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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侯爵家徽的秘密

罗宾偕安莉萨回到了莫玛得——罗宾的隐身之处以后,便将那张巴比伦纸从那个旧皮夹里取了出来,开始对它仔细观察。

在这张纸的上部,画着一个古朴典雅的家徽。在古代欧洲那些上层人物的家里,都有一个不断流传的别致的家徽。他们还有一个传统,便是把那个流传后世的家徽,用金银浇铸在自家的家具和武器之上,另外,他们还会将他们家的这种别致的标志印在平时使用的纸或信笺上面。

这张纸上的家徽,系一个后面两足立起,前面两足捧着一个金盾的雄狮。在金盾上面有几行拉丁文字:

神人所言与黄金、陈酿,乃我家宝……

“嗯,和我猜想的完全一样,这个文件夹,确实是裘依挪叶侯爵家的。我寻觅了它三年,才听一个做旧货买卖的商人说,这个旧文件夹已经以3法郎的价格被一个盲人按摩师买走了。当时,急得我犹如没头的苍蝇,真是不知怎样才好了。因为,有一张密图就在这个文件夹中藏着,而这件事,除我罗宾一个人之外,谁都不知道。”

对于旧城堡,以及过去那些贵族家的建筑的研究水平,罗宾已经远远地超过了那些本领域的专家和学者。借助这些渊博的知识,他已经在古城堡里多次发现宝藏了。

经过研究,他断定这个家徽即是裘依挪叶侯爵家的祖传家徽。

而对于这个贵族家的那个似乎荒诞不经的传说,他也已经研究得非常清楚了。据说,这个家族中有一位祖先,曾绘制过一幅地图,在图上标着一个巨大宝藏的地点。而后,这张地图落在了他的后辈手里。

这位祖先乃十字军里的一个壮士。在古老的中世纪,土耳其军队将基督教圣地巴勒斯坦占领了,这样,去圣地朝圣的基督徒们便受到了土耳其人的迫害。所以,在法皇的号召下,欧洲各国的国王决定派遣一支远征军前去将圣地收复回来。这支远征军,便被称为“神圣十字军”。十字军共计出征七次,自1096年第一次出征始,至1270年最后一次止,差不多每次皆是大败而归。

由于这七次远征的大败而归,各国国王与罗马教皇的权威开始呈下降趋势。于是,东方的文明乘机输入欧洲。

裘依挪叶侯爵家的祖先,亦参加了这支十字军,并在战斗中立下了大功,因此获得了侯爵的爵位,并得到了广阔的封地。这位侯爵嗜酒如命,每次参加战斗前,总是将一个盛满美酒的皮袋子搭在马鞍上。

这个酷爱饮酒且勇不可挡的老侯爵,同时又是一个十分虔诚的基督徒。不管是参加战斗还是在家里,据说皆随身携带着一本用摩洛哥皮做封面的装潢精美的《圣经》。

侯爵家的广阔封地,就地处巴黎西部圣日耳曼森林的对面。在那里,以前有他的高级住宅和花园,可是到了如今,那些东西早已化为乌有了,仅剩下一片茫茫的草野。

原来,老侯爵之后连续三代子孙,皆是嗜酒如命者,他们把祖宗的家底儿全部喝光了。当然,他们也都听说过,在某一地方埋着祖宗留下的大量珍宝。他们也曾经煞费苦心地寻找过那张暗示宝藏地点的密图,但结果却是徒劳无益。

到了第三代侯爵,即那位末代侯爵时,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了,此人不仅爱饮酒,而且沉迷于赌博,于是,全部家产都毁在了他手里。随后,又不幸发生了一场大火灾,侯爵家便彻底破产了。他们的土地,卖给了乡下的农夫,仅剩下的一点儿杂物,也被收旧货的小贩买了去。

那时的侯爵孑然一身。其实他有过妻子,但他妻子对他那种颓废的生活方式不能容忍,很早就走了。他也没有一儿半女,最终在苦楚、绝望与无限的悔恨之中,服毒自杀了。

这些都是罗宾经过一番细致的调查而得到的真实的故事。

在潜意识中,他觉得那个暗示宝藏的地图,肯定是存放在一个黑色摩洛哥皮制作的旧文件夹里。然而,他没有确凿的证据。

但是,根据他的阅历推断,这个宝藏的密图,或是其他地图,通常是在一个随身携带的文件夹里放着。倘若是一个女性的话,大部分会存放于胸花绺饰物之内。

另外,从侯爵家这个裘依挪叶的姓氏看,好像也能找到某种启示。

所谓裘依挪叶,其意义即为黑皮。因此,他断定,那张密图有十之八九的可能是在那个黑色摩洛哥皮制的文件夹中藏着。现在,他的猜想已经被事实证实了,分毫不差,故而,他感到十分得意。

可是,当他对这张图进行了一番细致的研究之后,又感到非常失望。

原来,这幅地图只不过是那张密图的一半而已。那么,另一半在何处……他陷入了沉思之中。他反反复复地看那个家徽,而且,他把那上面的三句话念了一遍又一遍,自己都不知道已经念了多少遍了。

“神人所言与黄金、陈酿,乃我家宝……哦,乃我家宝……哦……乃我家宝……没错儿,这位既是壮士,又是饮酒的泰斗的基督徒老侯爵,将‘神人所言’和‘陈酿’视为宝物,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因此,神人所言、黄金、陈酿这三样物品,对于侯爵而言,皆为略逊于性命的宝贝。”

罗宾想来想去,脑海中便浮现出一位酒风豪爽的老壮士骑在马背上的八面威风的形象。他又想象出这位老侯爵在沙场上东拼西杀,所向披靡的骁勇豪壮,不觉露出了微笑。

忽然,他的笑容不见了,随之而来的是满脸的愁云。随后,他又“嗯”了一声。这是因为他又发现了一个重要线索,即老侯爵在作战时总是搭在马背上的那个装满了陈年美酒的皮袋子。

“如果那个皮袋子是用黑皮制作的……嗯,事情就会不妙了。”

第二天,罗宾驾着自己的车,直接驶往裘依挪叶侯爵家的旧址。

到那儿以后,罗宾看到,以前侯爵的住宅所在地,如今已经变成了农夫的菜园和果园。

那栋在火灾中被焚毁的住宅,现在已经看不到半点儿痕迹了,不过,那些地下室依然保存着。有一座新建的二层楼的农家住宅,就建在地下室的上面。

在房屋的周围,是当年垒砌的很高的围墙。

罗宾下了汽车,来到那栋农家住宅旁边,见大门紧闭着,还有几个村丁与警员守在那里。而大门里面的菜园与果园里,有不少青年在来回走动,他们皆手持猎枪、木棍等武器。

“发生了什么事?”

