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有轨机车的楼梯走下,便是一条萧瑟的大街,大街两旁净是一些上了年头,年久失修的建筑,时不时有一个按这个时代的标准,穿着不是很体面的人在大街上匆匆而过。
他是应霍奇森的邀请来到这里的,霍奇森神神秘秘地许诺,将在这里解开他的所有疑惑。
从德赫巴斯的旷野回到夏安后,布莱斯又连着好几天失眠了。
一直有一个不知躲在何处的暗杀者如影随形,时刻等待时机一击必杀,在这种情况下,有人能睡好才怪,布莱斯只是个刚刚穿越的普通人。俗话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只有千日做贼哪有千日防贼的道理,布莱斯怕暗杀者没过来杀他,他自己就被心理压力折磨的快崩溃了。
这时他接到了霍奇森的邀请,就如同溺水者抓住救命稻草一般。
人类最古老、最强烈的恐惧是对未知的恐惧,有很多看起来很可怕的事情,其实就是一层窗户纸的事情,捅破了,就豁然开朗了。
布莱斯刚想向他和霍奇森约定的地方走去,就见一个衣着褴褛,大概只有六七岁光景的小男孩从布莱斯面前路过,像是突然失去平衡一般,猛地在他面前滑倒,布莱斯下意识地扶住了他。
衣着褴褛的小男孩站稳后,便挣脱了布莱斯,慌慌张张地跑掉了。
“诶,真没礼貌,也不知道道声谢。”
然后他下意识把手伸到兜里……打火机不见了!
布莱斯猛地回头,那个刚刚在他面前摔倒的小男孩,此时一溜烟地跑到的大街转角的尽头。
竟然是这个小男孩把打火机偷走了!
“站住!”布莱斯暴喝。
衣衫褴褛的小男孩闻言跑得更快了。
虽然作为打火机,连火都打不着,但毕竟是公爵贴身物品,精雕细刻,装饰有金箔宝石,颇为值钱。当然这点钱对布莱斯来说不算什么,但考虑到打火机的纪念意义,他对打火机还是挺在意的。
布莱斯拔腿狂追,小男孩是本地土著,对四周的环境非常熟悉,但布莱斯都快成年了,正是一个人一生最好的时候,体格健壮,精力充沛。他要是连个面黄肌瘦的小男孩都追不上,干脆找块豆腐撞死算了。
但布莱斯越追,越感觉不对劲,小男孩逃跑的轨迹离开了空旷的大街,转向了狭窄而憋狭的小巷。
他果断停下了脚步,打火机固然珍贵,但夏安东区鱼龙混杂,敢于杀人越货的悍匪不计其数,不至于为了一块打火机就惹上麻烦。
布莱斯不想惹麻烦,但麻烦却主动找上了他。
他刚站住脚步,想要放弃打火机,回到大街上,就见寂静无人的街道上,突然出现了三四个流里流气的少年。
这几个少年挽起袖子的胳膊上,纹着五颜六色、粗制滥造的廉价文身,手中还拎着几根钢管,像是已经在此等候多时了。
布莱斯的脸色很难看,他知道,自己刚一下有轨机车,就被人盯上了。偷走他打火机的小偷不过是引他来的幌子,真正的后招是这几个埋伏在此的小混混。
这几个小混混远不满足于小偷小摸,而是做起了拦路抢劫的强盗勾当。
大意了,他心中暗道,夏安东区是个三不管地带,连警官都懒得来此巡逻执法,所以几个小混混就敢手持钢管光天化日当街行凶。
布莱斯不动声色地慢慢退到墙边,防止自己的身后被人袭击,然后他的手伸进了大衣的衣兜,衣兜里缝着一个暗袋,暗袋里藏着一把小巧精致的左轮手枪。
他四处打量一下,一共有三个小混混,他自信自己的枪法,正好一枪一个。
那个看起来瘦瘦小小的小男孩又跑回来了,一个为首的小混混问:“东西呢。”
小男孩迟疑了片刻。
为首的小混混一脚就把小男孩踹了出去,面黄肌瘦一副发育不良模样的小男孩被这一脚踹得打了几个滚,才颤颤巍巍地站了起来。
“大哥,我急用钱……”小男孩畏畏缩缩地说道。
“我说东西呢!”小混混又给了小男孩一巴掌。
小男孩这才从贴身的破布口袋里拿出布莱斯的打火机,递给了为首的小混混。
小混混看见打火机后,眼睛立马就亮了起来,“乖乖,这打火机一看就是值钱货,我们钓着一条大鱼啊。”
原本没个正形的小混混们,看向布莱斯的眼神中立马就充满了贪婪。
布莱斯从口袋里掏出几张一克朗的钞票,朗声说道:“几位好汉,打火机和这几张钞票算我送给几位好汉买酒喝的,我们就当交个朋友,好不好?”
虽说布莱斯有很大的把握能把这几个小混混一枪毙命,但他还是想和平解决这件事情,不到迫不得已,不想当街杀人。
“谁跟你是朋友!”为首的小混混啐了一口。在这些小混混眼中,布莱斯就像个行走的肥肉,见到了,怎么能忍住不咬一口。
一个小混混看到了布莱斯手中提着的黑色公文包,“快……快把,你手上……的手提箱交出来!”
布莱斯轻叹一口,公文包里有非常重要的东西,绝对不能交出去。
看来今天是非要动手不可了,他一只手紧紧握住黑色公文包的把手,另一只手则缓缓握住了口袋里的左轮手枪。
还没等布莱斯动手,就又见小巷深处缓缓走来三个人,为首的是个体重两百多磅的胖子,穿着一身价格不菲的黑色小牛皮皮衣,另外两人则穿着一身廉价的黑色正装,像是这个胖子的跟班。
刚才还凶神恶煞的小混混,看见这个两百多磅的胖子后,脸上立马就堆上了笑容,“大乔治,没想到您来了。”
“我来看看你们,看你们是不是不开眼,敢在今天出去惹事。”这时胖子转头看见了站在墙边,一脸戒备的布莱斯,“这是怎么回事。”
“这……”小混混支支吾吾地说不出来。
胖子碰了碰帽子,对着布莱斯行了个礼,“这位兄弟,您来此有何贵干。”
布莱斯犹豫片刻,沉声说:“我来这儿赴约。”
听到这句话后,胖子的脸色登时就变得很精彩,他颤颤巍巍地问:“难道您是来参加那个的?”
那个?哪个?布莱斯一头雾水,但他还是阴沉着脸,点了点头。
胖子一巴掌就打在了小混混脸上,这一巴掌势大力沉,把小混混打了个趔趄。
“给我跪下。”
小混混懵了,“哥,这是怎么了。”
“让你给我跪下。”胖子一脚踹在小混混膝盖上,小混混噗通一声跪在地上。
胖子一脸赔笑道:“嘿嘿,这位兄弟,小孩不懂事,您大人不识小人过,就把我们当成一个屁,放了吧。”说着,胖子从小混混手中夺过打火机,毕恭毕敬地交还给布莱斯。
布莱斯对陡然发生的变故,完全摸不着头脑,但他还是审慎地收回了打火机,缓缓离开了这处僻静的小巷。
在临走之前,他回头看了一眼。偷了他打火机的小男孩,正瑟缩地躲在墙角,脸上的表情,说不清楚是绝望还是麻木。
这个六七岁,正是肆意玩耍打闹年纪的孩子,人生仿佛就已经失去了所有色彩。
但在小男孩的眼睛中,布莱斯看见了不属于这种年纪应该拥有的坚定与决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