没有火焰的闷烧,而大卫早在火烤到他脚上前就逃了出来。

还有件值得一提的小插曲,是发生在另一个部落里的。他们第二天下山后,就有个家伙收拾行李被遣送回家了。

故事很快就传开了。据说是一个年长的负责人抓到他在给另外一个营员口交。于是这位辛苦给别人吹箫的同学被无情地剔了出去,而那位纯粹享受的同学却逃过了惩罚。(可能有人提醒过他要抹掉那一脸的得意。)

有意思的是,那时我和其他很多人一样,压根没搞清楚口交是什么,我记得有一群男生整天都在推测那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我得说,那不是件不证自明的事情。你会奇怪怎么会有人给它起这个名字,还能广为流传。当然,我仅仅是指这个叫法。

我还记得这两个男生的名字,但我不会告诉你们。现在想想,这件事只有其中一人受到惩罚是很不公平的,但当时也没人站出来质疑这个决定。显然,当时谁这么做了肯定会被认定为变态,为此断送自己的前程。

唉,我和那位被送回家的同学完全失去了联系。他转去了别的学校,去了不同的军团,我再也没见到过他,甚至是听到他的消息。我倒时常能碰见那个没受惩罚的家伙,从我们有限的交往来看,他人还不错,没有同性恋倾向。不过我记得很清楚,他说过要在某个安静的午后给他家的小狗手淫。

注释:

[1]希伯来学校是专为犹太六至十三岁儿童开办的学校。

[2]为满十三岁的犹太男孩举行的成人仪式。

[3]美国历史最悠久的夏令营之一,最初名叫水晶夏令营,因为营地设在水晶湖边。1923年更名为童子军训练营。

[4]这是因为圣经里有句话:“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是耶和华吩咐摩西要遵守的十条戒律的内容之一。是要求人们不得做违背人性、过分残忍的荒唐事。

[5]虔诚的犹太教徒家中通常要备两套餐具,一套用来吃肉,一套用来盛奶制品。此外,还要备两个洗碗池和两套茶巾。

[6]这里指符合犹太教规定的、清洁可食的鸡。

[7]此处用了“猪肉”的德语单词schweinefleisch,猪肉是德国菜中最受欢迎的食材,烟熏猪肉和腊肠世界知名。

[8]Des Moines,爱荷华州的首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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