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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 能不读阿城

总有朋友问我,目前在读什么书,我很多时候都回答:在读阿城。朋友问为什么总在读阿城,我就说,我感觉总在读他。是的,眼睛的读当然是一种读,心灵的读却更能持久,这道理,就像爱情,那种口口声声说我爱你的人,也许最终是爱情的背叛者,而发自内心的爱是不必经常挂在嘴边的,心爱是最高的爱。

   阿城姓钟,是名门之后,《三联生活周刊》曾做了个“名士:绝代的中国标本”专辑,阿城被列为当代名士之一,照片上,阿城穿一件对襟中山装,头戴瓜皮帽、嘴叨烟斗,戴一副亮边眼镜,在深邃地注视着这个世界,活脱脱洋溢出一股魏晋名士的气度。但这当然只是阿城的皮毛,我想说的是,他是真名士,这种真名士现在已如黄鹤般杳难寻踪了。是真名士自风流,阿城的风流体现在他的诸般文字上,读他的成名作《棋王》,有人发现了道,有人悟出了禅,都有道理,因为他安静平和的文字,让几代从文革、从大鸣大放时代走出来的中国人,感到羞愧,原来世上还有一种这样美的文字,原来小说还可以这样写,仿佛发现了另外一个隐秘的世界。他的小说那种不张扬的好,不经意的美,其实是很难学的,多少年过去了,能够写出阿城那样文字的人,又有几个?他们惯于从博尔赫斯、马尔克斯等处汲取营养,他们惯于后现代。而阿城无心插柳,倒成了一个例外。

   其实,我一直觉得,阿城的好在于他的杂,他的通达、通脱、通透。杂,是说他无所不窥,窥必有所得,然后形诸笔墨,让读的人如夏日里饮清冽泉水,浑身舒服,从头到脚。是的,阿城是杂家,这样就少了专家气,少了方巾气,行文每能涉笔成趣,文字通达而不阻、通脱而不凝、通透而不滞。

   比如《威尼斯日记》,长长短短,中西博采,从西洋歌剧到教坊记,从杜兰朵到牡丹亭,直让读者感叹,日记还能写得这样有味;比如《遍地风流》,写人写事,虽是少作,却元气十足,特别是写那个旧书铺学徒,生动有致,呼之欲出;比如《常识与通识》,写思乡与蛋白酶、爱情与化学、攻击与人性乃至足球与世界大战,写得像模像样,而这样的常识谁人写过?谁人能写?他说初次见马友友演奏大提琴时的面部表情,很被他毫无顾忌的类似性行为时的面部表情分神。他说,凡流行的事情,都有催眠的成分在,如女人常常不能认识自己的条件而乱穿戴,是时装宣传的成功同时也是自己催眠的成功,说的对极了。还有《闲话闲说》,我有的是简体字版,听说还有繁体字版,而且没有删节,只是无缘一识。但就是简体字版,读起来也非常过瘾,不管是讲儒家,讲饮食,讲方言,讲五四小说,他都能挫万物于笔端,叙述得行云流水,不放过任何一个可以用得上的细微末节。

   但阿城近年不常写,神龙见首不见尾。近来在查建英编的《八十年代访谈录》里,有阿城的声音,他说“知识结构决定人生”,想必他又如早年那样,在闲逛旧书店或者在读一本散发着淡香的书吧。(200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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