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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章 在水之湄

1

“‘所谓伊人,在水之湄’。‘姜湄’……好名字……像是在哪里听过一样。”

2

我住的房子门前有条宽宽的河,河里有一片片弯着腰的高个子芦苇,河岸上是密密麻麻的野草。河上有两座桥,南边一个,北边一个。

河曾是护城河,河的一岸是戒备森严的人们,对岸则是一片荒芜。后来,两岸被划在同一座城里,河上修了两座桥。

这是很久很久以前的故事,满是磨损和裂痕的石头桥身可以作为物证,摇摇颤颤的护栏同样可以证明桥下流过的一股股水和桥上走过的一代代人。

往后很久很久的某天,河里浮出一个死去的男人。那具尸体裹着沉甸甸的棉衣,被河水泡得肿肿大大,肚子涨得老高。人们说,他死前一定呛下不少河里的臭水。我看到他破破烂烂的脸上挂着湿漉漉的黑色水草,有几根缠在嘴里,像是从那里发芽长大。

尸体被水淋淋地捞起来,烧成灰埋在地里以后,河又恢复平静。然而自那时起,我开始常常设想走在野草密布的河滩上,这块地毯似的宝地承载了混乱的幻想和向往。

我站在岸边,想象自己走在坡上,慢慢地挪着小步,一点一点走到草地尽头,把指尖浸在冰冰凉的河水里。

像着了魔似的被水草相交之处吸引,那里打通了存在和虚无、人间和死亡的壁垒。水可以吞噬万物,毫无疑问;而草又是那么倔强地活着,尽管它的竭力挣扎并无意义,在某种程度上。

不知究竟为何,我从来没有接近过那个充满奇幻色彩的地方,那里终究成了一首暗黑褪色的狂想曲,仅仅存在于我稀薄的记忆中。

偶然间,我看到书上写“水草交处为湄”,这段零碎的记忆又从阴暗的角落里重新显现出来。那地方吸引我的究竟是意外的死亡、生命的不确定性,还是命中注定?

“命中注定。爸妈为什么要给你取这个名字?”——“大约是我命里缺水之类的吧。”

“是注重五行吗?可以简单说说爸妈吗?”——“他们……不提也罢。正经人谁总是念叨家里的琐事。”

“你是正经人吗?”——“这个无所谓。只是不想提家里而已,没什么好说的。”

3

河岸边是马路,马路对面有一幢长长的写字楼。桥正对着写字楼下空空荡荡的门洞。门头上悬挂这一排半旧灯笼。灯笼自然是红色的,至少,曾经是红色的。

我记事时,那点红色几乎消磨殆尽,黄色的穗子也打磨成了灰尘的颜色。风一吹,这一排色彩全无的东西便整齐划一地朝一个地方摆动。

或许是悬挂得太高的缘故,来来往往的人们从未起过把灯笼取下来的念头。于是它们就清清冷冷地悠悠荡荡,直到某一年化成尘埃。

那时我的邻居是一家五口人,他们是租户。一对中年夫妻,一个七十多岁的老太太,一个十六岁的女孩,一个八岁的男孩。丈夫是一家小餐馆的厨师,时常忙到深夜。妻子做着几份短工,打扫房子、照顾小孩一类的。老太太是中年男人的母亲,做饭洗衣操持家务。女孩上高中,常常逃学,夜不归宿也是常事。每到此时,中年女人便哭骂着四处找寻。男孩虽然一天不拉地去学校,却总因为调皮捣蛋、考试不及格之类的事把家长叫去。这时就轮到中年男人登场,用皮带抽打男孩。撕心裂肺的哭号过后,男孩仍是我行我素。

后来的某一天黄昏,那中年女人哭丧般呜呜咽咽,像是在吊唁西沉的太阳。而后她找来中年男人,二人揪住男孩的耳朵一同去了附近的医院。他们的儿子拿石头砸灯笼,石头落地时砸破了过路行人的脑袋。

在医院呆了几天,被砸破脑袋的过路女人终是死了。

死了的过路女人被白布盖着抬走后,我的邻居也搬离了这个地方。只不过这一家走时成了四口人,他们的女儿趁乱离家出走,已然不知身在何处。

家。不过我觉得,中年男人和中年女人或许是爱他们的孩子的。就算那女儿夜不归宿又离家出走,就算那儿子调皮捣蛋又砸烂了路人的脑袋。为着他们的孩子,我可以看到常常挂在中年女人脸上的泪水,可以看到中年男人常常锈在一起的眉头。

他们总归是一个家。无论何种境遇,都有家人的依托牵绊,都有坚持活着的理由。

他们走时,我望着门口堆放的杂物怅然若失。

4

“你说鬼话!”——“怎么?”

