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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沙漠雄鹰 (17)

“嗷——嗷——嗷——嗷——”凄厉的狼嚎,宛如召唤的号角,从头顶高远的天缝响起。厉剑急速仰望,皎黄迷幻的峰顶,正蹲着一头黑乎乎的狼。它斑驳纤长的身影投放在草地上,在夜风的吹拂下飘悠晃动。狼的牙齿格外硕大,如吃人魔一般。

“嗷嗷——嗷——嗷嗷——嗷——”母狼的悲鸣,像已知孩子遇了难,迟迟不肯离开。狼有复仇心理,站在峰顶的哀嚎,会召集方圆四五公里的狼,狼会像参加圣战一样,从草原各处往此聚拢。厉剑垂直举起狙击步枪,锁定了这头狼。

“砰砰砰——”

“轰轰轰——”

远处传来激烈的枪炮声。枪炮声狠狠地灌进厉剑他们耳朵里,所有动物都被吓得四散奔逃,夺命狂奔,那匹狼也跑得无影无踪。

依莎吓得面色煞白,从骆驼上跌落草地,老狐狸嘴唇蠕动,却说不出话来。

“隐蔽,准备战斗。眼镜王蛇,保护好他们。”厉剑跳下骆驼,穿上那件沙漠伪装服,往前疾冲。他一边跑,一边拔草,把草插在伪装服上,远远看去,就像一个稻草人在跑动。厉剑跑上一个土丘,趴在地上,同时也为手中的狙击步枪进行“装修”——缠上野草。

厉剑透过狙击镜,发现前面大约600米处的一个开阔地带,两队人马约七八百人在玩命地厮杀。他们都身穿传统的白色长袍,头上缠着白纱巾,单凭衣着,厉剑根本分不清谁和谁打斗。唯一能区分的是边打边往他这边逃的那列队伍约有五六百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他们手中的枪杂七杂八,连可以进博物馆的土枪也有,有些人还持着砍刀和木棍。而追杀的队伍约一百多人,他们统一手持AK47突击步枪,其中七八个人背负着火箭筒,指挥官还手持勃朗宁手枪。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一辆皮卡冲在追兵的最前面,军车上架着一挺重机枪。重机枪怒吼着,枪口喷出长长的火舌。火箭筒手则跟在军车后面向前进攻。

重机枪的威胁太大了,逃兵的指挥官把手一挥,命令布置防线,然后命令年轻力壮的战士向着追兵发起冲锋,以保护老人和妇孺逃跑。重机枪咆哮着,敢死队才冲出几步,就纷纷折腰。才冲出十人,就死掉五双。

厉剑看得直摇头,这队散兵一点也不讲究战术,拿着落后的武器和对方硬碰硬,就知道一个“勇”字,还不怕死地狂冲。

追兵的军事素质也并不强,应该只是接受过初步训练的军人。追兵仗着武器上占压倒性的优势,也是胡乱狂冲,竟然把重机枪射击角度也遮挡住,幸亏他们的火力猛,几个火箭筒手一齐发射火箭弹。七八枚火箭弹摇曳着长长的尾巴,发出尖锐的呼啸声,向逃兵的阵地狠狠轰击过去。

“轰!”

“轰!”

……

连串的爆炸把逃兵仓促间构筑的阵地炸得一塌糊涂,漫天的沙土杂草中,断肢残臂沿着不可思议的轨迹横飞着。

没有幸存者相抱而泣、肝胆俱裂的场面,没有疯狂愤怒的扫射。因为远处冒出的大批敌人正慢慢压过来,呼啸而至的炮火和重机枪已经掀翻了脆弱的掩体,还滞留着的一些女人捡起倒下的丈夫或兄弟的枪,不约而同地加入到反抗队伍中。

老人只能拼命地拉着女人们在弹片肆虐的空间里奔跑,身后不断有人无声地倒下,前方气浪压烂一个个倒地的身体,她们仍坚定地抱着嗷嗷待哺的婴儿和扯着几岁大的儿童向后撤退,踩着找不到主人的大腿向后撤退,没有一个人停下来,因为孩子是他们最后的希望。

