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工作是顺利完成朝觐功课的基础。无论是对朝觐者的培训还是对带队人员的培训都是十分重要的。行前培训工作做好了,在外面就可以少出问题或不出问题。任何一个表现好的团队,都是由于培训工作做得好,带队人员受到过很好的培训,加之工作认真负责的结果。说到培训,各伊斯兰国家都有,而且有培训基地。笔者曾参观过巴基斯坦和马来西亚的培训基地,该基地规模巨大,服务设施齐全,朝觐者经过培训后,对自己即将进行的朝觐可以说无论是程序方面还是教法上规定的主次等知识已了然于胸。沙特阿拉伯朝觐部深知培训工作的重要,曾于2001年、2002年分别在马来西亚的吉隆坡召开了朝觐工作经验交流国际会议和朝觐工作研讨会。中国伊协也派人参加了会议并学到了别的国家培训工作和选拔带队人员的经验。我国政府主管部门同中国伊协联合到马来西亚等国考察过并取得了一些经验,这些经验目前也运用到中国伊协的培训和选拔工作中。
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朝觐知识、旅行知识、涉外知识、组织纪律,包括沙特阿拉伯在朝觐期间的各种法律法规和政策。对朝觐者都是通过讲大课的形式进行的;对带队人员则采取集中培训,最后经过考试,不合格者,不能当带队人员。当然中国伊协的培训工作也是一步步深化的。应该说,工作越做越精细。培训无止境,培训工作做得越好,我们庞大的朝觐队伍在国外的表现就会更好。
(七)与沙特朝觐部的会谈
沙特朝觐部为做好当年各国的朝觐组织管理工作,每年在朝觐前几个月都要分别安排朝觐人数多的国家的主管部门分别到沙特圣地麦加和吉达进行会谈,沙特朝觐大臣亲自出面,会谈的内容一是确定当年即将前往朝觐的人数,二是专门运送朝觐者的交通运输,三是米那、阿尔法的帐篷分配及伙食等。同大臣会谈后还要分别同交通部门和朝觐向导公司会谈落实具体问题。中国伊协早期因朝觐人数少,未曾组织人去会谈过,1995年才开始接到沙特朝觐部的邀请,组织人前往会谈。每次会谈都是代表中国哈吉的利益,力争沙方对中国哈吉的交通、帐篷、伙食等安排得好一些。经过多次会谈,上述问题确实是逐步得到改善。会谈将继续下去,今后对中国哈吉的服务也将进一步得到改善。
(八)改善服务
中国伊协对中国朝觐者的服务工作,经过20年来的不断总结、改进,目前已经有了极大的变化。比如:(1)住房问题。早期的住房都是睡地铺,非常拥挤,平均每人只是2.5平方米,近几年来已经改为睡床铺,平均每人3~3.5平方米。大家都知道,每年赴圣地朝觐的人数都在200万以上,除了极少数特殊情况的人住价格昂贵的高级饭店外,几乎所有普通朝觐者都是住在向沙特民间租用的大楼里,平均每人住多大空间都是按沙特朝觐部的规定,不得放宽。而且我们租用的大楼有的一进门就有地毯、沙发,同宾馆一样,每人3~3.5平方米,已经达到了各国朝觐人员的平均水平。(2)在麦地那停留的时间问题。有的主张长住,有的主张短住,都有理由。中国伊协根据多数人的要求,从住3~4天改为6天,充分满足了我朝觐者的要求。(3)包机直飞麦地那。过去我们的包机只能在吉达哈吉机场降落,每次在机场办完手续后还要继续乘车走400多公里,约五六个小时才能到达麦地那,加之从北京飞往吉达需10个小时,哈吉们十分辛苦。