罗宾向近旁的一个警察问道。

“小偷儿窍走了这里的东西。”

“什么时候被盗的?”

“两星期以前。”

“两星期以前?”罗宾怔了一下,“现在还没有破案?”

“没有。”

“小偷早就逃跑了吧?”

“并没有发现逃跑的迹象。因为根本没有一条路能够使小偷逃脱。从案发的那天开始,这扇门就一直紧闭着,而四周的高大石墙,是无人能爬过去的。”

“那么,是不是在房间里藏匿了起来?”

“每个房间全都仔细搜过了,连地下室也彻底地查过了……可是没有发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但小偷却不见了踪影。”

“又一个如同罗宾一样的怪盗。”

罗宾笑着说道。一想到竟然会有人与他争夺怪盗这个特殊的名称,他不由觉得很奇怪。

“不,不会是一个本领那么高强的人,可能是一个乞丐。”

“什么?一个乞丐?”

“没错。这个老乞丐就在这个村子里讨饭,虽然他年龄很大了,但却仍然是一个无比狡诈的坏蛋。”

“根据什么判断是他呢?”

“住在这个屋子里的谷苏和他的儿子,都曾看到了他。”

这时,从果园的树丛里走出来一个非常健壮的老农夫,他看到罗宾正站在门前和警察说话,就走了过来。还有一杆老式猎枪握在他手里,看上去攥得还挺紧。

“我是一个私家侦探,名叫莫博,因为要去调查一个案件,刚巧经过这里,听说你们这里发生了一件非常奇特的盗窃案,便跑过来看看。需不需要我帮你们进行一下现场调查?”罗宾说。

听罗宾如此一说,村子里的警察及老农夫谷苏都显得挺高兴。因为那个著名的私家侦探莫博帮助警察破获大案、难案及要案的故事,他们经常会在报纸上看到。

那个警察花费了半个月的时间也没有抓到小偷,一听罗宾说他要来帮忙,自然相当高兴。

于是,罗宾便围绕着一些详细情况询问了谷苏。

“半个月之前,我们父子5个人一同出去打猎,但运气不好,没有得到任何东西,只好失望地回来了。”

“你们回来以后,关上大门了吗?”

“当时就关好了,而且我是最后进来的,还将门上好了锁。你瞧,这扇门跟那堵墙一样,人是爬不过来的,上面都安装着铁丝网。”

“有后门吗?”

“没有。我和4个儿子穿过果园,刚走到房子附近,就听到了我老伴呼救的声音。我的四个儿子立刻往那边跑,他们亲眼看见一个人从房子里冲了出来,直奔果园里去了。那个人恰恰是老乞丐图勒那。”

当谷苏与他的儿子们进屋后,发现他妻子已被勒得昏厥倒地了。她在被救过来以后,也证实那个人正是图勒那。

有6张1000法郎的钞票被盗走了。警察和村丁分成了好几伙,在房子内外四处搜查,总共用了4个小时;所有的地方包括地下室、仓库、牛棚、树上、草丛里都搜过了,但就是没有发现图勒那。

当然,他们也对那堵石墙进行了仔细检查,但未发现任何有人爬过的迹象。那个小偷竟然像烟雾一样,消失得无踪无影了。

“若是那个小偷真的在里面藏着的话,前后已经半个月的时间了,在这期间,如果不吃什么东西,也许能强行忍住,但是,若是不喝水总是不行的吧?”

“是啊。人如果一天不饮水,就无法活下去。这里有没有水井?”

“没有。但我们这儿有喷泉,为此我们专门在樱树底下修了一个水槽,将泉水贮存在水槽里,大家共用。”

“如此说来,那个小偷很可能会在夜里偷偷溜到水槽边喝水了?”

“我们也设想了这种可能性,因此,派人整夜轮流守在水槽旁边。然而,水槽边一直没有出现过可疑的人,而且,水槽旁边还有一片湿透了的泥土地,在那上面也一直没有发现小偷走过的痕迹。”

罗宾一边听着,一边侧着头沉思着。可是,短时间内也搞不清楚此事的奥妙处到底在哪里。

罗宾由老农夫和警察引领着,对屋子里的各个角落都进行了仔细的搜寻。尽管他的眼光非常犀利,但同样未能发现小偷的藏身之处。

“嗯,这家伙真是一个比我还聪明的小偷。他究竟是怎样一个来历呢?我一定要把他查出来,非弄个真相大白不可。”

故而,他决心仔细地侦察一番。

“可是,不管他是一个本事多么大的怪盗,如果两周时间内不饮水,也肯定是活不了的……噢,噢,差点忘记了,那个家伙是不是带着水袋一类的东西?”