存人失地,人地皆存;存地失人,人地皆失。逃兵的首领虽然不会讲这些大道理,但“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和“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这些道理,他还是懂的。

依莎手持望远镜,跌跌撞撞地奔到厉剑身旁。“厉大哥,快救救他们,他们是我的族人!”她头发凌乱,双膝跪在草地上,哭喊着,嘶叫着,双目红肿,眼中的泪水就像喷泉似的奔涌而下。

厉剑马上锁定那个重机枪手,毫不犹豫地扣动扳机。

“嘣——”一声巨响,枪身猛地一震,子弹电射而出。眨眼间,子弹就把重机枪手的脑袋掀开。

重机枪手“啪”的一声向后就倒,一股鲜血向空中激喷,幻出一抹血色的彩虹,就像一幅妖异的泼墨画。

依莎冷不丁被旁边的枪声吓了一大跳,娇躯猛地一震,条件发射地蹦跳起来,双手捂住耳朵,小嘴“啊”的一声发出惊叫。

这样娇滴滴的小姐,不适宜面对血淋淋的惨烈场面,只适宜坐在可以鸟瞰大地的豪华办公室看窗外亮丽的风景。

厉剑赶忙扑过去,抱着依莎滚到山丘下,严肃地对她说:“枪弹无眼,你待在这儿不要乱动。”

厉剑的胸膛就像大海般广阔,可以容纳百川,依莎偎在厉剑的怀中,感觉就像依偎在母亲的怀抱中那样温暖。他心脏强劲地律动着,她的耳朵听着他那有力的噗噗的心跳声,就像听着仙乐琴韵,她灵秀的鼻子嗅到他浑厚的男子气息,就像身处于宁静的港湾。这个男人给予她厚实的安全感,她真想在他宽厚的怀抱里熟睡,永不醒来。她忘记了惊呼,忘记了挣扎,忘记了时间,就那样睁着双水汪汪的眼睛望着他刚毅的脸庞。

可惜,温馨总是短暂的,噩梦很快就来了。厉剑扔下她,如蜥蜴般爬上另一个小山丘。

狙击手的首要任务是敌方的狙击手,然后是敌方的指挥官和火力手。

厉剑这次锁定的是敌人的指挥官。这个指挥官还没有觉察到狙击手的存在,他挥舞着手中的勃朗宁手枪,正声嘶力竭地呼喝着。

“嘣——”

震魂摄魄的枪声再次回荡在战场上。由于指挥官侧身对着厉剑,厉剑瞄准他咽喉处射击,12.7毫米子弹的强大动能几乎把指挥官的脖子咬断。指挥官如倒栽葱似的一头栽倒在地上,但他还没有死亡,他的神智是清醒的,他的双手抚着鲜血激射的颈脖,满地打滚。由于咽喉被子弹割断,他只能张大嘴巴拼命地呼吸,但甜美的空气就是不能进入肺部。他满面鲜血,双目怒瞪,眼珠子怒突,双手徒劳地撕扯咽喉和肺部,状如厉鬼现世,呜咽着,挣扎着,悲鸣着。

这是勾魂的一枪!

这是夺魄的一枪!

这是残酷的一枪!

这是震慑人心的一枪!

一个家伙看见指挥官的惨状,连忙把枪鼓捣两下,不安地朝四周观望,生怕索魂的冷枪打向他。

厉剑继续“点将”,凡是敢站起来指挥的,凡是想操弄重机枪的,凡是持火箭筒等重武器的,他都毫不留情地送给对方一颗子弹,但都是“手下留情”,不一枪致命,而是让对方嗷嗷惨叫、受尽折磨而死。

这是血腥而残酷的杀戮,在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战场上,仁慈只是上帝口中的呢喃。