经中国伊协与沙特方面交涉后,获得我朝觐包机直飞麦地那的批准,缩短了途程,从而减少了我朝觐者的旅途劳顿。这是沙特政府对中国的特殊关照,因各国飞机都是在吉达哈吉机场降落,只是少数国家得到特许,才能在麦地那降落。(4)增加起飞点。原来中国朝觐者离开祖国前往圣地朝觐的起飞点只有北京和乌鲁木齐两个。随着朝觐人数的增多,为使朝觐者不再往返北京,就近乘坐飞机而增加了兰州和昆明两个点。这样,西北方面的朝觐者如甘、宁、青三省就可以在兰州的中川机场乘坐飞机,散居地区的朝觐者到北京集中由北京飞走;边远地区的云南,从昆明飞走。这样既方便了朝觐者,又节省了旅费,深受大家的欢迎和赞扬。(5)米那、阿尔法的伙食供应有了很大改进。比如原来不落实每个人的集体吃饭问题,有许多人吃不上饭,意见很大,现改为落实到每个人,即一人一份,使大家都吃上饭而且吃得好。(6)交通得到改善。从麦加到米那后,改为封闭式循环路线,由包括中国在内的东南亚国家专线,即从米那到阿尔法,然后到穆兹代里法山后返回米那。多年来这一地区的交通均未解决好,近几年来改为上述专线后,深受哈吉们欢迎。应该指出,上述交通路线的改进是我朝觐谈判团争取到的结果。
(九)保险的优越与实惠
多年来中国伊协与保险公司联系,每年为每一位由中国伊协组织的朝觐者上100多元的保险费,时间从离开北京到沙特期间直到返回,若发生伤亡事故可以领取保险费×万元。当然生死是真主的前定,谁也改变不了,保险的目的绝不是保险某某人不出事故或不死,而是保险他若发生死亡的情况下,保险公司给提供保险费。这是中国伊协为朝觐者的利益着想做的一件好事,深受哈吉们欢迎。
(十)友好国家给中国部分穆斯林提供经费去朝觐
此事虽然不多但有过,直到现在还不时有之。根据记载,这些年来给中国穆斯林提供经费去朝觐的最多一次是2001年沙特国王邀请200人前往圣地朝觐。其他国家如利比亚、科威特和阿联酋等国均有过。阿联酋于2006年、2007年均邀请我10余人去朝觐。凡邀请国家均给被邀请者提供往返路费和在沙特期间的食宿、交通等费用。上述邀请,除沙特国王邀请人数较多外,其他国家所邀请人数均在5~15人左右。当然这是指中国伊协收到邀请函由中国伊协组织去的,其他通过个人邀请去者也有之,但情况不详。
综观上述,朝觐属民间涉外活动。我国自1984年始,就已进入朝觐这一大型涉外活动。它超过我们国家所派出的任何一种涉外团队的规模,且包括10个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涵盖我国20余个省、市、自治区,尤其是西藏、海南几乎每年均有人去。从这一点讲,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可以说,中国穆斯林朝觐牵动着中国10个少数民族人民的心。通过朝觐不仅使他们由于完成自己的主命功课而由衷地高兴和满足,而且提高了他们的爱国主义思想,使他们感受到祖国的强大和祖国大家庭的温暖。凡朝觐过的人回来后,遵守教门,不干坏事,应该说他们是所在地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人民收入的日益提高,前往圣地麦加朝觐的中国穆斯林人数将会越来越多。祈求万能的真主襄助,使我们国家更加富强,使我国各族人民更加富裕、团结和谐、社会稳定、永久和平。阿敏!
