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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十年养狗路

不养狗,不知道养狗的好。不养狗,不知道养狗的恼。不养狗,不会懂别人夸狗的那份美。不养狗,不会懂因养狗人中的相对更糟糕的一些老鼠屎坏了一锅粥的乱。不养狗,不会了解如今狗粮品牌的产业链扩张之广。以及,所谓猫狗等宠物“小众”领域的广阔市场空间。

Martin 小时候在农村时,家里养狗,纯为看家护院。村里有一家人的纯黑土狗,母的,长得那叫一个漂亮!毛色黑亮,腰长眼美,腿长条顺。总之,村里人都在惦记她。惦记这狗美人何时生娃,何时可以抱一个回家。那黑狗平时也不拴,满街溜达,走哪儿都是焦点。不光全村散放出街的公狗们围着不走,连看到她的男人们,也纷纷行注目礼。这条约莫有三年级小学生Martin 一半身高的黑母狗的小主人与Martin 是死党。钓鱼的死党。

那人家是一户单身家庭,一只眼睛害眼疾的父亲喜欢钓鱼,打Martin认识他们起就独自养育着一儿一女。女孩是姐姐,男孩比Martin大两岁,但三年级之前都一个班。后来那男孩不知怎么就降级了。这男孩和Martin一样,一到春夏季,下雨天就不用下地干农活。俩人还常常在雨天,大雨来临前后,不约而同地,抄上一把铁锹,翻遍房前屋后的潮湿角落,挖钓鱼用的蚯蚓。北大荒的黑土,地肥,下层土软。三年级小学生的Martin一锹下去,小腿高的大铁锹就挖入土中,用一人多高的木头锹把儿猛力往回一扳,再弓起膝盖上步垫起,充当撬杠的支点,双手握紧锹把儿另一头往下压的同时,顺势一翻手,满满一大锹散发着好闻气味儿的新鲜黑土就散落一地。

随便用铁锹拍一拍没摔碎的大土块,就能发现翻出的土里到处奔忙、蛇形逃命的蚯蚓了。拿起一个空罐头瓶,或空墨水瓶,三下五除二,最多十来分钟,就能收集一大瓶蚯蚓。有时候,雨后的蚯蚓满地爬。不用挖土,用铁锹、二齿耙子翻起豆秸秆等覆盖物,一会就能捡起不少。土越肥,蚯蚓越个大,其中一些最大的有巴掌长,用手捏起蛇一样玩命扭曲身子试图逃跑的蚯蚓,使劲扔到罐头瓶子里,那些大蚯蚓们还是会在玻璃瓶子内外乌泱泱爬得到处都是,要不拿盖子盖住,一会就会逃得无影无踪。边挖边捡“逃犯”,就成了挖蚯蚓时的一个常见情景。

也有些时候,铁锹挖下去的当口,正好把蚯蚓铲断了身子,但冒着透明血液的断处,过一会,就好像长出了一截新的头颅。反正,有时候仔细观察,会发现蚯蚓可以往身体的两头任意爬行。

黑母狗的老主人,那位独眼的善良单身父亲喜欢听收音机。那时候村里还没通电,那收音机播放的各种评书连播,就成了村里小伙伴的一大乐趣。所以,这人家平时也是一帮小伙伴的玩乐据点儿。

那父亲手巧,前几次Martin和他爷俩去村里不远的大河钓鱼,Martin都是拿个塑料袋或小桶什么的装鱼。人家爷俩不是,用的是柳条编的鱼篓,造型别致,开口下面,还有收口、大肚子,钓鱼时放在水里用绳子系住,鱼可以在水里游,钓一天鱼后,要回家走时,那个鱼篓的把手特好用,父子俩一人一个,拎上就走。所以,每次回家时看看自己早先钓到的鱼都死翘翘了,他爷俩的所有鱼还是活蹦乱跳,Martin都羡慕不已。没想到,再去一起钓鱼前,那父亲就把一只崭新的鱼篓送给了他。