面对不知道从哪里飞来的摄魂子弹,面对中枪者的惨状,其余的武装分子终于胆寒了。他们不由得纷纷弃枪而逃,有的还被吓得跪在地上,向天膜拜,那副虔诚的样子,就像信徒膜拜真主。

杀一儆百,这就是厉剑希望达到的效果。不战而屈人之兵是上上策,而两军对垒,以最少的代价给予敌人最沉重的心理压力,是击退强敌最有效的法宝。狙击手在战场中扮演的就是这类救世主的角色,以一杆狙击步枪,尽摧敌人的心理防线,让敌人魂飞魄散。

在这个世上,坏的东西总把外表装扮得很好,正如伪装成草木的狙击手,虽也相对静止不动,但却能打出致命的子弹,让麻痹大意和自以为是的目标死亡。

厉剑没有继续对那些跪地求饶的敌人开枪,其一是这些人胆已碎,魂已散,剩下的只是一具会走路、会吃饭、行尸走肉般的肉体,对依莎的族人构不成威胁;其二是他要珍惜狙击子弹,狙击子弹应该用在它该用的地方。

依莎看见厉剑单凭一杆步枪,就完全扭转了战场的整个局面,她不相信地捂住嘴巴,瞪大杏眼,用难以置信的眼神瞧着厉剑。

依莎的族人长枪短炮、洋枪土枪一齐开火反击,无数条炽烈的火线,像恶魔的皮鞭,抽打进芳草如茵的草地。

追兵被打退,战斗结束了,夜幕这时候也降临了。遥远的长空,传来秃鹰亢奋的啸声,由四面八方传过来,不约而同地向那草地中的尸体聚集而去。方圆数百公里的荒野不见一丝人烟,蓝蓝的天幕依稀只有寥落的几颗星星。

依莎跪在地上痛哭流涕,她的父亲为了抗击外侮,已经长眠于这片伴随着她成长的大地上。缺少了领袖,依莎父亲领导的泰克部落被塔基部落切割开来,逐一歼灭。如果不是遇上厉剑,泰克部落最大的村落将会全军覆没。

在没有任何法律保障的充满战乱的国度,只有枪杆子才能保卫自己的家园,不能依靠手中的《圣经》。

依莎的族人跪在依莎脚下,恳求依莎继承老酋长的衣钵,领导他们抗击外侮,把外敌赶出自己的家园。这些人的眼神都很坚定,膜拜的虔诚在他们的眼神里弥漫,他们的忠诚在体内燃烧着,生生不息,这忠诚将会和他们的生命永存。

一轮明月挂在空中,皎洁的月光给大地披上了银灰色的纱裙。月光照在不知名的野花红红的花瓣上,花儿显得更加娇美。月亮仿佛对草原上的惨况视若无睹,她那圆圆的脸盘上,依然挂着慈祥、温和的笑容,静静地望着大地。天空有一朵云悠悠散散地飘着,宛如仙女舞动绫绢翩翩起舞。

景美,人惨!

依莎的四个同学被人间最原始的惨况吓得抱头痛哭,蜷缩着身子瑟瑟发抖。她们奇怪地发现一向温柔婉约的依莎却显得非常坚强。她跪拜父亲之后,没有痛哭,也没有再流泪,而是勇敢地接受了族人的膜拜,成为泰克族新一代的酋长。从她接过酋长信物那一刻开始,她柔弱的双肩就肩负着抗击外侮、重建家园、领导族人走向富强的重担。

族人见依莎接过酋长的信物,顿时欢呼雀跃,在血腥味弥漫的草地上载歌载舞,篝火点点迎黑夜,磨刀霍霍向猪羊。他们不是冷酷,而是他们见惯了死亡,如果总是在悲惨的回忆里沉沦,那么他们部落真的就要灭绝了,为了明天鲜红的太阳,为了呼吸明天清新的空气,为了部落的未来,他们一定要忘却痛苦,努力地生存下去。