听罗宾这么一说,谷苏却坚定地摇头否认,“不,不会的。就是最大的水袋,也绝对不可能容下够两周饮用的水。常见的水袋,至多也只能盛只够半天喝的水。”

说着,谷苏指了指挂在厨房里的一个水袋。罗宾的目光刚一触及那个水袋,两眼立刻放射出非同一般的光芒来。

“那个水袋里……”

“用了很久了。我的妻子总觉得非常累,因此,我的儿子们每天都要用那个水袋装两三袋水供他们的母亲饮用。”

罗宾没有再说话,他起身走到水袋旁,在上面摸了摸。袋里大约有半袋水。这个水袋绝非寻常之物。在家里时,罗宾就猜测,当年那位老侯爵用来盛酒的皮袋子,很可能是由黑色的摩洛哥皮制作的。

此刻,放在他眼前的正是一只黑色的摩洛哥皮袋。皮袋跟文件夹一样,皆是黑色摩洛哥皮制成的。在贵族徽上的三句话之中的“黄金”,指的大概就是皮夹;而“陈酿”所指的可能就是这个皮袋子。

那个家徽上的神秘语言,现在已经破译了三分之一,只有那句“神人所言”现在还不知是什么意思。那么,这句话到底指的是什么内容呢?

为了掩饰自己心中的激动与惊奇,罗宾又镇静自若地将那个水袋放还原位,然后又去别的地方搜查。

在老农夫谷苏、农夫的儿子们和那个警察的引导下,罗宾找到了果园里的那个水槽。

“除此之外,再无蓄水的地方了吗?”

为了谨慎起见,罗宾又问了一次。谷苏告诉他,这的确是唯一的一个喷泉。此刻,有清水从水槽底部不停涌出,这些清水经下面的管道流到外面去。

“有人昼夜在这儿把守,管道在地下很深的地方埋着,不会有一滴水让那家伙喝到的。”

谷苏一边说着,一边把水槽里的一根麦秆拾了起来,对他的儿子说:

“以后要留点神,这水可是供饮用的呀,看到树叶或麦杆掉在水里了,应当赶紧把它拾上来才对。”

说完,他就想扔掉它。

“且慢!”说着,罗宾将那根麦秆接了过来,仔细地观察了一下。这是一段麦杆,且是两个节子之间的那一段,有一头早已破裂了。罗宾用心地观察着那个破裂处,他发现破裂的那一头,正是相对比较粗的那一端。罗宾大惊失色地问谷苏:

现在并非麦子成熟的时候,这水里如何会掉进麦秆呢?

“这是从何处落下来的?”

谷苏朝上指了指。

有许多大树枝从那棵高大的樱树上延伸过来,恰好盖在水槽的上方。有一个稻草人,悬在浓密的枝叶中。

“虽然那个稻草人穿上了破衣服,也戴上了破帽子,但因为它是用麦秆扎成的,所以风一吹,便会有麦杆掉下来落入水中。”

“那个稻草人怎么会被悬在这里?”

“就在这个案子发生的几天前,有一只狐狸大概是无处觅食了,便爬到了这个在风中摇曳的稻草人的脑袋上,露出了两排白白的牙齿,好像在朝我们笑。我的一个儿子看见后,很是生气,立刻瞄准那只狐狸开了一枪。于是,这个稻草人便栽了下来,但下落到空中时,被树枝接住了,直到现在,还搭在那里。”

由于那个稻草人的隐身处枝叶繁密,故而,人们仰望时,隐隐约约地看不太清,只能模糊地感觉出那个稻草人的头垂着,摆出一种骑马的样子,直挺挺地挂在那儿。

突然,罗宾纵声大笑起来,并很快地掏出手枪,对着那个稻草人的臀部就扣动了扳机。

子弹射中了一根大树枝。但与此同时,那个稻草人却“啊”地大叫了一声,与树枝、树叶一同坠落于地,并抬腿就想溜。

罗宾一个箭步跃过去,伸手把那人打倒在地。谷苏和他的儿子们及警察,都被眼前出现的这一幕惊呆了。

“把怪盗图勒那老头交给你们吧!”罗宾一边笑着,一边对那些警察说。

原来,那个讨饭的老头图勒那扮成了一个稻草人。那6000法郎也从他破衣服的口袋里掉了出来。

“你是如何推断出他会装扮成稻草人藏在那里的呢?”

村里的小伙子们听到枪声立刻围了过来,众人都非常不解。

“我想请教一下,你根据什么知道那个稻草人是他扮的?”

“就是根据这个小东西呀。”罗宾递给大家看的正是那根麦秆。

“我一看到这个已经裂开的一端,就推测出,它肯定是和另一根连在一起。由于破裂了,才掉入水中的。根据这一点可以断定,那个躲在暗处的小偷,肯定是依靠将一段段的麦秆连接起来饮水过活的。而且,我又看到有一个稻草人悬吊在水槽上面的树枝上,所以我猜测那个家伙肯定是将自己伪装成了稻草人。因为你们十分熟悉这一切,所以也不会去特别关注这个稻草人。然而,在破案时,经常会出现这种情况,即罪犯和证据就摆在眼前,明明看见了却似乎没看见一样。这些东西,有时会令人头昏脑胀的。当时,图勒那被你们追得很紧,只好被迫爬到了这棵高大浓密的樱树上,由于枝繁叶茂,你们没能发现他。你们也许从这棵树下走过了千百次,但谁也没有特别留心过。图勒那原打算趁天黑时逃跑,但因为你们无论是黑夜还是白昼,都有人在水槽边守卫着,所以他根本找不到机会从树上跳下来。大约三四天之后,他口渴得实在忍不住了,便想出了这样一个办法。他装扮成稻草人,将一节节的麦杆连接起来。每当黑夜里无人注意时,他便把接在一起的麦秆伸到水槽里去吸水解渴。这的确不失为一个精明之举。因为在夜晚,即使有看守水槽的人,也不会留意到这根很细的麦秆的。就是靠了这种办法,图勒那才得以坚持到了今天。然而,麦秆经过水浸以后,很容易裂开,然而,就有了最下面的那一节落入水中的事。说来也巧,这一节麦秆,竟然被我这个私家侦探观察到了。怎么样?图勒那,我分析得正确吗?”

