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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十一二岁的时候,一度曾经十分迫切地希望自己能够掌握一项新的技能,那就是骑自行车。因为那会儿我发现身边和我年纪相仿的孩子有好几个已经能骑车上街了,也别管人家是“掏裆”还是“骑大梁”,都是让我垂涎艳羡的。问题的关键是我们家当时没有自行车,你说我着不着急?
我对自行车的喜欢甚至要更早几年,有时候老叔或矿山哥(大姑家大表哥)骑着车到我家来,倘有空暇便逗我说:“走哇,带你玩去。”
一听到这样的话,我每次都是一蹦三尺高,立马乐颠颠地跑出去,守住车子就不在挪步。也不管他们是真心还是假意,反正这个车我是非坐不可了。
大多数时候,车后架都留给了哥哥或姐姐,我只能坐在车把下的横梁上。一路颠簸而去,我还要兼顾一项安全提醒的职责:铃铃铃······铃铃铃······
自行车的横梁不过是一根圆圆的钢管,坐的久了,会把腿压得很麻,每每等到我下得车来,都要在原地缓上一会儿,然后才能一瘸一拐地走路。
你说我坐车都这么大的瘾,就更别说那会儿学车了。只要是让我看见了亲戚朋友骑车到我家来的,就必然要偷偷摸摸地把人家车子给整出去。
我学车子是从“掏裆”直接开始的,省略了“打单脚”这个过程。那时候小孩子学骑车普遍的一个问题是人小车大,人无法坐到座位上,因为脚够不到。掏裆式的骑法也是不得已而为之。不过即便是掏裆,刚刚练习的时候,一个人也是不行的,需要哥哥姐姐那样大一点儿的人在后面扶着。我在前面左斜一下右歪一下,不断地试探不断地调整,而后面的那个人似乎比我更不容易,他(她)不但要有一定的力气,亦需要有足够的耐性。
就这样在磕磕绊绊,跌跌撞撞之中,逐渐学会一些掌握平衡,接下来又在无数次的撒手扶住,撒手扶住,再撒手再扶住之后,我的骑行技术终于迎来了质的飞越。
个人感觉,骑车与游泳有着异曲同工之妙,“不会”与“会”之间只差那短短的一瞬,不管是怎样的左摇右晃,七拐八拐,只要是甩掉了身后扶车人的背影,就算是掌握了骑行的要领,而且是一旦学会,便绝无再忘记的可能。
当然整个过程中,最激动人心的也就是在我脱离扶持的那一刻,那感觉就像自己获得了飞行的能力一般!为什么人类喜欢征服与挑战?就是为了尽情享受那成功后的喜悦。而我学会车子后要做的第一件事,自然也是跑到大街上臭显去。
却只见行人如织的大街上,一个弱小的身影在“二八”款式的自行车上起伏不定地做着功,而那个车则载着他在不甚宽阔的马路上龙走蛇行。长点儿心的人见了先是躲了老远,而熟识的孩子见了却在一旁大呼小叫。此刻“咯噔”“咯噔”地在街上骑着车子的我,感到的竟是无比的得意和快活。
第二天到学校上学,听见朱丹对我说:“我昨天看见你在街上骑车了!”我正等她怎样夸奖,不想她偷偷笑了一下之后随之而来的下一句竟是“就能蹬半圈儿。”
察其言观其色听其声,这分明是一种嘲笑了。但我却没有什么证据来反驳,明明自己是可以蹬整圈儿的,只是一时没办法证明给她看,这让我感到很是委屈和郁闷。又因为我当时并不知道她的骑车技术到底是怎样的水平,所以也不具备叫号的资本,不过按我以她的身高来猜测,或许在我刚刚学会“掏裆”的时候,她没准儿都能坐到车座上骑了。
有了这样的一次刺激之后我便更加勤学苦练,没过多久我就能在大梁上面骑了,但因为身高的限制,好长一段时间我都无法享受到自行车座的舒适。偶或尝试,便只能在车脚蹬翻儿到了上面的时候用力蹬上一脚,然后要等另一个脚蹬翻儿自己空转上来后再用力去蹬,这样周而复始的骑车动作非常的滑稽可笑。好在这一次没有被朱丹她们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