所以,你懂的。尽管他家的黑狗生的狗娃那么的抢手,那小哥们老早就为Martin留好了最活泼的那只。

人生第一只狗子抱回家那天,Martin忙坏了。一会用打场后剩下的黄豆碎秸秆和砖头瓦块搭狗窝,一会屋里屋外翻找狗链子,一会又可哪找这比俩巴掌大不了多少的小东西能吃能喝的吃食。

尽心尽力的照顾之下,这只公的大黑黄狗还真长得不错。毛色黑黄相间,四只蹄子上有些白色块。膘肥体状,比当时一米三左右的Martin矮不了多少。当时,还是土坯房的Martin家院子里有一斜着贯穿宽敞大院子的大铁丝晾衣绳,长有十五六米,一头拴在苞米楼子的四根支柱之一的大圆木的腰身上,一头就绑在靠近院子大门处的篱笆墙的竖埋在土里的碗口粗的木杆子上。那晾衣绳足有近2米高,反正,那大黑狗拖拉着爸爸不知哪里搞来的3、4米长的大铁链子,这头跑到那头,那头再跑回这头时,铁链子哗啦啦一串又一串的脆响,好不威风!村里来作客的男女老幼无不闻之色变。再加上老远见人在院门外往里走,大黑黄就狂叫不止的气势,每次家人都不得不过去好好把他牵住,直到来客们小心翼翼一边担忧着它冲过来,一边在他的咆哮声里尽量贴着篱笆墙根快点躲闪进屋。

后来,Martin去乡里读初中,住校,每周回家一次。每次回来,认主的大黑黄都摇头摆尾相迎,笑得合不拢嘴。不幸的是,就在小主人那些缺油少盐的住在乡里中学宿舍的大通铺的日子里,某一天晚上,大黑黄就被偷狗的天杀的狗贩子扔了掺了迷药的馒头,还好妈妈起夜发现了。狗贩子逃跑了,大黑黄尚还温热的身体留下了。

心爱的狗死了,在学校食堂里一周只能每周三改善伙食时,见一顿荤腥的Martin,却生平第一次吃上了狗肉。在那个贫困穷苦的日子,狗肉无疑是一顿过年样的特级大餐。虽然,一边吃着香香的狗肉蘸蒜酱,初中生Martin的心里一边还在流着泪。但是,狗肉蘸酱,实在是特别特别地香。

来北京了,时隔20多年。Martin竟然又养起了狗。这是一只杂交的泰迪,属于泰迪中半大个子那种。长大后全身乌黑的他,刚被送来的时候还没断奶,也就一尺长大小,10厘米左右身高,一身浅黑色的小卷毛细细密密的,走路都不太利索。全身上下只有标准的泰迪的小圆眼睛透着一种骨子里的灵光。当时Martin还在租房,上班没地方放置他,就把阳台铺满报纸,每天下班一看,上面铺满了狗屎。

转眼10年,这只被爱人命名为王子的黑泰迪,也逐渐步入了狗生的老年期。回想他的这些年,也算是狗生多舛——小时候偷吃数根雪糕差点冰死;在搬家后的一个所谓的高档小区晚上撒欢奔跑时,差点被一辆车撞死——砰地一声后,他竟然安然无恙,之后,就自己知道开始走路躲车了。被其他品种的同类咬伤过2次,头一次最凶险,同一小区的2只大狗,成年金毛那种大型的家伙,本来经常彼此见面就用鼻子嗅来嗅去友好打招呼的,不巧那天俩大狗一起遛弯时还多了新家人,同样胆小爱先叫唤的小小只的白色雪纳瑞——狗狗都是这样,一般俩人见面彼此闻味儿阶段不会掐架,如果双方都不拴绳子也没事儿,但一旦都拴绳,且都是公狗的话,特别是泰迪等小型犬,一旦一方要先走,另一方被绳子那头的主人拉起直立的瞬间,另一方就以为对方要攻击自己了,必然就会张嘴开叫。虽说本质上是警告对方,给自己壮胆,但因为彼此都害怕,越害怕的一方越容易先叫唤,结果就是一场狗咬狗、其实都不会下死嘴的纯气势乱战。