“唉!你说的话完全对。”图勒那老头灰心丧气地说。

“真不愧是著名侦探,有如此惊人的洞察力,真是令人佩服。在你的帮助下,终于找回了那失去了的6000法郎,我送给你一些作为报酬吧!”谷苏说。

“不必如此。我是一名私家侦探,当然我为别人办案是收费的。然而,今天的情况和以往不同,我是在办其他案件时,路过这里恰好遇上的。所以,我不好收费。”

“但是,多亏了你的帮助……”

“如果你执意要这样的话,就将那个水袋送给我作为纪念吧。”

“那么破烂不堪的东西,如何能……那个水袋的确是太破旧了。”

“不要紧,我有一个嗜好,就是专爱收集旧东西。每当我下乡办案后,总是要带回一些收集来的农户破家具。说实话,我是一个好奇心非常大的人。”罗宾笑着说。

警察开始审问图勒那。在这个村子里,幸好这个老头的名声还可以。大家都知道,虽然他在这个村子里住的时间不短了,但从未做过违法之事。这一次只不过是偶尔起了贼心,况且,被盗的6000法郎已经全数收回来了,故而,大家也就没有再追究此案。

图勒那朝大家鞠了一个躬,表示过悔意之后便离开了。

众人都到了屋子里,罗宾将水袋里的水倒了出来,轻轻地拍了一下那个袋子,说:

“总算将这个案子彻底破了。从今以后,大家就可以安心了。”

“能够把6000法郎全都找回来,多亏了你帮助。可是,还有一样东西尚未找到。算了吧,那个东西也不值几个钱。”谷苏的老婆说道。

“噢?还丢了一件东西?是什么东西?”

“一部破烂的《圣经》。不过也没什么要紧的,已经相当脏了,封皮也都破烂不堪了,就权做赠给图勒那了吧!希望这位老人拿了那本《圣经》后,有机会经常取出来,读读神的语言,此后别再做什么不善的事了。”慈眉善目的谷苏老太太一面笑着一面如此说道。

然而,罗宾听后,却不禁把眉头皱了起来。

“希望这位老人,经常拿出《圣经》,读读神的语言……”

这几句话反复地在罗宾耳旁萦绕回荡着。

“神的语言……神的语言,在裘依挪叶侯爵家徽上的那三句话中,第一句不就是‘神人所言’吗?所谓的‘神人所言’肯定指的是《圣经》。这位善良的农村老太太,给了我一个极其重要的启迪。《圣经》?假如那本《圣经》的封面是黑色摩洛哥皮制作的,那么,偷走这本旧《圣经》的图勒那,绝对不是一个寻常的小偷,这样说来,是否他也在寻觅侯爵家的宝藏?这个人肯定与那一帮人是同伙。将那个老家伙放走了,真是一个天大的失误。”

罗宾不由得惊慌起来,打听清楚了图勒那的住址后,便向那里匆忙赶去。

图勒那住在距那间小屋不远的村外的一座桥下。罗宾进去时,他正在朝外走,一见罗宾来了,竟吓得哆嗦起来。

罗宾推断,这个老家伙肯定是正要把那本《圣经》送走,因而,他伸手就把他抓住了,问道:

“喂,老头儿,你不只是偷了那6000法郎,一定还有别的东西,快拿出来交给我!”

“那……那……”

“你受了谁的指派?你是否要送走?你休想从我手中溜掉!”

“不,没有那回事。我是碰巧看见的,就顺便拿了来……”

“别想蒙骗我!你知道那是何物吗?”

“是《圣经》……”

“是一本普通的《圣经》吗?”

“只是一本陈旧的《圣经》……”

“现在还在你手中吗?”

“在。”

幸亏赶来得及时,他尚未来得及脱手。罗宾终于安心了些。

“把它交给我,要快!”

“是。”图勒那走回小屋里。摸索了一会儿,终于拿着一本《圣经》走了出来。

“什么?是这本吗?”

罗宾不禁大失所望。原来这本《圣经》的封面并不是黑色摩洛哥皮制作的,而是红褐色的,并且不算特别陈旧。错了,肯定不是这一本。他那股热情即刻就不见了踪影。

他失望至极,随意翻开《圣经》,一张张地往后翻着。突然,其中的一页将他的视线深深地吸引住了。

有些《圣经》,在最后一页上有一个小栏目,印在栏里的内容是有关书的主人的家族姓名和受洗礼的时间的记载。而在这本红褐色的圣经的最后一页上,写着三个人的姓名,笔迹秀丽,似为女人所书写:

姓名出生日期受洗礼时间夫

长女倍哀尔·导尔顿

安莉萨·导尔顿

鲁茜·导尔顿1870年1月5日

1870年6月10日

1895年8月8日1870年1月10日

1870年6月15日

1895年8月10日

“哎呀,这上面的字体,怎么跟安莉萨那个日记本上的一模一样呢?母亲的名字是安莉萨,女儿原来叫鲁茜,父亲是倍哀尔。但是,那个农家是如何得到这本《圣经》的呢?”

罗宾拿着这本《圣经》,立刻赶回谷苏家。听完谷苏夫妻的讲述,他又异常吃惊地知悉了以下情况:

倍哀尔·导尔顿系一位资深的历史学家,特别是对十字军,他有着深入的研究。

倍哀尔·导尔顿为了寻觅有关十字军的材料,和他的妻子安莉萨来过侯爵的屋子旧址,但那时侯爵的房子早就变成了农田,没能找到一点儿有价值的材料。

不过,导尔顿夫妻俩对侯爵家留下来的东西仍然进行了一番调查,而且去村子的教堂中翻阅过以前的文字记载。他们在这里待了三个月时间,始终住在谷苏家。

“他是一位相当博学并且专注于研究的专家,据说还拥有文学博士的学位呢。”谷苏如此告诉罗宾。

“他妻子是一位十分漂亮而且特别体贴人的好女人!”谷苏的老婆清楚地如是说。

“当时,博士夫妻有无孩子?”罗宾问道。

“有的,是一位十分招人喜爱的小女孩。她的名字叫鲁茜,可能还不满6个月。”一提到孩子,谷苏老婆的兴致愈加浓厚了。

“如果是这样,那么,博士夫妇在这里调查时应该是1896年吧?”