“说好了不提家里的事的!”——“好吧,再来说说那个死了的过路女人。”

死了的过路女人是在路边卖小吃的,油茶、豆腐脑和浆面条,包子、茶叶蛋和糖三角。她的摊子就在桥头,那天是为了买鸡蛋从门洞里过,正巧被砸中脑袋。

她的丈夫在商场门口看自行车,平时喜好喝酒,老是醉醺醺一身酒气。

两个人都快五十岁了,一直没有孩子。

过路女人死后,那个爱喝酒的丈夫得到一笔赔偿金。只是他的神经却因此不大正常,拼命灌酒又哭哭笑笑。原本人缘就不怎么样,这样一来更是没什么人敢接近他。

在过路女人死了的那年冬天,河水没有结冰。连着下了几天灰灰茫茫的雨夹雪,满世界湿湿滑滑。风停雨住,爱喝酒的男人却没有出现在常去的饭店。小半月后,他的尸体浮在河面上。他就是河里那个死去的男人。

打捞尸体时,有人说他是淹死的;也有人笃定他会游泳,只是水里太冷冻僵了身子;又有人反驳说棉衣湿水后极重,再强的游泳本事也施展不开。这几派人很快争得脸红脖子粗,互相推搡起来。

“想必是酒精烧坏了脑子。”

这句话一出,那群将要打架的人住了手,一同称赞起这句结语的高明。

其实我有些后怕,此前我总是站在灯笼下等待我晚归的妈妈。你知道的,那时候我的爸爸不在这座城市,家里只有我和妈妈。要是妈妈加班到深夜,我独自在家里便会害怕起来。因而出门走至路边的灯笼下,看着车水马龙等她归来,心里的恐慌总会少些。

就此打住,说好了不提家里的事的。总之就是回想起自己深夜站在灯笼下的情景时,总会不由自主地哆嗦一下。

5

挂着灯笼的门洞旁是一家售卖亭,卖一些零食饮料烟酒。售卖亭是一个三十出头的男人看管,他在里边放一张床,售卖亭便成了他的家。

开售卖亭的男人没有别的落脚之处,我不曾见过他的父母妻子,朋友更是无从谈起,仿佛他是被猛然抛弃在这个地方,回过神后早已孑然一身。

他嗜好抽烟,日日手不离烟,烟不离口,烟成了他身体的一部分。那间售卖亭自然也是浓烟逼人,尤其在冬天他把门窗紧闭时。

一个昏昏沉沉的冬夜,我又站在写字楼的门洞里等待妈妈下班。自然,那时过路女人还活着,仍在桥头卖她的小吃。那天大约是冬至一类的节气,天黑得很早,又不住的刮着冷风,手脚冻得生疼。

开售卖亭的男人看到在寒风里打哆嗦的我,便打开门把我拉进售卖亭。让我坐在他那破旧的床上,裹上厚厚的军绿色被子。

屋子里烟味呛人,他的床被满是烟臭和经年累月使用后留存下的腻味儿。我屏住呼吸,憋很久才缓缓呼出一口气,生怕多吸入分毫这难以忍受的味道。

吸罢一支烟,他笑着问我今天可吃过饺子。我摇摇头。他不知从哪里摸出一只碗,碗里清清白白躺着六只饺子。羊肉馅的饺子,他着重说,不吃就会冻掉耳朵,必定是羊肉馅的才管用。我连忙拒绝,借口等妈妈下班回家再吃。他惋惜地劝一阵方才放下碗。

实际上那时我饥肠辘辘,之所以拒绝一是因为那引起不适的环境,二是我向来不吃饺子。第一个原因自是不能说出,如果直说第二个,难免又要多费一番口舌解释为何不吃饺子,实在麻烦。

关于我为什么从来不吃饺子,我也弄不明白具体原因。或许不吃饺子这条诫令牢牢印刻在我的基因里,长到一定年纪便自动触发。也可能是小时候吃过的饺子太难吃。

他吸完第四支烟,妈妈终于下班回来,我便回家去。

春节前,人们说他死了。起初我心里一惊,而后便忙着欢喜春节的到来,把这事干干净净地忘到脑后。就像抖掉落在光滑绸缎上的一粒烂豆子,轻轻一下那烂豆子便利利落落消失不见。

过了元宵节,一些好事的人又把他提起。

“被活活呛死的。”人们用语言重建男人死在售卖亭时的情形,毕竟这样的死法也是稀奇。腊八节那天清晨,有人找他买鞭炮,却敲不开门窗。以为男人未醒,便走开不提。直到傍晚再去,男人仍是直挺挺地躺在床上,人们才意识到不妙。撬开门,男人早已僵了。

