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男孩自报姓名,他的瞳孔猛地放大,张大嘴巴指着越昔:“你,你是老鼠的老三越昔?”
越昔的名字,四年前还没人知道,可现在,在这条黑街却没有人不懂得这两个字。
堡垒唯一活下来的不死的拾荒者,老鼠们的老三,越昔。
能够在狄斯比斯横行的堡垒外生存下来,需要怎样的能力与狠辣,为什么每一次拾荒,都只有他可以回来,其他人却全都死了。
只要一想到这些,没有人不胆战心惊。
你可以私下里骂他,厌恶他,表现得对他充满鄙夷,可是当你面对他,你又不得不恐惧他。
这就是现在的黑街,对越昔的态度。
这些,只是专心经营着自家赌场好好过日子的潘秋不知道,而且对他来说,越昔从来就不是一个需要畏惧的对象,所以他才会觉得,把事情告诉越昔,会连累越昔。
可实际上,在这条黑街上,不论是贵族还是贫民,都没有人再敢轻易动他。
因为,他的实力。
四年前,越昔体会到了自己的弱小,面对那件事,他什么也无法去做,也没办法探寻真相,所以,他要让自己变强。
所以哪怕越昔没有继续说话,只是站起身,用平淡的目光俯视着刘烨,就能看见刘烨从眼底流露出恐惧的味道。
“既然知道我,就不用再考虑收买我了,”越昔嘴角微微翘起:“我说什么,你做什么。”
“是,是……”刘烨额角已经布满细汗,当他知道面前这男孩就是老鼠越昔的时候,他已经认输了,他万万没想到自己潘秋竟然有关系能求助到越昔。
越昔从裤子口袋里抽出一张折了四折的协议,上面清楚写明了刘烨自愿放弃那笔赌债和不得事后找潘秋麻烦的两条条款,见证人一栏签的名字,正是越昔。
“你在住房区别墅里的那个小媳妇和在自家洗脚城里养着的小情人现在就在这栋废楼楼下喝茶,她们之间就隔着一堵不到十公分厚的墙,所以,还不快给我们的刘老板一支笔,让他把该签的东西签好,带该带的人回家。”越昔微笑着说,只是那笑意却令刘烨毛骨悚然。
越昔当然不会把一切的赌注都压在自己的名号上,楼下的,才是他真正的筹码。
席维立刻走到角落的橱柜那,拉开抽屉取出一只黑色水笔,一只老鼠则扶起刘烨,在刚才越昔坐着的太师椅上坐好。
“请。”越昔淡淡一笑。
刘烨颤抖地接过笔,又看了一眼用柔和眼神看着自己的越昔,心底的寒意蔓延至全身。
他知道自己已经别无选择。
不甘地一跺脚,最后刘烨还是大笔一挥,在协议上签下了自己的大名。
这里是一座位于废弃街道深处的二层建筑,房子的主人早就死在了伽马灾变中了,空留一栋还算完好的房子藏在这里,因为这栋建筑的地下室很大,所以血啼魂才看中了这里,让老鼠赶走了原先住在这里的混混,将建筑稍微修缮,虽然依旧有危房风险不能住人,但地窖却很好的划分出了八个单间,用铁笼子隔开,作为老鼠们囚禁“犯人”的监狱,一楼多搭了两根承重柱进行加固,有事没事可以抓几个人在里边喝喝茶。
越昔那天从潘秋家出来,就做了两件事。
一,找血啼魂借废楼一用。
二,绑来刘烨。
至于刘烨的老婆和情人,当然是今早才请来的,三天不见刘烨人影,这两个女人都十分紧张,所以没费什么力气越昔就将二人说动带来了废楼。
走出废楼,越昔抬头望了望湛蓝的天空,空气里有阳光的味道,凉爽的秋风拂过凹凸不平的地面,吹动越昔的黑色夹克和头发,他侧头看了一眼堡垒核心的方向,雄伟的钢铁建筑上一排排透明窗幕在阳光下反着白光,依旧是那么恢弘肃穆。
以前越昔常和阿诺站在高大的堡垒核心脚下,感叹着它的宏伟庄严,可现在在他的眼里,那里只是一个吞噬人生命的黑洞。
越昔迈开步子,朝黑街酒吧走去。
“一扎啤酒,老瑞!”客人在酒吧一角扯着嗓子要酒,须发皆白的佝偻老人赶忙招了招手:“诶,来嘞!”