“正是。那年闹旱灾,葡萄全绝产了,确实是1896年。”谷苏扳着手指算了算。

“这一本《圣经》,是不是他们的?”

“没错儿。图勒那偷走的这本《圣经》,是那位太太给我留作纪念的。我们也同样回赠给他们一本《圣经》作为纪念。”

谷苏老婆一边笑着,一边述说了这件事。但罗宾听完之后,却不由得一怔,问:

“你们回赠的那本《圣经》,是什么样子的?”

“那是一本十分不好看的《圣经》。从我们这种农家小院里拿出来的东西,只能是破烂不堪的。可是,那位太太却对我们说,这种供全家使用的物品,是真正具有纪念意义的。因此,她十分愉快地将那本《圣经》收下了。那是一本黑皮、封面非常脏的《圣经》。”

“哦?是黑皮的……”

罗宾激动得热血奔涌。他坚信那肯定就是那本黑色的摩洛哥皮封面的《圣经》。

“那本《圣经》,是你买来的吗?”

“不,是从侯爵家留下来的一堆杂乱东西中捡出来的。因为它是一本圣经,尽管破旧了些,可我还是从破烂中把它捡了出来,以后每天都把它拿出来使用。”

“噢,原来是这样。”罗宾明白了。他认为,那本黑色摩洛哥皮制封面的《圣经》,定然是被导尔顿夫人安莉萨带走了。

按谷苏老婆的说法推断,导尔顿夫人并不知晓这本圣经里面隐藏着秘密。当然,对于这本圣经跟侯爵家的宝藏有关这一点她更不会清楚了。

“后来有无关于博士一家人的消息?”

“他们返回巴黎以后,那位太太经常给我们寄信,然而大约过了一年,便突然杳无音信了。像我们这些乡巴佬,他们自然不会总是记在心里的。”

“可是,大概又是一年以后,我们在看报时,见到了博士到巴勒斯坦去调查十字军的消息。”谷苏跟在他老婆后面说道。

“到巴勒斯坦以后,博士返回法国了吗?”

“这就不清楚了。因为打那以后,报纸上不曾出现他回来的消息,而且,他的太太再也没有给我们寄过信。”

拥有众多的部下,而且掌握着大量的关于社会各方面调查资料的罗宾,对于如此一位资深的历史学家,和他所从事的研究工作,以及他去巴勒斯坦圣地进行研究旅行等等诸多方面的情况,都是有所了解的。

不过,他在报纸上同样没有见到博士归国的报导。当时,他并不知晓在森林里的雪原上救起的那个小女孩即是鲁茜——博士夫妻俩的亲生女儿。

鲁茜缘何成了弃儿?这其中可能包含着一个巨大的隐情。

罗宾意识到,这里面肯定包含着一个令人咂舌的案子。

他猜测,导尔顿博士夫妇俩正陷入一种极其艰险的境遇之中。

他匆忙与谷苏夫妻道了别,往巴黎的秘密住所疾驰。未曾料到,在家里,也发生了一件令人惊讶不已的大事。

出来为他开门的奶妈比克娣娃一见到他,便问:

“咦?你怎么自己一个人回来了?安莉萨没有与你在一起吗?”

“什么?安莉萨怎么了?”

“咦,你没有来信吗?昨天,她接到你的一封信后,立刻就出去了。”

“我的信……我不知道呀!”

“咦,你不是派人拿着你的信来接安莉萨去的吗?”

“是什么时间?”

“昨天下午3点多钟的时候!这就是你写来的信。”

罗宾将信打开,读了一遍。这封信很简洁,要求安莉萨与送信人一起走;最后的署名跟罗宾本人的字体完全一样。可是,罗宾略扫一眼后,就看出是假冒的。

到底是什么人骗走了安莉萨呢?他们又是出于何种动机呢?罗宾双眉紧锁,沉思了很长时间,又特别仔细地研究了一下信上的字体,但依然理不出头绪来。他在不经意间翻过那封信一看,不由得“哎呀”一声大叫。

在信纸反面的中间部位,画有一个非常小的标记,那个标记是用蓝墨水画的,样子似是一把短剑。看短剑的外形,好像是一种古代土耳其或古埃及所打造的剑,有两颗玫瑰色的星星在剑柄上画着。这大概是某一个地下团体的标记。

然而,罗宾并不清楚法国的哪个地下团体使用此种标记。

那个送信人的容貌并无特殊之处。因而,比克娣娃奶妈所能提供的信息仅仅是:那是一个年轻的小伙子,大约二十五六岁。

罗宾派遣他的手下人四处去寻觅鲁茜。此外他也仔细地研究了那个蓝色短剑标记。可是,鲁茜没有找到;也没有发现使用那个标记的地下团体。

这真是一件奇异之事,鲁茜犹如烟雾一样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了踪影,她究竟去了哪里?

一方面,罗宾尽可能广泛地调查鲁茜失踪的事;另一方面,罗宾对那个从谷苏家带回来的酒袋也进行了仔细的研究。有一次,他取出那个酒袋后反复看了许多遍,竟发现那个酒袋原来是双层底的。他激动极了,迅速用刀子割开那底子,竟然在里面找出了一张画在巴比伦纸上的地图。

他把这张地图同在摩洛哥皮制的文件夹里发现的那张地图凑在一块儿,于是,一幅完整的图便展现在了眼前。原来,这是一幅关于某个建筑物内部的平面图。

可是,这个建筑物到底在什么地方?地图上的暗示究竟是什么意义?这一切都不得而知。

“无论如何,这两张图都是被保藏得极为严密的,而且,可能是对侯爵家的宝藏地点有指示作用的图。可是,这个平面图中的建筑物究竟在何处?毫无疑问,关于这栋建筑物地点的指示一定是藏在那本摩洛哥皮制的旧圣经里。故而,必须将那本黑色封面的旧《圣经》弄到手。可是,鲁茜的母亲安莉萨是这本《圣经》的受赠者,而安莉萨现在在哪里,又无人知道。关于那本《圣经》,莫非就这样算了吗?”