把他抬出来的人说,男人死时定是十分痛苦,否则死相不会如此可怖,脸是紫黑色,五官错了位。

被烟呛死。人们给他判下死因。

6

“他果真是被烟呛死的吗?”——“这有什么要紧。夏天到来时,已经没有人再提起他的事了。”

他死后的第二个冬至,我不知怎的又想起他来,想起他曾经存在在世上过。原因大概是这样的:好一阵子未见的爸爸竟回了家,他向来是烟酒不沾的。我便想起那个喝醉酒跌进河里淹死的男人,和售卖亭里被烟呛死的他。如此爸爸看起来是要长命百岁了。

我出生没多久,爸爸便被邻居鼓动着辞去工作,考上一所名牌大学的全日制研究生,后来又读了博士。总之,在我的童年生活里,他是一个只存在于别人口中的人,类似《熊出没》中的李老板,或是《甄嬛传》里的纯元皇后。

自然,他一年里也回来一两次,但妄图用这短短时间建立些虚无缥缈的感情实在是痴心妄想。我的妈妈为了供他上学,拼命工作。动画片里,小孩子拉着父母的手去公园,脸上是甜甜蜜蜜的笑。我却无论如何也不能感同身受。不知怎么的,我就一个人长大了。

若是说完全的一个人,也不甚恰当。还有一个人间或会照看下我。就是那个劝爸爸去读研的邻居。

7

在我的世界里,从出现到消失,那个邻居始终是六十多岁。她一生未婚未育,老来独居。年轻时是中学语文教师,我出生时早已退休。除了教语文课,她同样擅长拉二胡。夏秋的清晨,楼下常是琴声悠悠荡荡。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她对我说,“你的名字就是这样来的。”我自然是疑惑,这八个字从头到尾既没有“姜”也没有“湄”。她却没再解释。直到她成为一把灰烬以后,我方才听闻后面的诗句:“所谓伊人,在水之湄。”又过了很多年,他也这样对我说。就此打住,正经人谁总是提自己喜欢过的男生。

“识得乐谱吗?”她问。我摇头。她便教我。同样,她死后,我便坚决地与二胡分道扬镳。

坐得腰疼。

她却说小孩子没有腰。

“为什么我没有爸爸?”我问。

“瞎说。”她打断我的话,告诉我爸爸正在很远的地方读书用功,为了以后带给我和妈妈更好的生活。前半句不假,后面我却是不信的。爸爸是爱妈妈的,我看得明明白白,至于他爱不爱我,这难说。

她没有急着向我证明爸爸确实爱我,只是说往后我自然明白爸爸的苦处。

早就和你说过,我的世界充斥着死亡。几年后,她果真也是死了。

那天晚上她邀我第二天下午去她家里做客,要做糕点给我吃。我满心欢喜地去时,她已经躺在地上死掉了。身子硬得很,弓着背倒在同样坚硬冰凉的地板上。

医生说她是夜里心脏病发作。不过人们未曾听她提起过这类病症,因而这远不是令人信服的死亡原因。“想必是医生谋财害命。”人们得出结论,并要她前来收拾的远房侄子状告医生索要赔偿金。侄子认为麻烦便放弃。

“果真不如亲生,又不是不分你遗产,这点小事都不去做。”人们对着侄子离去的背影吐口水。“定是和医生有勾结,没一个好东西。”

8

她死了以后,房子卖给一户人家。年轻的妻子刚生下一个女婴,丈夫在外奔波挣钱养家糊口。医院里,老太太照顾得了癌症的老头子。

有一阵子老头子可以下地走路,特意回了趟家看望孙女。我出门时正遇上他。他的膝盖不能打弯,挺着腿直愣愣地迈着小步,随时会栽倒在地。脸上却仍是和和气气的笑,天庭饱满地角方圆,浓眉大眼,戴一顶鸭舌帽。

