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陆陆续续的人开始坐到座位上。
很快。八点五十五分列车准时准点开始发车。
秦向宇从上车开始便十分平静,严肃的坐在一旁,标准的军人坐姿可堪称典范二字,而相对比旁边的落朔,散漫的坐姿啃着自己的拇指一脸花痴的表情,加那双要滴出蜜的一双眼睛认真的观望着秦向宇。
他元气满满的侧颜真帅!
妈呀!这么一看更帅了!
果然还是一点也没变,温雅清和的佛前莲花!
……
秦向宇被她盯得有些发麻,不好意思的一手扶额挡住落朔灼热的两道目光。
见状,落朔立马收回自己花痴的眼神,低下头去,虽然不能正大光明的看他,但还是依旧用余光死死的瞄着他。
列车风驰电掣地行驶在轨道上,在漫漫黑夜中传出“呼哧……呼哧……”的声音。
……
而车厢内落朔在上车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便开始一跌一撞摇头晃脑的打瞌睡,最后重重地磕在秦向宇的肩上,困意袭来,终于跌出梦乡。
自传:
****年九月一号初入中学的落朔!
其实学生时代的我,并不是一个自卑的人。但唯有一件自卑到骨子里的事情便是“他”!
我是一个长相平凡到连当路人甲都未必会入选的那么一个人,但很是显然那个时候的我并没有发现。
用我妈的话说我就是:“丑人多作怪”。
学习中等,若是偶尔发挥失常,中上也是会发生的事情,但是很少,因为我一般发挥都极其稳定。其次那个时候的我有一张“碎嘴”,是一个八卦到可以当校园“娱乐”小记者的人物。
但是与之对比我的暗恋可谓是“暗无天日”!没有电视剧与小说中所阐述的那般顺利和精彩,甚至可以说时至今日那位少年都不知道我喜欢过他。
可悲吧?
或许是因为我并非是那段倾城时光中他的女主角,我只是一个仰望着观望过那段绚丽风景的一个“路人乙”!
他的性格也不似偶像剧中的男主那般高冷,反之,很是平易近人。他话不多,反正我从来没有见过他主动与人说过话,但好想只要有人向他询问,他一定会耐心解答。
他从不会给人一副高傲的态度。
温婉如玉、清煦典雅是他那时在我眼中的形象!
记得在一次校园运动会上与他聊天,他问我,“你是不是觉得我很不好相处?”我立刻摇头,坚定的回答“不是!”
然后我就跟着魔似的说,“电视剧里的男主一般都很高冷的,你很高但是一点也不冷!”不冷,反而暖暖的。
他听到我说的话,虽然嘴角扯出了一个淡淡的微笑,但好像并没有很开心,淡然的说:“或许你自己可能没有注意,也不会察觉得到,但你永远不会知道你冷傲的眼神会给自卑的人带去怎样的后果,我不希望自己无意间的一个眼神会伤害到一个人。”他带着与他那个年纪完全不符的语气,如一位历经了沧桑的老者,带着一点点勉强且无奈的苦笑。
那一瞬间的感觉说不上来,不过那是我迄今为止听到过的,这世上“最美,最动听的一句话”!
温和的谦谦君子是我对那位少年最初的影响!
若说之前只是暗恋。
那么这一刻我爱上他了,虽然那个时候并不是很懂得“爱”这个字的意义,但是我决定了,此生非他不嫁!
刚刚步入初中,年不足十四岁的我,竟然在当时生出了这般“淫荡”的心思。唉!可叹当时的我实在不是一个心思单纯的“小女孩”!
当然,那只是我的一厢情愿!
初见他时,是在刚刚升入中学时的军训上,不晓得那些日子这位高高在上的太阳大神是不是过于的寂寞和空虚,才使得他那般锲而不舍、一丝不苟的将所有的恩宠都给了我们,烈日炎炎下的我们,像极了冬天放在烤炉上的土豆,膨胀到怀疑人生。
而那时学校周边种植着一排齐齐的柳树,是我们所有人的最爱,因为只要一休息,所有人都会不约而同地同时奔向柳树底下乘凉,但通常我们的休息时间不会超过三分钟。
一声哨令,我们再次回到炎炎烈日之下。
那时我是那般痛恨自己的身高,因为我是那般羡慕前排那些个小的女生,可以堂堂正正的站在阴凉处下。
忽然站在我前排的一个女生,转头用极快的语速,小声对我说:“接住我!”
