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新郑回来,我看到小梅,我才发现我的爱情刚刚开始,在一个太阳离我们很近的下午,我把她抱在了怀里。
我记得十六岁高三那年,不知道为什么喜欢一个姑娘,不是远方的姑娘,但也不近,北方的学校就是这样,中午有将近三个小时的吃饭休息时间,我每天中午都骑单车从学校到她的村庄只为看她一眼,后来慢慢地她消失了,我还坚持去看她,那几个月她可能还不知道我每天来看她,喜欢一个人真的要命,甚至你根本不知道喜欢到底是什么,可是你却要为那种灼热的感觉愿意倾尽所有!
快乐的时光总是很快,来不及记忆,都忘记了是什么时候我就和小梅住在了一起,或许是一个下雨的傍晚我紧紧地把她抱在怀里告诉她我要娶她,抑或是一个格外清冷的早晨我偷偷地亲吻了她,还是下班后走在小巷她听着我对未来的规划被我打动眼睛水汪汪地看着我,我只记得那晚我心急脱她衣服时,周围陷入一片死寂,好像瞬间落到了冰点,她突然把我手按住声色俱厉地问我:
“你是不是要跟我永远在一起?”
“每个人心里都有一团火,路过的人只看到烟。但总有一个人,总有那么一个人能看到这团火,然后走过来,陪我一起。我带着我的热情,我的冷漠,我的狂暴,我的温和,以及对爱情毫无理由的相信,走的上气不接下气。我结结巴巴对她说:你叫什么名字。对,井小梅,从你叫小梅开始,我便有了一切。”我迟疑了几秒钟用最熟悉的方式把梵高的这段话顺畅地讲了出来。
好像妈妈吃完晚饭就会去洗碗一样,隔壁家小芳在洗完脸后不停地看镜子,家里小黄狗总是在傍晚五点十分不停地叫,这一切的一切,都进行地毫无征兆,契合得没有一丝缝隙。
从那个寂静的晚上开始,我觉得我拥有了小梅,可是又好象失去了小梅。
我们就这样每天上班下班,这样的日子平凡而美丽,有时候我们去人民公园,去城隍庙,去紫荆山公园,去博物馆,去会展中心,去植物园,去二七广场,去,去好多地方。我们会选择最优雅的公交路线,避开人流高峰,我是最害怕出去做曲线行驶无效用运动的,我觉得一个美好的周末应该就呆在家里睡到自然醒这样才对得起周末二字,可是她说:人活在世上,本来就在动,世界在动,别人都在动,你的相对位置不变,会被世界抛弃的。很多次,就被这姑娘的语言和表情打动,打不动她就会撅嘴生气,说我心里没她,所以基本上我都会随她心仪。其实每次驱使我去陪她瞎逛的,不是她做的事,不是她说的话,也不是她用的表情和语气,而是,我一想到出去看到她脸上洋溢的笑容,我觉得,那是我做梦都梦不到的幸福!
有时候我们还尝试着做一两道菜,做番茄炒蛋,做辣子鸡丁,还有很多根本不能用菜谱上名称命名的菜,听着她一遍炒菜一遍抱怨以后再也不做饭,那种喜悦的幸福感从身而心,我想,他们说的幸福应该就是这样。而且我知道这小姑娘在家里从来不做饭,她说她讨厌厨房里的油烟味,这种油烟味会让女人变老。每次我就和她讲女子做饭的历史,为什么女子要做饭,女子做饭和男子做饭的区别等等,果然,我认真起来也是很吓人的,她被我说的无话可说的时候就会说:我知道的啦,我也会做的,我又不是不做,我就看看你对我好不好,让不让我去做饭。诶!
有时候我们还去逛小商品市场买衣服,跟老板娘砍价从两百六到一百四,这个小姑娘虽然柔弱瘦小,可是跟老板娘PK起来不依不饶,我就像个猴子从这个巷道走到那条巷道,看着她买东西时深情凝视,她真的好美!
在家里的时候,她会看电视剧(就是很多青春偶像剧,在我眼里就是脑残剧),而我会玩游戏,这是水和火的故事,于是每每次都先给她把电视剧离线到手机上让她看,我佩服她不吃不喝一直看到等待更新,她也膜拜我在电脑屏幕前的表情语言秀。
当然,我们之间少不了吵闹,有时候吵闹好像成了我们生活中的主角。
比如说:上班时候不知道什么事支姐说了她几句,她就说支姐和她有过节故意欺负她,然后我就告诉她支姐肯定不是故意欺负她,你没必要放心上,然后战争就从支姐Vs她瞬间转移到我Vs她身上,她说我不在乎她的感受,从来不问她上班受委屈,从来不关心她,要我这样的男朋友有什么用,就这样修无止境,恶性循环..
比如说:有时候她上班的时候我不用上班,她就让我下班去接她,我说你自己来啊,坐2路就过来了,我过去你再过来这样多浪费时间,而且我还可以给你做饭,或者干点其他事,然后她就说我心里没她,接她都不愿意,就知道玩游戏,你就知道跟那个张富祥玩游戏,他迟早会带害你,你怎么不去跟他过?
(“阿K,她怎么好像很怪我的样子,玩游戏是你勾引我,你要告诉她这一点啊”我笑着对他说。
他没有理会,继续点燃一支烟,整个屋子里弥漫着烟,好像他想隐藏自己,不想让我透过眼神看见他的悲伤,继续说道)
比如说:她说她的父母反对我和她在一起,因为我是外地人;她说她的表姐郝姗姗反对我和她在一起,因为郝姗姗觉得我不靠谱;她说,她的朋友反对我和她在一起,她们觉得远嫁他乡付出太多太多,可是她就要跟我在一起啊,她觉得她的生命只有跟我在一起才是绽放,跟别人在一起都是残喘。她讨厌我的沉默,好像我全部都默认了一遍,她让我买房子,是啊,有了房子我就可以和小梅在一起了啊,房子啊,房子!我又是沉默。
时间回到几个月前,有次去城隍庙,就因为我家在山西的事我和她吵了起来,当时脾气不好,我让她离开我。
她紧紧拽住我的胳膊,哭着说:“你走到哪里就跟到哪里,我不会离开你的!”
当时我什么话都没说,一直走路,她就一只手抓住我,跑着跟着我。
停下脚步,我问她:“要是我带你去山西呢?”
她放开手,眼角还残留泪水,梗咽地说:“那我跟你去山西。”
就因为她的那句话,我第一次觉得恋爱成了一种责任,打破以前所有,第一次开始想要房子,也是第一次想到婚姻。以前谈感情觉得就是带她骑车到柳树荫下沐浴春风,就是带她爬到山顶看日出日落,第一次觉得感情已经不是这些浪漫情怀,而是在郑州这座让我惬意而又辛酸的地方有个房子,跟小梅一起过平凡的日子。
转眼过来,我们又去城隍庙,还是那个城隍庙,还是我把硬币扔进小洞里告诉小梅只要这枚硬币在这个地方,我就永远爱她的城隍庙!
我已经不敢对她说离开我了,她也没有那么小孩子气了,
而我,居然比以前更爱她了!