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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沙漠雄鹰 (16)

阿卜杜拉迎着厉剑充满杀气的眼神,毫不退缩地说:“恩人,现在沙漠周边的三个国家已经发出了特级通缉令,说你涉嫌绑架Y国的一个生化学家,三国军方二十四小时在边境巡逻,守卫森严。只要发现没有报告备案的陌生人步出沙漠,格杀勿论。由于我部落被外地入侵难以兼顾,飞天王就是由于久未尝鲜,所以才敢向我们动手。如果恩人就这样走出沙漠,必定遭到三国军方追杀。我们的护卫既然全部殉职,而恩人救了我们的小姐,不如就护送我们小姐回部落暂住,那样还可以避开三国军方的全力追捕,不失为一箭双雕之计。”

厉剑恍然大悟,怪不得Y国军方不再追杀他,原来他们早已在边境屯重兵,布下陷阱,以逸待劳等待厉剑上钩之后来个瓮中捉鳖。厉剑转念又想,这个阿卜杜拉为什么敢邀请两名“恐怖分子”到他的部落避难呢?这个想法像一只鹞鹰,盘旋在他心头,一时之间挥赶不走。

厉剑默然半晌,心念电闪,已经明白了阿卜杜拉这个老狐狸心里的小九九。他微笑着说:“老先生是想我们为你抗击外敌吧?”

老狐狸的心思被厉剑识破,也不脸红,居然理直气壮地说:“如果恩人能帮助我们族人击退外敌,那么恩人就有藏身之处,不用在沙漠里疲于奔命了,这是双赢的局面,恩人何乐而不为呢?”

厉剑哑然失笑,单凭身受重伤的老狐狸单枪匹马怎能护送五个娇滴滴的女孩子走出沙漠?老狐狸明明急需自己的帮助,却说得比黄莺唱歌还好听。脸皮厚的人他见得多了,但像老狐狸这样脸皮厚的他却没见过几个。

厉剑不想被老狐狸当猴子耍,淡然一笑,说:“老先生,如果我要出沙漠,你认为边防军能阻挡得了吗?”

厉剑不是信口开河,而是因为他有信心。三国的边防线这么漫长,怎么可能在每个地方都布下以特种部队为核心的天罗地网?对于普通的边防军,他还真的不放在眼里。

老狐狸的奸计再次被厉剑识破,苍白的老脸难得地红了红,话锋一转,说:“佛语不是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吗?你就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吧!”老狐狸继续游说厉剑。

厉剑不想老狐狸的阴谋轻易得逞,于是说道:“我们是恐怖分子,如果你们和我们有染,你们吃不了兜着走。”

老狐狸见有回旋的余地,马上眉开眼笑,说:“我们的泰克部落山高皇帝远,政府军也奈何不了我们。只要你们帮助我们族人击退外敌,保管你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

说完,老狐狸从贴身的衣兜里掏出钻石。

璀璨的宝石,像心灵中亮起的明灯,把那深不见底的灰暗角落照亮。厉剑生出一种从没有过的向往——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他一直在贫穷和战乱的魔窟里挣扎,心死如灰,意决如冰。可现在,却仿佛寻到一丝光亮,顿时对生活充满信心。

俗话说,山高皇帝远,这个道理在每个国家都适用,但产生的效果各有不同。有些国家的地方利用山高皇帝远的优势,高度坚持因地制宜,造福本民族的百姓,富强国家;而有的国家的地方上,却利用这种优势营造鼠目寸光的形象,富足自己。

“你不怕我劫财?”厉剑问。

老狐狸滔滔不绝起来:“你有情有义,怎会为了身外之物……”

厉剑打断了老狐狸的话:“老先生,我可以为你抗击外敌,但请你不要把我当猴子耍。”

老狐狸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仿佛骤然间得到了上天的眷顾,满脸的皱纹齐齐绽放,就像豪华商场的店员见到怯场的顾客忙迎上去谄笑一样。他的这笑颇具深意,让顾客有种仿佛不买点什么,便会遭嘲讽的感觉。

