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厮又趁机请赏去我家吃饭。走在路上他问我觉得他这个人怎么样?“除了太帅,没别的缺点。”他突然很严肃,“阿花,你是不是有点自卑?”
“怎么会?”我打死都不承认。“你觉得自己长得不漂亮,所以不接受我当你的男朋友,觉得和我在一起没有安全感。”
“少瞎说了。”我急忙打断了他的话,心扑扑地跳着。
那天晚上,我失眠了。
数了3000只绵羊后,我打电话和小米讨论我是否自卑的问题。小米摇着头,“难道你还不承认自己自卑吗?你不敢和男同事说话,不敢穿鲜艳的衣服,不敢谈恋爱,还要装出一副什么都不在乎的表情,其实你能骗得了谁呢?幸运的是,偏偏就有武大那样的猪头喜欢你。”
她的声音一下子变得很粗,“你以为我真的喜欢他吗?实话告诉你吧,武大怕你不愿接受他,才求我演这样一出苦肉计。喜欢就是喜欢。你长得像母夜叉,他还是喜欢……”
5
Mygod。原来是这样啊!小米还说不忍心看我窥不破情关,才一时冲动说出了真相。
我还能怎么样?不恋爱别人会说我自卑,为了证明我不自卑我只能和武大恋爱,虽然我知道我是自卑的,十分自卑。而且,我真的喜欢武大,这一点,也是我不能否认的。
后来老妈告诉我,其实每个女孩子年轻时都打心眼里认为自己是丑小鸭,眼睛小的要变大,鼻子高的要削平,连偶像张曼玉都拔掉了兔牙,谁又会真的十全十美呢?所幸还有爱情,真的爱情是SK-Ⅱ神仙水,是奇幻的不老仙丹,能让每一只丑小鸭变成白天鹅。
求婚的时候,武大捧上999朵玫瑰,问我愿意嫁他吗?我看着他紧张兮兮的样子,低头想了一会儿,“不愿意!”
“难道你还自卑啊?”
我扑哧一声笑了,拍拍他的肩,“但是,我愿意一辈子和你在一起。”
武大抱住我,开心地笑了。而我知道自己早已不再自卑。被帅哥这样煞费苦心地爱着,傻瓜才自卑哪。
时光不与秋千老
①
那是颜小染第一次看见秦立。
颜小染像往常一样穿过那条逼仄的小巷,嘴里啃着一只青涩的苹果。秦立从颜小染身边疾驰而过,她听见风呼啸的声音。心猛然停止了跳动。拿着苹果的手有莫名的悸动,一不小心。那半只苹果就跌落在墙角。
随着一声长长的刹车,为首的那个男孩一只脚撑地,转过脸来,对不起啊,满脸狡黠地笑,旁边的几个男孩随即发出欢快的哄笑声。颜小染没有看清男孩的脸,她只听见他们调侃的声音,秦立,你什么时候变得这样礼貌。
他叫秦立。颜小染觉得,这是她听过最动听的名字。她一直站在原地,直到那群人消失在小巷的尽头,才回过神来。
金色的阳光打进昏暗的巷子,照进颜小染17岁的年华里,连着那个叫秦立的男孩。
和所有准高三的学生一样,颜小染每天惶惶不安。好像被判了死缓,明知道结果,却要备受煎熬。那种感觉,伴着妈妈的絮叨,整日在颜小染的耳边徘徊,怎么也挥之不去。
偶尔会在校园里看见秦立,以及身边几个着奇异服装的人。他们有一个共同的代名词,问题学生。他们是这个学校的一块心病。却又不会犯超出底线的错误,便变得无关痛痒起来。
颜小染写厚厚的告白信,夹在不同的书里,每一封都洋洋洒洒,措辞华美。可她从未想过有一天秦立能够看见其中任何一句话。有些东西,是可以放在心里,只供自己欣赏的。
可是还是被发现了。不知被谁拿去。贴在校门口的公告栏里。颜小染站在那儿,不能移动半步。她的脸由红转青,渐渐煞白。血不停地往脑子里冲,鼻子酸疼,眼泪就要往外涌。她转过身,穿过拥挤的看客,低着头匆匆逃跑。
一转身,就看见不远处站立的男孩。他手搭在单车上,就那样望着颜小染。风微微吹起他白色的衣角。颜小染恍然间觉得,他望过来的眼神,是温柔的。
可是他什么也没说,也没有试图上前一步,就跨上单车,疾驰而去。路过颜小染身边的时候,她再一次听见了风的声音。是从他身体里穿过的声音。
颜小染站在那。想象秦立刚刚的模样,心渐渐变得柔软起来。
②
第二天,公告栏里的告白信不见了。可是流言就此传播开来,颜小染每到一处,总能见到别人脸上似有似无的笑。他们在说,原来如此。
对于17岁的喜欢来说。是禁不住流言飞语的。颜小染在众多的口水中渐渐失掉了最初的心。她开始怀疑自己对秦立的喜欢。是来自怎样的一种心绪。
他们没有说过一句话。他没有跟她有过任何交集。他只是每日在小巷口从她身边穿过,留下一地的阳光。他只是在某次不小心,碰掉了她的半只苹果。他只是站在不远处,给过他一个模糊不清的眼神。
他不高大。不英俊,他整日混迹在一群不三不四的人群中。骑着单车在小城里横冲直撞。
这样的秦立,究竟怎样,扰乱了颜小染的心?