“这闺女长得体面。”他看我,对老伴说。

后来他又躺倒在医院里。

过了些日子,听闻他已不省人事,全靠插管子过活。年轻的妻子要拔掉管子给他送终,免得白白浪费钱。自知老头子是再也治不好的,戴着管子徒增痛苦。

于是丈夫把妻子摁在床上痛打一顿,他们年幼的女儿在一旁嚎啕大哭,住在隔壁的我听得真切。

老头子终究也是死了。不知是否是被拔掉管子的缘故,抑或是连管子也救不了他的命。

妻子终究也是离婚,带着小女儿走了。

9

一边的小洋楼终于有了买主。仍是一对新婚夫妇,妻子是知名记者,已经怀孕。丈夫则是行业内赫赫有名的商人。

不久,仍是一个女婴呱呱坠地。夫妻二人请了保姆。

保姆常带孩子在小区内玩耍,免不了和赋闲的老太或是清洁阿姨闲聊。而后关于这户优渥的人家的传言便渐渐起来了。

妻子曾和高中时的男友恋爱十二年,兰因絮果,男方始乱终弃。之后现今的丈夫对她展开追求,二人便顺理成章地喜结连理。

“我和他谈了十二年,该发生的事都发生了。”结婚时,妻子说。

丈夫并不介意,只是在女儿出生后不久开始带不同的男人回家过夜。

“他跟男的睡觉被女的撞见过。”保姆的描述绘声绘色。

像是为了印证保姆的话似的,一个春末的黄昏,妻子爬上顶楼一跃而下。那时她的女儿只有一岁半,尚不知道地上血肉模糊的妈妈曾经历过什么,只是扯着嗓子大哭。

那天的火烧云格外浓烈。

10

死亡充斥着我的生命。

在这短短十几年里,我见证了四个家庭的破败和两个独居者的消逝。

商场门口看自行车的丈夫和桥头卖小吃的妻子,他们终是在黄泉下团聚了。只是我搞不明白,丈夫究竟是自愿掉在水中还是失足滑下。

不知道那个离家出走、不爱上学的十六岁女孩最后有没有回到家里,我记得他们搬走时,七十多岁的老奶奶已病得气息奄奄。

被摁在床上打的妻子带着小女儿决绝地离开了,丈夫仍住在我隔壁,只是不常遇见。偶然间撞见时,他朝我尴尬地笑笑,我心里却有些发怵。

跳楼死了的妻子留下一岁半的女儿凄凄凉凉活在这世间,她的父亲在三年后被查出患有艾滋病。人们说,那女儿想必也得了,可怜她还不谙世事。而后的某天,这父女两个忽然消失不见。他们的小洋楼很快落满厚厚脏脏的灰尘,有调皮的男孩砸烂一楼的窗户钻进去探险,被保安狠狠训斥一通。

我想起自己的妈妈和爸爸。

爸爸学成归来自然是风光无限,只不过常常嫌妈妈蠢笨,疏忽了学习跟不上时代,却忘记妈妈风华正茂时肩上压着供他上学的重担。

对妈妈尚且如此,更不必说是我,自然不愿让我多在他面前出现半分。

于是我想,婚姻大抵是痛苦的,由婚姻关系建立的家庭更是苦难和不幸的根源。我便回想那两个独居者。

如果在清晨拉二胡的退休教师有个爱睡懒觉的丈夫,这个爱好想来难以继续存在。那烟鬼男人一根接一根抽烟时的洒脱和快乐,大约无法在妻子的约束下达到。

既然最后皆是难免一死,为何不让自己快活些呢?独自一人死在长长的夜里,这个结果想来并不坏。甚至是比死时周围坐满哭丧的人强得多,少了不少聒噪。死亡终究是自己的事,身旁坐着的人让将死者徒增恐惧罢了。

我见过那个得癌症死掉的老头子的葬礼。

一个白花花的灵棚,当中是他的照片,和和气气的笑。孀妻头上缠一圈白布,裤脚也用白布条绑住。孝子更是披麻戴孝,哭得嘶哑惨烈。就连那小孙女也是满脸悲伤的表情,挤出些泪水悼一悼这个音容笑貌不会出现在记忆中的爷爷。

悲悲切切的哀乐拖着凄凄哀哀的长腔,跌跌撞撞地回荡在惨惨淡淡的院落,白白黑黑的花圈挽联纷纷扬扬堆叠在棺木周遭。

而后时辰到,抬棺至墓地,落土,立碑。

这与死了的烟鬼的下土仪式差不了多少,我想。人早就死了,死后什么都感知不到的。

11

曾经,我也以为爱情这缥缥缈缈的东西并不存在。

爱情?指的是那跳楼死了的妻子和她十二年的男友吗?茶余饭后的谈资而已。

只是荷尔蒙的作用罢了,我告诉自己。

直到那个身影出现在我的生命里。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

“你啊你,你可知心跳的变奏是何滋味?”——“不知,是什么糊弄人的玩意儿!”

“非也非也。”

拥有爱的能力,大约是人之为人的原因之一吧。爱让人的情感得到升华,在它产生的那一刻,人的灵魂冲破肉体的樊笼变得空灵。自古以来,数以千万计的人们用生命和年华追求永恒的真善美,爱无疑是最接近这些的东西。

那个身影让我懂得何为爱,让我相信自己并非冷血动物,纵使经历种种,依旧有着爱的能力。他陪伴着我的灵魂,使它在那段特定的时光里被如此澄净的情感洗涤一新,如此便可以了。

不论何种结局,也不论有无结局,我都应当感谢那个身影,始终。

12

“炳,形声。从火从丙,丙声。<说文>有言;‘炳,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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