当我刚将自己羡慕的目光收回来,从臆想中抽出神来时,她便已将自己整个身子都倾倒了下来。我还未来的及反应旁边一个女生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抢先一步接住了这位堪称是“戏精”的女同学,并一石二鸟的将我也撞倒在地。
在除我以外所有事情都顺利进行得情况下,女同学大声报告道:“老师!有人晕倒了。”
“两个?”她向倒地的我挤眼,补充道。
好吧!我也不能白摔!
军训我们的并不是部队里的军人,而是自己班里的“班主任”!
她已经是见惯这种手段的老江湖了。反正自从军训开始,这肚子疼得、头痛的、脚痛的、腿疼的、感冒的,就差有人说“老师!我脑子有病”这句话了。
自然很是配合的说,旁边没晕倒的把晕倒的扶到柳树底下休息一下。
那位女生,掩藏喜色,高声回道:“好的!”便再次向我眨了一下眼睛,十分友爱的扶着我前排的女生向柳树下走去。
“你没事吧?”
他穿着一件奶灰色短袖,头发很是中规中矩,淡薄的刘海下衬着一双粗长的眉毛,干净白皙的额头上覆盖着一层细细密密的薄汗。
他薄薄的眼皮下那一双似清泉却又略带忧郁的双眸。
只那一眼,便侵占了我整个青春,包括此后一生!
若说人真有前世今生。
秦向宇!你一定是我前世纠缠到死都没能忘记的那个人;甚至是我即便喝了孟婆汤依然不愿忘记的那个人;是我今生注定相守到老,还要许下来世一起的那个人。
与他初见,便惊艳了我的一生,此后再好,与我而言皆是过客。
常言说,你一见钟情的那个人,他一定是你得不到的人!虽然这句话很是正确的在我身上得到了印证。
但是!它好像只适合于“脸皮薄”的人。
我承认那时的我在现实生活中的确没有见过比他还好看的人,当后来我在伯温的死缠烂打下对她吐露心扉后,她直言对我说了四个字。
“见色起意”
“……”
好吧!我是见色起意!但当时在我们学校里甚至班级里,他真的不是所有人眼中的“校草”和“班草”。
追他的人,也就只有一个。
暗恋他的,我不知道,姑且让我就先认为只有我一个吧?
但是那时候不知为何,我一见到他就自卑到不行。
平时话多的我,一见到他顿时像在喉咙里卡了个东西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十分娇羞的摇了摇头,立马站回了原位。
全然不记得,刚才那位好心的同学,可是大喊着向老师报告过“我晕倒了”这句话。
当时我们的班主任是一位十分和蔼的女老师,但真的只是“看起来”十分的和蔼,实则是一位外柔内刚,干练十足的女“班主任”!她从阴凉处的台阶上下来,缓缓地走到我的身边。
因为阳光的原因,她皱着眉头问道:“你,不是晕倒了吗?”
“没有啊!”我一口否定,“只是没站稳,没有…晕倒,我身体素质很好的。”
初生牛犊不怕虎!
她上下打量了我一眼。
她个子不高,与当时的我一般高,但在当时却全身散发出一米八的气场,强大到我连看她内心都在颤抖。
“你叫什么名字?”
我立即出口答道:“落朔!”
“以后你就是七班的体育委员了!”
“啊?”
“等会组织一下,跑步的时候,跑整齐一点。”
凶不凶且先不论,反正我觉得她眼光特别的好!