颜小染能写出一百个不喜欢秦立的理由,却找不出一个喜欢他的原因。可是有时候,喜欢就是这样一件毫无缘由的事。
秦立于颜小染来说,是整个高三里唯一的光亮,令她欢喜。使她安心。
还是在那个巷口。少年斜靠着墙,旁边架着那辆漂亮的山地车。他低着头。指间夹着一支烟。
颜小染站在离秦立不到10米的距离,等待少年开口。她知道他在等她,那样的姿势,一下子就扎进了颜小染的心。赶跑了她多日来的苦闷。
秦立抬起头,看见眼前的女孩,扔掉了手里的半支烟,用脚踩了两下,然后笑道。谢谢你。
那是秦立对颜小染说的第一句话,是感谢的字眼。
颜小染不知道他的意思,咬了咬下嘴唇,说不出话。她看见少年脸上温和的光芒,那是她很少看见过的欣然表情,心里立即被胀得鼓鼓的。她是喜欢他的,不管这种喜欢基于何种原因。都不重要。
那一刻,颜小染有种释然的感觉。流言再重,也抵不过他的一句话。
可是直到秦立跨上单车,颜小染也没弄清楚,他到底要感谢她什么。
她看着少年被风涨满的衬衣,不禁心头一热,冲着他的背影大声喊,喂,你要谢我什么啊?
秦立刹住车,转过身来。谢谢你让我看见自己。
③
颜小染站在那条曾无数次遇见秦立的巷子口,失落地想,他怎么不再从这里走了呢?
已经有很多天了吧,从他开口跟自己说第一句话开始,他就没有再出现过。颜小染依然能看见秦立穿梭于人潮拥挤的校园,只是不会再在小巷遇见。他为什么要改路?难道是躲避自己?可是他不是说了谢谢自己吗?
颜小染脑子里不停地蹦出许多想法,借口,或者理由,就是没法让自己,忽略掉秦立的绕道而行。
那些日子。颜小染像丢掉一件心爱的东西般。日日心神恍惚,只有在偶然看见秦立的时候才如梦初醒。有好几次,她都忍不住上前去问他,怎么不再经过小巷。可是怎么也没提起那个勇气。
那些流言,使她不敢与秦立,多言一句。
等到高三真正来的时候,颜小染已经很少能看见秦立了,她在渐渐忙碌的日子中越发淡然自己对他的那份情愫。
那些偶然的遇见,加起来却有惊人的改变。她看见他穿起规矩的校服,留根根直立的头发,眼神越发坚毅。身影匆忙。她看着他以自己跟不上的速度突飞猛进,爬上优等生的光荣榜。
颜小染看着那红色榜单上耀眼的名字,仿佛被洗礼般,觉得神圣起来。秦立那两个字,紧跟在她的身后,中间隔着不到十个人的名字。于是,那个影子,便再一次在她心底,被无限放大,占据着她整个身体。
他在变得优秀。颜小染想,这就意味着他们的距离越来越小,这是一件多么美妙的事啊。
④
颜小染满心欢喜地想,或许她与秦立能进入同一座大学,到那个时候,她就可以告诉他。她喜欢了他那么久。
在6月即将来临的时候,颜小染终于鼓足勇气,约了秦立在巷口见面。她想问他即将前往的大学,以此完成自己这些年来的暗恋。
秦立手搭在单车上,像那次站在公告栏外面那样,望着颜小染。颜小染被他望得脸渐渐温热起来,她将头埋得越来越深。
是秦立先开口说了话。他轻声叫,颜小染。颜小染抬起头。望着他欲言又止的神情。半晌,他才缓缓道,我要走了。
那一刻,颜小染忘了什么是惊。什么是凉。只觉得,有什么东西堵着嗓子,发不出声。她只是喃喃道,去哪里呢?