19 血战震沙洲

厉剑把依莎拉到一旁,悄声说:“塔基族蒙受此打击,必定心有不甘,塔基部落的大部队必定很快就卷土重来,我们要未雨绸缪,做好充分的反击准备。”

依莎望着厉剑,甜甜地笑起来,两个浅浅的梨窝,仿佛酝酿着两坛美酒,正等着厉剑吸吮。

看见依莎甜美的笑容,厉剑的心神无来由地一震,他知道倒霉事离他不远了。

果然,依莎甜甜地说:“厉大哥,我只是一个弱女子,不会行军打仗,怎样抗击敌人就由厉大哥全权负责。厉大哥是一个豪气盖天的大英雄,想必不会拒绝小女子的小小请求!”

男人爱出风头,聪明的女人总是让男人出风头,而她自己却偷偷地在一旁瞧着窃笑。比如,如果有男人在旁,女人见到蟑螂总是惊叫着扑向男人的怀抱,以女人的胆小彰显男人的英武。而男人在女人面前总是扮演兰博的角色,即使男人也怕蟑螂,在女人面前也不得不装扮成兰博的英雄状,奋勇地打蟑螂。但,如果没有男人在旁,女人如果见到蟑螂,会操起任何顺手的工具追打蟑螂。所以,依莎这个睿智的女孩很聪明地把烫手的山芋抛给厉剑,这让厉剑头疼不已。

依莎用本地话将厉剑的情况对族人说了一通,族人顿时欢声雷动,跪拜厉剑。厉剑是泰克族的恩人,族人把厉剑敬为神明,认为由厉剑指挥他们抗击外敌,必定马到功成。

厉剑苦笑不已,钟鹏飞这个没良心的家伙还对他挤眉弄眼。

打扫战场时,捡到不少枪支弹药,皮卡上的重机枪更是被厉剑当宝贝般收藏,并指定钟鹏飞保管和使用。但凭借这些枪支面对有几万部队的塔基部落,还是在以卵击石。抗击塔基部落,一定要智取,不能力敌。

也许明天,塔基部落的大部队就会杀到,最紧要的是要打退敌人的进攻。要以弱胜强,首战一定要胜利,这样才能鼓舞战士的士气,才能为以后战役的胜利打下坚实的基础。

厉剑问病榻中的老狐狸附近有没有什么易守难攻的地方。老狐狸说东北方向距离此处十来公里有一座泰克族的小村落,这些族人就是准备逃往这个小村落的。小村落是天险之地,可以作为暂时的驻地。厉剑马上命令部队开拔。

凌晨时分,一群衣着破烂、满脸硝烟、拖儿携女的百人“特种部队”终于到达了目的地。厉剑登高远眺,发现此处果然是打伏击的好地方。

一个隘口当中开,四周山头皆耸立。状如面盆中间地,任尔千军万马来。

若面盆似的中间开阔地带杂草遍生,草高过膝。首战的大体作战轮廓,厉剑已经心中有数。他命令钟鹏飞收集弹药,吩咐依莎马上准备汽油、竹枝、面粉、铁钉等物品。

依莎一脸怪异地翻译厉剑的话,连钟鹏飞也以瞧大笨象给蚂蚁松骨的表情看着厉剑。

厉剑的第一道命令是让战士沿途丢弃一些衣物等杂物,给敌人造成他们是落荒而逃的错觉;他的第二道命令是让十几个战士用汽油浇草;他的第三道命令是研做有厉氏特色的地雷。

面粉、碱、胶水、干电池、对讲机……他用这些材料造成一团好像橡皮泥似的面团,然后从面团上捏下拇指大的一团,将引线插好,点燃扔出去。数秒后,“轰”的一声巨响,空地上多出了一个半尺深的土坑。

靠,这也太夸张了吧?所有人都用看西方的撒旦和东方的菩萨谈情说爱的眼神盯着厉剑。

厉剑用含磷的洗衣粉、锯末、白糖制成炸药,用一个三节手电和上面的灯泡,做成了一个引发装置,将手机改装成一个遥控起爆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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