那天,Martin遛完王子往回走,迎面又遭遇了那俩大狗和他们的新家人——白色小只的雪纳瑞,本来新朋友见面,彼此嗅来嗅去都很友好,临分手,雪纳瑞的绳子那头被主人牵住,王子被Martin牵着就要走的那一瞬,雪纳瑞害怕了,一声叫唤,随即就从已经转身前面走的Martin身后,传来了王子的一声惨嚎——那从未听过的嗷的一声惨痛呜咽,惊得Martin猛然回头,那金毛母子中的那狗儿子,正一口咬着王子的脖子。对方狗主人忙不迭大声呵斥,咬着王子的金毛吃吓松了口,王子却一下子瘫倒在地。Martin一顿揉搓后,王子竟然缓过劲来,一瘸一拐地哀嚎着跟在主人屁股后面,可怜巴巴地回家了。打那以后,Martin遛王子时,再看到大狗,必然躲的远远的。后来分析发现,狗都有护主子和家人的本能,那天咬王子的金毛,本身第一反应是保护他的家人雪纳瑞,因为那小东西以为王子被牵走的一瞬间被拉直站起身子了么,雪纳瑞就误以为王子要攻击自己,所以一害怕就开始瞎叫唤,结果本来从不伤人的大金毛小子就冲上来,咬了王子致命的一口。

王子的故事,还得从小时候说起。那时候刚一岁多,就和其他X天X地的公泰迪一样,不只见了泰迪就要骑,见了谁坐那翘个脚都要骑上去一顿动作。可笑的是,还特别喜欢美女,遛弯时看到美女就主动靠过去,靠着一身萌样蹭腿蹭抱。就在那个他晚上被车撞过的高档些的小区,抚摸过、抱过他的美女就多到让他的男主子数不过来的地步。其中,不乏气质卓绝的模特一样的老外美女。这让他主子不得不对他刮目相看。

王子的聪明劲,除了追美女追小母狗之外,几乎全用在了偷吃东西上。无论你的东西放的有多高,多隐蔽,多难够到。只要他看到了,盯上了,绝对在你不注意的时候,或不在家的时候,上凳子,上椅子,上凳子后再上桌子。总之,千方百计,你想不到的方法,他能想出来,必然将早就瞄好的东西搞进肚。总之到后来,家里所有他可能够到的东西,不得不锁起来,或藏在一个他进不去的某个屋子才成。时至今日,这家伙开始专门偷卫生纸了,各种颜色的,各种型号的,只要被他喵上,只需一秒钟,你稍微没留意他的一秒钟,绝对在你再看到他的下一秒,他就已经开始在撕那张纸了。

不过,王子也有天敌。和主人一起定居后,所在小区有一只白色博美,和他被车撞死的豆豆姐姐一模一样的长相,只是,不知是主人的娇惯还是什么,那狗东西总是一出所在单元门就豪横地一通乱叫,好像在昭告天下:老子出游啦!闲人闪开!狗老子出游啦!闲人闪开!

可是,偏偏,王子就不信这个邪。因为一度某个时期,遛狗时间相同,几乎每天早上、晚上遛弯时,俩狗东西都会迎面撞上。因为都拴着狗绳,俩人一开始的几次遭遇,只是各自疯狂地在各自主人的生拉硬拽下不得不立起身子,凶神恶煞地龇牙咧嘴继续狂叫,一边也只能瞪圆双眼,狠狠地看着对方被拖拽着不甘不愿地远去。

但有那么两次,王子的脖颈儿上的绳套脱开了,一场大战就不可避免。两次的过程都出奇地一致,一开始,两个狗东西疯狂乱叫,叫着叫着,王子的绳子突然就意外松开了,他就脱缰野马一样呼啸着冲杀过去。那个凶霸王自然不肯投降,两人就迎面抱摔了几个回合,因为个子小,那白色博美就几次连续地被王子摁在身下,那混蛋狗子的老主子自然不让了,就用脚驱赶王子,但在人家主人面前又不好太死命踢,但王子会闪躲,踢几次踢不着他还往上扑,老主子就扽起绳子绕着圈、带着那头被甩飞起来的凶霸王一起躲闪,一边继续用力开踢王子,一边紧张的尽量保护他那心肝宝贝。越是这样,弹跳能够到主人鼻子的王子就越来劲了,绕着圈儿地开始蹦跳着追咬那白色的凶霸王。一个超紧张的老头子,两只怎么呵斥也停不下来边乱叫边龇牙瞪眼互相撕咬的臭狗子,就那么原地开始转圈圈。

