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看时间,差不多要下班了,今天他们说要去聚餐。但我却不是很喜欢这种热闹场合,所以找了个借口推掉了。想起来,前几日在书店看中了一本很喜欢的书,是关于犹太人的,关于战争的——《为什么不杀光?》。我一向很喜欢这类富有思考的书,一向很关注二战的那些事。
带上耳机,任歌调在耳朵里翻涌,骑着自行车在人群中穿梭,很快就到了书店。我从来都很喜欢书店,喜欢书店淡淡的香,是书卷特有的雅味;喜欢书店里微黄的灯光照得人暖暖的;喜欢书店里曾经席地而坐的人们看书的专注眼神;喜欢书店里播放的淡淡钢琴曲,书店里总爱放那一首《致爱丽丝》,多少年来都是那一首。
我很快找到那本书,那本与和平年代有些格格不入的书,那本用血泪凝成的书。我轻轻的翻开它,细细的阅过每一行字。那时,似乎眼前浮现出了些许东西,是**的枪炮,在枪炮下倒下的犹太人的房子,流出的是犹太人的血。我似乎又想起了高中年代的那篇《安妮日记》,时时惊恐,在黑暗中又时时寻找光明,是犹太人的光明,又是人间的光明。我想,永远不倒的,是一个民族的魂。
何时,谁轻轻地敲了敲我的肩膀,我转过头时,顺着看过去能看到一个男人的下巴上修整的很好的胡子,抬头一看,是何大叔。他也没去聚餐吗?
“你怎么没和他们一起去聚餐?”他说着,也顺手从书架上拿了和我一样的一本书,看了看封面上那几行字“为什么不杀光”,他又看看我,“你可以呀,‘为什么不杀光’写什么的?”
“写二战的,超喜欢的。”
他翻了几页,又接着说,“我以为你会去聚餐的,竟然跑到这里来看书来。”我看了看他,悄悄地喃喃道,“你不也没有去聚餐。”但是他还是听见了,说道,“我是成年人,才不和你们这些娃娃凑热闹,一个二个的,都没有一天安静的。”
我看了看他,不知哪里来的胆子,抢过他的书,“倚老卖老,你才是娃娃咧,我还不是成年人!”然后,大步走去,到柜台付钱,不知道他什么时候走了过来,像个痞子一样倚在柜台上,“哎,我说,拿两本一模一样的,你是要帮我也买一本吗?”
我看了看手中,忘记了刚才抢了他的书,还没有等我把书送回去,就到我了。
“是两本吗?”
还没有等我回答,“对,就是两本。”
他付了钱,看我呆呆的站着,有些没有反应过来,他冷冷的说道:“拿着,走啊。”
我怯怯的不知该怎么做,我推着自行车跟在他的后面,那一刻心都快要跳出来了,一圈红晕也浮上面容。
那天晚上,夜风习习,我们就这样不说话,他也不回头看我,就让我这样跟着他。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跟着他,就这样在他身后走,就这么走,一直走。
过了很久,到一家小吃店,他站住脚,转过身,看了看我,“你怎么还跟着我,丫头,我们去吃碗面吧!”
我保证我那时是不愿意的,真的不愿意的,不知道搭错哪根筋了,停下车,头也不回的进那家店。那个店不大,却收拾的很干净,那个老板听口音应该是北方人,很热情。我们要了两碗面,坐到了靠一个角落的桌子。店里还有一些顾客,整个小店很热闹。
他突然看着我,和我对视了很久,心似乎要跳出来了,又莫名的低下头,赶紧拿出来手机,假装打开几个游戏,假装自己很投入。
热闹中似乎又变的很静,静到我可以听见他粗粗的呼吸声,又可以闻到他身上独有的味道。
他突然拿过我的手机,我慌张的赶紧过去抢,他突然瞪着我,不知道有一种那时上学他凶我的感觉,我又弱弱的坐下了。
“丫头,你还上小学呢?你这是玩什么游戏呢?”
那时,我羞的赶紧一把抓过手机,“你管我。”
面来了,我埋头只是吃,那时候什么滋味都已经忘记了。只是听得到他呼呼的吃面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