依莎得到神灵的照顾,还保持着清白之身。她那四个来自M国的同学惨遭蹂躏,但她们性格开朗,性观念开放,所以她们四人的情绪很快被安抚下来。

准备好充足的食物、淡水和弹药之后,厉剑和钟鹏飞换上当地的传统服装。就这样,一支奇特的队伍开始进行特殊的旅行。老狐狸受伤了需要照顾,四个外国女孩波动的情绪需要继续安抚,钟鹏飞只能担负起这个责任。依莎是一个坚强的女孩子,她收起了泪水,骑着骆驼在前面带路,厉剑并排着和她慢行。厉剑并没有多看一眼依莎天使般的脸庞和魔鬼般的身材,而是不断地用望远镜眺望远方。

身受重伤的老狐狸和四个M国女孩不能承受整夜的跋涉,于是凌晨时分,厉剑只得安营扎寨。十几匹骆驼在外面排成一圈,里面支起两座简易帐篷。

骆驼有这样一种习性,如果外边有水草它就不回家,自己在外边吃;外边有水,它就自己喝水;如果它没法喝到水,只能回到主人身边,由主人挖井,打出地下水给它喝。这样它就会隔几天回来喝水。骆驼也能依靠自己灵敏的嗅觉寻找水源。一般在刮风时,骆驼能顺着风向,高高扬起鼻子,嗅出水源在哪里。顺着风向去找水,一定能找到水。它嗅觉的有效范围可达十几公里……

老狐狸满是皱纹而苍白的面孔,刻画着岁月的沧桑。他白色的头发在风中化为与白云一样的颜色。为什么?他的目光是那么的突兀,眼睛死死地盯着厉剑,他的眼神为什么如此的冷?

厉剑知道老狐狸在担心什么,他面无表情地走过去,轻轻地说:“老先生,如果我们要打你们家小姐的主意,根本不需耗费如此大的力气。”老狐狸尴尬地笑笑,闭上双眼,躺在睡袋里。

上半夜钟鹏飞警戒,下半夜则是厉剑警戒。

下半夜,酷热的沙漠变得阴冷阴冷的,一阵寒风吹来,好像能吹走人身上的所有热量,令人感到一阵阵干冷。

夜半,依莎被彻骨的寒冷冻醒,帐篷被风刮得呼呼作响。她感觉鸭绒睡袋像纱一般轻薄,头都冻得发疼。无奈之下,她只好用衣服把头包住,佝偻着身子走出帐篷。

厉剑穿上沙漠作战服,抱着狙击步枪坐在背风处纹丝不动,就像一尊石像,仿佛他本身就是一块石头,自盘古开天辟地以来就一直坐在这儿。他的眼神忧郁而又幽远,还有着淡淡的感伤。他在忧郁什么?又在伤感什么?石雕般的脸庞棱角分明,没有一丝的表情。能扛起天的腰肢挺得笔直,伟岸的身躯可以给人温暖感,让人感到他是一个避风港。

蓦地,厉剑眼中的忧郁变成一把寒光熠熠的利剑。他眼中的寒光一闪而没,忧郁的眼神也随之变得清冷。他沉声说:“依莎小姐,大漠沙如雪,夜寒风凉露冷,你不休息出来干什么?明天一早我们还要赶路呢!”