她是一位看着很有亲和力的班主任,但同时却又让我们全班又爱又怕,爱到连全班最顽皮的男生都对她心存敬意,没有在背地里说过她一句坏话,怕到那时的自习课我们七班安静到优秀班级的流动红旗每周都挂在我们教室里,甚至在卫生,出勤等多个方面都可堪称为“校园优秀班集体”的代表。
我听话的点了点头。
但是往往太容易得到的失去的也将特别快。所以在我这个体育委员当着还没有一个小时的时间便被换了下来。
原因:我四肢过于的不协调,在所有人都“一二一,左右左”的时候,唯有我一人口中喊着“一二一,左右左”四肢却做着相反的动作。
但我并没有发现,依旧认为自己做得十分正确,还“拿着鸡毛当令箭”自傲的指着正确的同学训斥道:“你这做的不对!”
“伸左腿”
“你伸错了!听不见呀!”
“……”
直到我们方才才提升我的班主任,以优雅的身姿再次站在我身边拆台道:“你自己做的都不对,还说别人!”
老师!我不要面子的啦?
差不多得了,那玩意儿,你啥时候有过?
然后……
在所有人都休息的时候,我则如一个“奸官”终于被替换了下来,查封了所有贪污的家产站在烈日炎炎之下,被新的一位体育委员考讯着。
同学如百姓围观着我,看着清官将我的罪证一一公布于众。
“齐步走,不会呀?”
“我应该……会。”
“……”
他像是看见了一个非人类物种一样,问道:“那向左向右转也不会?”
“会!”我干脆利索的回答。
这我能不会吗?真的是,还真当我是傻子啊?
他很是欣慰的点了点头,立刻指挥道:“向左转!”
我的余光瞟见了他,他坐在校园的绿植水泥台边沿上,双手搭在膝盖上,头放在上面,此时周围一切与我而言都是浮云!都是浮云!
“喂?喂?”我被人在肩膀上拍了一下,清官狂吠着,“你不是说你会吗?”
“我……”我转错了?
但他现在就在我的正前方,看着他心理暗喜着。
清官再次狂吠道:“不是?你小学六年怎么过来的?”
看来这个清官也并非是两袖清风!
他猛得挡在我面前,挡住了我的视线,我一把拨开他,露出我凶狠的眼神:“活着过来的,”我气道。
我那时候并不是一个好脾气的人!
最后在清官一对一细心教学中,我十分争气的坚守住了自己的初衷!
我的初中时代就在这一片欢声笑语与相互嘲笑又及其温馨的时光中开始了,而与他的时光并不似这般欢快!
齐步走这个事情我可以解释一下的。
其实我因年少之时太过于争气,与邻居家的小伙伴一起作妖,干过太多荒唐之事。
比如说,什么上树掏鸟蛋,下河去摸鱼,山坡上放火,偷别人家地里的种的蔬菜,果园里的果子,许是连上天都看不过去了。六岁那年因好奇白杨树上的一窝鸟崽崽,一次正好父亲用完梯子便随意将梯子靠在白杨树的树枝上,观察四周无人之时,我贼胆心头生,一股脑爬上了梯子,谁知爬到高处,还未够到那窝鸟,便摔了下来,最可恶还是那梯子像鬼上身一般砸了下来,将我的一条腿生生的给砸断了。
作孽的后果便是:在家中足足躺了两年的时间(因为接了两次)。
养病时,母亲常常念叨说与我同龄的孩子早早的上了学,读了学前班,而我则是每日在输液、吃药中度过,这人生才刚刚开始,我便已经输在了起跑线上。
最后等到我伤真正好全后,为了跟上同龄孩子的跑道,我跳过了学前班,直接升入了一年级,就在老妈十分欣慰的时候,我再一次与同学比赛跳崖,将胳膊给摔断了,而且竟然还同造孽一般的丢了魂。
被我妈拉着,站在我跳崖的崖边。
“给我叫魂”!
最后又休学一个学期。
这一胳膊一腿的算是全乎了。
因得当时身体里打了太多的麻药,站着站着就倒地的我,小学六年的时间里,我并没有参加过学校里组织的什么儿童节表演会、广播体操比赛、选拔走队列方阵。那时的腿伤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母亲更是强烈的要求我不许参加任何集体比赛!
加上天生本来就没有什么平衡能力的我也不怎么喜欢那些娱乐项目,自然是十分的赞同,没有任何反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