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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子矜(2)

大剑之下,剁开甲胄,从体内砍出的血像红布一样飘出来,在黑暗中破碎,星星点点,像瞑蒙的花朵,在尘暴中哭泣,抱住黑夜哭泣,然后化为黑暗的污渍。神是不存在的,在杀戮面前,神不作为,也不庇佑任何一方,仅仅把血和肉交给剑去裁决。

顺着剑锋看过去,剑穿过身体,打开一条坚定果决的路。

乌亥挥剑将一个斥候砍下马,掏出酒囊猛灌一口,却没咽进喉咙,而是漱漱口,朝地上爬起的斥候脸上猛喷过去,然后扭转马头飞奔远去。

这显然是谁在背后设的一个局。那人算准了公子子衿会去兰池宫,算准了他会去找老宫役王放。

在公子子衿的记忆里,老宫役王放总是谦恭地弓着身子,好像从来就是这样。他有一张黄纸上落满斑点的脸,偏长,仿佛写满了卑微。他总是一口一个少主人地叫着公子子衿。当他独守着空荡荡的兰池宫时,不知是否直起着腰?只是从此公子子衿再也见不到宫役王放了,因为自这一刻起,他所熟悉的兰池宫已成了谋杀的纪念碑。

空空如也的兰池宫的守护者王放,居然出乎人想象地繁忙异常,每天连片刻休息时间也得见缝插针。宫里有九十九道大小不一的门,每日要打开透风换气,然后又一一关上落锁。老宫役王放黎明即起,开那些形形色色的门的过程就是在繁复的回廊里穿插、迂回和停顿的过程,这个过程枯燥而冗长,使人感到兰池宫的庞大而又恍惚。一座曾经繁华而如今死气沉沉的宫殿如同坟墓或虚无,只剩一个名词:兰池宫。它让人望文生义地想到一伙肤如凝脂、吐气如兰的女子,光着屁股陪着一个衰弱的喜欢拉胡琴的男子,在温泉池中洗浴嬉戏的场景。那个男子已死去多年,那伙女子全都被活活关进墓室殉了葬。从此,这座宫殿只遣下老宫役王放留守,也仿佛只为一个守护它的人而存在。在别人——甚至已故先王的后代的头脑中,兰池宫已是虚无。

那双筋骨毕露而又肤皱如纸的老手,只有在一扇一扇开关那似乎不朽的九十九道门时,才能感觉宫殿的确存在,而且是为他存在,为这双手存在的,也证明他王放还活在宫里。偶尔,他会为这种感觉不明所以地浊泪长流,继而不胜吁吁。

从第一道门开至第九十九道门时,已费了半天工夫,他利用正午的片刻间隙进食或解手。接下来就是关门,从第九十九道门倒数关过来,关完最后一道门后就看到一间屋的门洞,他进去时,天色暮暗。门洞里有一张矮桌和旧席。桌上是半截烛、一酒杯。他点燃残烛,倒上一杯黄酒,然后将屁股放到席上,盘腿而坐,便开始饮酒。他饮得很小心,几乎每次只将一滴酒落在舌尖上,便轻轻咂着干涩的嘴唇,就这样饮着。小屋内没有床榻,他似乎从不睡觉,总是盘坐桌前,饮酒至天明。

过去,老宫役王放每晚与常人无异,也是要睡觉的,那时他伴着少年太子,心里踏实。自从空守兰池宫后,他每夜重复做一个相同的梦。梦中他囚禁般待在一座破屋里,阴暗而潮湿,终年散发着霉味和死鼠腐烂气息,刚吃罢所剩的饭菜,转眼变绿,长出毛聋聋的霉菌。他总想逃出去,然而找不到门,屋里似乎没有门,只有一扇狭窄的窗。从窗户望出去,可见一座恢宏巨构、灰砖黑瓦、墙腰以下呈斜坡状,如同不可动摇的堤岸或堡垒。门楼上嵌着精美庄重的砖雕,鳞鳞黑瓦的宏伟屋顶望不到尽头,上面不间断地栖落、起飞着白色怪鸟,鸟翅阔尾长,羽毛白亮如银。它们自在而安详的姿势,或顾盼生辉,或起舞翩跹,让人不胜艳羡。然而他突然意识到,其眼见和艳羡不已的恢宏巨栋,就是他所囚之屋,这令他既震撼又绝望,也使他若有所悟。

他似乎逃不出自己的眼睛,更逃不出自己的身体,他的眼睛将身体囚禁在目光中,也就是说这座房子仿佛是他与生俱来的宿命。

他周而复始地重复开门关门的动作,好像这就是他至今还活着的理由和生活的全部内容。两只暗褐色的老手也不因重复地做这些动作而熟练生巧或日益迟钝。它们已能听懂每道门的不同语言和说出的内容。那些只言片语连起来就是一部兰池宫的暧昧秘史。

在暮暗的旧宫回廊里,老宫役不止一次听到过凄凉的女子啼哭声,那声音幽幽叠叠、婉转而荒凉,还有飘忽不定的胡琴之声。老宫役眼睛昏昧,天一暗什么也瞧不清。每当此刻,他便会用干燥刺耳的嗓音很响地咳嗽两下,不等干咳声在回廊跌跌撞撞巡个来回,那声音便戛然止住。不一会儿,啼声再起,老宫役王放就会喃喃自语般地说,又来了。这似乎成了王放在偌大而空旷的兰池宫独一无二的话语。与外面传言老宫役每晚都要跟宫里鬼魂说一夜话,完全是两回事。

