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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在小说里,事情发生前总会有前奏,重大事件的发生绝不会是偶然的。一件事情的发生总是因为另一件事情,接着大事就来了。

不知道这个世界是不是在这么运作着。但在我看来,有时事情确实发生得很突然。可能是有股潜在的力量正在集聚,就像地震会引起火山爆发,只是没有精密的仪表来测算这样的能量。

那么这件事的前奏也太长,太戏剧化了点:即,在1953年的春天,也就是我十五岁生日的几个月前,我把自行车拿出了车库,从车道推上了人行道,一个小时后我就会骑了。

我对这事一点思想准备也没有。当时我在车库无意间看到了这辆车,突然有冲动想骑一下,于是费了好大的劲儿把垃圾搬开,清理出一条道才把它推了出来。恰恰是这么做了,我才能在收到这份礼物五年后学会了使用它。

说到底,上帝就是个至高无上的讽刺家。我一直期盼着哪天能学会骑车,但真到会骑的那一天,生活也没什么太大的改变。当时我在贝内特上高二,没人骑车去学校。有些人会走到赫特尔大道然后坐23路电车直接到校门口下车。也有人走会到迪克·莱德曼家,和他一起坐他爸新买的凯迪拉克上学。(那永远是辆新的凯迪拉克,因为伊斯雷尔·莱德曼每年都会换辆车。他喜欢车,这没什么好指责的。)

放学后,大家都步行回家。

或者,也有小部分人开车回家。我都快十五岁了,我的同学基本都比我大一岁,所以那些过完十六岁生日的同学就已经开上他们老爸的车了。而班上的女生都在和比她们大一两岁的男生约会,所以她们上哪儿都是坐车的。

而我,才刚学会了自行车。

令人费解的是,之前我压根没去想这事,而事后居然也没去多想。如今我毫不费力完成的事,其实几年前也能易如反掌地完成,这想法怎能不让人备受打击呢?你觉得我会像电视里那些骑车的人一样,拍着自己的脑门说“哇,我本可以喝点V8的![1]”,对吗?

是啊,我几年前本就可以学会了,在骑车能改变我生活的时候学会。确实,如今这车对我而言不会太大了,甚至可以说还小了一点,当平衡出现问题时我只要伸脚踩在路面上,支撑住人和车就行。确实,我更高更强,而且不再那么笨手笨脚了。但是,两年前这事会有多难呢?那么三年?或者四年呢?

见鬼,我现在开始思索这个问题了。很奇怪,我那时怎么没想到呢?

这辆自行车,准确地说是骑车这项技能给我带来了人生中第一份工作。一直以来,我都是个有进取心的孩子,会时常去敲邻居家的门,问问他们有没有当季的杂事要我帮忙做的。我铲过车道上的积雪,耙过落叶,割过杂草,还拉个小推车到处回收啤酒瓶和汽水瓶,同时付一半的回收费给他们。(我相信,如果我分文不付,直接把这些瓶瓶罐罐拖走的话,邻居们也不会有意见。但当我给钱时,也没人叫我把钱自己留着。)

突然想到一件有趣的事。我还记得一个姜汁汽水瓶,如果真能找到一家店愿意回收的话,能值上五美分。这件事让我明白的道理,远远比我付出去的2.5美分值钱得多。我后来不止一次地意识到,任何东西都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容易赚钱。

如今我有自行车做伴,小推车就被放进车库光荣退休了。而且,我立马有了一份工作:为福勒刷子专营店分发产品目录单。

老板是斯皮尔先生,他是来自欧洲的难民,现在靠着挨家挨户卖刷子来实现他伟大的美国梦。我替他打工时,他的店在我家北面几英里的托纳万达,走路需要花上点儿时间,但如今有了自行车,一个崭新的世界就此展现在我眼前。

我可以骑车到托纳万达,在某个事先约好的十字路口和皮尔斯先生见面,他会给我一叠产品目录单,并告诉我去哪儿敲哪家的门。我去的时候会走街的一边,回来走另一边,按响每家的门铃,然后给应门的主妇发一张目录单。我的老板则会过几天去拜访她们,收回传单,送她们每人一件小礼物。