马云福(1931~),男,回族,经名穆罕默德·赛义德,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副会长、中国伊斯兰教教务指导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烹饪协会清真烹饪专业委员会主任,曾多次担任中国朝觐总团团长。
清季回族学者的译著概况
纳国昌
严峻岁月
明代晚期,回回民族共同体进一步充实与巩固,社会经济由唐宋时期自建“蕃坊”,定居东南沿海港口城市,开展海上商贸活动,不上山,不下乡,直至“蕃坊”解体,中经元明两代的农商并举,不断完成以农业经济为主的转型,大量回回进入农村广阔天地,融入华夏民族群体,入乡随俗,男耕女织,终年为温饱而劳作。由于身处汉文化氛围中,思想意识潜移默化,部分人不可避免地趋向“离经(《古兰经》、《圣训》)叛道(伊斯兰)”之径。伊斯兰教面临严峻的挑战,“经文匮乏,学人寥落,既传译之不明,复阐扬之无自”。“吾教自唐迄明,虽有经籍传入兹土,而其理艺难传,旨意难悉,故世代无一二精通教理之掌牧,以致多人沦入迷途,漫漫长夜而醉梦之不觉也”,表明通晓伊斯兰教教义者寥若晨星。据明代《福建泉州陈埭丁氏节斋公图谱》:当时这个回回大族已基本“汉语化”,族中人已不识先民通用的阿拉伯文或波斯文,也很少有人去学习,“诵清(真)经,仿所传夷(阿拉伯)音,人既不解其义,亦不求其晓,吉凶皆用之”。最初,这个回回大家族还基本保持穆斯林传统的生活习俗:“殓不重衣,殡不以木,葬不过三日……祀不设主,祭不列器……日相率西向以拜天,岁斋一月,恒沐浴。食不以豚,牲禽必自厝而后食……”而今殓重衣,殡以木,葬过三日,祀设主,祭列器,不拜天,岁不斋,食以豚,牲禽自厝(屠宰时不诵念以安拉名义),生活习俗“异化”。
当时,还有不少族源于“色目世家”的豪族大姓,诸如蒲、郭、萨等姓达官贵人、学者名流,纷纷“从朱文公之礼,而变其俗”。谈迁《枣林杂俎萨奇变俗》便是较典型事例,官至明朝廷侍郎的萨奇(名词家萨都剌之孙),母死,倘按回回丧葬方式(速葬、土葬、薄葬),不足以显示他的权势和豪奢,故改从“朱文公之礼(儒化)而变其俗”,即放弃伊斯兰信仰与传统丧葬习俗,以名贵棺椁及其他物厚葬。祖父辈来自“天方”的诗人丁鹤年也以棺木改葬其母,设酒肉奠祭,终身守庐墓,士大夫誉称“丁孝子”,为其立传。世代穆斯林之家出身的著名学者李贽(卓吾),也由“回而儒,儒而释”,即先崇奉孔孟,继又信佛,遁入空门,因而民间流传“回回官至二品,必然出教”之说。至于一般回回则“止知为我教中人,至教之所以为教,究懵懵焉而莫得其旨归。……间有稍通教律,亦时讲论,又多曲为臆说,骇人听闻,不知者遂奉为典型,彼亦自以为是,而不知返。于是,以讹传讹,真有不可使闻于邻国者”。有的回回子弟,顺应潮流,走科举致仕的“终南捷径”,对伊斯兰教教义一无所知,“倘有教门之家,尚存三分回回气象。如无教门子弟,纯变为汉教矣”。某些回回以屠牛为生计,更为封建士大夫以及戒杀生的善男信女所反感,视屠牛与律令所禁之“合制毒药,私铸钱币,明火执仗行劫”一样大逆不道。儒学大师顾炎武斥回回为“愚氓”、“市井之徒”。《日知录》痛加谴责:“回回世守其国俗,终不肯变”,就是始终拒不接受教化,移风易俗,充分反映顾炎武其人自命“上国衣冠,尊王攘夷”的华夷之见,代表颇为流行的社会思潮。
兴灭继绝
回回民族“大分散,小集中”,天南海北,皆有回回定居其间,与汉族或其他少数民族杂居,回族穆斯林在成长过程中,既有来自内部的伊斯兰信仰与传统习俗的制约,也有客观存在的中国固有文化的侵蚀,久而久之,对外接触面越广泛,中国固有文化影响相应增大,伊斯兰信仰自然趋向于“淡化”。