罗宾陷入了沉思之中,觉得头越来越痛。

鲁茜仍旧是下落不明,而关于她父亲倍哀尔·导尔顿博士的线索,亦无从查起。

就这样,罗宾在焦虑中度过了好几个昼夜。一天晚上,为了调查鲁茜的下落,他把自己装扮成一位60多岁的老年贵族绅士,来到梦波耐丝车站附近的一个酒吧,在那里待了很久。他要了一杯咖啡,手里拿着份报纸,并把它摆在眼前。在报纸的掩盖下,他密切关注着所有进出酒吧的人。

进进出出的顾客相当多,差不多每张桌子上都坐满了人。

“非常抱歉!”走过来一位绅士,他轻轻地说了一声后便在罗宾身边的一个空座位上坐了下来。

罗宾轻轻地点了一下头,并把咖啡杯端了起来,朝那个绅士看了一眼。只此一眼,就使他大吃一惊,险些喊出声来。

原来,在这位绅士所佩带的领带上,有一只黄金的短剑式的别针,而在那个小剑上,有一颗烁烁放光的珠宝。

绅士慢条斯理地将咖啡喝完后,便离座而去。罗宾马上尾随而起。他见那个绅士上了一辆出租车,立刻也叫来了一辆。在巴黎亮如白昼一般的大街上,两辆出租车全速地奔驰着。

“好家伙,想将我甩掉!”

罗宾命令司机盯紧前面的车子,一直尾随而行。

那个神秘的绅士从出租车上下来后,走进了一条狭窄的小巷。罗宾迅疾下了车,仔细辨认了一下,发现此处原来是通向勒撒车站旁边的一条小胡同的。

罗宾也匆匆地走进了那条小巷。

有一家十分破旧的华人餐馆坐落在小巷中。罗宾推测,刚刚下车的那个神秘绅士肯定是进了这个餐馆了。

餐馆红底蓝字的招牌上有汉字,然而十分博学的罗宾看了好大一会儿,也没有认出来。不过,那几个字的形状却像烙印一般牢牢地留在了他的脑海中。

他走出那条小巷,去别的地方查看了一下,又即刻返回来,把餐馆的玻璃门轻轻推开,缓步而入。

餐馆里到处弥漫着油腻味和蒜、葱等佐料的味道,此种味道是华人餐馆所特有的。

餐馆里的食客几乎爆满,其中华人并不多,法国人倒不少。中国菜在世界各地都受欢迎,因为中国菜在色、香、味诸方面皆堪称是世界一流。

罗宾环顾了一下四周,发现那个神秘绅士并没在这里。

“请到楼上,那里有座。”

一位法国服务生走过来对他说。

罗宾来到里侧,沿着一个很窄的楼梯向楼上走。那个服务生马上立刻朝在屋子角落一张桌子旁坐着的一些青年男子挤了挤眼睛。

那些青年男子(他们共计是七个人,有的是法国人,有的是出生于非洲殖民地的葡萄牙国籍的混血儿)也都挤了挤眼睛,然后离座而去。

楼上有几张桌子摆在那里,但依旧不见那个神秘绅士的身影。罗宾按了一下桌子上的电铃,但过了半天,并不见服务生上来。罗宾感觉情况有些蹊跷,便警觉起来,同时注意观察了一下四周的形势。

正在此时,屋子角落里的一扇门悄无声息地被人推开了。那位绅士向罗宾走了过来,他的脸上满是笑容,对罗宾说:

“欢迎光临,罗宾先生。”

“咦,你怎么知道我是罗宾?”

罗宾也微笑地问他。他们俩都是满面笑容。可是,两个人的眼睛里却燃烧着仇恨的火焰。

“你是什么人?”

“你只需看一下这个别针的形状,便能够看出,我就是带走鲁茜那女孩的人。”

罗宾听后,不觉大惊。暗想,这家伙很可能清楚导尔顿博士家的情况。

“你找我到底是为了什么?”

“罗宾,你不是有两张图吗?一张来自于那个黑色摩洛哥皮制的文件夹里;另一张来自于那个酒袋中。倘若你想换回鲁茜,必须将它们交给我。不然的话,我就把鲁茜留下当作人质。”

“嗯,你要那张图的目的是什么?”

“没有必要作说明。那个文件夹和酒袋正是我们所寻觅的两个东西,但是,你却抢先一步把它们拿走了。今天,我没有什么理由对你说,只要求你将那两件东西交出来。”

“请不要做梦了,老弟!”

“你不同意交?也罢,罗宾,你向背后瞅瞅!”

罗宾扭回头,发现后面不知在何时上来了7个青年男子,他们散开来站在那儿,而且每人手中都持着一把短剑。

他们关闭了电灯,仅有火炉里发出的火光映在那些魔鬼狰狞的面目上。

“罗宾,赶快把那两张图交出来,不然,你就休想活着从这里离开!”

那个神秘的绅士,一步步向罗宾的身边逼将过来。

“绝对不交!”

罗宾的话比冰霜还冷。

“这么说,你是要眼睁睁地看着鲁茜香消玉殒了?”

“我一定会把鲁茜救出来的。”

“鲁茜被藏在什么地方你一点儿都不知道,竟敢这样吹牛皮?”

“鲁茜总离不开这个地球吧?我估计,你们不可能将她藏到金星或火星上去。你应该知道,我的势力范围涵盖整个地球,她一定会被我手下那1000多人找出来的。”

“罗宾,在你死后,你的那些部下肯定会做鸟兽散,任何作用都不会有了!”