老人睁开一贯眯着的眼睛,他总是靠在吧台上跟睡着了似的,可每当有人叫酒他又会第一时间回应,浑浊的眼睛里闪烁着点点精光。
他走到酒桶旁边,用勺子打好一扎啤酒,张望了下酒吧里喝酒的三两酒客,发现没人注意自己,干瘦的手很自然地一摇,那一扎啤酒就不多不少溢出了100ml啤酒的量,吧台底下放着个塑料瓶,他右手一勾顺势拿过瓶子,没盖的瓶口立刻倒出100ml的水,刚好把扎啤盛满。
然后他又像是回到了昏昏欲睡的样子,摇摇摆摆地走出去送酒,一来一回就为酒吧抠走了100ml的啤酒。
可还没等他走回吧台,他的肩膀就被人用力地拍了拍,他的眼睛猛地睁开一条缝,暗骂一声:糟了,难不成这回被人看出来了。
但他不可能就此表露出内心的波动,回过身,又变回了那副惫懒的老样子:“诶,客人你要点啥啊……妈的,是你小子,吓老头子一跳。”
“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老瑞你又给人缺斤少……”
不等越昔把话说完,老瑞一把扑到他面前用枯瘦的手捂住了他的嘴,这一动作完全看不出来他是个佝偻的糟老头子:“你可管管你的嘴吧小子。”说着拉着越昔就往内室走,力气大得根本不像是个老人。
越昔摇了摇头,除了自己这个老三,谁也不知道,就是这样一个老头是老鼠们隐藏在暗处的老二,他也是偶然得知,血啼魂手下有一帮隐秘的人,就连他也不知道那些人平日躲藏在哪里,只有老瑞和血啼魂可以找到他们,当老鼠们遇上解决不了的问题回来求助酒吧的时候,老瑞就会秘密带着那帮人出面解决,该断手的断手,该断脚的断脚,能动手的绝不和谈。
老人其实才是血啼魂最得力的手下。
而外界的人却根本不知情。
内室门关上,血啼魂坐在太师椅上,示意越昔坐下。
“洗脚城那边,闹得动静可不小。”血啼魂笑意玩味。
越昔冷冷回答:“这也是我的权力,不是么。”
对此,血啼魂没有反驳:“当然。”
两人说的,是三天前发生的事情,那天,让席维帮忙处理对付刘烨的事情以后,越昔就回到了酒吧里。
云襄果然如他叮嘱的,一直待在酒吧,就一动不动地坐在墙角。
看到越昔进来,云襄立即站了起来。
“跟我走,带你去一个地方。”
然后越昔就带着云襄,回到了云襄曾经工作的洗脚城。
在店门口,云襄却步了,她害怕老板见到她之后仍不肯放过她。
越昔看了她一眼,没说什么,只是往店里走去。
很快,一个满身肥油的胖子就被越昔踹了踹了出来。
这时候还是白天,黑街上来往的人不少,看到这一幕立刻围了上来。
反正看热闹的不怕事大。
云襄却下意识退了一步,对于自己在这里经历的一切,云襄始终心里畏惧,害怕面对。
这里,是她的世界里,最大的一片黑暗。
可越昔,就这么径直走了进来。
“妈的,你是谁,想干什么!你不知道我是谁吗!”满身肥油的胖子坐在地上,对着越昔一阵歇斯底里地怒骂。
然后,越昔就再赏了他一脚。
男孩眼中透着骇人的光,踩在胖子肚子上的脚狠狠一用力,声音漠然:“我叫越昔,你应该听过我的名字。”
“越,越昔?!”胖子听到越昔的名字就结巴了,其他人不知道也就算了,他们在黑街上讨生活的人怎么可能不知道黑街老鼠的老三。
虽然越昔在老鼠里没有什么权势,但不死的拾荒者这一称呼,就足以让所有人对他望而生畏。
“你,您找我有什么事,我可从来没有做对您不利的事啊!”胖子还在喊叫,突然看见旁边站着的云襄。
这个咬掉了他一只耳朵的臭婊子,他当然不会忘记。
“是你!”胖子一正火起,突然又像是联想到什么,看向越昔:“您,您是来为这婊子出头?”胖子脸上写满了难以置信的神情。
“云襄,云襄她不过是一个婊子,您何必为了她,生那么大的气呢。”生意人的本性让胖子的心活泛起来,眼珠滴溜溜一转:“您别着急,我这就带您去店里,店里最近刚来了一个小姑娘,还是雏儿呢,保证味道绝佳,以后她就是您的人了。”
听到老板和越昔说的话,云襄的手忍不住握紧,指甲深深陷进手心。
越昔,会不会就此放弃她。
就在她刚刚升起这个念头的瞬间,一抹血花突然飞洒在她的眼前。
一柄短刀,被越昔狠狠刺进胖子的胸口,血从破裂的心脏喷洒出来,染红了越昔一身。
看热闹的人群顿时吓傻眼了,本来以为只不过是一场打架斗殴,怎么刚看了没一会就变成当街杀人了。
这哪还得了,难道男孩就不怕堡垒核心的执法人吗。
说实话,越昔还真不怕执法人,死刑犯不就是强制拾荒么。
拾荒这件事,他可是已经做了四年不死了。
鲜艳的血花在空气中飞洒,那是名叫云襄的女人认为的,一生最美的风景。
让她忍不住松开手,去触碰那血滴。
那清晰感受到的温度,让她如同触碰到了光。
那是男孩为她杀的人。
男孩就像是一道光,硬生生撕开了笼罩她一生的黑暗。
从今天开始,她不用再生活在过去的阴影里。
云襄看着正在地上不断抽搐的洗脚城老板,嘴角不自觉展露了笑容。
一滴眼泪,顺着她的脸颊滑落,洗去女人脸上的污垢。
她明白,自己今后恐怕都只会为这一个人而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