因此,回族穆斯林卫道者进行抵制,反对学习汉文化,斥之为“叛教”行为,实行严密的思想禁锢,唯我独尊,不惜与其他民族对立,拒不接受外来文化知识,以充实和发展宗教理论,结果宣讲教义不合时宜,僵化与俚俗,使穆斯林群众愚昧无知,学者斥之为“庸常之辈”,既贫且愚,因愚致贫、因贫致愚,恶性循环不已,导致回族穆斯林式微,中国伊斯兰教面临信仰存亡的严重危机。
回族穆斯林有识之士,深为此种现状担忧,预见长此下去,伊斯兰教有步景教、祆教和摩尼教后尘而将在华夏土地上消失,退入历史后院之忧。为从根本上改变现状,首先力挽狂澜的是陕西渭南胡登洲(1522~1597年)“慨然以发明正教为己任”,审时度势,兴灭继绝,从振兴文教入手,开创寺院经堂教育的一代学风,旨在提高穆斯林思想认识,增强凝聚力,以抵制非伊斯兰意识形态的潜移默化,巩固回回民族共同体。从而关中八百里秦川,经学林立,伊斯兰经师辈出,代有传人,“自遐及迩,寰中名播,吴(江苏、浙江)、楚(湖南、湖北)、燕(河南、河北)、齐(山东)之彦,负笈载道,接踵其门而求学焉”。
经堂教育首先在关中地区出现,继而如雨后春笋般普及华北、东南和西南,形成陕西、山东和云南等学派,教学虽各有千秋,仍是闭门攻读海外传来阿拉伯文或波斯文原本典籍,“依据阿拉伯文,据经有解,虽虚(词)助(词)之微,一字不遗,师徒授受,相承弗替,语词、口气,都不超越各地庞大方言之外,为时既久,遂形成一种经堂用语了”。经堂语作为一种特殊语言表达方式,融阿拉伯语、波斯语、汉语、方言、土语于一炉,约定俗成,一直流传下来,至今仍没有多大改变。
经堂教育闭门办学,虽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中国伊斯兰教“经文匮乏,学人寥落”状态,却没有减弱来自外部环境对伊斯兰教的冲击。尤其西北发生阿古柏、大小和卓、米喇印反清事件之后,朝野上下对回回极端仇视,即使内地遵纪守法的“良回”也不轻易放过。清初,朝廷封疆大吏就炮制了一系列“灭回”案。雍正年间,山东巡抚陈世绾就罗列回回大量“罪状”,向朝廷控告,要求朝廷下诏拆毁天下清真寺,强迫回回“出教”,陈世绾指控:
查回回不敬天地,不祀神祗,不奉正朔,不依节序,另立宗主,自立岁首。日用猪肉,指为禁忌,而椎牛共飨,恣其贪饕,人家(汉族)肴馔,绝不入口。身故之日,寸丝不挂,举殡之时,空棺撤底。
且(回回)种类遍天下,声气周通远近。凡行出外以诵经咒(指互致色兰祝愿),即面生无不相留,虽千里不持资斧……又各处创立礼拜寺,千百成群,入寺诵经……
安徽按察使鲁国华不甘落后,亦步亦趋,指控“(回回入寺礼拜)男女杂沓,夜聚明散”,显然图谋不轨,干不可告人勾当。广西巡抚朱椿发难于后,借“海富润携经案”,大兴文字狱,株连数省无辜回回,法网严酷,至今仍令人触目惊心。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显然是大民族主义流毒所致,因而有清一代,回回民族与封建专制以及朝野上下关系呈敌对状态,凡有风吹草动,往往滋生事端,甚至酿成流血惨剧。穆斯林学者金天柱在《清真释疑·序言》中揭示:“由于各教莫能思吾教之行事,蓄疑团于千百年而莫释。未学吾教之书,而不知所以然之故,致使各教之疑愈生,而各教之物议愈纷,遂有不遵正朔,私造宪书,以三百六十日为一年而群相庆贺者,有谓异言异服,拣择饮食。甚至谓斋仍茹荤,白昼何故不饮食。又谓礼拜不知所拜何神,而夜聚晓散,男女杂沓,更谓齐胡髭以毁父母之遗体……”
以儒诠经
“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乃是中国封建社会实行思想专制的一贯方针,儒家思想居于绝对权威地位。伊斯兰教作为外来宗教意识形态“以识主为宗旨,以敬事为工夫,以归根复命为究竟”,与儒家思想意识格格不入,某些方面甚至与儒家水火不相容。所谓不敬天地,不祀神祇,不拜国王父母之尊,另立宗主……列为指控伊斯兰教的“罪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