“嘿,你要让我死?”

“如果你不肯交图,只有死路一条!”

“不要吓唬人了!依我看,你并不是一个很聪明的人。你应该清楚,若是你真的杀死我,你就会永远得不到那两张图了!你大概不会料到,藏图地点,除我之外,不会有第二个人知道吧?”

那个绅士听后,没有马上回答,但片刻之后便纵声大笑,说:

“那好吧,罗宾,我暂且不杀你,但我要让你的身体将藏图地点回答出来。你们把他给我抓住,狠狠地拷问一下。”

听到这个绅士的命令后,便有两个人走了上来,分别抓住了罗宾的两个手腕;又上来一个人将火炉里已经烧得通红的一只火钳抽了出来,径直逼进罗宾的胸口。

突然,罗宾用力一挥左右手腕,抓着他的那两个家伙便犹如两个皮球一般向两边滚了出去。

随后,他一把将另一个人手中的火钳夺到了自己的手中。

“看好了!”他大吼一声,将两只袖子使劲朝上一捋,就将那个已经烧透了的火钳对准自己的肩膀头摁了下去。只听得“吱吱”一阵烧灼肌肉的声音随即响了起来,与此同时,空气中弥散出一股人肉的焦臭味。

那个神秘绅士连同他的7个部下,都被此情此景吓得口斜眼歪,面色苍白。

“看见了吗?我的身体既然能够忍受极其残酷的刑罚,就证明我绝对不会轻易死掉的。你以为我会惧怕你的酷刑而说出秘密吗?”

罗宾的话音相当稳重,表情也特别冷静。被惊呆了的神秘绅士等人,谁也没敢吭一声,全都不知所措了。

突然,那个绅士恶狠狠地朝罗宾扑过来,其余7个人,也似乎像猛然醒来一样,挥舞着短剑一块儿冲了上来。

“好!”罗宾大喝一声,立即转身,跃出了人群,并用尽全身的力气将手中的火钳朝玻璃窗狠狠地投了过去。

“哗啦”一声,被击碎的玻璃一块块地散落了下去,楼下立刻响起了一阵哨子声。紧接着,传来了一阵很多人急匆匆朝楼上跑的声音,警察到了。

行事向来缜密的罗宾,在即将进入这家餐馆之前,已经去过了大街边上的警察局,告诉他们,今天夜里,在这家华人餐馆中,有可能发生违法事件,一旦情况特殊,就需要警察前来帮忙。因而,几个警察早已在外面埋伏好了。

有3个人被警察逮捕了,那个神秘绅士趁着混乱溜之大吉了。至于罗宾,也早已不见踪影。刚才他去警察局报案时,化装成了一个老贵族绅士,并且用的是蓬莫修的化名。倘若他去警察局指证,一旦在那遭遇格尼玛的话,很可能会引火烧身的。因此,当警察抓捕那几个人时,他也赶紧溜了出来。

事后,罗宾也未能调查清那个神秘绅士究竟是什么人。

大约一个月过去了,仍然没有鲁茜的任何消息。罗宾时常化装成工人模样,去巴黎孤寂的大街小巷里调查,并想顺便找一下那个神秘绅士。

某一天夜里,就着昏暗的街灯,他在坑坑洼洼的大街上缓缓而行。路两边堆满了烂鱼肠一般奇脏、奇臭无比的东西。这块地方是美丽的巴黎中最脏最乱最差的死角,这里发生过不少犯罪案件。他观察着那些穿梭来往的行人,几乎个个模样都凶神恶煞似的,似乎没有一个好人。

走在这种地方,罗宾也是加着十二分的小心,他一直紧紧地握着衣袋里的手枪。正在这时,突然传来了一声惨叫。

只见一条又小又黑的巷子里,跑出来一位老人。老人犹如游泳一般伸展着两条胳膊,待跑到罗宾身旁时,就无力地倒在了地上。罗宾发现,鲜血从老人的肩头不断汩汩地涌出。

这个老人大约60多岁了,看样子好像是一个老乞丐。

“喂,你怎么样?”

他将那个老者抱了起来,紧紧地按住了他的伤口。突然,罗宾的头发被一个人用力地抓住了!罗宾使劲儿地抬起头来,见是一个十分高大的汉子。

“你想干什么?”他伸手擒住那个大个子的手腕,挺身而起,并将那人甩了出去。

那个人站立不稳,仰面摔在大街上。

然而,那个大个子马上就从地上爬了起来,并拔出了手枪。这时,罗宾的一只拳头正好挥过去,将大个子手中的手枪打飞。手枪一落地,便“砰”地一声响了。

这时,又有四五个无赖跑了上来,将罗宾围在中间。

“上吧!”罗宾立刻摆好架势。

那几个无赖从四面一块儿猛扑上来。罗宾逮住一个,一使劲便扔了出去;紧接着,又擒住另一个人的胳膊,一使劲,只听得“咔嚓”一声响,把那个人的手腕关节拉脱臼了。那个人惨叫一声,便躺在了地上。

其余几个人一瞧,知道打不过罗宾,就同时把手枪掏了出来。三个黑洞洞的枪口,全对准了罗宾。

罗宾迅疾跳到一根电线杆后,隐避了起来。这时,那个大个子已经把地上的手枪捡了起来,对准罗宾就要开枪。

罗宾遇到了从未遇到过的巨大危险。突然,一阵哨子声急骤地响了起来,同时,还有快速前行的纷乱的脚步声。

“糟了,条子来了!”