眼见着老头子急眼了,急赤白咧地开始狠劲踢打王子,Martin自然也不让了,但他是冲上去拉架的。但狗子打架打红眼了,下嘴哪分人和狗啊,于是,缩手缩脚急于分开俩狗一人的Martin也不得不被迫加入,那乱斗场里,又多了一个人跟着两狗一老家伙一起转圈圈。

后来的一次事故,就是因为和那臭老头的凶霸王打架,没拴绳的王子据说把那老头咬了。为此,王子还害得奶奶住进了医院。据说,是那家的王八蛋主子先使得混招,硬说是王子的奶奶作为外地人不拴狗绳遛狗就是不对,就要挨他本地户的欺负。虽然王子的人类奶奶也有错,最后臭老头的疫苗钱也赔偿了,奶奶也被带着孙子找上门的臭老头一家威胁惊吓到晕倒,被急救车送到医院又花了一笔钱。但是,事实真相,如今也没有水落石出。

说到遛狗不拴绳,王子的主子的教训可不少。如今每次遛狗,却依然能看到各种奇葩的不拴绳的狗主子。有养各种城区禁养的大狗不拴绳的,有自己不拴绳还叫嚷着让别人拴绳的让路的。有各种遛狗从来不打算收拾狗屎的,哪怕狗屎就拉在他自己和邻居出门的必经之路上。

要说养王子的好处,就是多了一个贴心的臭毛孩子。只要主人在家,10年来的几乎每一天,包括晚上睡觉,他都要尽量靠近你,你坐沙发,他上沙发,你坐板凳,他上板凳,你不让他上上面,他就卧在你脚下。每次有家里人准备外出,他从你穿衣打扮就开始狂叫,一直叫到你出门,好像这样就能把你留住来继续陪他一样。如果是家里俩人一起走,他却安静了,一头扎到常卧的沙发下面,怎么叫都不出来。

每次你回家,都是一场盛大的欢迎仪式。他跳,他蹦,他叫,不好好抱抱不罢休,不好好摸摸头不罢休,然后还要抽空去把自己最喜欢的玩具球叼来给你,然后围着你转圈圈,蹭来蹭去,摇着他早被截断只剩一点凸起的断尾巴。他弹跳能力好,上椅子上沙发,如履平地。之前年轻时跳得动,每次欢迎主人归来都要跳到你鼻子那,不亲到几下不收兵。

当主人偶尔生病了,比如那几次所谓的肠胃炎(著名某阳医院年轻大夫的误诊,其实是阑尾炎)发作,疼到上不了班,请假在家满床打滚,哎呀乱叫。没到这时,王子就放弃他平时主人在家的贪睡,过来各种蹭头,舔脸,各种安慰,又哼唧着乱走着急,一幅真心担忧这主子就次嗝屁的姿态。

要说泰迪胆子小,真的是各种例证啊。年轻时候,你发点什么声出来,他立马耳朵竖起,脑袋转过来观察。如果在外面,电梯里,走路时,冷丁碰到对面来人突然走进,他必然吓一跳,然后开口乱叫,给自己壮胆。但更多时候,他第一时间感受到危险的时候,往往是出于保护主人或同伴,第一个冲出去。之前的害怕和胆小,早不知所踪。

狗狗10岁,人说就好像人类70多岁。如今的王子,真心是各种毛病开始了。先是肛门腺导致的肛瘘,屁股那附近,某天突然出现了一个洞。之前就是排便不顺畅,还好去医院就很快给治好了。只是那几周,戴着脖套的他吃饭也不便了,走哪都容易撞墙了。