几乎每个人都会接受这传单。没人摔门,没人叫我滚,但也没遇上风情万种的少妇。几年后我在某本小说里描写这么个场景:一个年轻小伙挨家挨户推销假的白蚁探测器。而在我的小说里,男士们总有各种不同寻常的艳遇。让我苦恼的是,这等好事从没发生在我身上过。

我不确定是否应该干得久些,因为我只给皮尔斯先生打了一星期工。

这真算不上是一份真正的工作。我每发出一张目录单只能得到两美分,而只有当别人收下它才算是发掉。我会把门牌号记下来,这意味着两美分的进账。第二天和皮尔斯先生碰面时他会按记录把数字再加一加,保证和之前给我的数量相符才给钱,另外还会再给我一摞单子。

第一次去发的时候为了少走几步路,我试着按自己的想法在街的两边前后跑着,但我的老板不喜欢那样,他希望我按顺序一家家走访,以便他后续发礼物时能走街的一边去,再走另一边回来。于是从那以后我也这么做了。

这无疑是个枯燥乏味的工作,但是不难做。问题在于我压根赚不到什么钱。他给我三十或者三十五份目录,就算我全部发完也只能赚个六七十美分,为这几个钱我还得沿着街道两边挨家兜售呢。

如今一下午只赚六十美分真的太少,但是让我告诉你——就算在当时这些钱也不算多。见鬼,我回收汽水瓶都比这个赚得多。

况且,要是碰上下雨,这天就泡汤了。有一次,我出发时天气还好好的,可到了托纳万达就下起了雨,所以我大老远骑车到那儿又只好原路回家。我没打算在雨中坚持工作,当然也就没赚到那六十美分。

所以这种差事做一星期就够了。

那年秋天我得到了一份真正意义上的工作,拿的是当时最低工资——每小时七十美分,而小孩能找到这么份兼职真算不错了。我是去帕克药房上班,那是我爸的一个熟人佩尔斯坦先生开的。我在店中理货打杂,如果有客人要求送处方药到家,我就会跳上自行车去送。有时,送药上门就意味着小费。但你也会惊讶地发现,你多半是收不到小费的。即便有,通常就是五分或者一角。有次一位先生给了我二十五美分,我到现在还记得。

通常情况下我会把赚来的小费拿去买糖吃,而不会在烟上浪费一分钱。我是个十足的烟鬼,两年前就开始在烟灰缸里寻找爸妈吸过的烟屁股。但是和其他在药房干活的孩子们一样,我会在店里偷点烟抽。店里有的牌子我几乎都偷过,有些你甚至连名字都没听过。什么弗吉尼亚圆舞,荷兰飞机师。幽灵幻影,比波迈[2]长1.5倍,在烟嘴处还有玻璃纸包装。还有什么穆拉德,海尔玛,皮埃蒙特,有人会买这些玩意儿吗?店里进这些烟就是专门给打工的孩子偷的吗?

每天放学后以及周六早上我都会去那儿工作,每周能赚上十到十二美元。如果我不会骑车,那就找不到这份工作了。

这辆橙黑相间的施文在被我推出车库时又锈又脏,而且太小了,但如今它变成了一辆完全不同的自行车。不知从何时起,在我给皮尔先生送传单以及给佩尔斯坦先生送药时,它变异成了另外一样东西,刹车和齿轮灵活如新。我骑着这辆车在水牛城的北部穿梭,遵守交通规则,等待红灯变绿,甚至暗暗示意自己要左转还是右转。你肯定会认为我这是在驾驶着雪佛莱呢。

我依旧没能遇上那些会衣衫不整地来应门并朝我媚笑的妖娆主妇,却渐渐发现这份工作并不那么单纯。我不是个观察入微的孩子,但有些东西很难视而不见。

就像那天,药房的药剂师兼经理——鲍勃在电话里接到个处方单后,就叫我去药架上拿瓶西帕科耳,一种非处方咳嗽药水。我拿给他后,他浸湿并揭掉上面的标签,打出一张处方标签贴了上去,并把价格从六十九美分提到十点几美元,还叫我骑车送过去。

这真叫人大开眼界,我在那儿上班的第一个月里时刻都在增长见识。特别是每次寄出的信件中,总有八到十个小信封是给那几个本区医生的。连我都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了。

注释:

[1]当时很流行的一则广告词,V8是一种提取自蔬菜的天然健康饮料。

[2]Pall Mall,英国香烟,中国官方译为“长红”,英美烟草旗下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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