又来了——这次他刚说出这句话,便真的出现了一阵粗重而急促的脚步声。老宫役试图睁开昏昧的眼睛看个究竟,来者兜头一刀就将他置于死地了。

老宫役王放留给嬴政最后一眼的遗容,在他被乌亥翻转过来的那一刻,都是满脸谦卑,这使嬴政感到由衷的心痛,匆忙中他甚至是蕴泪而别的。奔纵的马让他的泪在离开兰池宫不远,便抖落在无边的黑暗里。

零 肆

马在天底下奔跑,藏青一色。马在跑,马仿佛置身在大战的疆场,它的长鬃在狂风中扬起,似有大片血影从身边飘过,如同撕碎的锦帛。

大地的颜色给了马的颜色,给了马强劲的力、速度,还有勇气。大地的史诗与传奇在马蹄下渐次展开,如遥远骊歌,天空飘荡着丝袖和篆体文字,仿佛千年不散的云影,与远行者相伴相随。马经过战乱后的破烂村庄,衣不遮体的农妇和掩藏在身后又探出头来的一大堆萝卜头充满好奇的目光,在马上的骑者身上逡巡。他们满脸污垢,脏黑的手指塞在嘴里舔吸。没有男人,或者这个村庄的男人都在战争中死光了。公子子衿的眼睛水印般从农妇、孩子和破破烂烂的村庄掠过,低头无语。这破烂的土地上之所以到处传着我的名字,不是我赋予它以光荣,而是给它带来了死亡和灾难。公子子衿陡然这样想,马带着公子子衿的黯然与忧伤走在泥泞而恶臭的村道上。

等回到家乡,我要找一打姑娘。郭偃有滋有味地说着话,仿佛自言自语,打破了沉默。哈,我说老矮,你连那玩意都没有,还能干什么呀?乌亥瓮声瓮气地说,姑娘再多,与你有什么关系?

白十三兄弟笑,郭偃吐出鲜红舌头,有意伸得老长,发出呶呶的声音,说,我还有这个,看见没——呶呶呶呶!

乌亥骂了一句,看哪天欠了债让人把舌头也押在老鸨账上,到时候主公才不会救你。

噢,我的天,不会再有那般倒霉的事了!郭偃缩了缩舌头,再不会有了。

我们会离家乡越来越远的。公子子衿侧头看着郭偃,若有所思地说。

主公,我们要去哪儿?

离开这儿,离开宫廷!

就这些?

可能,也许,去找一个人……郭偃与乌亥面面相觑,郭偃还是禁不住问,是一个女人,是一个可以做皇后的女人吗?

不!公子子衿说,是个男人,一个比皇后重要的男人。

他在哪儿?

不知道。

不知道?

对,所以才要去找,一定要找到他。

他一定是位勇士。

是的,他是个伟大的战士,可也是一个败将。

战争结束了,主公,我不明白你还要亲自去找一个败将,为什么?

——不知道,就是要去找他。

战争打完了,我应该回去娶妻生子的。郭偃幽幽地说,仿佛满腹委屈。老矮你连那玩意也没有,狗屁一个,怎么跟女人生孩子?乌亥取笑着,露出一脸不屑。

大老乌,别老矮老矮的,我觉得我这人还不错,就是个头稍微小了点。我的东西可不小!若是那家什还在,咱哥俩真可比一比。不过,你杀了太多的人,没有资格娶妻生子。

你!乌亥怒,话到嘴边又像被噎住了。乌亥看了看主公,见他脸色凝重,便把头撇向另一边,干咳起来,然后摸起酒壶,对着嘴狠劲抿几口。嗯—声,下巴线条咬得铁紧。

再走几天,我们就能到帽州了。白十三说。众人骑的马一直没有停。

传说战死的骑士会化成良驹归来,从它身上可以看到一个人的命运。公子子衿的声音在乌亥耳边像风一样吹来。他一夹马肚,马又奔跑起来。五匹马融入在苍青色的大地深处,仿佛被天边的歌谣牵向远方。

公子子衿的猎猎长发,透露出风的真相。他奔上高坡,突然勒住马缰,白十三兄弟随后赶到。时间好像停了。他说。

时间!那是什么东西?白十四随口问道。

时间不是什么东西,但没有它就什么东西也不存在。

哦,你是说马停了,就看不到前面会有什么东西。白十四若有所悟。就这意思,公子子衿脸带微笑地看着他,你真聪明。

谢谢陛下夸奖!

你我之间没有陛下,公子子衿说,只是行者。

行者?白十四说,陛下也是行者吗?

我说了只有行者!公子子衿很坚决地说。好,那让我们快马加鞭,看谁跑得快!白十四孩子气地说。公子子衿也兴致勃发,大声回应,来呀!

马在奔跑,人在马上,在广褒的天地之间,马比人更优异。

马以优美的形体,迅速而矫健的动作,昂扬的马首、颈部的弧度,前双蹄后双蹄的均匀比例,以及闪光且几乎无可挑剔的臀部,雄性长尾,这一切显然令马比人更足以成为天地之骄子。有多少人把梦建立在马上,有多少人的梦想在马上完成。马上不只有风景、宫殿、美人、城,更有男人要追寻的美,身为雄性的美,多少男人的努力都是试图做到与马对称,从而印证他的成功。而马甚至为它的美,在人的追求中付出了比人更大的牺牲,人选择马作为坐骑、伙伴、辅助者的同时,也不自觉地把马选择成了崇拜者或图腾,这种选择使马沦于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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