依莎手脚并用,轻轻地爬到厉剑身边坐下,身上的幽香直往厉剑的鼻子里钻。厉剑轻轻一皱眉,把身子往外挪一挪。

“扑哧”一声,依莎掩嘴浅笑,犹如千树万树梨花开,也如熊熊的火炬照亮了漆黑的夜空,把如钩残月散发的冷辉尽都掩盖下去。

可惜,厉剑就像瞎子,没有正眼看依莎脸上万种风情的笑。

“大哥,谢谢你。”依莎吐气如兰,语调柔婉。她边说伸出纤细的柔夷,递到厉剑的面前。

厉剑无来由地觉得他就是金庸笔下那个犯戒的小和尚虚竹,心竟然急促强劲地跳动起来,就像有一头小鹿在心房里乱蹦乱跳。

难怪有人说“英雄难过美人关”,“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美人的娇柔就像一把刀,一把温柔的刀,温柔所至,所向披靡。美人的娇美嗓音也像一滴水,滴水穿石;更像水银,水银泻地,无所不至。

红颜祸水,吴三桂怒发冲冠为红颜,提前葬送大明朝的江山。现在,依莎也因受到飞天王和外族垂涎而蒙难。

“大哥,让女孩子总是那么举着手等着你握,不是绅士应有的风度哦。”依莎朱唇轻启,贝齿惊现。

厉剑笑笑,掩饰着内心的尴尬,他为自己刚才的失态感到愤怒。如果依莎小姐主动和钟鹏飞握手聊天,钟鹏飞那小子绝对会晕菜,绝对会把他姓甚名谁也抛到九霄云外。但厉剑喋血江湖,阅女无数,早已练就一颗钢铁般坚硬的心,本以为可以刀枪不入,谁知在依莎的一颦一笑之下竟然有土崩瓦解之危。如果面对敌人的美人计时,以他这样的定力,被女人拐卖了或者在心窝子捅一刀子,说不定他还要给那女人鼓掌,这叫他如何不愤怒?

依莎的小手柔若无骨,滑如泥鳅,但冰凉冰凉的。

厉剑和依莎的小手一碰即离,仿佛握着的是一条蛇,一条剧毒的眼镜王蛇。

依莎又是掩嘴轻笑,却没有揶揄厉剑,聪明的女孩子总能把握分寸,懂得怎样征服男人的心。她轻笑道:“大哥,谢谢你的热血古肠,把我从水深火热之中拯救出来。大恩不言谢,但我总该知道恩人的名字吧?”

“厉剑。严厉的厉,达摩克利斯之剑的剑。”

“好名字,人如其名。”依莎拊掌夸赞。

名字只是一个人的符号而已,厉剑从来不觉得自己的名字有什么好,但听了依莎的赞美,居然有点感激他老爸有先见之明,为他起了这个名字。

“厉大哥,我从小接受西方教育,说话比较直接。我想直接地向厉大哥说一句话,行不?”

依莎说话貌似温柔、礼貌,但却不给人留下回旋的余地。她都这么说了,厉剑难道能叫她不说吗?所以厉剑只能点头。

“厉大哥,我漂亮吗?”依莎的这句话出乎厉剑的意料之外。

如果依莎都不是美人儿,那么全世界的女人都是大母猪了,所以厉剑只有点头的份儿。

“厉大哥,我和你一见如故,一见钟情,不如我做你的女朋友吧?我绝不会给厉大哥丢脸的。”

依莎的第二句话更出乎厉剑的意料之外,犹如一颗炸弹在他的脑海中爆炸,把他炸得暂时性晕菜。如果是钟鹏飞,恐怕早就忘乎所以,连祖宗是谁都忘记了,但厉剑毕竟是厉剑,一系列的疑问就像流星般在他的脑海里掠过。

“难道她真的是一见钟情?不,她这样睿智的女孩子,绝不会对一个刚认识的、以抓枪为生的人一见钟情的。我只是一介武夫,但她为什么这么说?目的何在……”

在电光石火间,厉剑已经找到答案。他望着依莎黑宝石般的眼睛,缓缓地、有力地说:“依莎小姐,我明白你和你叔叔的心意。依莎小姐,你不适合我,我更加不适合依莎小姐。大丈夫言出如山,我既然说过会帮助你们族人抗击外敌收复失地,即使拼掉我这条贱命,我也会实现自己的诺言。你们的外敌要想侵占你们的土地,就要从我的尸首上跨过。到现在为止,我都是为别人拼命,没有为自己拼过命,谢谢依莎小姐给我这么一个赎回我灵魂的好机会。但依莎小姐这样说,就在侮辱我的人格,践踏我的意志,如果依莎小姐不收回刚才所说的话,我掉头就走。”