美国。秦立笑了笑,很不喜欢的国家,可是没办法,我爸爸一直催我过去,他已经给我联系好大学,就等毕业了。
颜小染从来没像现在这样,渴望慢点毕业。以前,她一直期盼,可以快点毕业,上了大学,就可以做自己喜欢的事。可是现在,如果毕业,秦立就要远走,她宁愿永远读着那苦闷的高三。
颜小染觉得自己像蹩脚的群众演员,一直没弄清自己的角色。等待男主角的身影,却不料,那本不是属于自己的。
她努力挤出笑容。那很好啊,到那边要好好生活。然后转过身,第一次在他先转身之前,走掉。她怕看见他的背影,自己会忍不住哭出来。
男生在背后唤,颜小染。颜小染顿住了脚步。没有回头。
男生最终没有说出口,那句有关我也喜欢你之类的话。他想这些,已经没有必要了吧。于他,于她。彼此都不过是青春岁月里的一剂凉风。
时隔3年后。在颜小染以为自己快忘记那个叫秦立的男孩子时,收到了他从大洋彼岸的信。
他说。谢谢你曾经让我看到了自己的存在。那时候的我,终日无所事事,只等着毕业出国。我觉得那是一条已经铺好的路。我只需往前走就行了。可是我忽略了那路上的精彩,原来那一路。还有许多可以做的事。你一直看着我,让我更加想要充实起来。是你,使我那段日子,有了绽放的动力。赶上你,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啊。尽管结局依然是离开,可是我留下一段美丽的过程。而那所有的绚烂,只因为,那一路,有你陪伴。
颜小染拿着的信,打湿了大半。
那些深深浅浅的时光,在记忆里慢慢氲开,灼灼其华。
以弗所的寡妇
从前,在以弗所城,有一个结了婚的女人,她对|丈夫的忠贞远近闻名。邻近村镇的妇女常常成群结队到以弗所去,只为了瞻仰这个被神话了的女人。
有一天,这个女人的丈夫死了。她觉得依照普通习俗跟在出殡行列后面披发捶胸不足以表达她的哀思,她坚持跟进希腊式的地下墓穴里去。守望她丈夫的尸首,夜以继日地啼哭着。
在极度的哀伤下,她很可能会饿死,她的父母却没有办法劝她离开。就连法官在作了最后一次的劝解之后,也被赶走。总之。整个以弗所城为这奇特的女人而忧伤着,而事实上,这女人已有五天涓滴不入了。在这衰弱的女人身旁坐着她忠心的婢女。分担她女主人的悲哀,同时在灯火熄灭时把灯重新点起。
整个城市都在讨论这件事:这里终于有了——所有阶层都同意——一个夫妇间忠贞与爱情的典范!
在这同时,在离希腊式地下墓穴不远的地方,总督下令把几个盗贼钉死在十字架上,并派士兵看守尸体以免被盗。一个晚上,有个士兵突然注意到坟墓中间有灯光进出并且听到呻吟的声音。
出于人类好奇的天性所驱使,他走下墓穴去查看。但一眼看到一个美极了的女人。他吓得差一点儿叫了出来,以为是见到地狱里出来的幽灵。然后,他注意到尸首及女人脸上的铝水。还有指甲在她脸上的抓痕,他明白了是怎么一回事:一个寡妇。在无可安慰的悲伤里。
他马上去拿了他微薄的晚餐回到墓穴里,苦求女人节哀,别为无益的悲悼心碎。他提醒她,所有的人都有同样的结局,同样的安息处在等着我们每一个人。他的不受欢迎的慰语,只有更加深这寡妇的痛苦。
这士兵不折不挠地重复着他的辩辞,强迫她吃点儿东西,直到那小婢女,受酒味的刺激。向她的诱惑者伸出了屈服的手。在酒与食物恢复了她的精力之后,她自己也开始攻击起她的女主人的顽固来。
“那对你有什么好处?”她问她的女主人,“如果你饿昏了,为什么你要把自己活活埋葬。在命运之神召唤你之前死去?你以为死人的鬼魂与骨灰会被悲伤感动?不。把生活重新来过。抛弃这些女人的愚见,在你还能够的时候享受光明。看你可怜丈夫的尸首,它不就是比所有言辞更动人地告诉你该活下去吗?”
女人因长久的绝食而衰弱,她的抵抗力终于崩溃了。她贪馋地,像婵女早先一般,吃下士兵带来的食物。
哦,你知道饱暖思****这句老话吧?所以这士兵把他劝这女人吃东西的那套本领又使了出来,决定要谋取她的贞操。那婢女,也尽其所能帮士兵的忙,像重叠句般适时地重复着:要是爱情使你欢悦,大人,便请向爱情投降。
长话短说,这女人的身体不-久便放弃了挣扎,她屈服了,当天晚上他们结了婚,他们第二天晚上及第三天晚上都睡在一起,小心地把墓穴的门关起,这样过往的朋友或路人会以为这贞节出名的女人终于在她丈夫的尸体上断了气。
有一夜。一个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的盗贼的父母注意到看守的松懈,便趁我们的英雄不在的时候把他们儿子的尸体偷去埋葬。第二天早上,当然,士兵因发现十字架上少了个尸体而吓得魂不附体。他跑去告诉他的情人,因他的疏于职守而等着他的是可怕的刑罚。
在那种情形下,他告诉她,与其等着被审判处刑,他宁可用自己的刀当时当地处罚自己。他对她所有的要求只是要她空出地方来给另一个尸体,让同一座阴森的坟墓容纳丈夫与情人,然而,我们夫人的心,温柔不下于纯洁。
“上帝不容我!”
她哭叫:“在同一个时候看到我平生爱过的仅有的两个男人的尸体。不,我说,把死的吊起远比把活的杀死要好得多。”
说了这些。她便下令把她丈夫的尸体从尸架上取下,吊上了十字架。这士兵听从了这好主意。第二天早上全城都在奇怪,是什么奇迹使死人爬上了十字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