那几个人惊呼一声,便朝一个昏暗的小巷里跑去。

是刚才走火的枪声将警察们引来的。

警察看到倒在路上的那位老人受了伤,便将他抬进了附近的一个治安站里。

由于老人伤势危急,治安站的警察又将他送进了医院,然而,天还没亮,他就死了。

在这个过程中,罗宾一直陪伴在他身边,不断地照顾着他。老人感激得泪如泉涌。大概他自己也清楚命将不保了,便把罗宾拉到身边,讲述了一个秘密。

这个秘密既使人吃惊又十分独特。

这位老人名叫腓齐楠,是一位以捡破烂为生的人。有一次,从一家大府宅里扔出的破烂物品当中,他看见了一个很破烂且又很陈旧的小玻璃框子。

在以前,这个玻璃框子的材料,已经算是非常好的了。框子的四周分布着精美的雕刻,然而却是惨不忍睹了,而且四个角上的接头处已经出现了裂缝。

腓齐楠老人早年有一个女孩儿,但后来夭折了,遗留下一张照片。由于他非常怀念这个仅有的女儿,故而他始终珍藏着这张照片。后来,他发现自己女儿的相片放在这个玻璃框子里挺合适时,便异常欢喜地把它拿进小屋里,取出女儿的相片装到里面,随后摆在桌面上,以便每时每刻都可以看见心爱的女儿。

老人一看见女儿的微笑,全身所有的劳累都消失了。

某一天晚上,他双手捧着那个玻璃框子,在女儿面颊上亲了一下。由于一时热情太高,用力过大,竟把那个玻璃框子挤散了,他女儿的相片随之坠落在桌面上。

他赶紧把那张照片捡起来,一看,忍不住“呀”地叫了一声。原来,有一张薄薄的旧纸条粘在相片的背面。

这张特别薄的纸条,原本是在玻璃框背面的木板上粘着的,由于最近雨下得很频繁,那张纸条受了潮,便转而自行粘到了照片的背面。

他发现那张折成双叠的薄纸条上面,有不少他从未见过的有如蚯蚓一样的文字。

他原本打算扔掉它,但偶然间,在那张纸条的背面,他又发现了两行文字。由于是法文,他都认识。看了一遍后,他再一次惊讶万分。

引导远古黑人王国弗喷古大宝藏的资料。

那两行法文的意思就是这些。再观察那墨水的色泽,它已经变得非常淡了。

假如有人告诉他这个世界上存在着秘密宝藏,他定然不相信。可是,在这个古朴典雅的纸条上却清楚地出现了这样的文字,而且是在一个古玩般的镜框中藏着,故而,他隐约觉得这确实是一件真事。

自此以后,他一直在身上带着那个玻璃框子与他女儿的相片,而不再放在家中。

“就是这个纸条。”

罗宾接过后仔细辨认了一下,原来那上面是阿拉伯文字。

腓齐楠老头讲完这些话以后,在太阳未露头时就抱着女儿的照片咽了气。那张奇特的纸条,于是就这样到了罗宾手中。

从医院里出来后,罗宾立即赶回他那隐密的家,将自己关在一间小屋里,找出一部阿拉伯语的辞典,花了不少精力,才把纸条上的阿拉伯文翻译清楚,不禁满意地点了点头。

和摩洛哥皮制的文件夹里的纸与酒袋里的纸一样,这张纸也是巴比伦纸。并且,写在纸上的这段话,简直是奇异无比。到底是什么内容呢?读者朋友也不要急,慢慢地便会知晓。总而言之,这是一个使人震惊的秘密。

可是,这段阿拉伯文并非全部,而仅是全文的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一,其他的内容这个纸条上没有。据推测,是把一张纸分成了两条或三条,各藏匿在一个地方了。

在这里需要向读者解释一下,即在远古时期,非洲的当地居民也曾建立起一个大王国。它的位置大致上在尼罗河的上游,即当今的刚果、苏丹、乌干达诸国境内的大森林那一带。

罗宾又仔细看了一遍纸条背后的法文。其内容与腓齐楠老头讲得一丝不差。不过,在那段法文的下面,罗宾又找到了一行文字,尽管它已经非常模糊了。

罗宾费了很大的劲,才辨认清楚这段文字。不禁再一次为之惊讶,因为,这又是一行令人特别震惊的文字。

1270年,在第七次十字军营中。

C·N

裘依挪叶侯爵的两个开头字母正是“C·N”。他是一位参加过十字军远征的壮士,并且战功赫赫,并被晋封为侯爵。就是这位侯爵把那张奇异的密图一分为二,分别藏在那个黑色摩洛哥皮制的文件夹和酒袋里,传给他的后人。

在侯爵家的家徽上,写着的“神人所言与黄金、陈酿,乃我家宝”这句话,是给他的后代在文件夹、酒袋和《圣经》这三件物品之中,隐藏着寻找隐密宝藏地点的资料的暗示。

在此阿拉伯资料中,藏有关于秘密宝藏的记载是肯定的。

也许在第七次十字军东征时,这个用阿拉伯文写成的古资料到了裘依挪叶的手中,他便依资料画了那张图,并把此图分为两份分别藏于文件夹和酒袋之中,并把这个阿拉伯文资料藏在一个镜框背后的内层里。

但是,那旧《圣经》里又藏有什么呢……定是其余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一的阿拉伯资料。

罗宾智慧超人,将所遇问题一经研究就能迎刃而解。只要他感兴趣,最终全能被他层层拨开而使它重见天日。

他认真地看了那个秘密资料后,不觉仰天长叹。猛地,他发觉两只黑黑的大眼睛透过窗帘正从缝隙狠狠地盯着自己。

他立刻站起身来,疾步奔到窗边,推开窗户。然而,阳台外一个人影也没有。灯光下,窗外只有一片草地碧绿,青翠可人。

草地上,也人迹全无。罗宾正要关上窗户,“嗖”的一声,一枚亮晶晶的东西飞了进来。擦头而过,“啪”的一声,砸在了窗帘上。

一支非常小的箭,稳稳地扎在了窗帘上。

这极像非洲土著人使用的喷箭——将驼鸟的白羽毛卷在植物的刺上,再在锐利的箭头上喂毒。

显然,暗中还有一个要除掉他的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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