依莎闻言,呆住了。在她认识的所有男人中,除了厉剑,其他男人都迷失在她美色的旋涡中不能自拔,只有厉剑能抵御她的色诱。她望着厉剑亮如星辰但又略带一抹忧郁的双眸,使劲地点着头,缓缓地跪下去,为了自己的族人向这个迸射着凌厉杀气的男人跪下去。

厉剑把她扶起来,轻声说:“依莎小姐,回去休息吧,早点赶回去,就能早点让你的族人脱离苦海。”

18 雄鹰初展翅

旭日东升,四周的空气,犹如无形的火焰围绕在人的周身,令皮肤异常难受。旭日下粗犷壮丽的高原山地景观,在此时犹如画中的饼。

一周后,残阳如血。漫山遍野都被风沙吞没,不断有碎石滚下,任何人稍有不慎就会坠下山,被石头撞成肉块。这支队伍仍没有要停下来避风的意思,反而加快了速度,因为就要到达草原的边沿。

眼前这棵猴面包树,酷似一根长出泥土的大萝卜,顶着一层菜花冠似的绿枝叶,拔地而起有十多米,远看时又粗又矮,近看才觉得粗而高大。荒漠化的草地上,植物变得越来越稀疏,倒栽葱似的猴面包树,犹如城市郊区的站牌,只偶尔才能看到一棵。脚下湿软的沙地,踩上去有种黏糊糊的感觉,非常消耗人的体力。前面的草地沙化迹象渐渐加重,有如一片荒漠戈壁。

厉剑用匕首在猴面包树的肚子上挖了一个洞,里面的清泉便喷涌而出,他站在树下,张开嘴巴畅饮。然后,他又采集了一些猴面包树的果、叶、皮,因为它们了可以消炎,可以为老狐狸治伤,患疟疾时用它们来退烧也不错。

依莎瞪着诱人的媚眼,那荷花色的水粉眼皮,犹如小爪子,牢牢掐住男人心尖儿上的欲望。她说:“厉大哥不像是外地人,而是像土生土长的本地族人。”

稀稀疏疏,不足一寸的小草,彻底粉碎了钟鹏飞对“风吹草低见牛羊”的憧憬。陡然升起草原比沙漠更荒凉,这是源于想象和现实的巨大落差。

草原,像历经坎坷的人的内心,处处裸露着丑陋的伤疤。片片盐碱,积雪般封冻着一切情绪。星星点点的绿,是荒凉中幸存的温情。袅袅青烟成了唯一的诗意,令人想起“墟里上孤烟”的句子。

一只沙漠狼在前面窥探,引起骆驼队伍的一阵骚乱。钟鹏飞一个精准的点射,把这头狼毙于枪下。

乘着残阳奋进,越靠近故里,依莎就越兴奋,眼中的担忧之色也越浓。见状,厉剑轻轻叹口气,说:“依莎小姐请放心,吉人自有天相。”

天空纯净明亮,草地辽阔壮丽,空气清新,牛羊成群。黄沙仍是主调,草原或许只是一盘珍贵的配菜。

据说,这里曾是古丝绸北路要塞,古商道、古盐道、大盛魁古驼道……还有古长城、古战场、古买卖城遗址。在死海般的荒漠,绿洲就是希望,是生机,是繁盛,是文明的延续。

在这片湿地草原上,可观沙海日出,赏大漠孤烟;也可骑驼策马,流连牧村敖包,饮飘香的奶茶,唱豪迈的酒歌,拥熊熊的篝火,听悠远的马头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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