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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原始之地

连续起身几次后,叶青云发现自己半点睡意也无,干脆就坐在火堆旁想着心事,而警觉的‘虎头’也一瘸一拐的依偎到他的身旁。

看着满天的星斗,天空是如此纯净,星星如同就近在眼前,而如此灿烂的星空却没有一丝污染。

天上的一些星座叶青云还是认识的,所以对着天空熟悉的星座,他心中已经有七八成的把握——自己是穿越了,而且还是穿越回了古代,因为现代不可能有这么美丽的星空。

只是不知自己到底身处于什么年代而已。

秦、汉、晋、唐、宋、元、明、清,随便哪朝哪代,叶青云相信自己最差也能混个温饱,但就怕是夏、商、周甚至是神秘的虞朝啊。

这几个朝代可都是奴隶制社会,完全没有法律可言,自己要怎么才能取信于他们的大王,光想想就让人头疼不已。

而且今天穿越这事也处处透露着一种怪异,自己天天上班几乎都是两点一线,那到底是在那遇见的这种机缘?

现在已经知道是左手上突然出现的印记起了作用,但几日前手臂上为何就突然出现了印记?总不会无缘无故吧?

想了很久,只是一时间,他竟是毫无头绪……

叶青云并不是双亲健在的孩子,而是位孤儿,所以就算他静悄悄的‘消失’在许州,却也影响不大,甚至可能根本就没人会发现。

他父亲在他6岁时死于矿难,结果还没有几个月时间,他母亲就丢下他后带着家里的赔偿款,在某天晚上偷偷跑掉了。

等叶家跑到叶青云外婆家里询问时,可叶青云外婆一家却说没见过他母亲,闹到最后,只能不了了之,从此年幼的叶青云就只有跟着老迈的爷爷一起生活。

都说祸不单行,等他上初中的时候,爷爷也因病去世。

刚满14岁的他,还是在两位本家伯伯偷偷摸摸的支持下,才算磕磕绊绊的读完了初中,并拿到了毕业证。

初中毕业后,还不满15岁的他,手里拿着高中的录取通知书,却只能在婶子们嫌弃的目光中,跟着同村的一位老乡来到了许州打工。

幸好老乡对他还算不错,不但让他暂时租住在老乡的房屋里,还特意找来一张与他面孔比较相似的身份证,才把他也给介绍进了老乡的东家那儿一起送外卖。

但同村的老乡与他不同,别人已经在许州闯荡了很多年,所以社会关系比较杂。

当半年前老乡听说城南有个更挣钱的工作,但跟对方提了叶青云两次,却因为叶青云暂时还没有身份证,所以想去都去不了。

出来打工,本来就是图个挣钱多少,于是老乡只能让叶青云留在城北继续愉快的送着外卖,而老乡自己却去了城南干起了新的工作。

从此,那个小小的出租屋内,就只有叶青云一人生活。

所以现在的叶青云,就算在偌大的许州城里,除了那位老乡还每隔半个多月会给他打个电话问询一下外,基本上就算没有什么亲近的人了。

至于房东,现在是讯息时代,只要能每月把钱按时转到房东的手机上,那位胖乎乎的房东,都已经有大半年时间没有在叶青云的出租屋里露过面了。

估计就算是来露面,肯定也是眼馋对面那几位衣衫褴褛的小姐姐,叶青云甚至有些恶意的想到。

而叶青云也不知他自己当时是怎么想的,就在二十多天前,他才给房东转去了三个月的房租钱…

天色,在思考中渐渐亮了。

叶青云现在有些茫然,毕竟初次遇见穿越的事,作为一位十五岁多的青少年,心中也算慌乱的一匹。

虽然这里看起来虽然有足够多的食物,但他也不可能一人独自生活啊,人都是群居动物,有各种的感情需要,独自一个生活在这片荒原之中,只会让他向返祖现象发展,最后导致大脑功能退化。

看了看四周的景色,又瞄了一眼地上的石斧与木矛,这两样简陋的‘武器’其实只算是摆设而已,如果真遇见了什么危险的动物,但估计能发挥出多大的作用,那还真不好说。

人,在绝境之中,就只能用名人的思想来鼓励自己,或者麻醉自己,所以他迅速记起了课本上一位周某人说过的话,这世界上本没有路,只是走的人多了,也就有了路。

再说了,现在叶青云还没到绝境,只是对于他下一步到底该怎么办,暂时没有一点思绪而已。

只能依靠自己的双手开路前行,叶青云鼓励自己。

“咕咕咕…”

十五.六岁的男孩子,正是半大小子吃穷老子的年纪,听着肚子里传来的响声后,就连虎头都一脸炯炯有神的看着他。

叶青云呵呵一笑,不管接下来他要做什么,显然填饱肚子,才是现在的头等大事。

有了决定,他迅速给火堆添了几块柴火,又把昨天打到的两条野兔中剩余的那条,用河底的淤泥仔细糊好后,就扔进了火堆里。

天大地大,吃饭最大!

