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C厂后,我很快办理了辞职手续,阿静,洋洋,蕾蕾她们听说我找到了这么好的工作,都为我开心,但又舍不得我离开。我们在一起相处了三年,关系还不错。只是现实就这样,在打工环境中,我们都无法主宰自己的命运。
辞职后第二天,我到那家外贸公司报到。这是我在东莞的第四份工作,故且称为D公司吧。
这是一家美商投资台湾人管理的外贸采购公司,在中国采购游戏机配件出口到美国。
他们在中国有很多供应商,为了便于和供应商联系,并有效管控品质,美国总部在东莞设立这家采购公司,吕总是负责人,东莞公司的事务都是她说了算。
在珠三角一带有很多外资采购公司,国外一些大型的采购商需要从中国进口大量产品,为了便于寻找优质的供应商,他们在东莞,深圳,广州等地设立采购中心,请一位可靠的管理人员负责运营,外贸上称之为独家代理。
一般情况下,总公司和代理人会签订代理协议,总公司支付佣金给代理人,代理人在任职期内不得为其它公司服务。一旦被总公司查实为他人服务,将会被剥夺代理权。如果外商来中国拜访供应商,代理人得全程陪同拜访,查看样品,或协助寻找新的供应商。
为了方便和供应商沟通,外资公司都会聘请中国人作为代理,之前请香港人和台湾人做代理的比较多,近几年很多客户开始请大陆人做代理,因为大陆人的工资比台湾人和香港人要低很多。
D公司相对于一般的采购中心来说,规模比较大。加上吕总,一共有五个台湾人,一位是吕总的秘书,另外三位是业务员,还有十几个大陆人,分别担任:品管部,设计部,采购部,人事部,会计部,后勤部相关职务。
五个台湾人都有英文名,吕总叫:ALICE, 秘书叫:VICKY,另外三位业务叫:**,JACK,JOHN.
三位台湾的业务各自负责不同系列的产品:**负责controller, earphones,JACK负责cables, soundsystem, John负责CASE,console。
他们的工作就是依据美国总公司提供的规格图纸和需求数量,在中国寻找合格供应商,要求他们依图纸报价,送样。样品寄到美国确认OK后,吕总先去工厂实地考查,检查供应商的生产设备,人员配置及产品认证等是否符合总公司的要求。如果供应商通过了吕总的考查,总部会派人来进行最终的考查,最后才决定是否和这家供应商合作。
这家公司的产品是供应给美国最大的连锁超市,也是全球最大的零售商,在业界有着良好的口碑。所以,他们对供应商的产品要求非常严格。为了更好的维护这家大客户,美国总部对中国供应商的要求管控得非常严格。
正式上班后,我发现吕总很看不起大陆人。实际上,那三位台湾业务员的工作很简单,就是联络供应商报价,送样。在东莞随便就可以招到合适的人选,但是吕总认为业务部是重要部门,她认为大陆人没有能力胜任业务工作。
那时一个台湾人的工资顶得上十几个大陆人的工资,但是吕总仗着美国老板有钱,宁愿花高工资请台湾人,也不要大陆人担任业务。她不但在工作分配上看不起大陆人,说话语气上也很看不起大陆人,嘴巴里时不时冒出几句贬低大陆人的话。虽然她没有指名道姓的骂我们,但是听了她说的那些损人的话,让人觉得不很舒服。
她的秘书和业务员也一样,很看不起我们。除了工作上的交流外,下班后从来不和我们讲一句话。有时在街上遇到他们,我们很客气地和他们打招呼,他们从不理睬我们,好像不认识我们一样。在他们看来,如果和我们这些大陆人讲工作之外的话,就会降低他们的身份。
吕总招我进去时说是做英文翻译,实际上就是给他们台湾人打下手,他们和美国公司来往的信函都是英文,而他们没有时间收发传真。经过商量,他们决定招一名懂英文的大陆女孩来为他们收发传真。
因为是给他们台湾人打杂,除了懂英文外,还必须乖巧听话,他们吩咐做什么就必须做什么,在吕总看来,我是她最合适的人选。
吕总他们相互之间都是称呼英文名,为了方便称呼,她给我也起了一个英文名,叫:JUDY。后来我从事外贸多年,一直使用这个英文名,在后来几家工厂,所有的同事都称呼我为“JU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