在家乱尿尿,掉粪蛋,不爱洗澡的他,随着年龄渐大,有了活蹦乱跳更敏感胆小的妹妹后,反而不太乱叫了。家里看楼道、听声,有异响报警,有外人来在楼道走动狂叫报警,看看家人长时间不在视线里在干嘛等等诸多工作,都不知觉间移交给了妹妹。

能睡觉,就睡觉。但每天留人、迎接主人的程序,还是雷打不动。特别是每天第一个出门的家人,必然由他来隆重蹦跳、狂叫近乎10来分钟的挽留仪式,总是吓得妹妹各种躲藏,他老人家一个人,亲自完成。从不懈怠。

喜欢上床的这老家伙,活成精成仙的狗东西,常能在夜半时分,主人睡熟时,人不知鬼不觉地躺在床上。他那手绝活,身子一蹦到一米高的床上后,同步就卧倒在枕头上的熊样子,没个一万次的操练,真没谁能达标。

要说啃坏的窝,咬坏的桌子角,椅子角什么的,10个王子怕也抵不过一个花朵朵——他那收养来的原被遗弃的小姑娘,一只花斑点的纯种杰克罗素梗,总被兽医误认为普通串串的品种。如今已把家里能咬到的东西都咬了一个遍。相比之下,一直讨厌王子的姥姥,更加痛恨这个败家子的美姑娘。狗是懂人的意思的,原本见生人就躲的花朵朵,每次见到姥姥来家,都不断地低声吠叫,以示对她不喜欢自己的抗议。也是,在小区几乎人见人爱的主儿,干点坏事怎么了?咋就你不喜欢我呢?

有意思的是,这俩狗东西常吃的某40斤包装的大袋狗粮的品牌,如今不仅生产狗粮狗零食,各种狗窝,狗玩具,狗衣服,狗狗陪伴机器人等等普通人想都想不到的玩意,都被开发出来了。一旦收养,负责终生。养狗不易,怕狗的人也不易啊——很多人可能一辈子,都不会有机会懂得自己为什么怕狗,还是狗子更怕他才导致彼此互相怕。

狗狗不止是一条生命,很多时候,他或她,真的就是主人家的一位家人。那些各种原因被迫流浪的,遭遇各种非正常人类的恶劣虐待的。各种突然惊吓到狗子反而常常埋怨狗子和自己乱叫的人,特别是那些自认天生就招狗子烦的人,其实真的应该多学点狗知识。毕竟,在很多并不值得的人间,有狗狗独具的那种忠诚、陪伴、爱护、温暖的情谊,已经属于奢侈品了。

很多人,活得真的不如一条狗。不止是物质上,更是精神上的。与狗相比,有的人,真的是没心没肺,枉为生灵。

在北京,养狗的年轻人和老年人数量相对多些。相对而言,一个人遛狗的老年人,基本是单身。所以,即便真的这人挺可恶,但也请尽量照顾下,毕竟,这人,只配和狗对话了。当然,更多时候,那是一种,人间少有的享受。

在北京养狗,买什么时候最贵?去宠物医院。不管大病小病,每次每个五七六百元,肯定不让你走。所以,和全国各地一样,北京的宠物医院也是走马灯一样,开了关,关了开。总有人想来再赚他一大把。最多时候,王子家周围一公里内,知道的宠物店和医院就有7、8家。但因为收费高,服务差,环境差等原因,能够活过三年的,绝对是区域的五星宠物店/医院了。再一项狗子的较大花销,就是洗澡、美容之外的寄养了,那价格从早期的每天每只30元,涨到50元,80元。如今春节假期还要再涨一半。可怜老家在外地的北漂一族了。一边好容易抢到火车票回了家,一边还要惦记着拥挤在宠物店气味熏天环境里的小东西。一边还要为每天百多元的花销肉疼着。小宠物店遛狗都是问题,因为寄养期间照顾不周,三秒毁掉一根绳的王子,至少在寄养期间毁掉五根绳子了。而回家时,不得不花高价,再从店里买根比网上贵一倍还多的狗绳。

以前,总有人说,养狗的人有爱心。但下结论前,请先留意观察下,他是否曾,把他家狗拉在路上的屎,及时捡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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