搞定了兔子后,又去看了看昨天专门在溪边做的小围栏,发现里面正欢快的游晃着几尾游鱼,叶青云脸上露出一丝笑意,看来今天运气不错。

现在自己是身在荒原之中,所以叶青云没有浪费一点粮食,为了更好的储备体力,叶青云正努力地咽下因为没有调料而显得寡淡无味的食物。

只有虎头来者不拒,不管扔什么它都吃,吃完以后又一脸期盼的望着他。

吃完早饭,叶青云就开始清点自己的家当,一把石斧,一个木矛,一个手机,一串钥匙跟一些小物品,连同身上的这身黄袍,和昨天才捡到的‘虎头’。

一定要做到心中有数,才能知道在危机时刻该如何逃命。

现在怎么办?

总不能一直呆在这里吧?叶青云叹了口气。

作为现代群居动物的人类,他首先想到的就是聚群,进入到人世间去。

但既然穿越到了无法确认的年代,叶青云虽然有把握他能活得比现代社会更加精彩,可万一遇见奴隶社会了怎么办?

就凭借他现在身上的这身“黄袍”,如果真遇见了古人,那后果却是难以预料。估计随便遇到哪位“古人”,恐怕他都是开弓的箭羽,根本没有回头的余地。

毕竟只是位十五岁的少年,叶青云一时也无法下定决心,陷入两难之中。

“麻蛋,该死卵朝天、不死万万年!”

片刻之后,叶青云狠狠的一拍自己大腿,倒是把虎头给惊了一跳。

沿着小溪的路很不好走,因为基本就没有什么路。溪边乱石丛生,茅草长得又绿又高,很多时候都必须用石斧开路才能通过,所以走了还没一会,叶青云就开始感觉气喘吁吁,不过虎头到是上蹿下跳跑得挺欢实。

自嘲的一笑,叶青云感觉自己算是在车轮上虚度了一年多光阴。还是农村出来的,以前自己背着几十斤的猪草走十多里的山路都不感觉到累,怎么现在走了还不到十里的路程,自己就开始喘气了。

不管了,虽然已经气喘吁吁,但为了早日求证心中的答案,叶青云还是咬牙坚持下去,就当现在是免费健身吧。

阳光明媚,气温也不算低,气喘吁吁的叶青云右手已拿着木矛当起了拐杖用。

“这天气怎么这么热啊!”自言自语的说完这番话后,叶青云就举起了左臂擦拭脸上的汗水。

“这是…?”

正在擦汗的叶青云,却无意中发现了手臂上的印记似乎在阳光下有些不同。

昨天初遇穿越,心中太过慌乱,一时却忘记了仔细观察,发现印记有些变化,叶青云瞬间来了精神,对着太阳就仔细观察起手背上被戳红肿的印记。

观察了片刻后叶青云又回忆了一下,已经被戳得红肿的印记上,形似于太极的图案还在,只是印记好像浅了一些,似乎没有他昨天穿越之前在镜子面前时,形状那么明显。

但左手臂上的太极印记直接暴晒在太阳下时,那团太极印记却显得比今天早上更加明显了一些。

难道这是……

成功就是源于反复的实验,不信邪的叶青云干脆站在烈日下,连续用右掌遮挡了很多次印记上的阳光,以此来推断刚才是不是自己眼睛的错觉,并同时不断的尝试着变化左手在阳光下的角度。

大约过了十多分钟,叶青云好像心里被一团巨大的惊喜包围,揉了揉眼睛看了又看。

没错!

只见在阳光下,当每次把手臂上的印记与太阳光摆成接近90度的平角时,都能隐约看见那块印记居然如同一个漏斗般,在不停的吸收着阳光。

居然能吸收阳光!

能吸收阳光,那不就代表着……

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叶青云也不着急走出荒原去了,而是就一直停留在水潭的附近,只为印证他心中的某个想法。

好在他现在所处的位置是在一片无人开垦过的原始之地中,那些漫山遍野的小动物们,到是给叶青云与虎头提供了充足的营养。

不但野兔就跟傻狍子似的不知道躲避人类,甚至就连一些鹿群,也就当叶青云是透明的般,大摇大摆的从他眼前走过。

当然,代价就是腿脚受伤的虎头,都能帮着叶青云逮住一只半大的公鹿。

手机早已经没电,其实就算有电,也没什么用鸟处,除了能在这处蛮荒之地看看时间外,信号什么的那是想都不用去想。

因为心中有个期待,所以他暂时也没急着想离开这里,每日无聊了,就是逗弄一下虎头,或者去附近的高地查看四周环境,几天下来,倒是把这水潭附近的十多里方圆地貌了然于胸。

七天!

整整七天时间。

这几日天气不错,每天都是阳光明媚,最多只有几许云彩,叶青云坚持天天把左手手臂暴露在阳光之下。

其实在两天以前,叶青云就发现了左手臂上的变化,不光是指他手臂的皮肤黑了一些,而是那块形式太极的印记,终于达到了与他穿越过来之时,差不多深浅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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